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易中天之“没文化”
今天看易中天论“文化大国”。本来觉得易中天还是有点学问的,算是读书人,看完之后才发现,不过一肚子稻草,满嘴跑火车之流。先就来分析一下,这种自命不凡伪文人的“逻辑”。
先看原文,易先生定义“文化大国”:
1. “文化大 国,标准是什么?如果是文化产业的产值、利润、出口量、市场占有份额,或者在国民经济总产值中的比例,那么,美国要算一个。可惜,美国却被认为是“没文 化”的。也不光是中国人这么认为,欧洲人也这么认为。我在百老汇看音乐剧,当时就犯嘀咕:就这,也算文化?”
2. “也只好说历史。历史上,文化大国可不少。中国就不说了,当然是。印度,也是。英吉利、法兰西、德意志、俄罗斯,还有意大利,都是。怎么都是呢?因为 都有标志性的文化人物。这些人物,全世界也都认账。比方说,提起托尔斯泰,大家都点头称是;提起莎士比亚,大家都心服口服;提起歌德、贝多芬、康德、黑格 尔,没人不承认德国是文化大国。美国吃亏,就在这里。标志性人物是谁?总不好把米老鼠也算一个。”
3. “很简单,就因为他们的影响,都是超国界的。请大家想想,孔夫子、释迦牟尼、卢梭、伏尔泰、马克思、恩格斯,他们的影响,哪一个是仅限于本国的?事实 上,但凡“文化大国”,一定具有国际性。比方说,有一段时间,亚洲一些国家,都写汉字;欧洲一些国家,则以说法语为荣。这个时候的中国和法国,岂能不是文 化大国?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文化大国,一定是有影响力的。而且这影响力,还一定是超国界的。事实上,文化,文化,一要“文”(文明),二要“化”(影 响)。有文能化,即有文化。化出国界,即为大国。不能化出国界,岂不成了卡拉OK,自娱自乐?”
4. “这就又有了一个问题:文化大国的影响力,为什么会超出国界呢?我想,恐怕还是因为有魅力。有魅力,才有吸引力。有吸引力,才有影响力。影响力不是硬推出来的。想当年,孔子何曾漂洋过海办儒学堂?佛祖又何曾不远 千里办佛学院?然而其影响力,却是不胫而走,远播四海,流传至今。为什么?自身有魅力,挡都挡不住。由此可见,文化魅力,是成为文化大国的关键所在。”
按易先生这四点的逻辑,归纳一下是:1. 你可能文化事业搞得很好,但别人认为你“没文化”,这是因为:2. 你没有标志性人物,而所谓的标志性人物,是那些:3. 跨越国界,被别国认同的人,而能被别国认同,是因为:4. 自身有魅力,挡也挡不住。
先说1. 首先,试问,这些认为美国人“没文化”的中国人、欧洲人,都是在哪里?是说易先生做了市场普查,或者有个什么投票,能够完整的代表这20多亿人的集体审美?还是认识那么几个认为美国人“没文化”的中国人、欧洲人,所以认为可以一概而论?
先不说易先生是怎么知道这么多人认为美国人是“没文化”的,假设大家确实如此认为好了。但这里说的“没文化”,不是没有“文化”,而是说“文化”低俗,不登大雅之堂,因为易先生前文也承认了,每个文明都是有“文化”的。但这里,可易先生并没有定义什么是“文化”的高雅和低俗。因为这个标准,文明与文明不同,甚至是同一国的人之间,都有不同见解。比如,欧洲人本来认为玛雅人“没文化”,因为他们没有留下什么历史古迹。后来他们学会了玛雅文后才知道,玛雅人认为,留下古迹是“没文化”的表现,真正“有文化”的人,应该新陈代谢,推翻旧的建新的。所以,玛雅人没留下古迹,对他们自己来说是有文化的,而重视保护古迹的欧洲人在他们眼中反而是“没文化”的了。而且,同样是一个文明的人,对“文化”都有不同见解。比如,有人可以认为二人转低俗,有的则可以认为二人转高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因为易先生没有定义,他仿佛是在说,这个东西不需要定义,你有一种本能的认知。因为,如果大多数人都认为你“没文化”,那么你就是“没文化”了。这个逻辑,仿佛是John Stuart Mill说的,你看到一个高雅和一个低俗的东西,你的心里会本能的认识到,什么是高雅的,也就是“有文化”的;反之,如果大家都本能的认为你是“没文化”,那么你就“没文化”。
但是,易先生有没有考虑,这个所谓的“文化”,是可以通过学习美学赏鉴来改变观念的?比如他觉得音乐剧“没文化”,但除了是因为本能的反应排斥低俗以外,这也可能是因为他不懂音乐剧,所以欣赏不了音乐剧的美,所以觉得“没文化”。好比我不懂梵语,所以体会不到印度诗人的伟大;但季羡林先生懂,所以觉得那是“有文化”。
“文化”又涉及到一个“美”的定义,因为“有文化”的东西,肯定是“美”,不然就是低俗、不“美”的东西。按照上述理论推理:大多数男人,即使在没有教育的前提下,也会天生的认为女人的身体是美丽的,但没有受过一定层次教育的人,不会天生就觉得莎士比亚伟大。那么可以因此而说,日本AV比莎士比亚“美”吗?
就因为这种东西主观性太强,所以我认为需要借鉴一下罗素的理念。罗素说哲学时,曾经提到一个想法,我认为是很正确的。他说,如果哲学的逻辑性没有破绽,那么哲学是不分上下的,你只能通过个人喜好来评判哪个哲学好,哪个不好。我觉得这个理念放在“文化”也同样有道理。评论“文化”,首先是要有一套系统,来评论是否“美”,是否“有文化”。我们评论“文化”,先是比拼系统本身的完整性和牢固性。比如,大家可以引经据典,证明为什么莎士比亚每一面都美,而我只能说,我喜欢《熊猫人》,我就喜欢,那么明显莎士比亚审美的系统强过我的《熊猫人》系统。
如果你欣赏“文化”有一个完整的系统,那么就是无法评论“文化”的高下。比如欣赏京剧有一套系统,欣赏歌剧又有一套系统,同样完美。那么喜欢什么与否只是只是个人喜好问题,不过萝卜白菜、各有所好而已。因此,我认为易先生说的,音乐剧“没文化”,不是因为音乐剧本身的问题,而是易先生对欣赏音乐剧的系统不大了解。强把个人的意见套在了欧洲人和中国人头上,太证明自己说的是对的。
2. 这里易先生提到了一个标志性人物的概念。他说因为有黑格尔,所以德国是文化大国;而美国只有米老鼠,所以不是大国。
这里易先生也没有定义什么叫标志性人物,似乎认为大家应该天生就有某种共识。这里又涉及到两个问题,是高雅与低俗、以及文化认知不同的问题,这个前文已经叙述过。首先,按大家各有不同见解的角度来说,假设大家都知道米老鼠和黑格尔,但通过不同见解,米老鼠的内涵、影响力未必低于黑格尔,关键还看怎么分析。(这一点不光是我认为,罗素也如此认为,他认为黑格尔的所以理论都是在胡扯,完全站不住脚。)
第二,是每个人的角度不同的问题。易先生说的,标志性人物,让“大家都点头称是”;这里的大家,不知道指的是谁。因为一个了解美国历史、不了解德国历史的人,可能说得出来美国的大哲学家,比如William James、John Dewey,而说不出Schopenhauer、Leibniz。不同领域也会产生不同的标志性人物。比如,我一个朋友学戏剧和电影的双硕士,但不怎么接触哲学。在他心目中,Orson Welles的地位远胜于黑格尔(她甚至可能都不知道黑格尔是谁,有什么理念)。
3. 标志性人物要跨国界,不要自娱自乐。这点我是同意的,但前文已说过,Orson Welles在某些人的眼中也跨越国界,为什么他不能算标志性人物呢?不知是什么标准?
4. 易先生这里说,“文化”只要有魅力,自然会漂洋过海。但这里有涉及到上面所提,如何欣赏“文化”的系统问题。易先生的理论是,能够传播证明文化有魅力。但他觉得例子就有问题,孔子和佛祖都是努力传道之一,并非自娱自乐。
事实上,世界上的所有文明,莫不热衷于传播自己的“文化”。有的时候,别国会因为仰慕而自动接收,比如日本人留学长安,或现在中国人学习街舞。但也有时候,是强加于人,比如侵略后给被侵略者洗脑。而这实际上这个涉及了更多经济和政治的因素,并非只是传播了就是好的。也许,有的印第安文明是“有文化”的,但因为被灭绝了,没有传播出去。
之后易先生又去论证“文化魅力”,但这种极度不严谨、完全没有逻辑、满篇自我意识膨胀、自以为是的文章,我连攻击下去都没兴趣了,所以到此为止。如果他在文章前说,在我心中,美国是没有文化的,德国是有文化的,因为我认为黑格尔、米老鼠云云,那么我也不能说什么。人都有喜好自己所喜好东西的权利。但他统而论之,仿佛他易先生的一己之见就是“文化”的唯一标准,这未免太让人不爽了。也许他对中国历史、中国美学了解,但肆意贬低和评论自己不熟悉、不喜欢的事情,难道不是和先哲苏格拉底的理念背道而驰吗?就算他专一中华文明,也该记得什么叫“不知为不知”吧?
如果中国所谓的知识分子都是这种轻薄为文的态度,不务实的随意胡侃,那么中国永远也成不了“文化大国”!
先看原文,易先生定义“文化大国”:
1. “文化大 国,标准是什么?如果是文化产业的产值、利润、出口量、市场占有份额,或者在国民经济总产值中的比例,那么,美国要算一个。可惜,美国却被认为是“没文 化”的。也不光是中国人这么认为,欧洲人也这么认为。我在百老汇看音乐剧,当时就犯嘀咕:就这,也算文化?”
2. “也只好说历史。历史上,文化大国可不少。中国就不说了,当然是。印度,也是。英吉利、法兰西、德意志、俄罗斯,还有意大利,都是。怎么都是呢?因为 都有标志性的文化人物。这些人物,全世界也都认账。比方说,提起托尔斯泰,大家都点头称是;提起莎士比亚,大家都心服口服;提起歌德、贝多芬、康德、黑格 尔,没人不承认德国是文化大国。美国吃亏,就在这里。标志性人物是谁?总不好把米老鼠也算一个。”
3. “很简单,就因为他们的影响,都是超国界的。请大家想想,孔夫子、释迦牟尼、卢梭、伏尔泰、马克思、恩格斯,他们的影响,哪一个是仅限于本国的?事实 上,但凡“文化大国”,一定具有国际性。比方说,有一段时间,亚洲一些国家,都写汉字;欧洲一些国家,则以说法语为荣。这个时候的中国和法国,岂能不是文 化大国?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文化大国,一定是有影响力的。而且这影响力,还一定是超国界的。事实上,文化,文化,一要“文”(文明),二要“化”(影 响)。有文能化,即有文化。化出国界,即为大国。不能化出国界,岂不成了卡拉OK,自娱自乐?”
4. “这就又有了一个问题:文化大国的影响力,为什么会超出国界呢?我想,恐怕还是因为有魅力。有魅力,才有吸引力。有吸引力,才有影响力。影响力不是硬推出来的。想当年,孔子何曾漂洋过海办儒学堂?佛祖又何曾不远 千里办佛学院?然而其影响力,却是不胫而走,远播四海,流传至今。为什么?自身有魅力,挡都挡不住。由此可见,文化魅力,是成为文化大国的关键所在。”
按易先生这四点的逻辑,归纳一下是:1. 你可能文化事业搞得很好,但别人认为你“没文化”,这是因为:2. 你没有标志性人物,而所谓的标志性人物,是那些:3. 跨越国界,被别国认同的人,而能被别国认同,是因为:4. 自身有魅力,挡也挡不住。
先说1. 首先,试问,这些认为美国人“没文化”的中国人、欧洲人,都是在哪里?是说易先生做了市场普查,或者有个什么投票,能够完整的代表这20多亿人的集体审美?还是认识那么几个认为美国人“没文化”的中国人、欧洲人,所以认为可以一概而论?
先不说易先生是怎么知道这么多人认为美国人是“没文化”的,假设大家确实如此认为好了。但这里说的“没文化”,不是没有“文化”,而是说“文化”低俗,不登大雅之堂,因为易先生前文也承认了,每个文明都是有“文化”的。但这里,可易先生并没有定义什么是“文化”的高雅和低俗。因为这个标准,文明与文明不同,甚至是同一国的人之间,都有不同见解。比如,欧洲人本来认为玛雅人“没文化”,因为他们没有留下什么历史古迹。后来他们学会了玛雅文后才知道,玛雅人认为,留下古迹是“没文化”的表现,真正“有文化”的人,应该新陈代谢,推翻旧的建新的。所以,玛雅人没留下古迹,对他们自己来说是有文化的,而重视保护古迹的欧洲人在他们眼中反而是“没文化”的了。而且,同样是一个文明的人,对“文化”都有不同见解。比如,有人可以认为二人转低俗,有的则可以认为二人转高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因为易先生没有定义,他仿佛是在说,这个东西不需要定义,你有一种本能的认知。因为,如果大多数人都认为你“没文化”,那么你就是“没文化”了。这个逻辑,仿佛是John Stuart Mill说的,你看到一个高雅和一个低俗的东西,你的心里会本能的认识到,什么是高雅的,也就是“有文化”的;反之,如果大家都本能的认为你是“没文化”,那么你就“没文化”。
但是,易先生有没有考虑,这个所谓的“文化”,是可以通过学习美学赏鉴来改变观念的?比如他觉得音乐剧“没文化”,但除了是因为本能的反应排斥低俗以外,这也可能是因为他不懂音乐剧,所以欣赏不了音乐剧的美,所以觉得“没文化”。好比我不懂梵语,所以体会不到印度诗人的伟大;但季羡林先生懂,所以觉得那是“有文化”。
“文化”又涉及到一个“美”的定义,因为“有文化”的东西,肯定是“美”,不然就是低俗、不“美”的东西。按照上述理论推理:大多数男人,即使在没有教育的前提下,也会天生的认为女人的身体是美丽的,但没有受过一定层次教育的人,不会天生就觉得莎士比亚伟大。那么可以因此而说,日本AV比莎士比亚“美”吗?
就因为这种东西主观性太强,所以我认为需要借鉴一下罗素的理念。罗素说哲学时,曾经提到一个想法,我认为是很正确的。他说,如果哲学的逻辑性没有破绽,那么哲学是不分上下的,你只能通过个人喜好来评判哪个哲学好,哪个不好。我觉得这个理念放在“文化”也同样有道理。评论“文化”,首先是要有一套系统,来评论是否“美”,是否“有文化”。我们评论“文化”,先是比拼系统本身的完整性和牢固性。比如,大家可以引经据典,证明为什么莎士比亚每一面都美,而我只能说,我喜欢《熊猫人》,我就喜欢,那么明显莎士比亚审美的系统强过我的《熊猫人》系统。
如果你欣赏“文化”有一个完整的系统,那么就是无法评论“文化”的高下。比如欣赏京剧有一套系统,欣赏歌剧又有一套系统,同样完美。那么喜欢什么与否只是只是个人喜好问题,不过萝卜白菜、各有所好而已。因此,我认为易先生说的,音乐剧“没文化”,不是因为音乐剧本身的问题,而是易先生对欣赏音乐剧的系统不大了解。强把个人的意见套在了欧洲人和中国人头上,太证明自己说的是对的。
2. 这里易先生提到了一个标志性人物的概念。他说因为有黑格尔,所以德国是文化大国;而美国只有米老鼠,所以不是大国。
这里易先生也没有定义什么叫标志性人物,似乎认为大家应该天生就有某种共识。这里又涉及到两个问题,是高雅与低俗、以及文化认知不同的问题,这个前文已经叙述过。首先,按大家各有不同见解的角度来说,假设大家都知道米老鼠和黑格尔,但通过不同见解,米老鼠的内涵、影响力未必低于黑格尔,关键还看怎么分析。(这一点不光是我认为,罗素也如此认为,他认为黑格尔的所以理论都是在胡扯,完全站不住脚。)
第二,是每个人的角度不同的问题。易先生说的,标志性人物,让“大家都点头称是”;这里的大家,不知道指的是谁。因为一个了解美国历史、不了解德国历史的人,可能说得出来美国的大哲学家,比如William James、John Dewey,而说不出Schopenhauer、Leibniz。不同领域也会产生不同的标志性人物。比如,我一个朋友学戏剧和电影的双硕士,但不怎么接触哲学。在他心目中,Orson Welles的地位远胜于黑格尔(她甚至可能都不知道黑格尔是谁,有什么理念)。
3. 标志性人物要跨国界,不要自娱自乐。这点我是同意的,但前文已说过,Orson Welles在某些人的眼中也跨越国界,为什么他不能算标志性人物呢?不知是什么标准?
4. 易先生这里说,“文化”只要有魅力,自然会漂洋过海。但这里有涉及到上面所提,如何欣赏“文化”的系统问题。易先生的理论是,能够传播证明文化有魅力。但他觉得例子就有问题,孔子和佛祖都是努力传道之一,并非自娱自乐。
事实上,世界上的所有文明,莫不热衷于传播自己的“文化”。有的时候,别国会因为仰慕而自动接收,比如日本人留学长安,或现在中国人学习街舞。但也有时候,是强加于人,比如侵略后给被侵略者洗脑。而这实际上这个涉及了更多经济和政治的因素,并非只是传播了就是好的。也许,有的印第安文明是“有文化”的,但因为被灭绝了,没有传播出去。
之后易先生又去论证“文化魅力”,但这种极度不严谨、完全没有逻辑、满篇自我意识膨胀、自以为是的文章,我连攻击下去都没兴趣了,所以到此为止。如果他在文章前说,在我心中,美国是没有文化的,德国是有文化的,因为我认为黑格尔、米老鼠云云,那么我也不能说什么。人都有喜好自己所喜好东西的权利。但他统而论之,仿佛他易先生的一己之见就是“文化”的唯一标准,这未免太让人不爽了。也许他对中国历史、中国美学了解,但肆意贬低和评论自己不熟悉、不喜欢的事情,难道不是和先哲苏格拉底的理念背道而驰吗?就算他专一中华文明,也该记得什么叫“不知为不知”吧?
如果中国所谓的知识分子都是这种轻薄为文的态度,不务实的随意胡侃,那么中国永远也成不了“文化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