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
2008年的时候,我在一家编辑团队工作。我主要是用英语撰写简单的故事,团队的头叫Leean, 英格兰人,她五十岁左右,笑容可掬跟我说,故事最好是励志的,当然也可以是关于酸奶对女人的益处。
那一年我不再做老师,我有自己的思路去挑选一些东西并作处理,我获得了巨大的自由。在互联网上,我先从百度这样的中文搜索引擎找到我感兴趣的人,然后到雅虎或者谷歌这样的英文网站上找到一些他们更详细的趣闻,轶事,甚至一些关于他们的负面报道。边写我边认识了好多曾经我不知道的人物,这其中就有我喜欢的自行车运动员阿姆斯特朗。
对于自行车,我大概最初的印象莫过小时候学骑车,一次骑到河里去,一次受伤骨髓感染上了炎症。从此之后,自行车对于我来说,就是能比步行更快地从A地把我带到B地的工具。
但和大多数童年的你一样,刚刚学会骑车的那一会,可真是疯狂。我和表哥从乡间的田埂路骑到通往镇上的柏油马路。温暖的四月,骑着车,第一次有驾驶的感觉,第一次操作一个机械设备,它能带我走出熟悉的领地,看到了更远一点村落邻居的陌生脸,彼此好奇。偶尔还有议论: “
这是谁家的孩子,挺俊。” 探险之余还有赞美,这让我骑车的劲头更大。
刚会骑车时,磕磕碰碰不断,甚至连骑到河里都没退缩过,直到大腿疼得不能动,被医生诊断出骨髓炎,爸爸妈妈脸吓得蜡白的时候,我知道我可能要休息很长时间。
从八岁到二十八岁,二十年一晃而过。二十年的时间里自行车好似从来没有在我的生命里来过一样,直到老板让我写这位车手,阿姆斯特朗。
事实上,2008年他依然还是环法之王,瘦削的面庞记录着他一次又一次的成功,现在想来,可能还有他对抗不安的折磨。
我没有过多去思考他的心路历程,可感觉到自行车把力量和风景完美地结合到一起了。我不停收集自行车与旅行,这之后,我闯进了一块大大的未知领域,各色的包,各色的泥土,各色的公路,还有各色的山脉让我这以后的梦多了层颜色。
2012年,我骑车从上海去往拉萨,只是为了看清梦中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