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辨“能知”与“所知”
现在最重要的,仍然先要回转到知性之“知”的问题上去。前面我们提过当婴儿初生的时候,本来就具备有先天而来的“知”性,但他经常处于一种安稳的状态中,自有一种明暗不分、恍恍惚惚的境界。当然不是成人以后那样已经形成意识,能够分别是非好恶的作用。换言之,婴儿在成长过程中。脑门的头骨合拢,也就是医学所说的囟门严封以后,受到成人生活动作的影响,以及眼见、耳闻,有关外界环境等等的薰习作用。那个自我与生俱来知性的“知”,就会分化演变,形成后天的意识,并且具有思想的知觉作用,同时又具有触受的感觉作用。由于知觉和感觉两种作用交织,便形成有了意识思想以后的“所知”性。
这个“所知”性的“知”,是我们姑且把它划了一道界限。另把那先天与生俱来的本能知性的“知”(并没有加上后天成长以后,所知分别的善恶是非等的习染),叫它是“能知”的“知”。这也就跟王阳明取用《大学》、《孟子》的说法,所谓“良知”、“良能”的“能知”相同。但这里所说的这个能知,是限于人类有这个现实生命的阶段。是从生为婴儿开始,本自俱有知性而命名的“能知”之“知”。并不概括最初的原始生命,如哲学所说的形而上本体功能的“知”。这点必须要特别交代明白,因为我们现在不是在讲形而上学的本体论。
——南怀瑾《原本大学微言》第三章 内明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