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这是我读余华的第二本书,第一本是《活着》。个人认为《活着》更具有震撼人心的魅力,不过《许三观卖血记》也有许多感触。一本书一页纸就是许三观的一整个人生。
“我是许三观,年少时,爷爷说身子骨结实的人都会用卖血来证明,不然娶不到媳妇。我想娶媳妇,所以便开始了我的卖血历程。第一次卖血的钱娶了许玉兰,成了家,她还给我生了三个儿子。不!是两个,二乐和三乐,一乐是何小勇的!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头打破了,用来赔偿了(虽然我很想让何小勇出钱)。第三次卖血是给林芬芳买了东西,还惹了祸,嘿嘿(挠挠头)。第四次卖血是闹灾害那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为了吃一口面条。因为一乐不是我儿子,我舍不得为他花我的血钱,只让他吃红薯。后来一乐还生气了(我轻轻地笑了笑),终究还是不忍心,背着一乐去吃了面条。第四次和第五次卖血是为了二乐,请二乐的队长吃饭。后来又买了好几次,都是为了给一乐治肝炎。再后来,我老了,血头不要我的血了,我却想吃炒猪肝,想喝黄酒。我走在大街上,一边走一边哭,说是因为想吃猪肝喝黄酒,又有谁知道我是在祭奠我的一生呢?”
书中的人物看起来都是粗线条的,大大咧咧,俗不可耐的,甚至满口脏话。但是他们又有着一颗淳朴的心,似乎是自私与无私共存。许三观虽然总说一乐不是他的儿子,却一直爱着他,甚至可以付出生命。许玉兰虽是被逼嫁的,但也是最后那个对他最好的,最明白他的人。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说不上有多少爱情,就像那个时代普遍的夫妻一样,在一起老老实实的过着他们小日子。还有街坊领居和不知名的陌生人,平时总喜欢逮着他们的嗅事儿一番嘲笑,但是遇到困难时,他们毫不吝啬自己的同情,尽可能得帮助他们。虽然在那样的环境下,他们能帮的微乎其微。
最后,在这个大背景下,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一次又一次的难关,甚至于差点丢了性命。难道不是对社会的讽刺?还好,他们都活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