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痧》
撰《刮痧》观后感,释文化大冲击 ———多次观看电影《刮痧》,被影片中的文化大冲击所震撼,翻阅许多资料后写下这篇观后感,阐述个人对“文化”的理解,希望能够对读者有所启发。 电影《刮痧》主要讲述了美籍中国人大同将其父亲接到美国生活之后,因其父亲为其儿子丹尼斯刮痧而引发的一系列官司纠纷。各种细节无不体现出中国传统文化对个人影响的根深蒂固。影片整体上更像是展示中国文化的异国之旅。 其中有一个片段让我感触很深:主人公的朋友及老板昆兰先生在得知是父亲而不是大同为丹尼斯刮痧后,询问主人公的妻子简宁为什么大同要在法庭上说谎自己为儿子刮痧。简宁仅以一句话回答:“因为他是中国人。”而后镜头转向大同扶着父亲走上楼梯,虽说凄凉却也感动万分。心中不觉升起一股自豪感,以及对中国文化的信任和崇拜。心中讥讽:仅仅几百年的美国文化由怎么能和中国两千多年的古老文化相提并论。中国倡导“百善孝为先”的儒家文化,所以在中国人看来大同的做法十分符合伦理道德,尤其是与父母关系基本上是称兄道弟的我看来,大同一定要这样做才是对的。 但是这也引发我的思考,大同这样不管对错就替父亲承担责任真的对吗?也许在美国文化中站在事实的角度才是正确的,无论是昆兰在评审会上看到丹尼斯的后背照是的反应,还是昆兰在法庭上承认大同对丹尼斯殴打,都将美国文化表现得淋漓尽致。但再次思考时,自己还是赞同大同的做法,无论其对错。当然这样的场景有很多,例如大同在法庭上对污蔑孙悟空的原告律师动手,还是大同违法将丹尼斯带出儿童福利院去见即将回国的父亲。 在老师的讲解和书籍的翻阅中才认识到这种社会现象被称之为“文化中心主义”或“种族中心主义”,该词源于社会学家威廉。萨姆斯创造的“我族中心主义。即重视本民族的文化,贬低其他民族的文化。其优点在于社会稳定性的建立(使社会或组织团体更加团结),缺点在于降低群体价值、否认价值均等(本句话由于时间关系还未彻底理解:由于不接受外来文化而使得自身文化得不到发展)。当然盲目排斥一切外来文化是根本错误的。关于这点,除了能够找到生活中的实例来理解以外,还可以通过比较大国文化的差异来理解。德国社会学家特尼斯认为:“当一个国家跨入现代社会时,亲情的社会聚集力,即以感情与情绪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变得松散,进而形成非个人的社会关系网,支持该网的是具有社会团体型特征的一种正式甚至协约式的关系。美国的社会就是这样一个例子。社会关系基于理性的协议及个人的兴趣之上,并受到法律的制约。”这正是西方国家两百年来所追求的。他们获得了丰富的物质,但是他们失去了以至上亲情关系,他们有着许多心理上、精神上的问题。与中国文化截然不同的美国文化相比,中国文化是优是劣无从判断,但可以肯定的是各国人民必定认为本民族文化才是最优的,甚至可以轻而易举地取缔他国文化。 除了自豪,还有一些好奇与跃跃欲试。文化震惊是学习社会学--社会文化的重中之重,也是最有趣的,当然有趣在于尝试与体验。例如像大同的父亲与昆兰的交流就有急不死人不罢休的冲动,让人十分纠结。虽然说文化震惊是不适、迷惑、不确定甚至是恐惧,但是还是鼓励大家以及我自己去体验一番,可以拓展自己的认知、拓宽学习面。这又是社会学知识--社会化,这里就不多说了。 除了感动之外,对社会学的兴趣大大增加。意识到社会学就在身边却不曾发现,若深入学习这门魅力学科还需长期的专研和实践! 注释:文中借鉴书籍分别为:规划教材《社会学概论新修》郑杭生主编、实用书籍《sociology 每天学点社会学》杨建峰主编、杂志书籍《保罗万象的社会学》【美】乔恩。威特著。关于美国文化的形成和介绍在《保罗万象的社会学》中第二章有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