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的感悟
记得之前写过关于《乱世佳人》的书评,但是在豆瓣不知怎么找不到了 《飘》是我看过第一步也是唯一一部最最喜爱的作品,甚是喜欢玛格丽特的写作手法,条理清晰,语言明快,她的词语并不华丽,也不冗杂,简单轻快,让人一眼就能明白故事的意思和人物的思想。 不想用过多的形容词来给别人推荐这部作品,不想用过多的语言来介绍这部作品的内容以及人物性格。这部作品让我看到人性的伟大,当然是因为斯嘉丽,我喜欢她,喜欢她的自私,她的嚣张跋扈,她的不择手段,她的无悔付出,她执着的爱,她的忠于承诺。没有几个女人能做到给情敌接生孩子,也没有几个女人能做到带着这对母子逃离即将沦陷的城市,更没有几个女人能做到亲自耕种养活一家子人包括这对母子。虽然斯嘉丽她自私,她霸道,但是这种种表现,让我看到她是那么善良,那么让人心疼。 我不明白斯嘉丽为什么那么喜欢阿希礼,除了阳光的外表之外,我看不出他的任何优点。一个活在自我世界中,遇事情只会逃避的贵族子弟;好像我当初一样,为什么就那么的喜欢我前任,即便是他家风不正没有担当我还是义无反顾的喜欢。好像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你喜欢的会无限放大,从而遮住了他的缺点,甚至他的缺点你都能够欣然接受,可能这就是最初难得的少女情怀吧,把喜欢当成爱,以为只要自己爱的够深,就能够得到相应的回报,可是当成长的那一刻悄无声息的降临,会发现自己当时是那么的可笑,那么傻,那么的想抽当时的自己一巴掌,让自己清醒,对方根本配不上你的真心。 我喜欢瑞特这样的男人,他是一个能让女人成长的可靠男人。都说男人爱一个女人会为她做好一切事情,让她成为一个不谙世事五谷不分的幸福小媳妇,可是这就是男人爱女人的绝对定律吗? 做你想做的事情,在旁边给你进行指导,给予帮助,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句话不止适用于朋友之间,爱侣更是如此。你想成为女皇,我就先成为帝王;前方的荆棘我不会替你铲平,但是我会告诉你那个位置的危险系数,让你自己学会自我保护。爱情并不是要让对方成为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爱情是要让对方历练成长。 我没有想到,这部书居然因为战争而让我热泪盈眶,但凡看过《汤姆大伯的小屋》都会对当时的奴隶主恨之入骨,可是这部作品,显然奴隶主并不肆意打骂买卖奴隶,在他们心中,奴隶并不是奴隶,更是家人,奴隶的孩子从小要收到教育,长大要学一技之长,受伤了会受到女主人的悉心照顾,有地方住有饭吃,根本没有肆意的杀戮痛苦的命运。当然奴隶做错事情难免会有责罚,例如那个弄大别人肚子的威尔克斯就被杰拉尔德开除,即便他很有本事,但涉及到原则问题,这是不能原谅的。最让我感动的是波克没有因为战乱而放弃东家,甚至冒着被打断腿的危险去邻居家偷鸡,只是为了让大家饱餐一顿;斯嘉丽把爸爸的表给了波克,那是她父亲唯一的遗物,价值不言而喻,可是她给了波克,说你值得拥有它。黑妈妈的一直跟随,还有那个忘记名字的黑人女奴,奶水不够还要坚定的分给玫兰尼的小博。 我记得书中瑞特说过“无论什么时代,与众不同都是一种罪恶”,这句话太精辟了,在社会中,好像你要是与众不同,就会被是为另类,就会被排斥,被隔离,甚至被对立。就像我不打算结婚这一事件来说,本来无意中跟姥姥说的,结果老太太一宿没睡觉,跟妈妈说,父母总觉得我是没有走出前段感情的阴影所说的消极的气话,甚至当我的发小六月份结婚我爸居然对我施加压力,我也是没办法才逃到北京的。外出奋斗,就不用家里安排相亲,也就可以堂而皇之光明正大的先谋生再谋爱了。我真的不想结婚,因为我没觉得结婚有多么多么的好,相反,结婚对于我来说是件麻烦大于幸福的事情。再说了你侬我侬的爱情是不可能长远的,当爱情散尽,婚姻还剩下什么?与其两个不爱的人被家庭被孩子硬生生绑在一起,还不如一个人自在洒脱。亦舒说,两个人生活,那简直就是修建万里长城,艰苦的工程,所以像我这样的懒癌患者,还是享受单身带来的乐趣好了,谈恋爱,真的没那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