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夏天,出逃篱苑书屋
阿土伯的媳妇儿,终于按耐不住寂寞,快乐出逃了。
阿土伯一早醒来,发现左手边,躺着翻白眼的毛绒狗仔,不见大树踪影,睡眼惺忪地看看表,嗯,刚六点,准是蹲厕所去了。然后翻了个身,又睡了过去。
等闹铃惊醒他时,已经八点十分了。
摸摸左手的床,没人。难道又蹲厕所去啦,是便秘了两小时,还是陆续拉了两小时肚子?他左思右想,惊慌跑去厕所。~啊~只有大马桶张着嘴,似乎正嘲笑他。
他瞬间成了热锅上的大蚂蚁,两三步走回房间,拨通了大树的电话:“你,你,在哪儿?”
“怀柔~”
“什么?”
“出远门儿,居然不和我说一声,你想死啊~不是说了嘛,只能在北京城里跑,朝阳区北五环内,鸟巢周边,森林公园内。”
“我~好像有点迷路了~”大树怯怯地说。
“你个白痴,谁多给你的胆儿,跑那么远,还不告诉我。” 阿土伯在电话那头气地咬牙切齿。“快快,原路返回来。”
“找不到原路啦,只能继续走下去。除非你来接我,否则就舒坦着心看我自生自灭吧!”
“谁有这闲工夫,我要上班我要挣钱,你不是要钻戒,要蜜月嘛!这都要钱,要钱的啊”他说得极度亢奋,又带点恨铁不成钢的情绪。
“那就这样啊,放宽心让我四处游荡吧。我最迟明晚7点就回到你身边,还给你做土豆烧牛肉。你看嘛,我不骗你,冰箱的牛肉都切成块泡水里了。肯定能自个儿安全回归的。快挣钱去,蜜月,钻戒。“没等他再次抱怨,就挂断电话了。
然后关机了。这个破HTC,关键时刻总是禁不住考验,才用了一个小时的地图导航就只剩下百分之十的电量了。为了不让他太担心,还是留点电量。

在阿喵还没有睡醒的清晨5点半,大树就出发了。 目的地:京郊怀柔雁栖镇交界河智慧谷里的篱苑书屋。在三天前,大树压根儿就没听说过这偏僻的地儿。上班那茬儿,和爱猫的同事话猫,她提到了红螺寺的猫,被寺里的主持喂养得特别肥美,肥臀包子脸,眯着眼走在静谧的寺庙石板路上,懒懒散散地,寺庙里植满了大树,阳光穿透葱茏的叶片,斑驳地洒在肥美喵圆胖的身上、俏皮的三角形耳朵上,风一吹,阳光晃动,仿似惊动了它,它就抖抖耳朵,舔舔毛和小肉掌,然后扭着臀找准偏僻的地儿,横竖一趟,管他暴风骤雨,惊涛骇浪,呼啦啦就睡了。
突然大树就这样着迷了,爱上了寺庙里的猫,会修禅的猫。
上网一搜,红螺寺的各种攻略扑面而来,却在不经意间,被另一个地方夺走了眼球:幽深的山谷中,一座木质的长方形建筑静静地坐落在山谷中,不孤寂不突兀,完美地与周围的青山绿水融为一体,仿佛是大自然生出的一部分。就这样,我忘记了会修禅的猫。
于是就像着了魔似的,突然多了个胆儿,不告知阿土伯的情况下,周六一早背着5本死沉的书入山了。

历经坑蒙拐骗,万水千山,蚂蚁咬蜜蜂蜇,总算是来到了它的面前。它的外观并不是那么特别,方方正正略显呆板,在三万根柴火棍包裹的内里其实是全玻璃结构的,室内全是柚木装修的书架和地板。整个建筑完全胜在气质。大树理想中的书屋就是这样的,藏匿在大山之中,外观简朴不繁复,有青山有绿树,不会惊艳你,却会让你有一种归宿感。早春,盛夏,金秋,隆冬,抱着书,任四季变换,只单有一个平静的心,便装进了整个世界。我想建筑师大概也是怀着这种心境创作的吧。这只关乎他的一个美梦的实现,不关乎艺术不关乎实用。我并不相信网上所说,建筑这栋书屋的初衷是为了给附近的村民创造阅读空间,提高素质。大树一路走来,除了一公里外的度假村,并没有见到几户农家。





书屋里充满了柚木的香气,书本印刷时残留的油味。阳光穿过被雨水湿透了的木棍和玻璃,照亮了整个屋子。此时你的心可以肆无忌惮地找角落歇息,让文字霸占你,哪怕就那么短短两小时。





书屋管理员是当地村民,有时是村长或村长媳妇儿。书屋只在周末开放,早上9:00~11:30,下午13:30~16:00。
这里的书都是来此地的人捐赠的。这次,大树带去了两本东野圭吾的推理小说《假面饭店》《放学后》,两本旅游书《人生必去的101个地方》《印度尼西亚旅行指南》,一本李碧华的小说《放血》。捐书的人都会让在小册子上寄语。小册子已经写满满的了,好不容易找到工资条般大小的空白,写下一句话:我来了,你在哪里?
由于书屋地处偏僻,交通并不算方便。细算,去程只有上午11:30一趟车,回程有两趟,分别是13:30和17:30。从书屋出来,才三点半,末班车还有一段时间,于是沿着小路闲逛,虽然是三伏天,被阳光暴晒着,却也万般惬意。各种野草鲜花在灼热的阳光下渗透出各自的芳香,混杂在空气中,偶尔的山风拂面,伴着清凉波动着我的心弦。


各色的山花儿零星地生长在小道两旁,昂首欠身,各有姿态。无论是哪一种,都有最自然的美。
由于前些天刚下过雨的缘故,山间土壤松弛湿润,各种小昆虫忙活着,瓢虫爬上草尖,大蚂蚁爬满石头,那晕头转向的长脚蜂是否把我当成花,狠狠地蜇伤了我的脚踝,一只闪动着黑色翅膀的萤火虫在我眼见转瞬即逝。萤火虫,不知几时,已经成了回忆童年的重要部分,成了怀旧的代名词。


离末班车驶来,还有一个多小时,大树就买了只冰棍,坐在河边的石头上一口口啃,远看青山,近数水波,闲闲散散,等在时光在身边慢慢流逝。这似乎在外人看来好生的无趣啊。
原来独自出行,并没有想象中那般艰难。原来我也是可以独自坐在陌生的地方,肆无忌惮地发呆,完全在乎不了别人的目光。
没过多久,一大叔开着银色小车在我面前停下来,大吼:“姑娘,可是要回城里。”我点头。
“上车来。给30元。”
“车里有人么?”我还是有戒备心的。边问边通过黑玻璃往车里瞧。
“有的,有的。你上来,我不会吃掉你,都是和你一般大的小孩。”
于是拉开门上了车,于是我就交到了两个朋友。两个美好的快要闪耀到我双眼的女孩。第一次打心眼里认为最美的女孩,不因她们的五官有多么端庄,声音有多么娇滴滴。一个上身着猫儿花纹短袖雪纺衫,下身穿藏青色九分裤,外加一双黑色豆豆鞋,留着干练的短发,架黑框眼镜,有一种知性美,又因身材娇小,多了几分可爱;另一个披着自然棕的长发,上身是纯白色镂空钩花七分袖棉质衫,下身是一袭浅棕色麻布裙,外加一双棕色小皮鞋,笑起来就像一杯巧克力奶茶。
一路说说笑笑,留下了联系方式。她们问及到我是一个出行后,觉得还是可赞的。至少她们到现在为止还不敢单独出行。说到这里,我可是想立马赶回家在阿土伯面前显摆显摆。我可不是无骨病猫一只。
出门在外,顺利抵达目的地,不迷路,不被坑,不交朋友,旅行不算完整,也不算太光彩。在我心里,撒狗血的旅程才是鲜活的,真实的,特立独行的。我期待着~~

PS:本来这次可以多交两位朋友,无奈自己身为小媳妇儿,一向安分守己,不好跟小哥儿们搭讪。之后想想,后悔啦后悔啦~
PPS:晚上七点到家,阿土伯堵在门口,气冲冲嚷道:止步,我要先检查,看看缺胳膊少腿没,头发掉一根也不行,就不算我的人不能进家门。”
我把臭烘烘的头伸到他面前,他果然就一根,两根数起来,一边还嚷嚷着,掉了好多,“你看你看,脚踝处还多了个大包。”坚决不让我进门。
我使劲推开他,“你有完没完啊,还要不要吃土豆烧牛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