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也爱民谣
很早之前就想写点有关民谣的东西,但私以为才学疏浅,无从下笔。没有一点乐理知识,也没有研究过民谣的历史,就是听过几首曲子,连个死忠粉都算不上,我能说点啥呢?最近好像民谣忽的一下就火了,其实一直都有很多民谣爱好者,只不过一下子从小舞台转到了大舞台,由小众变成了大众。这可能要归功于宋冬野、马頔、陈粒等一批写出了传遍大街小巷的曲子的唱作人。
赵雷上了《我是歌手》,唱了一首《成都》。有人高兴:能看到自己喜欢的民谣歌手来次一决高低,过瘾!有人发愁:哎呀,这下子赵雷要火了,我们再也不能小众了。有人需要用自己在音乐上的独特品味,来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但是如果一个创作人,他写一辈子歌,就那么三两个人喜欢,挣那么三瓜两枣,他怎么能有创作的激情呢?也许写不下去就中途转行了。我觉得吧,不论小众还是大众,都没有高下之分。有更多人喜欢其实是件好事,将来就会有更多的人和资本进来,就会有更多的作品啦,为啥不高兴呢?
有人说,不爱听民谣,因为觉得民谣唱的都是一群穷鬼,穷得连(此处省略九个字)。当然欲望是人类永远不会停止探索的主题。但除了贫穷和性饥渴,民谣的内容远不止这些。
那就从赵雷开始说起吧。第一次听到他写的歌,是在校园十佳歌手比赛上,一个男生抱着把吉他,站在梅园小操场的台子上,边弹边唱。那首歌在那个嘈杂的比赛上,显得特别的安静。很特别、很喜欢,但我并不知道歌名是啥。第二天,同学告诉我,那首歌叫《画》。
赵雷的歌里,有年少时生活的小镇, “小孩在门前唱着歌,阳光它照暖了溪河” ,有在院子中央晾晒衣裳的南方姑娘,“在四季的风中她散着头发安慰着时光”。听着他的歌,好像时间也停止了流淌。
赵雷赵照、赵照赵雷,我总是傻傻分不清。后来才知道,他俩是师生关系。一首《声律启蒙》,让我了解到,词除了可以达意,亦可作为游戏,成为意境。
陈粒,她的歌里,既有《小半》里姑娘们的小小心思,“对你的偏爱太过于明目张胆,在原地打转的小丑伤心不断,空空留遗憾,多难堪又为难“,也有《历历万乡》的自在洒脱,“若有天我不复勇往,能否坚持走完这一场,踏遍万水千山总有一地故乡”。她是无常,但不同的人能听出属于自己的有常。
花粥,我知道很多人都是从那首《老中医》开始听的。“那不就是个女流氓嘛!” 为啥女人就不能说点脏话呢?男人说脏话,有人觉得那叫“爷们儿”,可是女人一说脏话,就变成了“女流氓”。花粥就是所有明明内心狂野,却不得不在人前装得人模狗样的姑娘们的发泄口,一个人躲起来偷偷的听,听罢,“我X,唱得真TM好!”
Jam,好像是忽然出来的一个歌手,但一开嗓就知道是我的菜。 “我欲乘风破浪,踏遍黄沙海洋。与其误会一场,也要不负勇往。” 就喜欢这种果断干脆。
尧十三,说起尧十三就不能不说麻油叶,宋冬野、马頔那一群。第一次知道这个名字是在草莓音乐节,所有人都去看宋冬野,他在给尧十三弹吉他。我挤不到前排去,也看不清脸,心想这人是谁啊?后来才知道这个胡子拉碴的人就叫尧十三,武大的校友,小时候的梦想是宇航员,大学里读了几年医,最后去写歌了。他的歌总像是一个精神病患者的自言自语,有的调子还特别野,猛一听把人吓一跳。一旦温情起来却可以听哭好多人,比如这首《北方女王》。
大乔小乔,一个叔侄组合。他们的歌,干净透明,清澈自然。《向往的生活》里面的插曲就是他们的《农夫渔夫》。
布衣乐队,其实我并不熟悉这个乐队,只是很喜欢他们的一首歌《三疯》。
好妹妹乐队,我也不知道两个大男人的组合咋叫这么个名儿。他们的歌有种回到八九十年代的感觉,很有岁月感。
刘昊霖,选秀节目走出来的歌手。因为年纪相仿,听着就像是写的是自己小时候的故事,仿佛隔壁家的小哥哥把自己写的作文唱了出来。
李志,乔姐姐非常喜欢他。可是我不太爱,总觉得听着太悲伤了。可能我还没有那么多的生活阅历,感受不深吧。
西北这一帮。野孩子乐队、苏阳乐队,他们从西北那片土地上走出,带着天生的粗犷,听着他们的歌,就像站在一片盐碱地上,眼前满是苍凉。
我一直在想,喜爱民谣的人都有些什么特点。有人说,就是穷呗!确实,民谣live要比其他演唱会音乐会什么的要便宜很多。一把吉他走天下,找个石头墩子,坐下就能唱。但是没钱并没有阻止这群人对生活的思考,除了爱情以外,还有太多的主题值得吟唱。音乐是无国界的,但是词是有地界的。为什么北方是苍凉,南方有姑娘? “李伯伯要当红军,红军不要那李伯伯”,歌词是如何调侃了自己,也调侃了革命?小学课本里的《趵突泉》, 让我这个从没去过济南的人听到,“我抬眼是千佛山的轮廓,我闭眼是大明湖和护城河,趵突泉在我耳畔喷涌着”,也觉得很亲切。 “窗外的人们,匆匆忙忙,把眼光丢在潮湿的路上”一听便知是三月的烟雨、飘摇的南方。有些词,听不懂,也许是自己的阅历还不够。
听歌也像读书一样,别人都说好的名著,自己读起来也许觉得索然无味。硬着头皮去读,翻是翻完了,合上封皮,脑袋里什么也没留下。我认为读一本书,最好的状态是“得其意而忘其形”,才算是为己所用了。有的书适合二十多岁的时候读,有的适合三十多岁,而有的就要留到四五十岁才能读出其中的韵味。在自己还不能理解的时候去读,反而是毁了一本书在自己心中的第一印象,以后也难以拾起重读了。听歌也是,现在不爱听的,也许过几年就忽然能听懂了。
有人说,爱听民谣的都是一群有情怀的人。“情怀”这词儿已经被用坏了。但我依然觉得它是个好东西,它可以迅速的把一群人和另外一群人分辨开来。“情怀”这东西,就像是牛肉面上那一撮小葱和香菜,是这碗面的点睛之笔。但是作为一碗牛肉面,不能只有小葱和香菜,它得先有牛肉和面。
写在后面的话:
开头说很早就想写了,特别是遇到了小狮子之后。这篇文章其实是写给小狮子的,一般献给某人的作品,都会在开头标注以“谨以此文/书/片献给XXX”,可是我却没这个勇气。只敢悄悄的写在豆瓣上,在这里逞口舌之快的我,一到微信上,就成了怂包。
如果你来写这个话题,肯定会比我写的更好。不知道你是不是还在看我写的东西。有趣的灵魂总是那么少,当我跨越半个地球,发现一个人跟我听着同样的歌,看过相同的书,跟我一样也爱笑,心中难以抑制的高兴。和你聊天的时候,我总是在傻笑、傻笑还有傻笑。你肯定觉得这姑娘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啊。我脑子没啥大问题,就是喜欢直来直去,不会拐弯抹角,情绪全写在脸上,怎么想就怎么说了。我曾经以为这是优点,现在才知道这样会给别人带来困扰。愿岁月可以教会我如何谨言慎行。
谢谢你帮我取回和扫描结业证书,如果我们有缘再会,就顺便带给我吧,如果无缘再见,你就自行处置吧,只要别用来垫饭菜就行(当然我还是希望是前者,因为你说过要来武汉的,别食言啊!)。不论未来的你身在何处,都希望你过得开心快乐,身边有一群像我这样不会让你感到寂寞的朋友(哈哈哈,我这么说好像有点抬高自己的嫌疑)。还有,看到那个乐高小人的时候,别忘了想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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