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片段”
审美者与审美对象之间要保持一定的心理距离才能产生美感体验。所谓心理距离是指审美者撇开功利的、实用的、生物性的概念,用一种超脱的、纯精神的心理状态来关照对象,不要去注意和思考与审美对象的美学价值无关的事情,例如对象的科学性质或经济价值等,也不要抱有功利的和实用的打算。以及把主客体之间的种种其他现实的关系在心理上拉开距离。要防止或削弱这些方面的活动进入审美意识。朱光潜先生曾举了一个雾海行船的例子来说明心理距离。在朦胧的雾气中,听着邻船的警钟、水手们手忙脚乱的走动以及船上乘客的喧嚷,人们时时在为自己的安全担忧和恐惧,这种情况下是无法产生和谐的美妙的审美体验的。但是,站在海岸上的人,观看雾景所产生的心情则和那些身处雾中的船工、游客的心情截然不同了。在前一种体验中,海雾是实用世界中的一个片断,它和人的知觉、情感、希望以及一切实际生活需要瓜葛在一起,用它实在的威胁性紧紧的压迫着人们,也就是说关系太密切,距离太接近,所以没有办法泰然处之的去欣赏。而后一种体验,则是使海雾与实际生活之间保持了一种的“距离”,于是人们能够不畏忧患休戚的念头所困扰,而以审美的心境对它欣赏。
语言艺术的审美必须要通过再造想象。有的人看书囫囵吞枣,根本没有把握住再造条件是什么,脑子里也没出现有关的人物,充分出现有关的人物形象,走马观花,囫囵吞枣,那就不叫艺术欣赏。特别是读中国的诗词曲赋,这些语言艺术作品,它含有更大的特殊性。因为它有很多典故。如果你的文化素养能够通晓,你看这个典故不但有形象感,而且还能够联想想象。特别是唐代以后用的典故,它都是意向化的。它用典故本身就是构成形象,“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它的本身就有形象,但同时也有典故。
直觉的存在是不容许否认的。科学与艺术史有许多事实早已证明,在人类思维活动中,的确存在着与逻辑思维迥然不同的思维方式,它能使人在瞬间领悟和理解,造成人对现实的理性把握。当然我们应该看到艺术活动中的审美直觉与复杂的科学理性逻辑判断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我们应该分别两种根本不同的直觉:一种是低级的、原始的、相当于感觉也可说是在理性阶段之前的直觉。一种直觉可以理解为一种高级的、经过长期经验积累的、实际上是经过了解性认识阶段的直觉。审美直觉与感觉式的低级反映是不同的,但它与一个复杂的理性逻辑判断的反映,倒有本质的相同之处。它们都须通过一个曲折复杂的认识道路而形成,它们都反映客观存在的某些深入本质的方面。它与复杂的逻辑判断不同,一个是经过一连串的严格的推理或演算过程而自觉达到,一个是通过潜在的方式不自觉地达到。二者本质相同:它们都是对客观事物的一种深入正确的把握。所以我们视审美直觉为能够把握和认识真理的一种人类高级的反映形式,虽然它所采取的形式是感性的。不难看出,审美直觉是奇异的但不是神秘的。艺术是美的集中表现。在艺术美的欣赏中,美感产生的过程就是审美意象再造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