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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生常常想起和王采薇第一次约会的那个下午。
王采薇又黑又直的长发随风飘起,行人路过也忍不住回头多看一眼这个美丽的姑娘。洗发水的香味,打转的枯黄落叶,冬日暖洋洋的阳光。苏生觉得那一个瞬间,他是圆满的。
但是也只有那一瞬间而已。
结婚七年,三十五岁。王采薇并没有年老色衰,甚至比很多同龄人漂亮很多。知书达理,里里外外打点得体面。没有婚外情,两个人甚至没有吵过一次架。明明王采薇没有做错过任何事,甚至是接近完美的,但苏生还是没由头地厌恶起她了。
这种厌恶像一片片的雪花在心中的山顶慢慢累积,越积越多,最终会有崩塌的那一天。就在今天的早上。王采薇一如往日地在阳台上的桌子上一口一口地抿着茶,看着报纸,她习惯于以这种文艺的方式开始一天的生活。阳台上摆满了她种的花。有一句话说,在这个世界上,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会有200次离婚的念头和50次掐死对方的想法。苏生现在就想去把报纸从她手里夺过来,撕成碎片,摔了咖啡,一脚踹翻桌子,最好再把整个阳台的花盆砸个稀巴烂。
但他还是本能般地忍住了,换了一副笑脸。
“老婆!我出去了!”
“早饭不吃了吗?”
“不了,我自己买个煎饼果子。”
出门后,苏生觉得一阵恶心。不是因为对王采薇的厌恶,更多的是认为自己的虚伪很恶心。他说过要保持坦诚的啊。他也说过,自己要永远年轻,去追求浪漫、美和人生的意义。如今即将步入中年,人生一眼可以望到头,这种无聊的人生,根本不是自己想要的。更可悲的是,他觉得自己已经失去了改变的动力,可以得到的失去兴趣,还没得到的也不想去伸手努力了,甚至感不到一点点失败感,只有深深的厌倦,厌倦了整个乏味的人生,和这人生里遇到的每个人。
而整个无聊的人生,就是从王采薇那个女人开始的。这是厌恶王采薇的源头。但如果没有王采薇,自己就能活成想要的样子?苏生还是觉得不能。只不过王采薇会被替换成另外一个讨厌的女人罢了。
苏生是一支摇滚乐队的主唱。乐队叫作,黑凤凰。四个人,主唱,鼓手,贝斯,吉他,已经快有十几年了。很有名,也曾火遍全中国。虽然乐曲风格偏向深刻阴暗,但永垂史册是不用指望了。刚刚出道的第一年,就登上音乐榜单第一名,更是凭借现场砸吉他的表演声名鹊起。之后每一张专辑都是在平均线以上的,每一步走的都毫无差错,但就是无可避免地成为了一支平庸的乐队。
不能永垂不朽,艺术创作就没有意义。苏生一直以艺术家的标准要求自己,他要做一个艺术家。但他知道只能是一个摇滚歌手,成不了真正的艺术家。无论他摔吉他,烧舞台,还是演唱会唱完最后一首歌从高处跳下来,用自残来诠释自己的痛苦,他都只是一个流行歌手,永远不是伟大的歌手。那次摔伤后,在被送上的救护车的过程中,鼓手老戴一边抬着担架一边说,太牛逼了,太牛逼了,这样我们就火了,明明头条妥妥地都是我们,苏生还是会炒作啊。眼神里难以抑制的兴奋和喜悦,仿佛看见大把大把的人民币。
炒作?呸。老子是搞艺术的。苏生看不起老戴,也看不起乐队的其他两个人,但苏生从来明说过,闹翻了对谁都不好,没了这个乐队自己又能去哪呢。
苏生觉得很累。在一个拉二胡乞讨的老头旁边坐了下来。摇滚歌手有一点好处,破洞牛仔裤,加上乱糟糟的烫染黄发,被人当成乞丐也一点不奇怪。
拉二胡的老头坐得笔直,面前摆着一个破碗,里面零零星星几颗硬币。碗上几条裂缝,缺了个角。二胡发出刺耳的声音,刺啦刺啦,竟然有几分凄苦。
老头开始唱了。
“操你妈!你个没良心的!你全家都是白眼狼!都不得好死!”
说是唱,不如说是骂了出来,骂到兴奋处,老人狠狠地跺着脚,老布鞋露出的大拇指冻得通红。行人匆匆忙忙地走过,像是没有听到一样。
你这是唱的一坨屎啊。苏生心想。
不过我们俩倒是很像,都装作艺术家,都是一坨屎。
阳光,好像没有温度,但是却很刺眼。苏生实在睁不开眼睛,只好眯着,眼泪哗啦啦地留下来,停止不住。苏生索性闭上眼。只觉得自己好累,好冷。蜷成婴儿状,在老头旁边躺着,睡着了。
汽车鸣笛声把他惊醒,苏生觉得自己该回家了。
推开门,王采薇刚刚从厨房走出来,一边哈着气一边用手在最前面扇来扇去。
“辣死我了。辣死我了。你胃不好,我打算给你做一个土豆泥。里面放了几片洋葱,实在是太辣了。我赶紧倒了一杯蓝莓汁,这个蓝莓汁太甜了。齁死我了。才发现瓶子上写着要用矿泉水稀释六倍。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苏生只是盯着她。突然替她觉得很委屈。
Kurt Cobain有句歌词唱到:
In the sun
I feel as one
In the sun
I married
Buri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