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我们觉得自己永远不会老去
"前两天,琼瑶因为“要不要给丈夫平鑫涛插鼻胃管”和继子女发生争执,再一次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对琼瑶来说,她无法面对爱人一点点衰老,失去智力、失去行动能力,只能依靠机器活下去的状态。
每个人都会面临衰老和死亡,但能坦然面对它们的人寥寥无几。我们来了,我们走了,我们留下的那些痕迹也终究会被遗忘。
今天我们挑选了6位名家——3位女性,3位男性,和大家分享他们如何看待衰老和死亡。"
杨绛:人生一世,为的是什么呢?

我已经走到人生的边缘上,再往前去,就是 “走了”,“去了”,“不在了”,”没有了”。中外一例,都用这种种词儿软化那个不受欢迎而无可避免的“死”字。
“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规律,谁也逃不过。虽说:“老即是病”,老人免不了还要生另外的病。能无疾而终,就是天大的幸运 ;或者病得干脆利索,一病就死,也都称好福气。活着的人尽管舍不得病人死,但病人死了总说“解脱了”。解脱的是谁呢?总不能说是病人的遗体吧?这个遗体也决不会走,得别人来抬,别人来埋。活着的人都祝愿死者“走好”。人都死了,谁还走呢?遗体以外还有谁呢?换句话说,我死了是我摆脱了遗体?还能走?怎么走好?走哪里去?
我想不明白。我对想不明白的事,往往就搁下不想了。可是我已经走到了人生边上,自己想不明白,就只想问问人,而我可以问的人都已经走了。这类问题,只在内心深处自己问自己,一般是不公开讨论的 。我有意无意,探问了近旁几位七十上下的朋友 。朋友有亲有疏,疏的只略一探问 。
没想到他们的回答很一致,很肯定,都说人死了就是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虽然各人说法不同,口气不同,他们对自己的见解都同样坚信不疑。他们都头脑清楚,都是先进知识分子。我提的问题,他们看来压根儿不成问题。
……
我原是旧社会过来的“老先生”一一这是客气的称呼。实际上我是老朽了。老物陈人,思想落后是难免的。我还是晚清末代的遗老呢!
可是为“老先生”改造思想的“年轻人”如今也老了。他们的思想正确吗?他们的“不信不迷”使我很困惑。他们不是几个人。他们来自社会各界:科学界、史学界、文学界等,而他们的见解却这么一致、这么坚定,显然是代表这一时代的社会风尚,都重物质而怀疑看不见、摸不着的“形而上”搅界。他们下一代的年轻人,是更加偏离“形而上”境界,也更偏重金钱和物质享受的。他们的见解是否正确,很值得仔细思考。
我试图摆脱一切成见,按照合理的规律,合乎逻辑的推理,依靠实际生活经验,自己思考。我要从平时不在意的地方,发现问题,解答问题;能证实的予以肯定,不能证实的存疑。这样一步一步自问自答,看能探索多远。好在我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人,无党无派,也不是教徒,没什么条条框框干碍我思想的自由。而我所想的,只是浅显的事,不是专门之学,普通人都明白。
我正站在人生的边缘边缘上,向后看看,也向前看看。向后看,我已经活了一辈子,人生一世,为的是什么呢?我要探索人生的价值。向前看呢,我再往前去,就什么都没有了吗?当然,我的躯体火化了,没有了,我的灵魂呢?灵魂也没有了吗?有人说,灵魂来处来,去处去。哪儿来的?又回哪儿去呢?说这话的,是意味着灵魂是上帝给的,死了又回到上帝那儿去。可是上帝存在吗?灵魂不死吗?
节选自《走到人生边上》
帕蒂·史密斯:年轻时觉得自己永远不会老去

我相信生命,而生命我们每个人某一天都会失去。
我们年轻的时候觉得自己不会,觉得自己会跟前人不一样。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心里想我绝对不要长大,而且我觉得只要我心里这么想,就会成真。但是后来我才发现,其实是到很最近我才发现,发现自己已经越过了某条线,在不知不觉当中,我已经披上了饱经岁月的真实面貌。
妈的,我们怎么会变得这么老呢?我对着我的关节这么问,也对着我铁灰色的头发这么问。如今我已经比我爱的人老了,也比我已经死去的朋友们都要老。也许我会活很久很久,逼得纽约公共图书馆只好把弗吉尼亚·吴尔芙的那根步行手杖交给我来用。我会替她珍惜保管,还有她口袋里的那些石头。不过我还是会继续活下去,拒绝交出我这支笔。
……
我认真想着六十六岁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个数字跟美国最早的那条公路的号码一样,这条为人所称颂的道路之母,当年乔治·马哈里斯饰演的巴兹·默多克,开着他的雪佛兰Corvette跑车,走这条路横越整个国家。在钻油平台和拖网渔船上工作,沿途伤透了不知多少颗心,也拯救了不知道多少人。
六十六,我心里想,去他妈的。我可以感受到我的年表变得越来越长,下雪的季节就快要来了。我可以感觉到天上有月亮,但是没办法直接看到它。天空蒙上一层厚厚的雾,不夜城的灯光照耀着它。当我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夜空是一张巨大的星座地图,是一只丰饶角,一路洒落银河里的晶莹尘埃至漆黑的浩瀚无垠,是我可以在心里熟练展开的一层一层的群星。
我注意到我工装裤上膝盖凸出的部分有线头松脱了。我还是那个同样的我,我心里想,所有的缺陷都还是原封不动,同样的没什么肉的老膝盖,感谢归于上帝……
(但)我意识到有一个特别版本的我不见了,那个兴奋狂热、不把神放在眼里的我不见了。她就这样飞走了,这一点我很确定。
节选自《时光列车》
杜拉斯:衰老的过程是冷酷无情的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个形象,我是时常想到的,这个形象,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到,这个形象,我却从来不曾说起。它就在那里,在无声无息之中,永远使人为之惊叹。在所有的形象之中,只有它让我感到自悦自喜,只有在它那里,我才认识自己,感到心醉神迷。
太晚了,太晚了,在我这一生中,这未免来得太早,也过于匆匆。才十八岁,就已经是太迟了。在十八岁和二十五岁之间,我原来的面貌早已不知去向。我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变老了。我不知道所有的人都这样,我从来不曾问过什么人。好像有谁对我说讲过时间转瞬即逝,在一生最年轻的岁月、最可赞叹的年华,在这样的时候,那时间来去匆匆,有时会突然让你感到震惊。
衰老的过程是冷酷无情的。我眼看着衰老在我颜面上步步紧逼,一点点侵蚀,我的面容各有关部位也发生了变化,两眼变得越来越大,目光变得凄切无神,嘴变得更加固定僵化,额上刻满了深深的裂痕。我倒并没有被这一切吓倒,相反,我注意看那衰老如何在我的颜面上肆虐践踏,就好像我很有兴趣读一本书一样。我没有搞错,我知道;我知道衰老有一天也会减缓下来,按它通常的步伐徐徐前进。在我十七岁回到法国时认识我的人,两年后在我十九岁又见到我,一定会大为惊奇。这样的面貌,虽然已经成了新的模样,但我毕竟还是把它保持下来了。它毕竟曾经是我的面貌。它已经变老了,肯定是老了,不过,比起它本来应该变成的样子,相对来说,毕竟也没有变得老到那种地步。我的面容已经被深深的干枯的皱纹撕得四分五裂,皮肤也支离破碎了。它不像某些娟秀纤细的容颜那样,从此便告毁去,它原有轮廓依然存在,不过,实质已经被摧毁了。我的容颜是被摧毁了。
节选自《情人》
史铁生:死,从来不是一次性完成的

现在我常有这样的感觉:死神就坐在门外的过道里,坐在幽暗处,凡人看不到的地方,一夜一夜耐心地等我。不知什么时候它就会站起来,对我说:嘿,走吧。我想那必是不由分说。但不管是什么时候,我想我大概仍会觉得有些仓促,但不会犹豫,不会拖延。
“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说过,徐志摩这句诗未必牵涉生死,但在我看,却是对生死最恰当的态度,作为墓志铭真是再好也没有。
死,从来不是一次性完成的。陈村有一回对我说:人是一点一点死去的,先是这儿,再是那儿,一步一步终于完成。他说得很平静,我漫不经心地附和,我们都已经活得不那么在意死了。
这就是说,我正在轻轻地走,灵魂正在离开这个残损不堪的躯壳,一步步告别着这个世界。这样的时候,不知别人会怎样想,我则尤其想起轻轻地来的神秘。比如想起清晨、晌午和傍晚变幻的阳光,想起一方蓝天,一个安静的小院,一团扑面而来的柔和的风,风中仿佛从来就有母亲和奶奶轻声的呼唤……不知道别人是否也会像我一样,由衷地惊讶:往日呢?往日的一切都到哪儿去了?
……
真是神奇。很可能,生和死都不过取决于观察,取决于观察的远与近。比如,当一颗距离我们数十万光年的星星实际早已熄灭,它却正在我们的视野里度着它的青年时光。
时间限制了我们,习惯限制了我们,谣言般的舆论让我们陷于实际,让我们在白昼的魔法中闭目塞听不敢妄为。白昼是一种魔法,一种符咒,让僵死的规则畅行无阻,让实际消磨掉神奇。所有的人都在白昼的魔法之下扮演着紧张、呆板的角色,一切言谈举止一切思绪与梦想,都仿佛被预设的程序所圈定。
因而我盼望夜晚,盼望黑夜,盼望寂静中自由的到来。
甚至盼望站到死中,去看生。
我的躯体早已被固定在床上,固定在轮椅中,但我的心魂常在黑夜出行,脱离开残废的躯壳,脱离白昼的魔法,脱离实际,在尘嚣稍息的夜的世界里游逛,听所有的梦者诉说,看所有放弃了尘世角色的游魂在夜的天空和旷野中揭开另一种戏剧。风,四处游走,串联起夜的消息,从沉睡的窗口到沉睡的窗口,去探望被白昼忽略了的心情。另一种世界,蓬蓬勃勃,夜的声音无比辽阔。是呀,那才是写作啊。至于文学,我说过我跟它好象不大沾边儿,我一心向往的只是这自由的夜行,去到一切心魂的由衷的所在。
昆德拉:人人都渴望不朽,这是多么荒唐可笑

不朽。歌德并不害怕这个词。他的自传《我的一生》有一个著名的副标题——“诗与真”,其中写到德累斯顿新剧院的舞台大幕,他十九岁第一次见到时曾仔细作过一番考察。它的背景(我援引歌德的自述)展现的是名人殿场面,历代剧作家簇拥于四周。正中是“一位身披轻便斗篷的男士”,他正旁若无人地“大步迈向殿堂;人们只看见他的背影,而他看上去与别人也并无西样。此人被认为是莎士比亚,他既无前人可效法,也不关心以往的杰作,他独来独往,向不朽直奔而去。”
当然,歌德所说的不朽与相信灵魂不死的宗教信仰不同。这里所说的是另一种、比较世俗的不朽,即死后仍活在后人记忆之中。人人都能获得程度不等、延续时间长短不一的不朽,人们从小就懂得了这个道理。譬如,他们常常提起一个摩拉维亚村镇的行政官,我童年时期远足常去那里,那人家里摆着一口敞盖的棺材,每逢他自满自足的得意时刻,他就躺进棺材,想象葬礼的情景。这是他生活中最美好的时刻,躺在棺材中任思绪飞扬:这就是沉湎于自己的不朽。
……
一个人渴望不朽,可是有朝一日摄像机将会让我们看到一副咧嘴龇牙的可怜相——这将是我们记住他的唯一样子,成为他抛物线似的一生留下的唯一东西。他将进入某种不朽,但我们将称之为荒唐可笑。泰彻奥·布拉是一位伟大的天文学家,但我们今天只记住了他的一件事:在一次宫廷晚宴上,他因为羞于上厕所而胀破了膀腕,死后作为为面子和小便而献身的烈士跻身于荒唐可笑的不朽者行列。这同克莉斯蒂安娜·歌德完全一样,她被永远称作一根会咬人的疯香肠而跻身不朽者之列。小说家中与我最新密的是罗伯特·穆西尔,一天早晨,他死于举重练习。所以,我练举重时便不停地测量脉搏,生怕倒地死去,如果同我敬重的那位作家一样,手持扛铃死去,那么,我就成了一名伟人摹仿者,由于我的难以置信的狂热和盲从,我将立即加入荒唐可笑的不朽者的行列。
节选自《不朽》
王朔:我是个贪生怕死的人

我们都在一个循环中,根本没有什么,昙花一现而已,别再自己吹牛了。宇宙有一个基本法则,任何偶然都是必然的,别投机取巧,没有便宜事,因为能量守恒。你把一个人杀了,你无非改变他的物质存在的状态,能量还在。哪儿去了,转为负数,坠着你。能量守恒,就是从原点出发必返回原点,中间不管跳多远,飞多高,变多大,最后归零。
生生死死涉及好多问题,比如人死了以后,还有没有意识;比如灵魂,到底是宇宙只有一个灵魂还是一人一个灵魂?其实灵魂就是携带信息的原子,我当然认为就一个,因为大家都是从一个点来的。人死了以后携带信息的原子在空气中变成别的样了,你还能见到你们家人,但是你没有人间信息了,人间的信息在历史里太短了。人的本性就是一个宇宙意识,形成人格之前就有了,当你人格消失的时候还存在,像我这样贪生怕死的人,懂了这个确实去了很多贪欲。

编辑 | 三个木 阅读,让一切有所不同 欢 迎 关 注 楚尘文化 商务合作请联系微信号:aotexin
查看原文
-
阿姨洗铁路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7-05-14 18:4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