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登斯:舒茨与帕森斯——意义与主体性问题
舒茨与帕森斯:意义与主体性问题
[英]安东尼·吉登斯 著
王立秋 试译
Reviewed Work:
Richard Grathoff; Maurice Natanson. The Theory of Social Action: The Correspondence of Alfred Schutz and Talcott Parsons.
即便对塔尔科特·帕森斯最严厉的批评,也不得不承认半个世纪以来他对社会学理论贡献的杰出本性。在引导盎格鲁-萨克森读者对迪尔凯姆和马克斯·韦伯著作的仔细阅读——更不用说对韦伯著作核心篇什的翻译了——方面,帕森斯比其他单个的学者负有更大的责任。早期的帕森斯对实证主义(至少,就这个词的特定含义而言)和行为主义采取了批判的立场,并且,一直以来他都坚定地反对美国社会学中的反理论倾向。他本人源源不断地在经验研究方面作出贡献,同时却一直没有偏离阐发一种社会理论的系统框架的总体战略。这个框架首先在1937年出版的《社会行动的结构》中得到了大体的阐述。许多人(包括我在内)都认为,这部杰出的巨著(无论在篇幅和密度上看),比帕森斯继而出版的其他任何一部专著或文集的成就都要大。
《社会行动的结构》是帕森斯在欧洲研习的硕果,显然,与美国的思想传统相比,这部著作更深刻地植根于欧洲的思想传统:从那时起,帕森斯就一直承认这部著作一些主题与米德、库利和其他美国社会思想家的观念有所重叠。他也指出对弗洛伊德展开深入探讨的必要——如果他晚些时候写这本书的话,他就会把弗洛伊德的思想也包括进来。但对那些同在欧洲传统中经受训练的人——帕森斯也曾从这些人那里受益良多——来说,《社会行动的结构》也有与其主题一样显著的脱漏之处。一个不足就在于缺乏对马克思与马克思主义的持续关注:这本书中,只有少许段落专注于马克思,而历史唯物主义,则被当作“加上了历史元素的,本质上的功利主义”(帕森斯,1949:493)而不再考虑。另一个脱漏之处,在于对现象学讨论的阙如。文中提到了胡塞尔,但只是一笔带过。在文本和参考文献中,海德格尔都没有被涉及。只有一部深受现象学影响的著作被列在参考文献中,尽管它在正文中也没有出现:舒茨的《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Der sinnhafte Aufbau der sozialen Welt, 1932),它被列在与马克斯·韦伯相关的“二手文献”名下。
舒茨对《社会行动的结构》——在它出版的时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读,与此相比,舒茨自己的著作则没有引起帕森斯同等的重视,正如这里评论的著作(即理查德·格拉托夫主编,莫里斯·纳塔松作序的《社会行动理论:阿尔弗雷德·舒茨与塔尔科特·帕森斯通信录》)中公布的通信记录展示的那样。帕森斯读过舒茨的书,他说,“就在它出版后不久”,但却“没有发现”对他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中致力于研究的事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地方”。早在1938年,舒茨就要求(帕森斯给他)《社会行动的结构》的副本并“立刻意识到”为这本书所阐释的思想系统的“重要性和价值”。导致帕森斯与舒茨间系列通信及会面的事件,从那时起就开始发生了。在与帕森斯的作品发声练习之前,舒茨就应时任《经济》(Economica)编辑的哈耶克之邀,为该杂志撰写一篇关于自己现象学社会学的文章。在开始动笔之前,舒茨收到并阅读了帕森斯的书;继而,它提议哈耶克把关于帕森斯观念的讨论也包括在他的文章之内,哈耶克同意了这个提议。接下来的一年中,舒茨把夏季的几个月时间都用来“反复”研习帕森斯的著作,找到了“帕森斯与自己思想不少新的、有趣的相同和分歧的地方”。结果,舒茨完成的那篇文章比原计划要长的多的多——舒茨原先计划只写五千字,但实际上却写了两万五千字!由于舒茨讨论的延展性,也因为他还是发现帕森斯的书中有一些不太明白的地方,舒茨决定把那篇论文寄给帕森斯,叫他评论。结果是1940年10月到1941年4月两人之间往来了数十封信件。本书收录了全部的通信和资料,包括舒茨的论文,以及写于1974念得,帕森斯对这场争论的回顾。
就像法语说的那样,这些信件没说的东西和它们实际上展示的内容一样有趣。这些信件写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头的几年,这时,舒茨是新到美国的难民。唯一一处提到欧洲动荡事件的地方,是帕森斯的一封信,那里提到了罗斯福对战争与德国决定性胜利可能性的态度,但这些只是用来说明关于科学真理的看法。这些信件枯燥、无趣且正式,但其下暗含着激越的感情。舒茨通信的语气无比地礼貌,甚至可以说是恭敬,他不断地强调帕森斯著作的重要性。相反,帕森斯的回复却毫不妥协,直言不讳。他说,舒茨展示了“一次在理论系统的逻辑方面思考的彻底失败”。据帕森斯说,舒茨“严重误解了我的立场”:舒茨说的许多东西单独来看似乎都说得过去,但作为对帕森斯作品的批判,“它们,在我看来,要么错得厉害,要么毫不相关。”通信在一次智识的僵局(an intellectual impasse)中结束,口气还有些苦涩。舒茨对帕森斯对自己观点的辩护的回复,是最不体面的一处。他把自己的论文寄给帕森斯,说,这只是草稿,希望以此引出帕森斯的评论,并希望大多数自己的观点与帕森斯本人的观点互补。但帕森斯“只把它(即那篇论文)解释成对他作品的批判”,而舒茨也觉得,帕森斯是在整个儿地对它表示拒绝。帕森斯以和解的方式回复,同意他批评性的评论“在表达上相当到位”,但又加上了这么一句“我一点儿也不想贬抑,我只想尽可能清楚地表明我自己的立场。”在一则简短的恢复中,舒茨表达了这样的信念,即“我们的‘对抗’”可能“也会影响到我们个人之间的关系”,并终止了通信。1971年,在写给舒茨遗孀的一封信中,帕森斯对出版舒茨与他之间的信件表示同意,他承认,在对舒茨论文的态度上,他可能“有过当的防卫”。帕森斯说,《社会行动的结构》,“在不同的领域遭到了不公正的批判”,他也后知之明地承认,他可能“对来自德语的批评表现得尤其敏感,而我关于马克斯·韦伯的作品从未融入那种语言”。
为什么舒茨与帕森斯不能形成比他们实际上完成的沟通更进一步的交流?一种肤浅,尽管并不非完全无关的回答可能是——至少,在通信时——帕森斯没有细致地阅读舒茨献给帕森斯的作品。在1974年信件后的附言中,帕森斯看起来承认三十年前舒茨指出的那些问题的意义。但他更强调这段时期内自己作品的发展和细化,对舒茨试图推向前沿的要点的中心性则不够重视。依我看,帕森斯与舒茨之间的分歧主要有三个主要的方面,这些分歧倾向于分化两位作者的观点。一是哲学,或者更确切地说,知识论,与社会科学理论建设的关联性。另一个并非与此事务完全无关的方面,则是在生活-世界或“自然态度”——舒茨存在主义现象学一个重要的前设——的建构中,“科学”的地位。舒茨-帕森斯通信提出的第三个问题则与“人类行动”本身的性质有关,这是相对于人类行为的暂时变动,及其目的性特征而言的。
我完全同意莫里斯·纳塔松在为介绍舒茨-帕森斯通信而撰写的前言中作出的判断,即“它(这些通信)主要但又不大情愿说出的主题,是哲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就某些部分来说,帕森斯是把《社会行动的结构》当作对实证主义的批判来撰写的,虽然如此,在书中他还是以(因个人习性而)有些特殊的方式来对“实证主义”进行阐释。他着手批判的实证主义,涉入了他所谓的“行动的实证主义理论”(帕森斯,1949:60-69以及全书的各个部分)。[1]这种理论,在帕森斯看来,是深陷于“这种观点,即实证科学建构出人类与外部(非自我)现实之间唯一可能有意义的认知联系”(前引书,第61页)这里设计的“联系”,是社会行动者与周围世界的联系,而不以社会科学家或社会学观察者为主体。帕森斯对“行动的实证主义理论”的批评并不过于离谱:舒茨认为,帕森斯的著作缺乏“对社会交互主体性的根本分析”,未能在科学的态度与生活世界中实践的行为者的态度之间作出有效的区分。对舒茨来说,这里存在一种值得注意的,比帕森斯注意到的科学(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之“理性”与日常行为——这些行为更适合别于科学家之关注的那些相关性和利益(geared to different relevances and interests)——之“理性”之间的非连续性更为显著的非连续性。
帕森斯对“实证主义”观念(即社会行动者像科学家一样行动)的批判,使他倾向于强调行动的规范性特征——在帕森斯社会思想体系此后的发展中,这个强调一直持续下来。在帕森斯看来,这种观念的主要缺陷,在于他无力对行动的目的作出解释。另一方面,对舒茨来说,把社会行动者看作科学家并不能抓住社会建构的在创造性和知识方面的特征,而社会的建构,则是由社会的组成成员来完成的。这正是后来加芬克尔(Garfinkel)抓住的洞见,加芬克尔比舒茨更为激进地使舒茨那里“诸理性”(之间)的差异根本化(加芬克尔,1967)。就行动理论来说,这是值得考虑的一个重点。就像舒茨在他对《社会行动的结构》的评述中支出的那样,帕森斯对行动的分析的重量,在关联“唯意志论”与“次序问题”之解决方案的同时,突显出规范或价值的意义与重要性。但是,就它几乎没有为行动者对他们在他们的活动中建构和重构社会世界的理解留下任何的概念空间而言,这个概念是有缺陷的。根据舒茨,对人类行动的理解,必须在多层次、多关联性的语境中,抓住在时间中展开的谋划的连续性。
我提到的这三点中的任何一点,我个人都更倾向于站在舒茨——而不是帕森斯——一方。同时,我不得不承认我并没有发现舒茨-帕森斯通信有什么引入注目或是能够很好地说明问题的地方。舒茨对《社会行动的结构》的批判也深刻不到什么地方,他本人观点的深刻之处,从各方面来说都没有超出《构成》和他其他作品的范畴。帕森斯对舒茨的回应只不过是对他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中组织的观点的重申。尽管在两人发生分歧的问题领域,与帕森斯相比我都更加赞同于舒茨,我也不认为在这些问题领域中,舒茨本人的立场就令人满意。就胡塞尔没有回答的那些基本问题——即:如何从自我经验现象学地导出交互主体性(吉登斯,1976,1979)——的处理(舒茨与其说解决了这些问题,不如说是从侧面回避了这些问题)来说,舒茨的知识论也是有缺陷的。他对理性与科学的探讨在各方面都有瑕疵。与科学的理性相比,他从来就没有对日常行为理性的逻辑状态是什么这个问题作出令人满意的回答;他的社会科学概念,由于只涉及“无价值倾向的观察者”而像无数的对象开放。最后,舒茨对社会行动的概念化——尽管在我看来,在把人类当作有技能的、有知识的行为者这点上比帕森斯要好得多——缺点也很严重。这里,也许,我们能够重新统一对抗的双方,因为舒茨的社会世界,与帕森斯的一样,很大程度上说,是一个双方都同意的,共识的存在。在这点上,舒茨与帕森斯对社会生活的描述,都在实质上区别于在社会行动的概念上对二者影响深刻的那位作者:马克斯·韦伯。
Other Literature Cited
Garfinkel, Harpld. 1967. Studies in Ethnomethodology.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Hall.
Giddens, Anthony. 1976. New Rules of Sociological Method. New York: Basic Books.
——. 1979. Central Problems of Social Theory. Lodon: Macmillan.
Parsons, Talcott. 1949. The Structure of Social Action, 2nd edition. Glencoe, III.: Free Press.
[注]译自Anthony Giddens:”Schutz and Parsons: Problems of Meaning and Subjectivity”, in Contemporary Sociology, Vol. 8, No. 5(Sep. ,1979), pp. 68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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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第69至72页,帕森斯也讨论了“经验主义”。他又一次地以不寻常的,有些隐晦的方式把经验主义定义为“这样一种理论系统,它——无论是明示地还是暗示地——声称给定理论系统的范畴本身就足以解释关于实质现象体——理论系统正式被用在此现象体身上——一切具有科学重要性[?]的事实”(第69至70页)。这个概念似乎受帕森斯对A.N.怀特海借鉴——尤其是在“错位的具体性的错误见解”方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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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尔科特·帕森斯 |
[英]安东尼·吉登斯 著
王立秋 试译
Reviewed Work:
Richard Grathoff; Maurice Natanson. The Theory of Social Action: The Correspondence of Alfred Schutz and Talcott Parsons.
即便对塔尔科特·帕森斯最严厉的批评,也不得不承认半个世纪以来他对社会学理论贡献的杰出本性。在引导盎格鲁-萨克森读者对迪尔凯姆和马克斯·韦伯著作的仔细阅读——更不用说对韦伯著作核心篇什的翻译了——方面,帕森斯比其他单个的学者负有更大的责任。早期的帕森斯对实证主义(至少,就这个词的特定含义而言)和行为主义采取了批判的立场,并且,一直以来他都坚定地反对美国社会学中的反理论倾向。他本人源源不断地在经验研究方面作出贡献,同时却一直没有偏离阐发一种社会理论的系统框架的总体战略。这个框架首先在1937年出版的《社会行动的结构》中得到了大体的阐述。许多人(包括我在内)都认为,这部杰出的巨著(无论在篇幅和密度上看),比帕森斯继而出版的其他任何一部专著或文集的成就都要大。
《社会行动的结构》是帕森斯在欧洲研习的硕果,显然,与美国的思想传统相比,这部著作更深刻地植根于欧洲的思想传统:从那时起,帕森斯就一直承认这部著作一些主题与米德、库利和其他美国社会思想家的观念有所重叠。他也指出对弗洛伊德展开深入探讨的必要——如果他晚些时候写这本书的话,他就会把弗洛伊德的思想也包括进来。但对那些同在欧洲传统中经受训练的人——帕森斯也曾从这些人那里受益良多——来说,《社会行动的结构》也有与其主题一样显著的脱漏之处。一个不足就在于缺乏对马克思与马克思主义的持续关注:这本书中,只有少许段落专注于马克思,而历史唯物主义,则被当作“加上了历史元素的,本质上的功利主义”(帕森斯,1949:493)而不再考虑。另一个脱漏之处,在于对现象学讨论的阙如。文中提到了胡塞尔,但只是一笔带过。在文本和参考文献中,海德格尔都没有被涉及。只有一部深受现象学影响的著作被列在参考文献中,尽管它在正文中也没有出现:舒茨的《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Der sinnhafte Aufbau der sozialen Welt, 1932),它被列在与马克斯·韦伯相关的“二手文献”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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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弗雷德·舒茨 |
舒茨对《社会行动的结构》——在它出版的时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读,与此相比,舒茨自己的著作则没有引起帕森斯同等的重视,正如这里评论的著作(即理查德·格拉托夫主编,莫里斯·纳塔松作序的《社会行动理论:阿尔弗雷德·舒茨与塔尔科特·帕森斯通信录》)中公布的通信记录展示的那样。帕森斯读过舒茨的书,他说,“就在它出版后不久”,但却“没有发现”对他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中致力于研究的事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地方”。早在1938年,舒茨就要求(帕森斯给他)《社会行动的结构》的副本并“立刻意识到”为这本书所阐释的思想系统的“重要性和价值”。导致帕森斯与舒茨间系列通信及会面的事件,从那时起就开始发生了。在与帕森斯的作品发声练习之前,舒茨就应时任《经济》(Economica)编辑的哈耶克之邀,为该杂志撰写一篇关于自己现象学社会学的文章。在开始动笔之前,舒茨收到并阅读了帕森斯的书;继而,它提议哈耶克把关于帕森斯观念的讨论也包括在他的文章之内,哈耶克同意了这个提议。接下来的一年中,舒茨把夏季的几个月时间都用来“反复”研习帕森斯的著作,找到了“帕森斯与自己思想不少新的、有趣的相同和分歧的地方”。结果,舒茨完成的那篇文章比原计划要长的多的多——舒茨原先计划只写五千字,但实际上却写了两万五千字!由于舒茨讨论的延展性,也因为他还是发现帕森斯的书中有一些不太明白的地方,舒茨决定把那篇论文寄给帕森斯,叫他评论。结果是1940年10月到1941年4月两人之间往来了数十封信件。本书收录了全部的通信和资料,包括舒茨的论文,以及写于1974念得,帕森斯对这场争论的回顾。
就像法语说的那样,这些信件没说的东西和它们实际上展示的内容一样有趣。这些信件写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头的几年,这时,舒茨是新到美国的难民。唯一一处提到欧洲动荡事件的地方,是帕森斯的一封信,那里提到了罗斯福对战争与德国决定性胜利可能性的态度,但这些只是用来说明关于科学真理的看法。这些信件枯燥、无趣且正式,但其下暗含着激越的感情。舒茨通信的语气无比地礼貌,甚至可以说是恭敬,他不断地强调帕森斯著作的重要性。相反,帕森斯的回复却毫不妥协,直言不讳。他说,舒茨展示了“一次在理论系统的逻辑方面思考的彻底失败”。据帕森斯说,舒茨“严重误解了我的立场”:舒茨说的许多东西单独来看似乎都说得过去,但作为对帕森斯作品的批判,“它们,在我看来,要么错得厉害,要么毫不相关。”通信在一次智识的僵局(an intellectual impasse)中结束,口气还有些苦涩。舒茨对帕森斯对自己观点的辩护的回复,是最不体面的一处。他把自己的论文寄给帕森斯,说,这只是草稿,希望以此引出帕森斯的评论,并希望大多数自己的观点与帕森斯本人的观点互补。但帕森斯“只把它(即那篇论文)解释成对他作品的批判”,而舒茨也觉得,帕森斯是在整个儿地对它表示拒绝。帕森斯以和解的方式回复,同意他批评性的评论“在表达上相当到位”,但又加上了这么一句“我一点儿也不想贬抑,我只想尽可能清楚地表明我自己的立场。”在一则简短的恢复中,舒茨表达了这样的信念,即“我们的‘对抗’”可能“也会影响到我们个人之间的关系”,并终止了通信。1971年,在写给舒茨遗孀的一封信中,帕森斯对出版舒茨与他之间的信件表示同意,他承认,在对舒茨论文的态度上,他可能“有过当的防卫”。帕森斯说,《社会行动的结构》,“在不同的领域遭到了不公正的批判”,他也后知之明地承认,他可能“对来自德语的批评表现得尤其敏感,而我关于马克斯·韦伯的作品从未融入那种语言”。
为什么舒茨与帕森斯不能形成比他们实际上完成的沟通更进一步的交流?一种肤浅,尽管并不非完全无关的回答可能是——至少,在通信时——帕森斯没有细致地阅读舒茨献给帕森斯的作品。在1974年信件后的附言中,帕森斯看起来承认三十年前舒茨指出的那些问题的意义。但他更强调这段时期内自己作品的发展和细化,对舒茨试图推向前沿的要点的中心性则不够重视。依我看,帕森斯与舒茨之间的分歧主要有三个主要的方面,这些分歧倾向于分化两位作者的观点。一是哲学,或者更确切地说,知识论,与社会科学理论建设的关联性。另一个并非与此事务完全无关的方面,则是在生活-世界或“自然态度”——舒茨存在主义现象学一个重要的前设——的建构中,“科学”的地位。舒茨-帕森斯通信提出的第三个问题则与“人类行动”本身的性质有关,这是相对于人类行为的暂时变动,及其目的性特征而言的。
我完全同意莫里斯·纳塔松在为介绍舒茨-帕森斯通信而撰写的前言中作出的判断,即“它(这些通信)主要但又不大情愿说出的主题,是哲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就某些部分来说,帕森斯是把《社会行动的结构》当作对实证主义的批判来撰写的,虽然如此,在书中他还是以(因个人习性而)有些特殊的方式来对“实证主义”进行阐释。他着手批判的实证主义,涉入了他所谓的“行动的实证主义理论”(帕森斯,1949:60-69以及全书的各个部分)。[1]这种理论,在帕森斯看来,是深陷于“这种观点,即实证科学建构出人类与外部(非自我)现实之间唯一可能有意义的认知联系”(前引书,第61页)这里设计的“联系”,是社会行动者与周围世界的联系,而不以社会科学家或社会学观察者为主体。帕森斯对“行动的实证主义理论”的批评并不过于离谱:舒茨认为,帕森斯的著作缺乏“对社会交互主体性的根本分析”,未能在科学的态度与生活世界中实践的行为者的态度之间作出有效的区分。对舒茨来说,这里存在一种值得注意的,比帕森斯注意到的科学(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之“理性”与日常行为——这些行为更适合别于科学家之关注的那些相关性和利益(geared to different relevances and interests)——之“理性”之间的非连续性更为显著的非连续性。
帕森斯对“实证主义”观念(即社会行动者像科学家一样行动)的批判,使他倾向于强调行动的规范性特征——在帕森斯社会思想体系此后的发展中,这个强调一直持续下来。在帕森斯看来,这种观念的主要缺陷,在于他无力对行动的目的作出解释。另一方面,对舒茨来说,把社会行动者看作科学家并不能抓住社会建构的在创造性和知识方面的特征,而社会的建构,则是由社会的组成成员来完成的。这正是后来加芬克尔(Garfinkel)抓住的洞见,加芬克尔比舒茨更为激进地使舒茨那里“诸理性”(之间)的差异根本化(加芬克尔,1967)。就行动理论来说,这是值得考虑的一个重点。就像舒茨在他对《社会行动的结构》的评述中支出的那样,帕森斯对行动的分析的重量,在关联“唯意志论”与“次序问题”之解决方案的同时,突显出规范或价值的意义与重要性。但是,就它几乎没有为行动者对他们在他们的活动中建构和重构社会世界的理解留下任何的概念空间而言,这个概念是有缺陷的。根据舒茨,对人类行动的理解,必须在多层次、多关联性的语境中,抓住在时间中展开的谋划的连续性。
我提到的这三点中的任何一点,我个人都更倾向于站在舒茨——而不是帕森斯——一方。同时,我不得不承认我并没有发现舒茨-帕森斯通信有什么引入注目或是能够很好地说明问题的地方。舒茨对《社会行动的结构》的批判也深刻不到什么地方,他本人观点的深刻之处,从各方面来说都没有超出《构成》和他其他作品的范畴。帕森斯对舒茨的回应只不过是对他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中组织的观点的重申。尽管在两人发生分歧的问题领域,与帕森斯相比我都更加赞同于舒茨,我也不认为在这些问题领域中,舒茨本人的立场就令人满意。就胡塞尔没有回答的那些基本问题——即:如何从自我经验现象学地导出交互主体性(吉登斯,1976,1979)——的处理(舒茨与其说解决了这些问题,不如说是从侧面回避了这些问题)来说,舒茨的知识论也是有缺陷的。他对理性与科学的探讨在各方面都有瑕疵。与科学的理性相比,他从来就没有对日常行为理性的逻辑状态是什么这个问题作出令人满意的回答;他的社会科学概念,由于只涉及“无价值倾向的观察者”而像无数的对象开放。最后,舒茨对社会行动的概念化——尽管在我看来,在把人类当作有技能的、有知识的行为者这点上比帕森斯要好得多——缺点也很严重。这里,也许,我们能够重新统一对抗的双方,因为舒茨的社会世界,与帕森斯的一样,很大程度上说,是一个双方都同意的,共识的存在。在这点上,舒茨与帕森斯对社会生活的描述,都在实质上区别于在社会行动的概念上对二者影响深刻的那位作者:马克斯·韦伯。
Other Literature Cited
Garfinkel, Harpld. 1967. Studies in Ethnomethodology.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Hall.
Giddens, Anthony. 1976. New Rules of Sociological Method. New York: Basic Books.
——. 1979. Central Problems of Social Theory. Lodon: Macmillan.
Parsons, Talcott. 1949. The Structure of Social Action, 2nd edition. Glencoe, III.: Free Press.
[注]译自Anthony Giddens:”Schutz and Parsons: Problems of Meaning and Subjectivity”, in Contemporary Sociology, Vol. 8, No. 5(Sep. ,1979), pp. 68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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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第69至72页,帕森斯也讨论了“经验主义”。他又一次地以不寻常的,有些隐晦的方式把经验主义定义为“这样一种理论系统,它——无论是明示地还是暗示地——声称给定理论系统的范畴本身就足以解释关于实质现象体——理论系统正式被用在此现象体身上——一切具有科学重要性[?]的事实”(第69至70页)。这个概念似乎受帕森斯对A.N.怀特海借鉴——尤其是在“错位的具体性的错误见解”方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