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大家之书——孟森《明史讲义》
第一编
第一章
唐代之前多为个人修史,唐代之后“敕撰”成为主流。唐之后众多史书之中,欧阳修的《五代史》独树一帜,孟森所谓“其有因前人已成之史,又经以家重作而精密突过原书者,唯欧阳修之《新五代史》足代之”。
《明史》也是官方史书,本应该独具一格。本来此书撰修之人“多起于遗逸之中”,而且“久久而后告成“。但可惜“隐没事实“尤甚,孟森所谓“从未有若明与清始终相涉,一隐没而遂及一代史之全部”。
第二章
明朝政治体制中,六部一院长官,品级最高。六部是仿效周的六官,都察院的都御史则来自元朝的御史台。
按:此处忽略内阁大学士和首辅,似乎是从政治制度模式考虑,而没有顾及政治运作现实?或者,内阁大学士和首辅在明朝地位究竟如何?
宦官是古代政治的痼疾,但在此之前,士大夫往往对抗宦官势力,到明朝士大夫往往需要和内朝的宦官结盟,而最后的落败罪名中往往有一条是勾结宦官“明代则士大夫之大有作为者,亦往往有宦官为之助而始有以自见。逮其后为他一阉及彼阉之党所持,往往于证人君子亦加以附阉之罪名而无可辨”。(宪宗、光宗时期的怀恩;于谦和兴安,张居正和冯保,杨涟、左广斗和王安)
按:宦官之祸,汉、唐、明,三代最甚。汉朝多幼主临朝,外戚不足为持,故阉党得势;唐朝则因皇权势微,宦官掌控军队,以致成祸。则明朝宦官的规模为前代之所未见,宦官权势之大为前代之所未闻。不过,皇帝如欲解决宦官,总非难事。究其原因,乃在于明朝皇帝专制权力也为前所未有。不仅宦官如此,权臣往往也是如此。张居正之属,权可蔽日,皇帝欲除之,终可除之。
民众起事,多记入那个时代的帅将,只有唐朝把黄巢列入安禄山所在“逆臣”。明朝从永乐年间开始就有人起事,但只有李自成、张献忠列入“流贼”,因为“明无佣兵久乱之逆臣可以连类,遂直以此名传”。
自战国起,民族地区多实行羁縻之制,即当地民众选君长,政府追认,到元朝形成土司之制。明朝则是两者杂糅,“与前代羁縻之意有殊,但终与内地郡县有授任之期有考绩之法不同,故与郡县相别叙述”。
第二编
第一章 开国
中国自三代以后,得国最正者,惟汉与明。
按:此言指开国者起于草莽,而非篡权夺位;明朝更是扫荡异族而登临华夏
明祖奠定国基法度,后代子孙无法固守,终至国祚渐衰,亡于清人。清人照搬明制,国家亦延续二百余年。“清无制作,尽守明之制作,而国祚亦与明相等”。
按:孟森对明高祖评价甚高,认为后世亡明乃因不能守制,殊不知事随时迁,岂有永恒之制。或许此见系于当时之时事,为振奋华人精神而已。
元朝建立靠的是武力,始终未尊建制,“则亦正有《元典章》等传本,岂知元既有因袭前代之文物,元之当国者正绝不行用”。
顺帝至正三年,监察御史乌古孙良桢针对蒙古人儿子在父亲死后娶他的继母,兄弟死后则娶他的妻子,上奏以礼约之,被否决;武宗至大元年西域僧人在上都强行买百姓的柴火,老百姓就去留守李壁那里告状,僧人率人进入公堂,隔着公案,拉着李壁头发,把他往地上摔,然后用棍棒击打,李壁向朝廷的申诉被驳回;后来僧人的同伙龚柯等人和王妃争车道时把王妃从车上拉下来殴打,语言之间对皇帝非常不敬,也没有得到惩罚;
至正三年广州起义之后,禁止汉人、南人、高丽人使用军器、骑马,八月份,高丽人解禁;皇帝下诏,省院台部宣慰司廉访司和部府幕官之长,不得用汉人;又认为为汉人官员中有为汉人减轻罪名的,可以算作逆党处死;这一年,巴延请求屠杀张、王、刘、李、赵五姓汉人,皇帝没有答应,“是为宰相起意屠戮汉人,先就人数最多之姓为始”。
按:元朝制度建设,关系元朝之评价,可留意。五等人制始终制约元朝集聚人心,清朝似乎吸取殷鉴,得以保全数百年。
第二章 太祖起事至洪武建元以前
三国到明以前,改朝换代表面上因为禅让,实则篡权,明朝权力获得方式是最为合法的。论证:“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政策;倡农政策;廖永忠处死韩林儿并非出自朱元璋的命令(“帝以咎永忠,止封侯而不公”;朱元璋对其他对手的封赐)
按:韩林儿和其他对手不同,为朱元璋名义上的领袖,自然对他不可不提防。而对廖永忠的处置,到底是一时缓兵之计,还是长久之策,需做长时段观察。另外,起事前后朱元璋和廖永忠关系亲疏也是考察的一个维度。
太祖于胜后谢刘基,谓:“不听劝阻,从事安丰,使友谅不顾兵于洪都(太祖取龙兴,改名洪都,后改南昌)”
先定南方。友谅中流失而亡,太尉张定边挟其子回武昌,第二年投降;士诚之弟士德被俘之后劝士诚降元,从之,士德不食而死,士诚及其家人自死;方国珍自降。北方之前,常遇春建议直捣元都,朱元璋:“元建都百年,城守必固,悬师深入,顿于坚城之下,馈饷不继,援兵四集,非我利也。先取山东,撤其屏蔽;旋师河南,断其两翼;拨潼关而守之,据其户槛。天下形势,入我掌握,然后进兵元都,彼势孤援绝,不战而克。即克元都,鼓行而西,云中、九原以及关陇,可席卷而下”。
按:若此事为真,朱之见识可见一斑。自古帝王成事,皆北下,北上而得天下(秦汉隋唐宋元清、太平天国皆如此;民国也是自南而北,不过北方仅有军阀而无统一政府,且北方也只是名义上统一,更何况交通武器均不同于前代),只明一朝,课细究之,究竟元之气数已尽,或朱之见识卓绝。
徐达平定大都,王保保(扩敦帖木儿,察罕后继者)占山西由雁门缘边向北平(明取大都,改名北平),达军乘虚取太原,保保还救,又大败,保保走甘肃,后败走北边,辅元嗣主,屡扰边。后徐达北征,败之。王保保卒。同年其后,元十余年五易其主,后左丞投降,元去帝号称汗。
按:此处专为《倚天屠龙记》而做笔记。王保保即书中张明敏的爹。不过奇怪的是,明敏为何汉文姓张,而不是姓王?
明初,立即统计天下户籍,实行里甲制度(一百十户为里,丁粮多者十人为长,余白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建立黄册(畸零;户科;十年造册,乃年年有所更改,阅十年而清造一次。当太祖时,户部与司、府、县均直管此册,并郊祭荐天),命有司料粮多者,专督其乡赋税。输以时至,得召见,语合,辄蒙擢用。八年十二月,并定粮长有杂犯死罪及流徙者,许纳铜赎罪。孟氏认为此是太祖亲民之一端。洪武时又有诏天下民年五十以上来朝京师,访民疾苦,有才能者拔用之;其年老不通治道,则宴赉而遣之。
洪武元年,规定百姓种田之余,必栽种桑、麻、木棉。十四年加意重本抑末,下令:“农民之家,许穿绸纱绢布;务贾之家,但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许穿绸纱”。且多次减税
第一章
唐代之前多为个人修史,唐代之后“敕撰”成为主流。唐之后众多史书之中,欧阳修的《五代史》独树一帜,孟森所谓“其有因前人已成之史,又经以家重作而精密突过原书者,唯欧阳修之《新五代史》足代之”。
《明史》也是官方史书,本应该独具一格。本来此书撰修之人“多起于遗逸之中”,而且“久久而后告成“。但可惜“隐没事实“尤甚,孟森所谓“从未有若明与清始终相涉,一隐没而遂及一代史之全部”。
第二章
明朝政治体制中,六部一院长官,品级最高。六部是仿效周的六官,都察院的都御史则来自元朝的御史台。
按:此处忽略内阁大学士和首辅,似乎是从政治制度模式考虑,而没有顾及政治运作现实?或者,内阁大学士和首辅在明朝地位究竟如何?
宦官是古代政治的痼疾,但在此之前,士大夫往往对抗宦官势力,到明朝士大夫往往需要和内朝的宦官结盟,而最后的落败罪名中往往有一条是勾结宦官“明代则士大夫之大有作为者,亦往往有宦官为之助而始有以自见。逮其后为他一阉及彼阉之党所持,往往于证人君子亦加以附阉之罪名而无可辨”。(宪宗、光宗时期的怀恩;于谦和兴安,张居正和冯保,杨涟、左广斗和王安)
按:宦官之祸,汉、唐、明,三代最甚。汉朝多幼主临朝,外戚不足为持,故阉党得势;唐朝则因皇权势微,宦官掌控军队,以致成祸。则明朝宦官的规模为前代之所未见,宦官权势之大为前代之所未闻。不过,皇帝如欲解决宦官,总非难事。究其原因,乃在于明朝皇帝专制权力也为前所未有。不仅宦官如此,权臣往往也是如此。张居正之属,权可蔽日,皇帝欲除之,终可除之。
民众起事,多记入那个时代的帅将,只有唐朝把黄巢列入安禄山所在“逆臣”。明朝从永乐年间开始就有人起事,但只有李自成、张献忠列入“流贼”,因为“明无佣兵久乱之逆臣可以连类,遂直以此名传”。
自战国起,民族地区多实行羁縻之制,即当地民众选君长,政府追认,到元朝形成土司之制。明朝则是两者杂糅,“与前代羁縻之意有殊,但终与内地郡县有授任之期有考绩之法不同,故与郡县相别叙述”。
第二编
第一章 开国
中国自三代以后,得国最正者,惟汉与明。
按:此言指开国者起于草莽,而非篡权夺位;明朝更是扫荡异族而登临华夏
明祖奠定国基法度,后代子孙无法固守,终至国祚渐衰,亡于清人。清人照搬明制,国家亦延续二百余年。“清无制作,尽守明之制作,而国祚亦与明相等”。
按:孟森对明高祖评价甚高,认为后世亡明乃因不能守制,殊不知事随时迁,岂有永恒之制。或许此见系于当时之时事,为振奋华人精神而已。
元朝建立靠的是武力,始终未尊建制,“则亦正有《元典章》等传本,岂知元既有因袭前代之文物,元之当国者正绝不行用”。
顺帝至正三年,监察御史乌古孙良桢针对蒙古人儿子在父亲死后娶他的继母,兄弟死后则娶他的妻子,上奏以礼约之,被否决;武宗至大元年西域僧人在上都强行买百姓的柴火,老百姓就去留守李壁那里告状,僧人率人进入公堂,隔着公案,拉着李壁头发,把他往地上摔,然后用棍棒击打,李壁向朝廷的申诉被驳回;后来僧人的同伙龚柯等人和王妃争车道时把王妃从车上拉下来殴打,语言之间对皇帝非常不敬,也没有得到惩罚;
至正三年广州起义之后,禁止汉人、南人、高丽人使用军器、骑马,八月份,高丽人解禁;皇帝下诏,省院台部宣慰司廉访司和部府幕官之长,不得用汉人;又认为为汉人官员中有为汉人减轻罪名的,可以算作逆党处死;这一年,巴延请求屠杀张、王、刘、李、赵五姓汉人,皇帝没有答应,“是为宰相起意屠戮汉人,先就人数最多之姓为始”。
按:元朝制度建设,关系元朝之评价,可留意。五等人制始终制约元朝集聚人心,清朝似乎吸取殷鉴,得以保全数百年。
第二章 太祖起事至洪武建元以前
三国到明以前,改朝换代表面上因为禅让,实则篡权,明朝权力获得方式是最为合法的。论证:“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政策;倡农政策;廖永忠处死韩林儿并非出自朱元璋的命令(“帝以咎永忠,止封侯而不公”;朱元璋对其他对手的封赐)
按:韩林儿和其他对手不同,为朱元璋名义上的领袖,自然对他不可不提防。而对廖永忠的处置,到底是一时缓兵之计,还是长久之策,需做长时段观察。另外,起事前后朱元璋和廖永忠关系亲疏也是考察的一个维度。
太祖于胜后谢刘基,谓:“不听劝阻,从事安丰,使友谅不顾兵于洪都(太祖取龙兴,改名洪都,后改南昌)”
先定南方。友谅中流失而亡,太尉张定边挟其子回武昌,第二年投降;士诚之弟士德被俘之后劝士诚降元,从之,士德不食而死,士诚及其家人自死;方国珍自降。北方之前,常遇春建议直捣元都,朱元璋:“元建都百年,城守必固,悬师深入,顿于坚城之下,馈饷不继,援兵四集,非我利也。先取山东,撤其屏蔽;旋师河南,断其两翼;拨潼关而守之,据其户槛。天下形势,入我掌握,然后进兵元都,彼势孤援绝,不战而克。即克元都,鼓行而西,云中、九原以及关陇,可席卷而下”。
按:若此事为真,朱之见识可见一斑。自古帝王成事,皆北下,北上而得天下(秦汉隋唐宋元清、太平天国皆如此;民国也是自南而北,不过北方仅有军阀而无统一政府,且北方也只是名义上统一,更何况交通武器均不同于前代),只明一朝,课细究之,究竟元之气数已尽,或朱之见识卓绝。
徐达平定大都,王保保(扩敦帖木儿,察罕后继者)占山西由雁门缘边向北平(明取大都,改名北平),达军乘虚取太原,保保还救,又大败,保保走甘肃,后败走北边,辅元嗣主,屡扰边。后徐达北征,败之。王保保卒。同年其后,元十余年五易其主,后左丞投降,元去帝号称汗。
按:此处专为《倚天屠龙记》而做笔记。王保保即书中张明敏的爹。不过奇怪的是,明敏为何汉文姓张,而不是姓王?
明初,立即统计天下户籍,实行里甲制度(一百十户为里,丁粮多者十人为长,余白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建立黄册(畸零;户科;十年造册,乃年年有所更改,阅十年而清造一次。当太祖时,户部与司、府、县均直管此册,并郊祭荐天),命有司料粮多者,专督其乡赋税。输以时至,得召见,语合,辄蒙擢用。八年十二月,并定粮长有杂犯死罪及流徙者,许纳铜赎罪。孟氏认为此是太祖亲民之一端。洪武时又有诏天下民年五十以上来朝京师,访民疾苦,有才能者拔用之;其年老不通治道,则宴赉而遣之。
洪武元年,规定百姓种田之余,必栽种桑、麻、木棉。十四年加意重本抑末,下令:“农民之家,许穿绸纱绢布;务贾之家,但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许穿绸纱”。且多次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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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刀牛虫桑 赞了这篇日记 2019-11-13 13: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