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嵩——平淡青春的辰星
作为一个懒死星人,能在周天从宿舍滚去餐厅吃一顿饭,也真的是不容易。 吃饭的时候餐厅一直在放许嵩的歌,从十九岁年少轻狂的《别咬我》到前两天新出的《深夜书店》,我惊奇发现,我竟然差不多都会哼唱,虽然有些歌词记不清,虽然有些歌名记不起。可是在我的本能里,我依然会随着旋律轻轻的和着。 对啊,我喜欢过,在我的青春里,深深的刻着他的名字,他是我那个时候的信仰。毫不夸张,他就是我的神。我在所有的书上都写过他的名字,我的每一篇日记里都有他的印记。我的枕头下就是不许在宿舍张贴的海报,包括现在我的所有东西的密码都是他的生日,真的是改不掉的一个习惯。那时候真的觉得,他戴着眼镜清秀的模样真的是好看,怎么就会有人那么耐看,现在越看也是越觉得有味道。 另一个原因,就是他为人处世的方法,可以在浮躁娱乐圈守得住本心,也是很不容易的,所以才那么喜欢,单纯的憧憬。 前几天我妈还说,你学新闻的,争取以后可以采访到许嵩。 当时我笑了笑没说话,现在的我早就不是曾经的我,没有那份热枕,还是还在心里默默的期望,真的可以有那么一天。 到时候我就可以坦然的对他说,嵩哥,我可是喜欢了你一整个青春呢,我做了一整个青春的嵩嫂梦呢。 如若不曾疯狂未曾有过幻想,青春必然是乏味的。 或许我曾经也未必很精彩,可是喜欢上了一个遥远的人,平添了许多的光彩。 我甚至还记得他当时更新的每一条微博,每一张图片,对他的朋友,也样很热爱。也因为喜欢他,认识了很多的朋友,尽管现在不再联系,但是他们也带给我了欢乐。 高中时代最值得回忆的事情,就是有关他的,那么纯粹的喜欢,也不曾后悔过。 现在想想还是觉得那时候的自己还挺可爱的,傻得可爱。渺小还在幻想着,那时候也挺勇敢的,真好哎。 借用一句陈西南写给李宇春的歌词,来给我永远的嵩哥—— “多谢你如此精彩耀眼,做我平淡岁月里星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