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故乡的再次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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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有时候父亲母亲早起去靠海的村落(中国式)登山,从村头市场经过,会带回几斤新鲜牡蛎。牡蛎尚是刚挖下的样子,缝隙里卡着海浪夹带的泥,几次也冲刷不干净。粗略洗涤,全数扔进古老的大号钢精锅里。煮的时候水里加几瓣蒜、一把姜丝,搁点老酒,去腥。
蛎这个东西腥味是有些重的。早年去海边,时常看到小路两旁叠着废弃轮胎,据说人们以它为基进行培养,海水的腥咸混合橡胶的化学气味让人闻过一次即难以忘怀。现在则不常看到了,大多是养在岩石上,渔夫的门前垒起了高高的石块,黏附着一些碎壳,青白青白的。石块的高度是今年的收成,也是对明年的期许——这是可循环利用的。
煮好了,各式各样的蛎壳端居锅中,有两个中等大小长在一起的,也有一群小的粘附在一个大的身上的,还有一些壳里蜷着些小小的虾兵蟹将,只探出通红钳子。这时候还有些烫,需俟其在冬日的空气中稍事冷却;另备一碗清汤,用以汰去吃时不意沾在指尖及贝肉上的沙砾。其间,就可以准备起胃液了。
吃牡蛎时我最常想起的是《我的叔叔于勒》里的那一段:
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绝不仅仅是菲利普先生“被这种高贵的吃法打动了”,记得有一年和表弟回顾描写食物的课文,他最喜的正是此处,其中把牡蛎形容为“汁水”这一点,每每听得他食指大动。我们试图模仿,但没有手帕,只能用手托着壳,头颈滑稽地努力前倾着,但也许因为书中吃的是生蚝,而老家是断然不会不经蒸煮就将食物端上桌的,因此怎么也无法将“汁水”“吸进去”,最终仍是调皮吃得满手脏污。彼时的我怎么也想不到食欲极佳胖乎乎的表弟如今竟成了一名军人,一站一坐透着飒爽,不再拖泥带水;同时也在一年一度春节团圆的饭桌上克制无比,少了圆头圆脑的童稚,渐显精瘦。
剥多了牡蛎,便觉最好的吃法乃是以小刀操作。小刀可以撬开蛎壳,也能把牢牢地巴在蛎壳上柔软细剔的肉刮下,用拇指将一头按在刀刃上,过清汤,就可直接蘸取佐料吃。佐料是拍碎剁成末的两瓣大蒜,和以一勺酱油两勺醋。这是有些渔夫做派的吃法,渔人出海,船上条件简陋设施不足,往往使用最基础的工具和调味品,然而成品也最具食物本味。在海边长大,有时甚至觉得自己辜负了生就品尝中式料理之精美的传统舌头,不吃汤头、不吃芡汁、不吃那些完美调配的比例,唯独吃这一口鲜。
十三岁离家求学,在外至今恰好第十个年头。小时候曾以为自己一人吃十斤蛎不在话下,今天才反应过来,十斤牡蛎也有八斤的壳,而那两斤蛎肉里又有一斤的水。大概在我舌根和心尖,终是以故乡为蛎肉,故乡以外,皆是蛎壳与汁水,可渗透至深、将柔软内里层层包裹至再看不出原形,却无法将之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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