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称用法的一些闲暇思考
想到这个问题,首先是因为惊奇地发现,世界上大多数的语言基本上有且只有三种人称形式(不管其单数还是复数),也就是第一、第二、第三人称。这是为什么呢?
我粗略地想了一下,可以大致从语言的发生情境来讨论这个问题。语言具有一种面向性,也就是说,一句话总有“对谁说”的变量属性,不管它是情话也好还是论文也好。在人类理智日渐发达、写作逐渐累积的历史进程中,这种直接性往往淡化掉了。另外,思考常常是自己和自己的对话。独自一个人思考久了,也会忘记这种思考的语言实际上是指向自己这一无条件的倾听者的。
第一、第二人称,就在这个意义上标记了整段语言的发生域。但是在很多以客观性来标榜自己的文段中,通篇下来连一个这样的人称都没有。其中的代词,全都是第三人称的。第三人称的出现,标志着对对话双方之外的个体,也就是不在场者的指称。当然,这些不在场的个体的数量远远大于在场的两个(或者是多个,如果有复数第一、第二人称出现的话)。一段对话不可能全都是以对话的双方为述说对象的。即便是直抒胸臆这种形式也常常不以第一人称开头;咏物抒怀更是常见。如果把对话比作一条线段,第一、第二人称指称的对话双方位于线段的两端。而中间出现的任何一个不在场指称对象都可以视为是这条线段上的点。在普通的关系中,人们谈论的往往是不在场者,谈话常常沦落为一种闲聊打发时间的实践。在亲密的关系中,对在场者的谈论站去了很大的篇幅,焦点落在线段两段,并扩展到对话本身的发生性质上,因此对话的进展走向也会显得风谲云诡。
语句传递的单向性,以及在场不在场的区分,造成了第一、第二、第三人称的区分。在一些原始语言中,第三人称代词是不存在的,但并不代表这种不在场性就不存在。对于对话双方以外的个体拒绝用代词来简化名称,反映了原始部落成员的什么指称态度呢?也许从同样的原因中,我们可以找出能够解释名词和代词两种词性之间的区分和转化的原始经验来。(反过来说,“指称”的式样也可以塑造人们的主体经验,例如刘半农在汉语中加入了“她”字便推动了对女性主体意识的塑造)
最后一点,在文学作品中,频繁地切换人称的现象不少见。例如,杜拉斯的《情人》就反复用“我”、“你”、“她”来指代女主人公,原因在于叙述者在叙述中、在有关对主人公的指称的段落中,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对话场景构造。用第一人称时,叙述者内置于主人公并与读者对话,第二人称时,叙述者和女主人公拉开距离对话,第三人称时,叙述者朝向读者,述说主人公。这样,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读者就仿佛置身于一座剧场的不同位置,从不同的距离、视角来看主人公的演出。而文本的阅读就是这种剧场构造传播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