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你 安东尼
第一次捧起你的书,是在家门口的一家新华书店。那时候大概十五六的样子,还是第一版 白色封面的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当时觉得很好奇,为什么一个叫安东尼的 男性作者 会在自己书的封面上画一只举着气球的小兔子。“这人是很娘吧 要么就是个学美术的” 我如是想。
那个时候,同学大抵都在追郭敬明张爱玲村上春树一类的,认识你的人应该很少,我想我就应该是特立独行的那一个吧,虽然我觉得你的小兔子画的也不怎么好看。
翻开你的书,被吓坏了。通篇看不到一个标点符号,那时候初中语文经常有一个题目是 给你一段话,让你加上合适的标点。我想,如果语文老师知道我在看你的书,会杀了我吧……除了没有标点,从你的书里也看不到任何有营养的内容。没有跌宕起伏的剧情 没有潸然泪下的分离重逢 甚至连老师常说的比喻排比你都不用。在心里有点后悔买你的书了,于是就一直翻你书里的插画:那只没有表情的兔子 绿草 蓝天 树林还有气球
后来直到高中,偶然接触到最小说,觉得很好看。才知道你和郭敬明是一个公司的,想你也不会太差 又翻出你的书来读,还是那本已经有点泛黄的陪1。
然后这次我认识了你,一个在墨尔本读书 个子高高瘦瘦的大连男孩儿,有一只叫做不二的兔子。很阳光明媚 又内向,很爱说爱笑肆无忌惮,又很忧郁安静。很不喜欢加标点甚至写得东西磕磕巴巴,但很美好清澈。
那时候记得你说,和你牵手的人你们相遇的概率近乎奇迹。这句话是我爱情萌芽的种子还是什么,我也说不好。只记得那时候喜欢一个女生 大概算是我初恋,还是暗恋那种。大眼睛 白白的 齐刘海,几乎符合那个年纪 我定义一个好看女生的所有特质。最重要的是她也喜欢你的书,还把你的其他 我没有买的书借给我。
高三那个暑假,她问我要不要去你的签售会,我很兴奋 说好啊。那是第一次跟她单独相处。也是唯一一次见到你。我记得那是七月底的一个周末。北京的七月热到让人不安。亚运村图书大厦 从街边到广场 队伍排得足有一两公里,我还看到了很多头戴兔耳朵发卡的女生。我才知道,原来你已经圈粉无数了啊。我们等了足足10个小时,从白天到日落。最后挤进一个小房间,那里边还坐着郭敬明 迪安什么的,但我一下子就走近你。你穿了一件紫色的polo衫,笑着对我说你好,身边还坐着一个长头发的女孩子。我怯生生地把书递给你,那个时候最新版的 这些都是你给我的爱。你在扉页用马克笔签上了你的名字,坐在你边上的女生则随手画了兔耳朵,我才知道她就是echo!后来我忘了怎么走出那个房间的,总之很兴奋。但好像超级怂没有跟你说一句话。我在心底想,如果再有机会见到你 一定起码和你握握手。
后来大学,第一次和女朋友旅行去了大连 去了那个你说坐在公交车后排睡一觉能走过一半的城市,去了你和朋友经常去 你很喜欢的那家麦当劳,去了星海广场。再后来,每次旅行出差坐火车飞机都会随身带着一本你的书,即使不看。
无聊的时候 孤独的时候 受挫落寞的时候 开心难过的时候,好像都是你的文字在陪我度过,那些没有标点 一顿一顿的文字。
曾经有人问我为什么喜欢读你的书,我回答不上来。那个时候觉得好丢人,自己最喜欢的作者连喜欢的原因都说不上来。后来看了红再版 你写的序。你说:这本书里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 它只是一些集合 生活的集合。可能是日记 留言纸条或者便利贴。我想不到什么样的人会读这样一本书。但如果是我,一个同龄人写了一本记录生活点滴的书,可能我是有兴趣看看的。想到这儿,我大概能想到你是什么样的人了。
真好,来自生活的你,让我总觉得生活刁难着我却也眷恋着我。真好,你伴我走过那么冗长的一段青春岁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