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命,是女人打开美好生活的正确方式(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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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通过朋友认识灵姐的。有一次我去找我的朋友,正碰见她开着Q7也去朋友家做客。我对这个女人很好奇,一个40多岁的女人,头发盘的精致不苟,衣服名贵整洁得体,浑身散发干净利落的气息,让人看着就觉得做女人就该如此。后来大家日渐熟起来,才得知原来Q7背后并不都是那么光鲜亮丽。
以下我以第一人称叙述灵姐的故事。
我叫谢天灵,之所以起这个名字,是感谢天上的神灵。因为我差点没命来到这个世界,我妈怀我的时候家里已经穷的揭不开锅,如果再添一口人,我上面的两个哥哥就更吃不饱了。
我在我妈肚子里7个月的时候我妈还没有放弃拿掉我的念头,因为家里没钱做流产,所以我妈白天黑夜都在地里拼命地干活儿,终于如她所愿羊水提前两个月破了,大家都说我就算生出来7个月也养不活,我妈说还是让这孩子在肚子里自生自灭吧,所以任羊水沥沥拉拉地流了一周也没去管它。
可能是我天生命硬,在羊水快流尽的时候我争破了头扒着子宫使劲儿往外钻,于是我见到了外面的世界。
这个世界并不美好,打记事起就望着无边无际的大山,大山的外面什么样我不知道,但是大山的里面真是穷的不是一轻半点。我家没多出一口养活我的粮食,我刚出生没多久就被我妈送到远房亲戚家寄养,因为听说他家里有母羊,我就被安放在羊圈里吃住。
当我长牙了,我妈隔三差五的走好几里地给我送馒头,到我三岁的时候我母亲接我回去,她问我“你知道我是谁吗?”我说“知道,你就是给我送馒头的阿姨。”
我没有见过带颜色的布料,也没有穿过一件没有补丁的衣服。我是个女孩,村里流行重男轻女,我从小穿的衣服都是哥哥剩下来的,屁股上的补丁一个摞一个,实在打不了补丁就在屁股上糊一整块碎布。我也没有鞋穿,我两个哥哥上学都穿着布鞋,而我只能光着脚。
我家只有一口锅,做饭烧水都用这个,每天喝的水上都飘着一层油腥儿。我爱干净,头发一周不洗浑身痒的慌,但是头发是永远洗不干净的,洗完也是油油的,那也比头上天天顶着虱子强。
洗澡就是更奢侈的事了,如果想洗一个热水澡那非得把那口养活我们五口人的唯一的锅烧漏不可,所以一年四季只有在夏天天热的时候才能到河里洗个痛快。但到我发育的时候,也不好意思再像男孩一样跳到河里肆意玩水,想洗个澡干净干净就得等到夜幕降临的时候找个没人的地方,偷偷地脱了衣服赶快洗,生怕别人看到。
我的个子不高,都是小时候被挑水的扁担压的,我从五岁就开始负责给家里挑水,我要光着脚走好远好远的路,两个满满的水桶压在扁担上,硬硬的扁担再压在我没有肉的小小的肩膀上,那种疼直钻到骨头缝儿里。这样的日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我盼着自己快点长大,我发誓我一定要走出这座大山,到山的外面看一看。
在我15岁的时候,我大哥出事了,他在水泥厂做工的时候,不慎跌入搅拌机里,被拉出来的时候,只剩下半个人了。接到噩耗的时候,爸爸突发脑梗随大哥一起去了,家里突然没了两个男人,妈妈就此精神崩溃,整个家一下子就垮了,我的生活更加艰苦不堪。
我妈整天傻坐在门口,她唯一能干的就是盯着我二哥,她不允许二哥离开她的视线,二哥就是她的救命稻草。于是家里所有的活儿,挑水、洗衣、做饭都由我一个人承担。
如果说能让我把这些活儿安安静静的做完也算万幸,但是我妈犯起病来做出的那些异于常人的举动,让我的日子很不好过。我妈会从外面舀一碗土倒在我正做着饭的锅里,她还会把我挑回来的水趁我不注意倒在床上开始洗被子,甚至有时候还哭着拿着扫帚追着我打让我滚,说是我命硬把家里的男人都害死了。
二哥看我太可怜,跟我商量问我是否愿意离开这个家到外面的世界闯一闯。我当然愿意了,山的外面是我一直向往又不敢窥探的未知世界,我在这个穷山沟里实在是够够的了,我想即便外面的世界再苦也不会比现在更苦吧,我跟二哥发誓在外面挣到钱就全部给家里寄过来,少让他们受点苦。
二哥把家里的钱凑了97元都给了我,又从邻家借了一双鞋,这是我穿过最完整的一双鞋,棉布的底子,一只鞋从脚后跟儿伸出一根红色的带子,另一只鞋伸出的带子是黑色的。二哥把他的中山装脱下来装在了我的包袱里,说“妹子,走吧,照顾好自己。”
就这样,太阳还没起,我一个16岁的姑娘就只身一人往山的外面出发了,走了好远好远,太阳都要掉到山下了,我终于看到了柏油路,我还看到了突突跑的汽车,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汽车,激动的都不知道渴也不知道饿了。
但紧接着问题来了,我该坐哪辆车?我该往哪里去?如果碰到坏人怎么办?我又开始害怕起来,有几辆车停在我面前我没有上,眼看着从我身边过去的车一辆又一辆慢慢消失直到变成一个个点,我就更加焦急了,因为天马上就要黑了。
我想跟老天爷赌一把,我闭上眼睛,如果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再来一辆车不管到哪里我都上,拿我妈的话说我命真是够硬的,当我睁开眼睛的那一刻真的开过来一辆车停在我面前,我都不带犹豫的就跳上了车,后来听卖票的人说那是当天最后一趟去往火车站的车。
到了火车站,我更是俩眼一摸黑,既不会买票,也不知道该买去哪里的票。汽车票用掉了我12元,心疼坏了,剩下的钱更要省着点用了。我渴了就在火车站的厕所里喝几口自来水,饿了就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别人吃着冒着热气的方便面。
我强睁着眼在火车站直直的坐了一整夜,看着眼前川流不息的人群,来一拨又走一拨。后来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人坐到我旁边主动跟我说话,他问我去哪里,我听他的口音是我们陕南人,我低着头不敢言语。
他离开了一会儿转回来递给我一个盒饭让我吃,他说他不是坏人,说看我在这坐了一夜,是否遇到了什么麻烦,我仍旧闭口不答,我趁他去厕所的功夫偷偷把饭倒掉了。
天快亮了,他说他的车要开了,这是去天津的车,如果我也是去天津就该上车了。在他站起身要去检票的时候,我不好意思地喊住了他,那一刻我脸热的发烫,我从未跟陌生人说过话,也不知道该如何与人交流。
我依旧低着头,很小心地问他去天津的票是怎么买的,他说现在买票也来不及了但可以上车补票,于是我跟他一起上了车,到车上补票共花了77元,我心更慌了,因为身上只剩最后8元钱了。
他给我买了一瓶水,我不知道这水有多贵所以不敢喝,再者万一水里有毒后果不堪设想。到了中午的时候他又给我买了一个盒饭,在他睡着的时候我又偷偷地倒掉了。
我又累又困上下眼皮直打架,最后实在扛不住就睡着了,又过了十几个小时到达终点天津站我都没醒,所有人都下车了最后他不得不把我叫醒,我才发现我的头重重地压在他的肩膀上,他的衣服上还沾有我的口水,我赶紧道歉说对不起,他说没事然后问我下车去哪,我说“你走吧,我去亲戚家。”就这样我和那个同乡分别了。
出了天津站我漫无目的的走,每走到一个十字路口都是一次命运的选择,我一边走一边看着这个新奇的花花世界,不知不觉走到了天黑,忽然大颗大颗的雨点砸向了地面,随之倾盆大雨如期而至。
雨一直下完全没有停的意思,我躲在了友谊商场的门前,直到商场最后一班工作人员把我撵了出来然后拉下了防盗门。夜已黑透,只有友谊商场四个大字的牌子在白炽灯的照射下异常光亮,我想在这闪闪发亮的灯箱下应该可以安全的挨过漫漫长夜吧。
我捡了几张报纸盖在身上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梦里梦见有人在翻我的衣服,我使劲的让自己的眼睛努力睁开,眼前一个乱蓬蓬臭烘烘的大脑袋出现在我胸前,他衣衫褴褛正在扒我的衣服。
我吓坏了大叫一声也把他吓了一跳,我一把把他推倒在地,趁他还没站起身我拔腿就跑。地上的雨水还没有流干,我的布鞋全部湿透了,红色的带子也跑断了,我顾不上捡坏了的鞋子,我害怕极了一边哭一边往前跑,停下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两只脚上什么都没有。
天渐渐亮了,我又饿又冷,我在街边环卫工人清扫的垃圾箱旁捡到了几张报纸,围在衣服外面,突然报纸上有个服装厂招聘女工的信息吸引了我的注意,而且不需要有工作经验,真是天无绝人之路,我仿佛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
我花2元钱买了一双拖鞋,又花了2元钱买了馒头和水,倒了几次车,终于到了服装厂,到服装厂的时候我的兜里只剩2元钱,就是这2元钱让我坚持了一个月。
当时服装厂月工资订的是150元一个月,管住但不管吃,那我简直也太开心了,因为150元在那个走投无路的时候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一座金矿。
我睡了一整月光秃秃的钢丝床,没有褥子没有被子,只有一件临走前二哥脱下来留给我的那身中山装,每天晚上睡觉骨头膈在钢丝上疼得我得醒好几次,那也比在那个穷山沟里挑着扁担强。
到发工资的时候我激动的眼泪哗哗直流,我给二哥寄去140元,身上只留10元钱,每个月都是如此。我除了给自己买了被子褥子,每天只吃馒头和咸菜,就是食堂里的清水白菜我都不敢正眼奢望,我能吃饱肚子已经很满足了。
过了几个月,我长胖了一圈,脸色也比刚上班的时候红润许多,有人开始夸我越来越好看,随之我开始收到匿名信,信上的文字让我脸发烫手发抖,如同我刚到天津那晚遭遇的那只脏手一样怕的要命。
给我写信的人越来越多,我就越来越害怕,当时我就想干脆找个人嫁了得了,这要是没结婚就给人祸害了那就完了。
每天我过的都战战兢兢,情书多的我完全对不上号,还有给我打饭的,还有在厂门口截我的,每天下工回来我躲进宿舍都不敢出来。
有个叫刘晓兵的更是大胆,他的活还没干完就跑到我的工位上主动帮我干活儿,缝纫机在一个大男人手里走线游刃有余让我好生佩服,他还邀请我看电影,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一开口跟我说话,我的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我跟他看了一场电影后发现其他女工看我的眼神都不对,她们对我指指点点骂我是狐狸精,说我假清纯,后来我才知道刘晓兵就是她们嘴里天天念叨的梦中情人。我害怕她们妒忌的目光,更在意她们对我说三道四,我不敢再见刘晓兵了,他来来工位找我低头不语,吃饭的时候他跟我打招呼我就当看不见,他写信托人转给我,他说他爱我,希望我能接受他的爱。
我不敢相信他会选中我,那么多人喜欢他,我那样卑微,他怎么可能爱上我,更何况如果我跟他在一起肯定会成为众矢之的,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无论他做出什么举动我都予以拒绝。但他仍然不死心,还是天天在宿舍门口堵着我,我想如果我跟别人在一起就能永远的拒绝他了。
刘晓兵知道我跟一个各方面都不如他的孟亮好上后,就跑过来疯了一样问我为什么不选他,我告诉他我不爱他,他眼睛红红的自那以后再也不来找我了。后来他禁不住别的女工的追求和别人在一起了,我看在眼里疼在心上,原来爱一个人的滋味是酸酸的。
跟孟亮好了一年多,我连手都没让他摸过一次,我不爱他所以没办法让他亲近我,我提分手的时候他大骂我无情骂我是婊子,转回头他到工厂里到处散布谣言,说把我给睡了。我在工厂里颜面尽失,不得已我离开了那里。
我在大胡同找了个卖衣服的活儿,老板说我身材好,穿上他的衣服简直就是模特架子,如果个头再高一些就更完美了。我给老板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好生意,每天我们家店里都挤的水泄不通,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老板的钱越赚越多,他说我就是个招财的女人。
老板说店里的衣服我随便穿,喜欢哪件就拿走也不要我钱,还时不时的往我手里塞钱。后来我发现老板看我的眼神有点不对劲,他在给我塞钱的时候手特意在我手背上停留好久。有天晚上他让我陪他一起吃饭,他喝了很多酒,借着酒劲儿他拉着我的手不放,说非常喜欢我,让我嫁给他。
老板的腿有问题,据说前两年开车出了车祸,媳妇没了,他的左腿也撞碎了,就此造成终身残疾。我很同情他,但我好歹也是个健全的人,再穷再苦我也不能嫁个残疾人啊,第二天天还没亮我就离开了那家店,再也没在大胡同露过脸。
我必须尽快找到工作解决生计,一来我要继续供给老家那边的生活,二来那段时间我家又出事了,二哥娶的媳妇生了个儿子被确诊为脑瘫,这让我们本来就很脆弱的家庭犹如雪上加霜。
为了给孩子治病,我什么苦都愿意吃,我在饭店端盘子洗碗,天还没亮就要坐在一堆肉前串肉串,我还在洗脚房给那些臭烘烘的男人洗过脚,只要能赚钱我什么都得干。
(未完待续)
我是作者烦客,一个会讲爱情故事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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