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有舒白,方不寂寞。万木之长,何妨微瑕。
读一本很对胃口的玛丽苏探案集有感?
说实话,我很少写小说读后感。说来惭愧,像我这么装逼文艺,平时锻炼记忆力是背诗的人来说,日常排队坐车消磨时间的首选是玛丽苏小说……
其实这个嗜好很久之前我就有了,只是实践机会比较少。但因为之前网络并不发达,又囊中羞涩,顶多就是去图书馆和购书中心晃悠一下,蹭着把书看完了。当时我就有感觉,哇,这些故事那么曲折离奇,拍成电视剧一定精彩极了。乘我贵言(并不是),近年影视圈倒真的刮起一阵小说IP改编风了,可惜拍得千篇一律,改编得让人一言难尽,倒是辜负了不少原著。
不管怎么样,当年看书的热情倒一直陪伴着我。不过因为我看书的口味很刁,加上我觉得看玛丽苏小说与看名著不同,看玛丽苏小说应该就是看自己喜欢的私人设定,有些很雷人不喜欢要自动选择略过才对。
所以刚翻开《簪中录》的时候,我并没有抱多大想法。
不抱太大期望,结果倒是被大大惊艳了一把。
说真,我很少看非穿越或者是重生的古言玛丽苏,很简单,不知道是作者的局限还是我自己太苛刻,有时觉得很多纯古代女主的女主,真的,缺了点变通,还很迂腐。本来玛丽苏小说的一大槽点就是男主时刻心怀天下,比较迂腐。反正当年看《大唐明月》的时候,虽然作者的确文笔不错,情节也很好,但男主裴行俭的迂腐我真是挺受不了的(当然也有可能因为我是很欣赏武则天的人……)。之前看过一本写墨家后人青儿与霍去病的小说,女主迂腐得我无言以对。穿越女主就不同,有现代的观念,起码做事与想法相对没那么墨守成规,《11处特工皇妃》就是我最爱的穿越小说。重生小说的女主往往因为死过一回了,天不怕地不怕了,行事豁达开朗得多,看着会爽很多。
但《簪中录》中的纯古代女主,着实惊艳了我一把。可能因为设定的背景是唐朝,虽说“脏唐臭汉”,但相对来说,唐朝还是我很向往的朝代之一。可能因为这是女性相对自由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自主婚姻的时代。黄梓瑕的出场很老土,全家被杀,孤苦伶仃,女扮男装,无处申冤,是很常见的古言小说开头,我当时想着,这或许主打的或许是仇大苦深的文风吧。
但下文一转,黄梓瑕搭上王爷这条线了,接下来我以为要走向《风流王爷俏宦官》的无厘头玛丽苏文风时,笔锋一转,变成了传奇探案剧。然后,从第三簪开始,笔锋再转,又变成了家国天下的朝廷斗争风。这种感觉怎么形容?倒让我想起小时候看《少年包青天》的日子,一边纠结着案子,一边纠结着其他人的局势,还一边纠结着男女主的感情线,看得人百爪挠心,却又欲罢不能。
黄梓瑕,身家高贵,才能无双的当世女神探。刚开始时,作为读者的我并没有感到黄梓瑕对家人被杀的事有多悲痛。很记得有一个情节,李舒白带着她去街市看人玩戏法时,她很想看那个矮子怎么吞剑。但因为老板李舒白不感兴趣,她只能默默退下来了。当时我觉得,如果真的是为了家人之死而耿耿于怀的话,真的会对这些事有兴趣么?后来直到黄梓瑕晕倒时,我才像李舒白一样回过神来,这不过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就算她再早熟,但经过日夜的逃难,还有可能被通缉的惶恐,如果她真的时刻仇大苦深,那么,她可能真的挺不过来。对世界的好奇与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性,她才撑到过来吧。
禹宣在送给梓瑕的手镯上,刻着“万木之长,何妨微瑕”其实,十六岁的黄梓瑕的人生有什么瑕疵呢?身家高贵,从事着找到自己存在价值的探案工作,有着青梅竹马的爱人,备受家庭宠爱,唯一的不如意,或许就是那纸不想要的婚约。全书下来,梓瑕唯二处的任性,第一处就是在家人商量婚事时的发脾气不小心泼了汤。第二处是与李舒白吵架时,她连斗篷都没披就任性冲出了王府。其他时候,她都是那个懂得审时度势的女子,在朋友面前轻松,在老板面前守规矩,在查案时一丝不苟,拥有多面性的一个少女。她不愿亡命天涯,所以拼了命要找出家人被害的真相;她不愿躲在背后,所以她不顾一切从蜀地去到京城;她不愿爱人含冤,所以宁愿出卖良心也要投靠王家的势力;不愿爱人枉死,所以宁愿嫁给不喜欢的人……
梓瑕这样的女孩子,是有很大缺点的,如李舒白所说,性子怎么会这么固执?为了自己所在乎的人,在乎的事,她会尽量在不辜负他人的份上,只要有滴水之恩,她都会不自觉地投身一切,即便飞蛾投火,也在所不息。这或许,才是她最大的瑕疵。
或许就是这样的悲悯,无论是街边枉死的乞丐,无辜惨死的艺妓,还是王公贵族……梓瑕都在尽力地找出真相,揪出凶手。所以,李舒白,才会相信,她不会杀死她的家人吧。
“世有舒白,方不寂寞”
一心想害李舒白的唐懿宗,也忍不住感叹了这么一句。
夔王李滋,字舒白,唐宣宗李忱四子,传闻是他最喜欢的儿子。
历史的真相无人知道,但在史书上,李滋的确死在了二十岁那一年。
皇室的斗争,阴谋笼罩的大明宫,很多事,都化作了尘埃,永远没有人知道。
不想多评价李舒白,不知是作者有意还是无意,李舒白的寂寞,落寞,心酸,劳累……很多很多的情绪,作者都采用了一个“不写之写”。
父皇死去的那一年,他的心是悲痛到极点吧,不然怎么会因歧乐郡主握了他的手,而对她感激不尽,一再容忍她的任性呢?
他送给梓瑕发簪时,只敢刻一句像头发丝一般纤细的告白“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费心处理军国大务,却又时刻受着符咒“鳏残孤独废疾”如影随形的紧迫,身处多方势力的紧逼,尽然不信鬼神之说,不信命,但真的能无视时刻在眼前的压力么?
就算吃醋,也是九转十八回,只敢用鱼作比喻。
梓瑕也是敏锐地察觉到这一点吧,在山雨欲来风满楼之际,李舒白被抓进宗正寺时,她回到王府查线索,见到那条从十三岁就一直陪着李舒白的小红鱼。她想起当初和李舒白二逛西市时,他又买了一次鱼食。当时她盯着他,盯得他露出不自然的表情,支支吾吾地说觉得那条小红鱼好像喜欢这鱼食,有点变胖了。当时梓瑕想,这或许是他苍白枯燥又时刻处于紧迫形势的人生中,难得露出孩子气的时刻,有点好笑,却又让人忍不住心疼。
有时,我在想,如果没有蜀地的那一场遇难。李舒白大概不会选择告白,不会选择将自己的心意袒露。梓瑕,大概也要到了山河欲倾的那一刻,才意识到她自己的心意吧。
落难梗,玛丽苏小说最爱用的梗之一,可以迅速升温男女主感情。
或许是因为,人不到可能失去的时候,永远不知道自己最在乎的是什么吧?
蜀地的那一场刺杀遇难,看似凶险,却让两人看清了心中所想,所在乎的东西。
“天上地下,太过遥远”“因为我们已经不一样了”
普通的话语,却蕴含着丰沛的情感。
回到长安,两人一度因为利用王家的问题上,产生过很严重的矛盾。当时梓瑕任性地连斗篷披肩都没披就冲出王府,结果冷倒在街上,被王蕴救去。李舒白坐在枕流阁,等了她一夜。两人在进宫接受最后的命运审批时,谈起这事,两个人恍然不知这事多严重,梓瑕还说如果李舒白和她赌气走了,她也会这样整夜整夜地坐着等他回来。
大哥大姐,你们俩追出去把对方追回来不行么?
不过后来想想,这或许就是年轻人的恋爱,总有那么点不成熟。梓瑕还好,算是和禹宣有那么点恋爱经验。至于李某人,二十多岁了,估计第一次喜欢人,完全像个傻小子,有点可笑,却又更心疼。再想想,他再追出去又能怎样,梓瑕的固执,无人能改,为了帮他,她愿豁出一切。
幸好,梓瑕愿意为他付出一切。李舒白何尝不愿,要是梓瑕成婚之际,他还没有从宗正寺出来,我百分百相信,他会抢婚的,就算冒着被皇帝绞杀势力,被天下人唾骂,就算这样做对形势有多么地不理智,他也会的,因为他不能让她为了他,嫁给不喜欢的人,蹉跎一生,放弃自己喜欢的事,洗手作羹汤,成为一个后宅妇人。
记得在含元殿的时候,情势所逼,李舒白必须喝下那杯带着阿伽什涅(小红鱼)的毒鱼卵的毒酒时。梓瑕万分着急,但同时许诺,无论他喝下这杯酒后因执念与心魔变成怎么样,她都会陪在他的身边。
是啊,大家所有人都希望这样的爱情吧,无论我变成怎么样,你都永远爱我,不离不弃。
但李舒白回绝了,他说“让你看见到这样的我,比杀了我还难受。”
这是更现实的爱情,因为爱你,怎么愿意让你看见我无比不堪的一脸,甚至要你照顾和陪伴这样不堪的我呢?所以宁愿,在你的记忆中,留下我最美好的样子。
幸好,两人终能一世长安。
记得番外里有一个很甜的情节,梓瑕在婚后仍旧作宦官打扮帮助刑部进行查案,因为三餐不定时,大概是又血糖低了,就又想晕了。李舒白一时生气,想下令要她禁足。谁知道话到嘴边,还是忍不住心疼自家娘子,转口嫌弃起了刑部的人,认为他们尸位素餐。
感谢黄梓瑕,也感谢李舒白。
赠与了读者一场大唐黄昏的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