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还是六便士?
“为天上的月亮神魂颠倒,对脚下的六便士视而不见。”
其实这不是我第一次看毛姆的书。之前在图书馆的流通书架无意中看到他的《刀锋》,便读了下去。读完觉得毛姆是个很特别的作家,他常自称三流作家。我也想看看他其他的作品,便看起了《月亮与六便士》。其实这个书名大家应该都有所耳闻,是一本很有名的书啊。然而我活了将近20年都没有读过。
在《月亮与六便士》中,毛姆以自己为视角,用第一人称的口吻,叙述了一个伟大画家从一个普通的股票经纪人离经叛道,抛弃妻子去追求自己的艺术梦想,再到小岛上度过余生,最终却不幸患上了麻风病,而死前还在不停作画的故事。
故事中的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是以后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来描写的,两者有许多共同之处:他们都曾从事股票行业,都到了中年才立志献身艺术,都在落魄的时候收到朋友的帮助,也都在南太平洋的小岛上度过了余生。不过高更在立志成为画家之前是个业余画家,他的画作也得到过业内人士的肯定,这也是促成他追求艺术的原因。而后他选择成为画家,但因为家人极力反对,他才与家人决裂出走。相比之下,毛姆却没有详细说明斯特里克兰决心成为画家的原因,斯特里克兰的妻子与他生活了十七年也更是没有察觉出半点他要离开的征兆。斯克里克兰更像是在某个瞬间突然醒悟,而且是大彻大悟,才做下常人看来离经叛道,无法理解甚至是十分可恶的行为——抛弃妻子,离家出走。他甚至没有给妻子和儿女留下钱财。
有人把斯特里克兰的恍然大悟跟柏拉图的洞穴理论联系了起来。我觉得有点道理。柏拉图的洞穴之喻讲的是设想在一个地穴中有一批囚徒;他们自小呆在那里,被锁链束缚,不能转头,只能看面前洞壁上的影子,自然地认为影子是惟一真实的事物。人类就像这些囚徒一般,看不到世界的本质,被社会犹如锁链般的条条框框束缚着。而总有一些人会意外地挣脱锁链,走出洞穴,发现自我。斯特里克兰也许就是其中一个,他意外地挣脱了束缚,开启了对自我,对艺术的探索。在他挣扎着摆脱社会的纲常伦理时必定会伤害最亲近的家人。我觉得社会比之梦想,是无私和自我的取舍。对于斯特里克兰来说,他已经无私了40年,被社会驯化了40年,没有自我地活了40年。他原本压抑着的渴望追求艺术的念头慢慢增强,终于爆发了。人生苦短,他再没有时间留给无私了,他要去为自己而活。这难道有错吗?
从世俗的角度去看,斯特里克兰确实是个十足的混蛋。且不说他抛弃家庭,没有尽到自己赡养儿女的义务,他甚至还伤害了不顾一切帮助他的朋友——斯特罗夫。他与朋友的妻子暗通款曲,最终被朋友发现。而善良到了极致的斯特罗夫却选择自己退出。然而她的妻子最后还是不得善终。她选择了自杀,多半是因为无法忍受斯特里克兰的古怪性格。斯特罗夫太善良了,善良到让人生气,让作者觉得他是愚蠢。被横刀夺爱之后,他居然还是想着帮助朋友,他不想让斯特里克兰无依无靠,邀请他一同回老家生活。其实,斯特罗夫对斯特里克兰的照顾,多半是他爱惜斯特里克兰的才华,他看出了斯特里克兰画作的伟大之处,他不忍心让一个天才过潦倒的生活。然而斯特里克兰对这一切,并不领情,也不觉得感激。谈起自己的妻儿,他说他已经养了妻子17年,没有再养她的义务。至于一双儿女,他直言他对长大后的儿女没有感情。对于斯特罗夫夫妇,他亦不感到任何愧疚。总而言之,在世人的眼里,斯特里克兰是一个极度自私的,对别人完全不存感情的人。
然而这样一个自私的人,却有着极大的,让人为之潸然泪下的对艺术的执着和热忱。而他对艺术做出的巨大贡献,正是因为他有魄力去追求自我,正是因为别人眼里的“自私”。他离开伦敦温暖舒适的家,放弃待遇极好工资优渥的工作,却去住在了巴黎破旧的小旅馆里。没钱的时候他只能一天一片面包加牛奶地过。穷困潦倒,无依无靠,生了病无人知晓之时,他只能窝在破旧的小旅馆。甚至到了晚年他得了麻风病还在作画,并不以为然。他对自己遭受了所有物质上的,身体上的苦痛都无所谓。他完全不后悔自己的选择,也未曾抱怨过。我想大概是他的心全部都被艺术占据去了,哪里有空位去烦恼这些。在这一点上,我觉得他是超脱世俗的。这也大概是他能成为伟大画家的原因吧。书中有一处提到,斯特里克兰得了麻风病之后一直待在一个房间里画画,甚至后来他眼睛已经看不见了,他还继续画了一年多。而当医生走进他的画室,看到他的满墙的画作时,是震惊的。也许他在生命的最后留下了旷世奇作,给他的这趟修行苦旅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其实他死前还要求自己的土著妻子将他画在墙上的画全部烧掉,一点不留。这让我想起曾经在网上看到的,有些艺术家喜欢在沙滩上作画,任凭涨潮的时候浪潮把它们毁得面目全非,他们也一笑置之。我只能感叹,多么潇洒啊!
其实斯特里克兰要比高更偏理想主义得多。在那个时代,画家们为了生存,只能四处推销自己的画作。高更也是,他也喜欢参加各种聚会。然而斯特里克兰却几乎不让人看自己的画,对朋友也冷漠至极,脾气相当古怪。他不喜欢对自己热络的人,反倒喜欢那些冷淡自己的人。据说高更到了晚年还是想要回归家庭生活的。而斯特里克兰却认为塔西地岛就是自己的归属,并不留恋他在伦敦的妻儿。我猜或许他的婚姻并不是爱情的结果,虽然他也并不喜欢爱情。爱情相比他追求的艺术,算不上什么东西。我不由得想,这个主角真是太与众不同了。
书中还有一段副线故事,是关于一个医生——亚伯拉罕的故事。他才华出众,读书期间几乎拿遍了各种奖学金。在医院里任职的他被选进了管理层,前途一片光明。但是一次度假让他看到了此生最为感动的景象,于是他决定留在他度假的小岛当个海关医生,放弃了大好前途。代替他进了管理层的医生后来也是风生水起,但他觉得亚伯拉罕做出那个选择简直是“真个人彻底废掉了”。好笑的是,他说:“实际上,我觉得人光有脑子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性格。亚伯拉罕没有性格。”“我”虽然什么都没说,却想着:“亚伯拉罕没有性格?我想只有非常有性格的人,才会在发现别的生活方式更有意义之后,只经过半个小时的考虑,就毅然抛弃原本蒸蒸日上的事业。而事后从来不懊悔突然踏出这一步,那就更有性格了。”我更喜欢作者接下来的那段话:“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点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诚然,每个人对自己的要求都不一样。但是有些人对自己的要求就是那么地有性格,比如斯特里克兰和亚伯拉罕。
说实在的,我欣赏、仰慕活得潇洒,活得传奇,活得意义非凡的人。但是摆在我面前的是六便士,月亮离我太遥远。就算我要造一艘飞船去我的月亮,我也得先挣很多很多六便士。何况,目前为止,我也不知道我的月亮在那里。
参考资料:
1.百度百科——洞穴之喻
2.毛姆《月亮与六便士》
其实这不是我第一次看毛姆的书。之前在图书馆的流通书架无意中看到他的《刀锋》,便读了下去。读完觉得毛姆是个很特别的作家,他常自称三流作家。我也想看看他其他的作品,便看起了《月亮与六便士》。其实这个书名大家应该都有所耳闻,是一本很有名的书啊。然而我活了将近20年都没有读过。
在《月亮与六便士》中,毛姆以自己为视角,用第一人称的口吻,叙述了一个伟大画家从一个普通的股票经纪人离经叛道,抛弃妻子去追求自己的艺术梦想,再到小岛上度过余生,最终却不幸患上了麻风病,而死前还在不停作画的故事。
故事中的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是以后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来描写的,两者有许多共同之处:他们都曾从事股票行业,都到了中年才立志献身艺术,都在落魄的时候收到朋友的帮助,也都在南太平洋的小岛上度过了余生。不过高更在立志成为画家之前是个业余画家,他的画作也得到过业内人士的肯定,这也是促成他追求艺术的原因。而后他选择成为画家,但因为家人极力反对,他才与家人决裂出走。相比之下,毛姆却没有详细说明斯特里克兰决心成为画家的原因,斯特里克兰的妻子与他生活了十七年也更是没有察觉出半点他要离开的征兆。斯克里克兰更像是在某个瞬间突然醒悟,而且是大彻大悟,才做下常人看来离经叛道,无法理解甚至是十分可恶的行为——抛弃妻子,离家出走。他甚至没有给妻子和儿女留下钱财。
有人把斯特里克兰的恍然大悟跟柏拉图的洞穴理论联系了起来。我觉得有点道理。柏拉图的洞穴之喻讲的是设想在一个地穴中有一批囚徒;他们自小呆在那里,被锁链束缚,不能转头,只能看面前洞壁上的影子,自然地认为影子是惟一真实的事物。人类就像这些囚徒一般,看不到世界的本质,被社会犹如锁链般的条条框框束缚着。而总有一些人会意外地挣脱锁链,走出洞穴,发现自我。斯特里克兰也许就是其中一个,他意外地挣脱了束缚,开启了对自我,对艺术的探索。在他挣扎着摆脱社会的纲常伦理时必定会伤害最亲近的家人。我觉得社会比之梦想,是无私和自我的取舍。对于斯特里克兰来说,他已经无私了40年,被社会驯化了40年,没有自我地活了40年。他原本压抑着的渴望追求艺术的念头慢慢增强,终于爆发了。人生苦短,他再没有时间留给无私了,他要去为自己而活。这难道有错吗?
从世俗的角度去看,斯特里克兰确实是个十足的混蛋。且不说他抛弃家庭,没有尽到自己赡养儿女的义务,他甚至还伤害了不顾一切帮助他的朋友——斯特罗夫。他与朋友的妻子暗通款曲,最终被朋友发现。而善良到了极致的斯特罗夫却选择自己退出。然而她的妻子最后还是不得善终。她选择了自杀,多半是因为无法忍受斯特里克兰的古怪性格。斯特罗夫太善良了,善良到让人生气,让作者觉得他是愚蠢。被横刀夺爱之后,他居然还是想着帮助朋友,他不想让斯特里克兰无依无靠,邀请他一同回老家生活。其实,斯特罗夫对斯特里克兰的照顾,多半是他爱惜斯特里克兰的才华,他看出了斯特里克兰画作的伟大之处,他不忍心让一个天才过潦倒的生活。然而斯特里克兰对这一切,并不领情,也不觉得感激。谈起自己的妻儿,他说他已经养了妻子17年,没有再养她的义务。至于一双儿女,他直言他对长大后的儿女没有感情。对于斯特罗夫夫妇,他亦不感到任何愧疚。总而言之,在世人的眼里,斯特里克兰是一个极度自私的,对别人完全不存感情的人。
然而这样一个自私的人,却有着极大的,让人为之潸然泪下的对艺术的执着和热忱。而他对艺术做出的巨大贡献,正是因为他有魄力去追求自我,正是因为别人眼里的“自私”。他离开伦敦温暖舒适的家,放弃待遇极好工资优渥的工作,却去住在了巴黎破旧的小旅馆里。没钱的时候他只能一天一片面包加牛奶地过。穷困潦倒,无依无靠,生了病无人知晓之时,他只能窝在破旧的小旅馆。甚至到了晚年他得了麻风病还在作画,并不以为然。他对自己遭受了所有物质上的,身体上的苦痛都无所谓。他完全不后悔自己的选择,也未曾抱怨过。我想大概是他的心全部都被艺术占据去了,哪里有空位去烦恼这些。在这一点上,我觉得他是超脱世俗的。这也大概是他能成为伟大画家的原因吧。书中有一处提到,斯特里克兰得了麻风病之后一直待在一个房间里画画,甚至后来他眼睛已经看不见了,他还继续画了一年多。而当医生走进他的画室,看到他的满墙的画作时,是震惊的。也许他在生命的最后留下了旷世奇作,给他的这趟修行苦旅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其实他死前还要求自己的土著妻子将他画在墙上的画全部烧掉,一点不留。这让我想起曾经在网上看到的,有些艺术家喜欢在沙滩上作画,任凭涨潮的时候浪潮把它们毁得面目全非,他们也一笑置之。我只能感叹,多么潇洒啊!
其实斯特里克兰要比高更偏理想主义得多。在那个时代,画家们为了生存,只能四处推销自己的画作。高更也是,他也喜欢参加各种聚会。然而斯特里克兰却几乎不让人看自己的画,对朋友也冷漠至极,脾气相当古怪。他不喜欢对自己热络的人,反倒喜欢那些冷淡自己的人。据说高更到了晚年还是想要回归家庭生活的。而斯特里克兰却认为塔西地岛就是自己的归属,并不留恋他在伦敦的妻儿。我猜或许他的婚姻并不是爱情的结果,虽然他也并不喜欢爱情。爱情相比他追求的艺术,算不上什么东西。我不由得想,这个主角真是太与众不同了。
书中还有一段副线故事,是关于一个医生——亚伯拉罕的故事。他才华出众,读书期间几乎拿遍了各种奖学金。在医院里任职的他被选进了管理层,前途一片光明。但是一次度假让他看到了此生最为感动的景象,于是他决定留在他度假的小岛当个海关医生,放弃了大好前途。代替他进了管理层的医生后来也是风生水起,但他觉得亚伯拉罕做出那个选择简直是“真个人彻底废掉了”。好笑的是,他说:“实际上,我觉得人光有脑子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性格。亚伯拉罕没有性格。”“我”虽然什么都没说,却想着:“亚伯拉罕没有性格?我想只有非常有性格的人,才会在发现别的生活方式更有意义之后,只经过半个小时的考虑,就毅然抛弃原本蒸蒸日上的事业。而事后从来不懊悔突然踏出这一步,那就更有性格了。”我更喜欢作者接下来的那段话:“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点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诚然,每个人对自己的要求都不一样。但是有些人对自己的要求就是那么地有性格,比如斯特里克兰和亚伯拉罕。
说实在的,我欣赏、仰慕活得潇洒,活得传奇,活得意义非凡的人。但是摆在我面前的是六便士,月亮离我太遥远。就算我要造一艘飞船去我的月亮,我也得先挣很多很多六便士。何况,目前为止,我也不知道我的月亮在那里。
参考资料:
1.百度百科——洞穴之喻
2.毛姆《月亮与六便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