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振鐸的《文學大綱》
鄭振鐸先生的《文學大綱》是可以和《插圖本中國文學史》並列為他氣魄最大的兩部名作。鄭先生的史論文字。我以為最大的特色在因氣魄宏大而一瀉汪洋洪流滾滾。雖偶有砂石枯木仍不礙其恣肆。鄭公以如椽大筆。運用自如。是以每一成文便覺面目非常。

《文學大綱》從二三年開始邊寫邊在雜誌上連載。差不多四年後由商務印書館輯印成書。八十來萬字的篇幅。數量繁多的插圖。在當時可稱首屈一指的大著作。當時的風氣。凡撰寫這一類通史類著作。多有依附挪用西人或日人作品之處。即所謂譯述者。鄭先生而外。謝六逸。豐子愷。孫俍工。包天笑等一眾人物莫不如此。反倒是完全原創的魯迅先生的《中國小說史略》。被誣為抄襲鹽谷溫的史著而成一大公案。鄭振鐸這一部書。自然也是如此。但他的龍虎風雲之氣一旦在紙頁上展開。就自有勝場。

我當然買不起商務的初版。只好選後來的重印本。上海書店八六年影印過一次。厚厚的兩大本叫人翻閱起來苦不堪言。然而這一版內裡的插圖是彩印。加上封面設計簡潔而不俗。是很成功的一版。可惜這一套書我只買到下冊。合浦珠還尚不知在何時也。


九八年商務印書館重印精裝四冊。請陳福康寫了序言。變正為簡。化直為橫。也算有普及之功。然而封面設計失敗無味到不忍直視。看這樣呆木的四本書擺在書架上。大約沒有人會去想翻上一翻。


今天在舊書店見到一套香港“中國藝文流通社”五九年影印的布面精裝四卷本《文學大綱》。無論從外觀還是內容。都和商務初版相差無幾。自然見獵心喜。把它買了回來。總算有了和原作最接近的版本。四九年之後的香港出版文化很有意思。有很多翻印內地民國年間舊書的個人出版社。幾年前寫過一篇小文章《巧遇港版沈從文》。引用過鄭樹森先生的文章來說這個事。且再鈔一遍在下面:
“此前讀過鄭樹森先生一篇長文《香港在海峽兩岸間的文化角色》。發表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的《素葉文學》。鄭先生此文極精要地回顧了數十年間香港作為‘公共空間’在文化藝術上發揮的獨特作用。是真正消化了大量史料。提要鉤玄的上品文字。他先道出香港這個"公共空間"的形成:‘一九四九年以來。在臺灣全面開放之前。香港是海峽兩岸三地裡唯一的“公共空間”。也就是一種政治。文化的空間。可以不受國家機器的控制。免於恐懼和壓迫。自由地對各項議題發表意見。’
尤其有意思的是。鄭先生在文中專辟一節來講述香港‘保持原貌的出版’。這七個字的評價大有深意在焉。其中說道:‘在香港流傳的四九年繁體字複製本反為不少名作保存原貌。這也包括了沈從文和錢鍾書的作品。這兩位名家的代表作。有三十多年僅只在香港印行流通。在大陸有點不合“時宜”。在臺灣則是“陷匪”文人。八〇年代初從廣州花城出版社策劃《沈從文文集》時。老作家所用的版本。即多來自香港友人的舊藏。’”


今天買到的香港翻印《文學大綱》。自然也是這“公共空間”的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