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读:好文笔是读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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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明月
【颜色篇】
举个例子说明,且看鲁迅《秋夜》的著名起段:
“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如果将鲁迅的原句)修剪成“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枣树”这样的两个句子,乃至于“我的后院有两株枣树”这样的一个句子……一旦修剪下来,读者将无法体贴那种站在后园里缓慢转移目光、逐一审视两株枣树的况味。修剪之后的句子也将使《秋夜》的首段变成描写“枣树”的准备;然而鲁迅根本没准备描写枣树呢——或者应该这么说:枣树只是鲁迅为了铺陈秋夜天空所伏下的引子,前面那四个“奇怪而冗赘”的句子竟是写来为读者安顿一种缓慢的观察情境,以便进入接下来的五个句子:“这(按:指枣树)上面的天空,奇怪而高,我生平没有见过这样的奇怪而高的天空。他仿佛要离开人间而去,使人们仰面不再看见。”
颜色的运用:
1、 鲁迅就是个善于运用颜色的大家,他特别懂得在寒冽清冷的底子上涂绘鲜明的色彩。
2、 对张爱玲小说的总体评价是“明艳端方,光彩照人”。与鲁迅的清冷凄艳不同,她笔下是一片彩绣辉煌,流光溢彩,像撒了金粉一样,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富贵气象。
张爱玲写颜色还有一招绝活,即不知从哪里搜罗来各种名词作为色彩的前缀;这当然是承袭的红楼笔法,不过也有她自己的创造在里头。比如《金锁记》里随意扫扫就有雪青、蟹壳青、竹根青、佛青、藏青等各种青。
3、 刘鹗呢?大概就是以大块的晕染出色了。
4、 因为是童话,可以理直气壮地造境,任性地只挑最喜欢的一个色使用。桔梗花的蓝色贯穿始终,大片的色彩晕染和低徊的忧伤情绪相得益彰。这篇的奇特之处在于色彩不仅造境,还构成了核心情节。
【造语篇】
1、 “天地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肿字妙。
2、 “我是她胸襟上的丝绣帕,髻上的红彩花,岁月碾过的茅茨土屋里忽然照见的一只乳燕。”一连三个比喻,前两句相似,都是讲姆妈视长孙女有如乡间妇人难得的饰品,万般宝爱,意象本已十分出色,第三句神来之笔,突然化静为动,由短及长,又夹杂以动词造成语法的参差,在各个面相上都与前两句有别,但仍能以一种欣喜、珍爱的情感,将三个句子统一成规律的序列。
3、 “那对不知来日方长世界之大的恋人,他们从诗的深处,走向诗的更深处。”更深处妙。
【情感篇】
心理学家武志红在他的一篇文章里提到:“在我看来,第一流的小说必须具备一个特质:情感的真实。具备这一特质后,一部小说的情节不管多曲折、奇幻甚至荒诞,读起来都不会有堵塞感。”
《笑傲江湖》中有这样一段,令狐冲率众攻打少林寺:
突然之间,四下里万籁无声。少林寺寺内寺外聚集豪士数千之众,少室山自山腰以至山脚,正教中人至少也有二三千人,竟不约而同的谁都没有出声,便有人想说话的,也为这寂静的气氛所慑,话到嘴边都缩了回去。似乎只听到雪花落在树叶和丛草之上,发出轻柔异常的声音。令狐冲心中忽想:“小师妹这时候不知在干甚么?”
知乎上有人对这一段作了评论,在此转录:这时他正率众去救他未来的妻子,战事已是箭在弦上,一触即发,数千人也许生死顷刻,没人知道他心里竟是这样一点温柔的,飘渺的心事。已有好姑娘肯为他舍了性命,他亦肯慷慨相报,然而漫天风雪里,他又想起她。
读《笑傲》的时候还年少,更易被情节激烈的片段感动;令狐冲一路眼睁睁看着小师妹与他人相恋,成亲,最后无辜死去,虐心的表现着实不少。然而长大了才懂得,这一点无力的惦念,才是感情中最悲苦动人的地方。战场上窸窸窣窣的轻柔雪声,深夜街道昏黄的光晕,杯中将倾未倾的最后一滴残酒,那人走后,世界成了一个巨大的地雷阵,处处埋伏着引信,冷不丁炸起心中的锐痛。是梦是醒,时酒时病,竟似一场绵延入骨,不死不休的顽疾,无论如何都避无可避。于情于理,她都是最不该想起的人,但念头偏偏还是鬼使神差的转到了她身上;情网情网,说到底不过就是这样一个缠在心头,时时泛起,难以遏止的念头。
古人常说:“立身先需谨慎,为文且须放荡”。为什么?因为写文章多数不是为说教,更多是为情感的表达与宣泄。
武志红在那篇文章里后来说到:“钱钟书的《围城》未被我列入第一流的小说,因为小说中一些关键情节的推进缺乏情感的真实,譬如‘局部的真理’勾引方鸿渐、唐晓芙爱上方鸿渐和方鸿渐爱上孙柔嘉,这几个情节中的情感描绘都缺乏真实感,让我觉得相当突兀。”
【译言篇】你为什么不必读翻译文学?
翻译作品不好,这里面有几个原因。首先,以一流译者群与一流作者群相比较,前者显然不及后者的才华恣肆。这里的才华是指创造力,文字的驾驭力。这也就是我要说的第二个原因了。即便译者拥有一流的文字驾驭力,他也往往会将这份才华运用在了与作者的对话上,而忽略了与读者的对话。还有第三个原因:语言之间本就有难以沟通处,纵然是天才也无法弥接的。海归或外企白领说话常蹦单词,你觉得他是在装逼,但也可能真的是因为汉语中无对应的词。最后,还有个翻译姿态的问题。翻译的信达雅三字箴言里,信字就那么当仁不让排第一吗?我们对于翻译对象,始终还是仰视的姿态。
把今天的干货捞出来作为总结吧:a.要想文笔好,不必读翻译作品;b.推荐读原著,从外语中汲取营养,有兴趣还可以做做翻译。
【传承篇】好一朵牡丹花,谁接过去?
这期想要传达的理念则是“一定要读古代文学”。
我对好文笔的粗略定义是:精准,富于新鲜感、画面感和音乐感。
我们可见的古代文学,绵延有数千年之久,每个时代都有丰富的创作,鲜明的特色,写作者可汲取的营养可效仿的技巧太多太多了。正如知名评论家李静所言:“汉语曾经是一种多么优美繁丽的语言!它无所不能至,无所不能形,只要你足够贪婪强壮,想要得到的美都能满足。”
【萌物篇】
写动物虽免不了要揣度其心理,但切切忌讳没有节制,自作多情。
推荐阅读:
汪曾祺:《鸡毛》
川端康成:《禽兽》
费滢:《鸟》
【匮乏篇】
尽管中国是一个遭贫穷贯穿了百余年的国家,文学作品中有关饥寒交迫的描写屡见不鲜,甚至还有泛滥之嫌,然而真正擅写贫穷的作家似乎并不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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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树王》
【容貌篇】
以张爱玲的小说集《传奇》为例,《金锁记》里的曹七巧是“三角眼,小山眉”;《倾城之恋》的白流苏是“眉心很宽,一双娇滴滴,滴滴娇的清水眼”,印度公主是“影沉沉的大眼睛”;《茉莉香片》男主角是“淡眉毛,吊梢眼”,女主角是“眉眼浓秀”;《沉香屑——第一炉香》的葛薇龙是“眼睛长而媚,双眼皮的深痕直扫入鬓角里去”,《心经》里是“极长极长的黑眼睛,眼角向上剔着”,《花凋》里的川嫦“清炯炯的大眼睛,长睫毛”。张爱玲笔下人物的亮相方式是我喜欢的,寥寥几笔,非常传神。且就貌而写貌,不将面部特征与人物性格作过多牵强联系。那种“峻直的鼻梁显出他个性的坚毅”神马的写法最讨厌了,外国小说老爱整这一套。总的说来,中文小说中写人物外貌的上乘文字,即便其中夹缠些情色的成分、肉欲的感觉,基本运用的也都还是东方的写意笔法,与西方的油画式大异其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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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边城》
【后浪篇】
这些年轻一代作家里,谈到文笔,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李海鹏。李海鹏的这段文字,也正具备了文言词汇带来的典丽意象,文白调配、排比对仗等手法造成的精致语感,以及如泣如诉的真挚独白。建议大家不妨模仿下李海鹏这种文白间杂的写法,看看是不是更能精确有力地传达出情绪。
安妮宝贝的语言质地细腻,遣词造句有其高超独到之处。她以特殊的句式和语法,腔调和意象构造出辨认度极高的文风,受到年轻人的追捧模仿,算得上是个文体家和开风气者。
安妮宝贝笔下的自然以及小女孩通常都如梦似幻般纯美。甘甜、细弱、柔软、飘忽……这些在文坛绝迹多年的品质于她的文本里持续涌现,令人眼前一亮。她的问题在于没有及时求变,相似的主题情节一再重复,再加上执拗的意象偏好,到最后惹得大家讨厌了。不过,讨厌归讨厌,都市小资的审美品位还是由她深深塑造了。
李娟的散文,有很多养眼与养心的篇目。这篇《我所能带给你们的事物》笔端跟随意识流动,但又避免了意识流文字常有的晦涩难解;一片童真,令我想到台湾的琦君,而思绪的跳跃切换,文字的回环往复,又使我想到了川端康成。“我从乌鲁木齐回到家,总是拖着天大的一只编织袋”,小女孩的天真夸张语气,多可爱?推荐妹子们向男友卖萌时使用。
【收束篇】
汪曾祺有一次赞叹沈从文小说的结尾都很好,沈从文笑眯眯地表示同意,说:“我很会结尾”。他最为人熟知的结尾当然是《边城》了:
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那个在月下歌唱,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汪曾祺对此结尾的评价是:七万字一齐收在这一句话上。故事完了,读者还要想半天。你会随小说里的人物对远人作无边的思念,随她一同盼望着,热情而迫切。
谁教岁岁红莲夜,两处沉吟各自知。
我知道她在想我,我想她也一定知道我在想她。
沈从文的另一个短篇《萧萧》的结尾也叫人难忘。
这一天,萧萧抱了自己新生的小毛毛,却在屋前榆蜡树篱笆看热闹,同十年前抱丈夫一个样子。
小毛毛哭了,唱歌一般地哄着他:“哪,毛毛,看,花轿来了。看,新娘子穿花衣,好体面!不许闹,不讲道理不成的!不讲理我要生气的!看看,女学生也来了!明天长大了,我们也讨个女学生媳妇!”
为新添的这一段点32个赞。。版本2.0的高明之处无他,只两个字——“呼应”。天地之大德曰生,收尾之大德曰呼应。
张爱玲的名篇《倾城之恋》与《金锁记》,也都是在末尾处遥遥地点题,增强了结构的美感。她在起名上花费了玲珑的心思,于是点题时仿佛解开了一个悬念,读者终于恍然大悟,免不了要在她新鲜而妥帖的语句上逗留一会,把小说的几大关节点再于心中播演一遍,回环往复之美由此而来。
汤显祖评董解元《西厢记》,论及戏曲的收尾,说“尾”有两种,一种是“度尾”,一种是“煞尾”。“度尾”如画舫笙歌,从远地来,过近地,又向远地去;“煞尾”如骏马收缰,忽然停住,寸步不移。
善于抓取描摹物态的川端康成在《雪国》里的末句:
待岛村站稳了脚跟,抬头望去,银河好像哗啦一声,向他的心坎上倾泻了下来。
而绝妙煞尾给读者带来的审美体验,不正是这般吗?
【花事篇】
要把景语成功地化作情语,在具体手法上,除了别滥用幼稚化的拟人外,还忌以虚写实。如今的文艺青年爱使用这样的短语:寂寞的河流、愤怒的蔷薇、沉默的青山,这其实也是拟人,不过显得逼格高点。是小四开辟的一派写法吗?好像很风行的样子。但它同样也不高明,矫情做作极了。你看张爱玲写象牙红,可曾用了阴森啊诡异等字眼?不着一字,但全然给人那样的感觉。此方为正道。
【童真篇】
从小孩子的角度感受世界,据此叙事,往往造成一种远近交错的暧昧氛围,令读者产生“既熟悉又陌生”的奇妙感觉。将这一技法运用到炉火纯青地步的,有沈从文的《萧萧》、林海音的《城南旧事》以及费滢的《鸟》。
一般来说,描摹孩童的懵懂心理和费解行状,采取上帝视角(全知视角)来叙事比较合适。这样可以适时切换,不至于因为叙事的缜密秩序而削弱了孩童的无理性混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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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萧萧》
费滢:《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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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鲁彦:《菊英的出嫁》
【修辞篇】
文章里使用比喻这一类修辞手法,第一忌讳生硬,为赋新词强作比。也就是并没有受到真实感觉的牵引,而纯粹是为了给文字添加点花样。
混搭感觉的所谓“共感”修辞也会带来强烈的新奇感。古代的诗人早就展露过他们的共感天赋,比如那句著名的“红杏枝头春意闹”,比如东坡的“小星闹若沸”,以及李贺的“银浦流云学水声”,都是将视觉和听觉两者打通。
钱氏《围城》里比喻确实很多,但总脱不了抖机灵和掉书袋的感觉。
新奇的效果可以由本喻体两端的风格悬殊造成,我举的例子是张爱玲作品中洋-土反差。除了风格悬殊,还可以有空间上的落差与陡转。例出阿城的《溜索》:
我战战兢兢跨上角框,领队吼一声:“往下看不得,命在天上!”猛一送,只觉耳边生风,僵着脖颈盯住天,倒像俯身看海。
这比喻一下子海天倒置,当时读着觉得过瘾极了。瞬间叫我明白了古人为什么说“文章可与造化争功”。诺兰的电影《星际穿越》中的某些镜头也有这种惊心动魄的壮美感。
还有一类新奇的比喻,是平常惯于拿A比B,如今作者则以B比A。例子还是出自《溜索》,大家感受一下:
那马平时并不觉得雄壮,此时却静立如伟人,晃一晃头,鬃飘起来。
张氏比喻的另一特点:同一篇章中比喻的协同性。
【美食篇】
我发现,对待食物的珍重态度特别能够打动人,感染人,从而开胃。
【血书篇】
如此深沉、热烈、执著、痛楚,堪充血书文学的最佳范例。较之鲁迅,张爱玲虽心思玲珑剔透,文字繁华似锦,但情感的饱和度远远不够,在此维度上绝难与鲁迅并论。
我想,血书的文学之所以震撼,从内容或曰精神的角度包含:
(1)苦痛+(2)直面苦痛+(3)追问挣扎+(4)担荷罪恶
这四层不一定要兼备。哪怕在一个层面上挖掘得足够深,也可成为一流的作者。
最最重要的是以重复的句式造成语气的峻急,向读者排山倒海过去。一波连着一波,一浪推着一浪。当然,各句也要有长短的轻微变化,段落里骈散也要适当结合,避免单调;有时也不忘点缀以韵脚。
【模仿篇】
人们一向以为“艺术模仿生活”,实际上艺术首要模仿的是艺术,而非触目可见的生活。
不妨给“笔力”下个定义,就是指写作中自我意愿与过往文本抗衡的能力。
阅读如饮食,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要尽你的物力、识力和心力来达成膳食的合理搭配、营养均衡。读一本糟糕的书,其害处不亚于喝下了含三聚氰胺的牛奶。不加选择地滥读小说,一定会戕害到创作。
【文艺篇】
虽说我自己是个十足文艺的人,然而对于“文艺到底有什么卵用”这问题也一直深深疑惑。这问题其实包含两个方面:
1. 消费文艺有什么用?
2. 创造文艺有什么用?
第一个问题,我还算有点体会。简而言之,消费文艺可以舒缓情绪。
这个时候,平常零星了解到的一些知识才终于串了起来。艺术理论里说抵达审美的巅峰,人可以放下无时无刻不紧绷的自我,跳出边界,从而获得舒展和释放。佛教里讲破除“我执”和“身见”,迎接顿悟。而服用了裸盖菇素(蘑菇中含有的致幻剂)的人性格会变得更积极,更开放,他们声称当时经历了“宗教体验”或“心灵体验”。果然啊果然,艺术、宗教乃至于迷药,还真是一根绳上的蚂蚱。
绝大多数的创作是缓慢而费力的,以写作为例:
鲁迅说:“我的文章不是涌出来的,是挤出来的。”
张爱玲说:“我写文章很慢而吃力,所以有时候编辑先生向我要稿子,我拿不出来。”
王尔德说:“我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去掉一个逗号,到了下午的时候又把它放了回去。”
斯蒂芬•平克(Steven Pinker,美国久负盛名的认知语言学家)说:“要写出好文章就得不停地修改,一个好的作家在把作品送出去发表以前可修改到20遍。”
《巴黎评论》里提到:海明威每天的文字产出量:450、575、462、1250、512……
一方面,创造文艺作品如此麻烦,另一方面,文艺的投入与回报比似乎又不大乐观。写作或者其他艺术行业,不像从事别的领域那样具备稳定可预期的前景,而是跟娱乐业有些相似,免不了“赢者通吃”。金字塔顶一小撮闪光的幸运者下,有庞大的默默无闻的人群,很多人并非无才华,只是无机遇,作品口碑虽好,却只在小圈子里流传。
一言以蔽之,人类这个群体,对于创作文艺这回事,总体上有一种趋之若鹜、飞蛾扑火的非理性劲儿。
有关文艺的另外一个现象也得到解释。那就是男女恋爱时,尤其在最初阶段,两人说话一定免不了文艺腔。一旦进入恋爱的情境,某些平常绝少沾染文艺气质的男人,也好像不由自主地寻觅起各种文艺化的表达来,尽量地说话时带点花儿(所谓花言巧语是也)。
【互文篇】
先说最浅显明白的一条:动词的活用。其实,以上所有这些活用的动词都含着一个比喻。“楼下草坪也颇癞痢”等同于“楼下的草坪青一块黄一块,像狗身上的癞斑”。核心的意思一致,但后者因为冗余,拖沓了叙事节奏,弄得连这一层意思也都不为有趣了。“老式电话铃回声四溅”倘若写成“老式电话铃的回声像水花一样四溅”,就不仅丧失了明快机智,还显得文艺得过了头,齁。
动词活用说完,再说最为众人熟知的一条:画面感。
由外向内的写法效果佳且掌握的难度也不大,值得我们投入时间练习一番。想到几条捷径,供大家参考:一是可以去搜罗演员们关于表演,关于人物表情动作的细节论述,也许老戏骨们的回忆录里能翻找到;二是现在流行的“微表情学”,对于人物心理和细微表情的联系研究颇多,也可以直接拿来使用。
在画面感的坑里接着刨下去,还能再刨出宝贝——一种被严歌苓称为“凸显”的技法。她在采访中曾这样说过:
在故事正叙中,我将情绪的特别叙述肢解下来,再用电影的特写镜头,把这段情绪若干倍放大、夸张,使不断向前发展的故事总给你一些惊心动魄的停顿,这些停顿使你的眼睛和感觉受到比故事本身强烈许多的刺激。
来一段她运用“凸显”手法写就的文字:
那夜海云搂着没了爹的健将,才发现那期盼已从黑洞洞的心底蓦然浮现上来了。她突然感到无限安全:五岁的赤条条的儿子就依偎在她蜷起的怀中,像再次将他装回了子宫。她和他之间不再有那第三者。她看见自己的乳房、腹、腿形成的弧度,正那么恰恰巧巧契合儿子柔弱幼小的身体,母与子的两具肉体如一种完美对称的镶嵌。
“比如我常举例说‘水汪汪’的大眼睛非常俗气,英文里我看到一个表达,将之形容为‘一双多汁的眼睛’。”严歌苓认为英文有很多可借鉴的东西,这也是自己在国外写作比较得意的地方。
经过和一名在斯坦福读中国文学的美国朋友的探讨,我们认为她所借鉴的那个词应该是“saucy”。saucy常用来形容眼睛,带有性感调皮大胆的意思,而saucy的同根词sauce有“无礼的话、顶撞的话”一层含义,但sauce最常见的用法是浆汁。如此一番联想,就创出了“多汁的眼睛”。真的好棒!
我的欢喜,不仅在于英语对于汉语的滋养,而且在于,通过严歌苓这个成功案例,还得以确信:杂交这个过程完全是中性的,好不好看结果。既然杂交水稻和奥巴马都可以那么棒,语言及文学上的杂交凭什么不能有好的?既然以英杂入中的严歌苓那么棒,以中杂入英也一样可以出人才啊。以往我写英文时,缩手缩脚,生怕写出来的东西不地道、Chinglish。今天,这种错误认识被釜底抽薪了!Chinglish固然不地道,但掌控得好就是创意了!从前在咨询公司里过眼的那些报告很地道啊,但那样的英文,也并非我的目标吧!
想起以前读到过的一篇关于哈金的评论,提到他在《等待》中使用的咒骂语很令英语世界的读者感到新奇。他不说地道的“son of a bitch”,而是套用英文的结构,但换成中国风的内容:“son of a tortoise/turtle/rabbit”(王八蛋/龟儿子/兔崽子)。这不就是Chinglish成为创意的绝佳例子么。
【通灵篇】
写风景最好有动态。
《人间词话》里说,“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现实二派之所由分”。我认为沈从文和菲茨杰拉德就是致力于造境的理想派(或说理念派)的小说家。沈从文行伍出身,经历坎坷,不可能不了解生计世道人心,但在《边城》里,就那么执拗地要把湘西小城写得纯美,如梦似幻。《人间词话》接着又说,“然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深和菲两人的笔法都太高超了,虽造境却又合乎自然,一点破绽都没有,于是读者们前赴后继地就被催眠了。
【四有篇】
“四有”分别是:有趣、有用、有料、有力,按理解的由易到难排列。
有趣最好理解了。所有人都爱看幽默诙谐促狭、逗贫损的文字,这一点不用说;需要说明的是,所有层次的写作者,只要他的文章是被广泛阅读的,也几乎都具备“有趣”这个特质。有些人存在将严肃与有趣对立的倾向,以为严肃文学就得正襟危坐,板起面孔。这完全错了。所谓“严肃文学”,是说意旨的严肃而并非具体笔法上的中规中矩。严肃文学的大家,如鲁迅、张爱玲、沈从文,他们哪一个的文章不是常常要害读者捧腹的?
关于“有趣”的误区,除了将有趣与严肃对立之外,有许多人虽然认同有趣的价值,却又笃定自己“有趣不起来”。这点我是•真•不认同(并非出于人艰不拆或呵护学员兴趣而佯装不认同)。有趣并不是什么稀缺的素质,大多数人都能做到有趣。假如你观察过小情侣记录的恋爱琐事,会发现人在亲密关系中几乎都是鬼马精灵的。充足的熟悉度和好感值是有趣的土壤。“作家天性孤僻”,这其实是个蛮大的偏见。写文章的人,文章写得好的人,必定是最愿意与人共情,和他人连接的。
凡有助于人成为更合格组件,或有助于吃穿住行和生养孩子的文章,都是好文章;也就是所谓的“干货”文章。还有一种人,他文章的内核明明是实用型,却还要披一身皮,伪装出“高逼格”。逼格是上去了,但什么下去了呢?阅读量。咪蒙在她那篇如何写出百万加的文章里提到,自媒体时代的写作都是互动式写作,必须与读者相关,对读者有用,这一点我十分认同。
有料,就是有真实的见闻经历,有独属于你的新鲜的细节。
人们评判作家时会说一句话:这个作家“有生活”或者“没有生活”。有生活指的就是有料、有细节。请注意,这里的关键在于,什么样的细节才称得上是“料”呢?
我的总结是:哪怕想象力以及写作能力都十分高超的人,只要没在你的处境当中就很难编造出来的那些细节,才是合格的“料”。
再举个例子,很多人想写亲子类文章,用文字记录孩子的成长。但如果光写孩子会哭了会笑了会爬了会坐了,会叫爸爸妈妈了,普天之下谁不知道呢?而除了直系血亲以及特别好的朋友,其他还有谁会在乎呢?
有料说完了,最后来说有力。有力分两方面:一是审美上的力度,二是情感上的力度。
所谓审美的力度,刚才在游记那里已经提到了。古诗词并不幽默,也无功用,又都抒发套路情感,何以有那么大的魅力?因为就是美啊!美就打动人心,美的东西不需要灵魂。
最后讲情感的力度。请记住,人们总是喜欢看情感充沛、酣畅淋漓的文章,平淡的东西不招人待见。你说无印良品的东西淡,但它其实是淡到歇斯底里才引起注意,引发追捧的。
「有趣」是硬通货,各层次写作者都深谙其道;最好将读者视为情人,才有趣得起来。
「有用」是互动式写作大势下今后文章的主流之一。
「有料」是有真实的见闻经历,有独属于你的新鲜的细节——不在其位、不临其境,任何人都编造不出来的细节。
「有力」分为审美的力度和情感的力度。美打动人心,创造美的技艺可以学习;强烈的情感是写作者的宝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