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之後,旅行過的人都去出書了。
今天更个随笔吧,可以当作一篇结合生活的有趣书评来读。
好不容易粉儿心甘情愿涨到15个,再不更可要失人心了。
亚非学院图书馆藏有民国六十五年(即1976年)皇冠出版社出版的三毛著作。书籍封面用塑胶护封包装起来,且内容右起竖排,很有独属中国文学的复古韵味。
《撒哈拉的故事》应是三毛最令人欢喜的作品了。除了因为爱情使书中文字变得温暖可爱,滋润着艰涩的沙漠生活,最主要,还是以它为代表的流浪文学充满对新奇世界的绘色描写,喂饱了足不出户的城市猎奇者们。不过于我而言,那句开篇的“我的先生很可惜是一個外國人”,却是使我将其从书架上取下的主要原因。
从图书馆回到家,手边的三毛还是没舍得合上。看到那句“反正夫婦生活總是在吃飯”,除了在伦敦的凌晨两点感到饥肠辘辘之外,还由衷感叹道,真的,如果能和自己爱的人每天一起吃好吃的中国菜,即使久居沙漠身边看不到半个人,也是无所谓的吧。当然,负责寄送中国食材的邮递员必须要有。特别是,我扭头看看熟睡的Richard,当你有个虽然有趣但是连西红柿炒鸡蛋都做不好的老外男朋友。
这么写着,那幅洒落着撒哈拉阳光的小屋外炊烟袅袅的画面,就已令我想入非非了。屋里头,炉火一升,粉丝煮鸡汤的氤氲香气几乎飘进了我的鼻孔,同时脑海里又无法克制地浮现起母亲熬制的金灿灿的山药鸡汤来。
旅行和美食,一定是缺一不可的。有时候条件允许,还要捎带摄影,这三件套齐全方可。如果三毛的“撒哈拉”没有美食与爱,想必没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后来的嘉倩写《明天我要去冰岛》,原老未写《俺心中有一头骆驼》,燕子写《何必等来生》,都是循着这个调调,各自也都打出了摄影师、撰稿人、记者的名号,但文笔、力度却高下立现了。(在我看来,这些人的作品至多也就能算旅行文学,是跟“流浪”完全沾不上边的)当今即使行微商者,都必需一身能够匹配其情怀的摄影技术。比如做茶商,拍不出漂亮的茶叶茶园,不会捕捉采茶制茶人的身影,竞争力就不够硬。
好,说回撒哈拉。第二日他問我,『喂,我們有沒有筍?』『家裏筷子那麼多,不都是筍嗎?』他白了我一眼。『大老闆說要吃筍片炒冬菇。』乖乖,真是見過世面的老闆,不要小看外國人⋯⋯ 这段也是惹笑了我,可是我身边的这位外国人,却是一个整天嚷着hotpot的没见过世面的。我家是南京的,南京人特别会吃,南京吃的也特别多。每次从我这里尝到一些新鲜的美食、小吃,Richard总是兴奋不已,但主动说起中国菜永远都只知道“火锅”。
此时夜已深,仅是筍片炒冬菇这五个字眼,就把我看得口舌生津,便遥想起在国内家中每年春天必吃的阜阳春笋,糖醋的,与肉丝炒来吃。最后“那頓飯吃得賓主盡歡”,荷西老板甚至要因此聘请三毛就职,比荷西面子还要大。我长这么大没下过厨房,自然不是什么“好婆娘”。但是来英留学后不久就意识到,要想不饿到胃穿孔,就得想办法养活自己的“中国胃”。不晓得从台湾寄食材至撒哈拉邮费是多少,我还没有心大到每月请爸妈寄食物来。Richard虽会做英式早餐,吃多了仍然反胃。尽管我生活在衣食无忧的世界都市伦敦,感觉它却比撒哈拉还要贫瘠落后可怕得多。
准备结婚的那三个月里,三毛写荷西一边努力赚钱,同时动手做家具。三毛却像甩手掌柜,背了背包和相机跑去游牧民族的帐篷参观奇风异俗。同时写笔记,整理幻灯片,交当地朋友,学起了阿拉伯文。仿佛婚礼只是对平日生活的一个小小庆祝,根本不像是一个将要操心油盐酱醋的人。我又心生一丝感激,起身要去触摸Richard难得不在眉飞色舞的、安睡的脸。这个人每次和我相处的几天里,总是替我打点好一切。
当时心血来潮买了一只兔子要养,买回来以后却从来不记挂着喂它吃东西。它虽然很胖毕竟是只兔宝宝,仍是要照顾的。Richard便替我给它喂食饲料,兼打理兔笼。
说到兔笼,也是他亲手打造,木料与铁丝都是外头捡来的废品,别人家用剩下的。他自己又有一个百宝箱,里面电钻、螺丝刀、锯子什么工具都有。一只完美的兔笼就这样在他手下诞生。完成兔笼的搭建后,Richard还左思右想,想找出有什么地方需要改进。后来还从后院割来嫩草铺在笼子底部,给兔子撒欢儿,实在心细到令我汗颜。
所以说我极为理解三毛笔下的荷西是如何使三毛做到死心塌地的。粗中有细的男人魅力,绝对盖过所有华而不实的粉饰造作。这在悠长的平淡生活里,更加不可多得。
正闭着眼意犹未尽地想着这个人的种种好处,不料手已深深插进他的眼皮,被戳痛的他从美梦中跳起来,冲我大吼:What's wrong with you?! 随即又倒头呼呼大睡。我呆在原地半天没动。美好的遐想就这样一去不复返了。
最近伦敦濒临天气转暖的边缘,但是天公一直纠结要不要热起来,我的羽绒服脱了又穿。正巧读到:荷西和我坐在馬德里的公園裏,那天的氣候非常寒冷,我將自己由眼睛以下都蓋在大衣下面,只伸出一隻手來丟麵包屑餵麻雀⋯⋯ 过去觉得自然与鸟,美不胜收,现在才发现这不过就是很普通的欧洲生活。因为这里的人闲到蛋疼,没事只好坐着,但是因为绿化好,鸟类又很多,所以就坐着喂鸟。与马德里不同的是,在伦敦你多数是喂鸽子,有时候,你还要沦落到被鸽粪击中脑袋,或被海鸥抢食的地步。冬天坐在公园的纳凉长椅上喂鸟,屁股几乎冻掉,其实一点都不美丽。来伦敦前我从未感觉我如此怕冷,可是昨天走在Victoria火车站里,冻到要将手伸进大衣摸索胸部取暖。
其实我想表达的终究是,从三毛《撒哈拉的故事》里,总能体会到真正细腻入微的生活,不止是新鲜感。新鲜感支撑不了整个剧情,就如《鬼吹灯》与《盗墓笔记》的差距。她写的文字不断告诉你,“我选择在自己的世界里流浪”,她是在过自己平凡而骄傲的生活,不是在试图拼命忘却什么悲伤的往事,不是因为过去的生活一团糟所以才跑到什么无人小岛去逃避现实,更非工作之便恰好被派遣到某地实地考察将采访视作本职。无论她在西班牙还是西撒哈拉的阿雍,总没有一种“我是个来自远方的游客”的感觉。虽然眼前有许多阴暗丑陋,但是故事却可以讲得美好动人,寡淡浅薄的人物依然被她写得饱满。对于真正的故事,三毛从来不着重描写如何启程、返家,因为于她而言,这里就是家,就是归宿,她属于这里。沙漠里发生的一切,帐篷里的人,才是她生活的全部。
相比之下,如果你看看嘉倩她们的作品,就会发现迥然不同的出行动机:“我不得不去旅行”或“我正好在旅行”。整个故事的主旨,也差不多是为给自己重塑一个世界,为自己谋些青春的利益。她们的文笔的确不差,如果真要读也是可以读下去,不过我总是将它们当成写得比较精彩的游记来看的。要说这么比不恰当,因为她们还年轻?然而如此年轻的躯体,却已拥有远行的头脑和胆识,知道能从旅行中大肆获利。她们清楚地看到,在遥远的东方有这么一个国家的这么一批青年,每天加班之余,通过消费旅行文学,也在做着流浪隐居的白日梦。这些年轻人觉得,流浪是一件很酷的事情,但是说到去撒哈拉隐居,可能就要犹豫一阵子了。
“世界这么大,我只是想去看看。”看看不同地方的人怎么个不同的活法,然后回来写本书。
————2017.4.29 于伦敦ucl大学图书馆
好不容易粉儿心甘情愿涨到15个,再不更可要失人心了。
亚非学院图书馆藏有民国六十五年(即1976年)皇冠出版社出版的三毛著作。书籍封面用塑胶护封包装起来,且内容右起竖排,很有独属中国文学的复古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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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哈拉的故事》应是三毛最令人欢喜的作品了。除了因为爱情使书中文字变得温暖可爱,滋润着艰涩的沙漠生活,最主要,还是以它为代表的流浪文学充满对新奇世界的绘色描写,喂饱了足不出户的城市猎奇者们。不过于我而言,那句开篇的“我的先生很可惜是一個外國人”,却是使我将其从书架上取下的主要原因。
从图书馆回到家,手边的三毛还是没舍得合上。看到那句“反正夫婦生活總是在吃飯”,除了在伦敦的凌晨两点感到饥肠辘辘之外,还由衷感叹道,真的,如果能和自己爱的人每天一起吃好吃的中国菜,即使久居沙漠身边看不到半个人,也是无所谓的吧。当然,负责寄送中国食材的邮递员必须要有。特别是,我扭头看看熟睡的Richard,当你有个虽然有趣但是连西红柿炒鸡蛋都做不好的老外男朋友。
这么写着,那幅洒落着撒哈拉阳光的小屋外炊烟袅袅的画面,就已令我想入非非了。屋里头,炉火一升,粉丝煮鸡汤的氤氲香气几乎飘进了我的鼻孔,同时脑海里又无法克制地浮现起母亲熬制的金灿灿的山药鸡汤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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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用前晚熬制的新鲜鸡汤烹煮的鸡蛋羹。有鸡汤的早晨都有鸡蛋羹 |
旅行和美食,一定是缺一不可的。有时候条件允许,还要捎带摄影,这三件套齐全方可。如果三毛的“撒哈拉”没有美食与爱,想必没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后来的嘉倩写《明天我要去冰岛》,原老未写《俺心中有一头骆驼》,燕子写《何必等来生》,都是循着这个调调,各自也都打出了摄影师、撰稿人、记者的名号,但文笔、力度却高下立现了。(在我看来,这些人的作品至多也就能算旅行文学,是跟“流浪”完全沾不上边的)当今即使行微商者,都必需一身能够匹配其情怀的摄影技术。比如做茶商,拍不出漂亮的茶叶茶园,不会捕捉采茶制茶人的身影,竞争力就不够硬。
好,说回撒哈拉。第二日他問我,『喂,我們有沒有筍?』『家裏筷子那麼多,不都是筍嗎?』他白了我一眼。『大老闆說要吃筍片炒冬菇。』乖乖,真是見過世面的老闆,不要小看外國人⋯⋯ 这段也是惹笑了我,可是我身边的这位外国人,却是一个整天嚷着hotpot的没见过世面的。我家是南京的,南京人特别会吃,南京吃的也特别多。每次从我这里尝到一些新鲜的美食、小吃,Richard总是兴奋不已,但主动说起中国菜永远都只知道“火锅”。
此时夜已深,仅是筍片炒冬菇这五个字眼,就把我看得口舌生津,便遥想起在国内家中每年春天必吃的阜阳春笋,糖醋的,与肉丝炒来吃。最后“那頓飯吃得賓主盡歡”,荷西老板甚至要因此聘请三毛就职,比荷西面子还要大。我长这么大没下过厨房,自然不是什么“好婆娘”。但是来英留学后不久就意识到,要想不饿到胃穿孔,就得想办法养活自己的“中国胃”。不晓得从台湾寄食材至撒哈拉邮费是多少,我还没有心大到每月请爸妈寄食物来。Richard虽会做英式早餐,吃多了仍然反胃。尽管我生活在衣食无忧的世界都市伦敦,感觉它却比撒哈拉还要贫瘠落后可怕得多。
准备结婚的那三个月里,三毛写荷西一边努力赚钱,同时动手做家具。三毛却像甩手掌柜,背了背包和相机跑去游牧民族的帐篷参观奇风异俗。同时写笔记,整理幻灯片,交当地朋友,学起了阿拉伯文。仿佛婚礼只是对平日生活的一个小小庆祝,根本不像是一个将要操心油盐酱醋的人。我又心生一丝感激,起身要去触摸Richard难得不在眉飞色舞的、安睡的脸。这个人每次和我相处的几天里,总是替我打点好一切。
当时心血来潮买了一只兔子要养,买回来以后却从来不记挂着喂它吃东西。它虽然很胖毕竟是只兔宝宝,仍是要照顾的。Richard便替我给它喂食饲料,兼打理兔笼。
说到兔笼,也是他亲手打造,木料与铁丝都是外头捡来的废品,别人家用剩下的。他自己又有一个百宝箱,里面电钻、螺丝刀、锯子什么工具都有。一只完美的兔笼就这样在他手下诞生。完成兔笼的搭建后,Richard还左思右想,想找出有什么地方需要改进。后来还从后院割来嫩草铺在笼子底部,给兔子撒欢儿,实在心细到令我汗颜。
所以说我极为理解三毛笔下的荷西是如何使三毛做到死心塌地的。粗中有细的男人魅力,绝对盖过所有华而不实的粉饰造作。这在悠长的平淡生活里,更加不可多得。
正闭着眼意犹未尽地想着这个人的种种好处,不料手已深深插进他的眼皮,被戳痛的他从美梦中跳起来,冲我大吼:What's wrong with you?! 随即又倒头呼呼大睡。我呆在原地半天没动。美好的遐想就这样一去不复返了。
最近伦敦濒临天气转暖的边缘,但是天公一直纠结要不要热起来,我的羽绒服脱了又穿。正巧读到:荷西和我坐在馬德里的公園裏,那天的氣候非常寒冷,我將自己由眼睛以下都蓋在大衣下面,只伸出一隻手來丟麵包屑餵麻雀⋯⋯ 过去觉得自然与鸟,美不胜收,现在才发现这不过就是很普通的欧洲生活。因为这里的人闲到蛋疼,没事只好坐着,但是因为绿化好,鸟类又很多,所以就坐着喂鸟。与马德里不同的是,在伦敦你多数是喂鸽子,有时候,你还要沦落到被鸽粪击中脑袋,或被海鸥抢食的地步。冬天坐在公园的纳凉长椅上喂鸟,屁股几乎冻掉,其实一点都不美丽。来伦敦前我从未感觉我如此怕冷,可是昨天走在Victoria火车站里,冻到要将手伸进大衣摸索胸部取暖。
其实我想表达的终究是,从三毛《撒哈拉的故事》里,总能体会到真正细腻入微的生活,不止是新鲜感。新鲜感支撑不了整个剧情,就如《鬼吹灯》与《盗墓笔记》的差距。她写的文字不断告诉你,“我选择在自己的世界里流浪”,她是在过自己平凡而骄傲的生活,不是在试图拼命忘却什么悲伤的往事,不是因为过去的生活一团糟所以才跑到什么无人小岛去逃避现实,更非工作之便恰好被派遣到某地实地考察将采访视作本职。无论她在西班牙还是西撒哈拉的阿雍,总没有一种“我是个来自远方的游客”的感觉。虽然眼前有许多阴暗丑陋,但是故事却可以讲得美好动人,寡淡浅薄的人物依然被她写得饱满。对于真正的故事,三毛从来不着重描写如何启程、返家,因为于她而言,这里就是家,就是归宿,她属于这里。沙漠里发生的一切,帐篷里的人,才是她生活的全部。
相比之下,如果你看看嘉倩她们的作品,就会发现迥然不同的出行动机:“我不得不去旅行”或“我正好在旅行”。整个故事的主旨,也差不多是为给自己重塑一个世界,为自己谋些青春的利益。她们的文笔的确不差,如果真要读也是可以读下去,不过我总是将它们当成写得比较精彩的游记来看的。要说这么比不恰当,因为她们还年轻?然而如此年轻的躯体,却已拥有远行的头脑和胆识,知道能从旅行中大肆获利。她们清楚地看到,在遥远的东方有这么一个国家的这么一批青年,每天加班之余,通过消费旅行文学,也在做着流浪隐居的白日梦。这些年轻人觉得,流浪是一件很酷的事情,但是说到去撒哈拉隐居,可能就要犹豫一阵子了。
“世界这么大,我只是想去看看。”看看不同地方的人怎么个不同的活法,然后回来写本书。
————2017.4.29 于伦敦ucl大学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