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孝|于欢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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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如潮水逆流 唯独心声不息
文 | 壹诧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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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辱母者”,这五个字成了最近刷爆各大媒体的热点话题,多家大型媒体,成千上百的自媒体争相报道,这究竟怎么了?
“辱母案”是指2016年4月14日,一位22岁的男子于欢,在母亲苏银霞和自己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侮辱后,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其中,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
2017年三月,在案情发生的将近一年之后,于欢刺死辱母者一事在《南方周末》上刊出,最终点燃了国人的愤怒。
Kevin
《刺死辱母者》应该可以算得上是一篇具有时代意义的新闻报道。
在南方周末刊载出这篇报道之后,社会舆论浩浩荡荡,网易跟帖数超过数百万,社交媒体平台疯狂转载,用“群情激奋”来形容是再也恰当不过了。
别忘了,在《刺》文发稿前不久,祖国大地也曾因为一件事情而群情激奋,那时候我们为了国足击败韩国而欢呼,我们高声歌唱亲爱的祖国,我们为自己作为中国人而骄傲。
只是没有人想到,在山东聊城发生的这件案子,一瞬间便将国人的心情拉回到了现实。
社会当中扭曲的价值观实在是太多了,而于欢案只是一面镜子,它映照出来的是赤裸裸的社会现实,这现实令我们心痛不已,殊不知这样的故事,其实每天都在上演着。
姑娘穿衣服少了,遭到了歹徒的猥亵和侵犯,人们不去指认犯人,却总有人指指点点认为女孩子不洁身自好,纯属活该;
好心的青年在微博上呼吁保护动物,抵制玉林狗肉节,总有人用难听的声音骂“圣母婊”、“博眼球”;
有老人因为年轻人没有让座掌掴对方,舆论会质问年轻人为何不让座;
前段时间北京地铁里,一名少年因为俩创业的女孩子恳求其帮忙扫码,当着一众乘客的面大声辱骂对方,并且将其推出即将关上的地铁外;
……
社会对于坏人做坏事时的冷漠,让我们的价值底线在一件一件耸人听闻的案例中被不断刷新。扭曲着的社会现实警示着我们,如果继续对这些潜在的暴力行径无动于衷,甚至在网络上风言风语、推波助澜的话,那么迟早有一天,我们也会成为故事里的受害人。
于欢不是第一个,自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Grace
马雅可夫斯基曾经说过一句著名的话:“当社会把你逼的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要忘了,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
我们经过多年的应试教育,似乎都快被洗脑了,别人羞辱你的时候,你不能动手,动手你就错了,就是你的问题。别忘了,我们从猿人动物进化成为人类,该变得都变得差不多了,唯独有一样东西不能改变就是血性。
这是我们原始基因里就该有的东西。在我们受到羞辱时,特别是一个男人看到母亲受到另一个男人用这样方式的羞辱,激发他的就是延续动物里的血性,就该这样干,干得漂亮!放在谁身上都受不了,这绝对是他妈的防卫。
想想看,十一个男人对着一个女人和她的孩子,其中有对这位母亲进行极端方式侮辱,试问,谁知道下一秒自己的命运又会发生怎样的悲剧呢?
易中天26日愤怒表态:于欢这是见义勇为!他在阻止一场犯罪啊,于欢该拿英勇徽章,无罪释放!
当然,话说回来,我除了愤怒以外,还是觉得有一点值得庆幸——从徐纯合到聂树斌,从杨改兰到雷洋,从明经国再到于欢……这28年来最大的进步是:大人物的离去不再惊天动地,小人物的命运则更加惊心动魄,牵动着我们万人的心。
Jean
《南方周末》的报道中,实际上有一个非常值得玩味的地方:“女企业家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
也就是说,所有事情的根源,在于苏银霞向人借了月息10%的高利贷。
她为什么要借高利贷呢,很简单,因为向银行贷不到款,或者说,即使能够贷款,也会有诸多条件限制,以及放款时间还很长。也许在这个过程当中,企业早就破产了。
在这种情况下,苏银霞只能选择高利贷。10%的月息,不到走投无路,正常人是不会去借的,苏银霞当然清楚,这无异于饮鸩止渴。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谁能在这个时候解救她和她的企业呢?
我们的银行系统,大量的贷款都投放到了大型国有企业,大型国有企业本身就拥有很多资源,国家在政策上面也有倾斜,贷款容易,数额极大,大把的资金形成铺张浪费。
然而,另一边却是等不来救命钱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解决了中国大量就业,可是它们贷款难的问题,一直是老生常谈,也一直得不到解决。
曾经有一个报道称:有人就这个问题问某银行行长,他回答,如果贷款给民营小企业,出了欠款问题,我需要担责任,而贷款给国有大型企业,出现欠款问题,我是不会担责任的。就是在这样的思维逻辑下,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苛刻——是的,在民营和国营之间,银行作出了相对风险更低的选择。
有错吗?没有错。
中国的法制建设亟待完善,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同样迫在眉睫,否则,苏银霞今天的故事,还会在更多的民营企业身上发生。
Vic
当我和家人遭遇到极端的羞辱或侵害,并且法律不能保护我和家人的时候,那么我也会和他一样,捅死那些狗日的,不惜任何代价。
去年的时候,我为了讨薪维权,和一个杂志社的老赖团伙们斗争了半年时间。老赖们恶意拖欠我三年的提成和稿费,找了各种借口耍赖,甚至把我拉黑屏蔽,我找上门去,来自河南的老骗子对我破口大骂。
我们拳脚相向,讽刺的是,警察同样是来了,又走了。
后来,我虽然到劳动仲裁部门立案,试图用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骗子们仍然可以想方设法继续耍赖。
而最终起到作用的,也依然是网络。
恶行在网络上被不断曝光之后,我得到了支持,而老赖们迫于压力,终于和我和解。
我拿回了自己的血汗钱。
在向骗子团伙们讨薪的过程中,人性的恶毒和无底线展现无遗。当时在绝望的情形里,我也设想过,我要不计后果、不惜代价地对付骗子们。
于欢举刀刺死辱母者的时候,他面临的情形比我更加绝望。假如我是于欢,我一样会做最绝望的反抗。
有人说,如今是个发微博比报警更有效的年代——这样的现实,何其悲哀。当法律保护不了我们的安全和尊严的时候,犯罪将成为最后的道路。
那么,下一个于欢究竟是谁?更让人担心的是,下一个于欢出现的时候,是否还有如此好运地,遇上这般呼啸的民愤为他呐喊?
答案在风中飘荡。
Witch
于欢案所展现的,是民间金融、实业、社会、法治、伦理、人心等生态环境,以及企业融资无门、破产机制缺失、民间非法集资和放高利借贷、涉黑势力横行、到场民警的不作为、司法判决难服众等中国当前现实的痢疾。
然而,最刺痛人心的点是国人对生命的漠视,尤其是代表了国家、法治等这些所谓体制下塑造出来的人。
对于遭受到极度侮辱以及处于拘禁控制状态的受害人,警方接警后的反应却是轻描淡写、事不关己、无动于衷、拔腿就走。
这便是现实,荒唐而真实。
有一个在美国和非洲混过十多年的企业家说,中国小企业家在国外的境遇,更是连狗都不如——他们求助于中国ZF,却得到了不亚于这次事件中的那些警察一样的态度。
还有人说,警察不作为,不插手经济纠纷是潜规则。这就更加使人愤怒了:按这个逻辑, 既然暴力催债属于经济纠纷, 警察不插手, 那反过来, 刺死催债人也属于经济纠纷的一部分, 法律也不应插手, 大家都回到丛林法则好了。
转念一想,所谓现代文明社会,本质上不就是丛林么。弱肉强食,要成为丛林的强者,什么文明,都变成了累赘。很多成功企业家完成早期资本原始积累,干的不也是不文明的事。
普通民众有推动社会进步的意识,也就是尽自己所能地围观、发声了。我们所能做的,便是祈祷这次公共事件的讨论热潮,能推动步履蹒跚中前进的中国的改革进程。
Jason
整个事件并不复杂,之所以引起舆论的轩然大波,这就是因为事件恰好牵扯到一个情与理、道德与法律之间的界定,到底我们要怎么算才算是维护自己的正义?
家人被羞辱,很严重,道德上是严重的过错,必须要理直气壮的站出来,道德更多讲究来自三观的树立,社会上大家约定俗成的规矩;但法律上恰好跟道德不一样,法律上只讲是谁先犯错,谁先实质引发了整个事件的连锁反应,法律讲究是理性的控制。所以整个事件来讲, 对于于欢的判断就陷入一个博弈的僵局,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到底尊重法律重要一点,还是尊重法律保护的人的实质重要一点。
大家对于此事的高度关注,其实也侧面反映了司法和道德的一些空白领域开始接轨了,必须要有一个具体说法——所以这个案例,很有可能将引发一些法律制定的具体内容细化。
但对于道德方面的,法律真的能全覆盖吗?肯定不行,所以这种二元两难的选择,并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说清楚,也许这也是一个摊牌的好机会,值得我们去思考,怎样将两者有一次好好的划分了。
月黑风高的时代过去了,是时候要天亮了,且看看关于人光明的未来,该如何谱写。
■编辑:Kevin,90后新媒体作家。典型双子座人格分裂性状,热衷于猫以及一切可爱的生物,有强烈的怀旧情结。
■ 排版:迷鹿。文艺中最二逼的,二逼中最脑洞大开的美学追求者。 插画来自互联网,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后台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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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案”是指2016年4月14日,一位22岁的男子于欢,在母亲苏银霞和自己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侮辱后,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其中,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
2017年三月,在案情发生的将近一年之后,于欢刺死辱母者一事在《南方周末》上刊出,最终点燃了国人的愤怒。
Kevin
《刺死辱母者》应该可以算得上是一篇具有时代意义的新闻报道。
在南方周末刊载出这篇报道之后,社会舆论浩浩荡荡,网易跟帖数超过数百万,社交媒体平台疯狂转载,用“群情激奋”来形容是再也恰当不过了。
别忘了,在《刺》文发稿前不久,祖国大地也曾因为一件事情而群情激奋,那时候我们为了国足击败韩国而欢呼,我们高声歌唱亲爱的祖国,我们为自己作为中国人而骄傲。
只是没有人想到,在山东聊城发生的这件案子,一瞬间便将国人的心情拉回到了现实。
社会当中扭曲的价值观实在是太多了,而于欢案只是一面镜子,它映照出来的是赤裸裸的社会现实,这现实令我们心痛不已,殊不知这样的故事,其实每天都在上演着。
姑娘穿衣服少了,遭到了歹徒的猥亵和侵犯,人们不去指认犯人,却总有人指指点点认为女孩子不洁身自好,纯属活该;
好心的青年在微博上呼吁保护动物,抵制玉林狗肉节,总有人用难听的声音骂“圣母婊”、“博眼球”;
有老人因为年轻人没有让座掌掴对方,舆论会质问年轻人为何不让座;
前段时间北京地铁里,一名少年因为俩创业的女孩子恳求其帮忙扫码,当着一众乘客的面大声辱骂对方,并且将其推出即将关上的地铁外;
……
社会对于坏人做坏事时的冷漠,让我们的价值底线在一件一件耸人听闻的案例中被不断刷新。扭曲着的社会现实警示着我们,如果继续对这些潜在的暴力行径无动于衷,甚至在网络上风言风语、推波助澜的话,那么迟早有一天,我们也会成为故事里的受害人。
于欢不是第一个,自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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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雅可夫斯基曾经说过一句著名的话:“当社会把你逼的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要忘了,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
我们经过多年的应试教育,似乎都快被洗脑了,别人羞辱你的时候,你不能动手,动手你就错了,就是你的问题。别忘了,我们从猿人动物进化成为人类,该变得都变得差不多了,唯独有一样东西不能改变就是血性。
这是我们原始基因里就该有的东西。在我们受到羞辱时,特别是一个男人看到母亲受到另一个男人用这样方式的羞辱,激发他的就是延续动物里的血性,就该这样干,干得漂亮!放在谁身上都受不了,这绝对是他妈的防卫。
想想看,十一个男人对着一个女人和她的孩子,其中有对这位母亲进行极端方式侮辱,试问,谁知道下一秒自己的命运又会发生怎样的悲剧呢?
易中天26日愤怒表态:于欢这是见义勇为!他在阻止一场犯罪啊,于欢该拿英勇徽章,无罪释放!
当然,话说回来,我除了愤怒以外,还是觉得有一点值得庆幸——从徐纯合到聂树斌,从杨改兰到雷洋,从明经国再到于欢……这28年来最大的进步是:大人物的离去不再惊天动地,小人物的命运则更加惊心动魄,牵动着我们万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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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的报道中,实际上有一个非常值得玩味的地方:“女企业家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
也就是说,所有事情的根源,在于苏银霞向人借了月息10%的高利贷。
她为什么要借高利贷呢,很简单,因为向银行贷不到款,或者说,即使能够贷款,也会有诸多条件限制,以及放款时间还很长。也许在这个过程当中,企业早就破产了。
在这种情况下,苏银霞只能选择高利贷。10%的月息,不到走投无路,正常人是不会去借的,苏银霞当然清楚,这无异于饮鸩止渴。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谁能在这个时候解救她和她的企业呢?
我们的银行系统,大量的贷款都投放到了大型国有企业,大型国有企业本身就拥有很多资源,国家在政策上面也有倾斜,贷款容易,数额极大,大把的资金形成铺张浪费。
然而,另一边却是等不来救命钱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解决了中国大量就业,可是它们贷款难的问题,一直是老生常谈,也一直得不到解决。
曾经有一个报道称:有人就这个问题问某银行行长,他回答,如果贷款给民营小企业,出了欠款问题,我需要担责任,而贷款给国有大型企业,出现欠款问题,我是不会担责任的。就是在这样的思维逻辑下,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苛刻——是的,在民营和国营之间,银行作出了相对风险更低的选择。
有错吗?没有错。
中国的法制建设亟待完善,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同样迫在眉睫,否则,苏银霞今天的故事,还会在更多的民营企业身上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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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和家人遭遇到极端的羞辱或侵害,并且法律不能保护我和家人的时候,那么我也会和他一样,捅死那些狗日的,不惜任何代价。
去年的时候,我为了讨薪维权,和一个杂志社的老赖团伙们斗争了半年时间。老赖们恶意拖欠我三年的提成和稿费,找了各种借口耍赖,甚至把我拉黑屏蔽,我找上门去,来自河南的老骗子对我破口大骂。
我们拳脚相向,讽刺的是,警察同样是来了,又走了。
后来,我虽然到劳动仲裁部门立案,试图用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骗子们仍然可以想方设法继续耍赖。
而最终起到作用的,也依然是网络。
恶行在网络上被不断曝光之后,我得到了支持,而老赖们迫于压力,终于和我和解。
我拿回了自己的血汗钱。
在向骗子团伙们讨薪的过程中,人性的恶毒和无底线展现无遗。当时在绝望的情形里,我也设想过,我要不计后果、不惜代价地对付骗子们。
于欢举刀刺死辱母者的时候,他面临的情形比我更加绝望。假如我是于欢,我一样会做最绝望的反抗。
有人说,如今是个发微博比报警更有效的年代——这样的现实,何其悲哀。当法律保护不了我们的安全和尊严的时候,犯罪将成为最后的道路。
那么,下一个于欢究竟是谁?更让人担心的是,下一个于欢出现的时候,是否还有如此好运地,遇上这般呼啸的民愤为他呐喊?
答案在风中飘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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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案所展现的,是民间金融、实业、社会、法治、伦理、人心等生态环境,以及企业融资无门、破产机制缺失、民间非法集资和放高利借贷、涉黑势力横行、到场民警的不作为、司法判决难服众等中国当前现实的痢疾。
然而,最刺痛人心的点是国人对生命的漠视,尤其是代表了国家、法治等这些所谓体制下塑造出来的人。
对于遭受到极度侮辱以及处于拘禁控制状态的受害人,警方接警后的反应却是轻描淡写、事不关己、无动于衷、拔腿就走。
这便是现实,荒唐而真实。
有一个在美国和非洲混过十多年的企业家说,中国小企业家在国外的境遇,更是连狗都不如——他们求助于中国ZF,却得到了不亚于这次事件中的那些警察一样的态度。
还有人说,警察不作为,不插手经济纠纷是潜规则。这就更加使人愤怒了:按这个逻辑, 既然暴力催债属于经济纠纷, 警察不插手, 那反过来, 刺死催债人也属于经济纠纷的一部分, 法律也不应插手, 大家都回到丛林法则好了。
转念一想,所谓现代文明社会,本质上不就是丛林么。弱肉强食,要成为丛林的强者,什么文明,都变成了累赘。很多成功企业家完成早期资本原始积累,干的不也是不文明的事。
普通民众有推动社会进步的意识,也就是尽自己所能地围观、发声了。我们所能做的,便是祈祷这次公共事件的讨论热潮,能推动步履蹒跚中前进的中国的改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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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事件并不复杂,之所以引起舆论的轩然大波,这就是因为事件恰好牵扯到一个情与理、道德与法律之间的界定,到底我们要怎么算才算是维护自己的正义?
家人被羞辱,很严重,道德上是严重的过错,必须要理直气壮的站出来,道德更多讲究来自三观的树立,社会上大家约定俗成的规矩;但法律上恰好跟道德不一样,法律上只讲是谁先犯错,谁先实质引发了整个事件的连锁反应,法律讲究是理性的控制。所以整个事件来讲, 对于于欢的判断就陷入一个博弈的僵局,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到底尊重法律重要一点,还是尊重法律保护的人的实质重要一点。
大家对于此事的高度关注,其实也侧面反映了司法和道德的一些空白领域开始接轨了,必须要有一个具体说法——所以这个案例,很有可能将引发一些法律制定的具体内容细化。
但对于道德方面的,法律真的能全覆盖吗?肯定不行,所以这种二元两难的选择,并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说清楚,也许这也是一个摊牌的好机会,值得我们去思考,怎样将两者有一次好好的划分了。
月黑风高的时代过去了,是时候要天亮了,且看看关于人光明的未来,该如何谱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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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Kevin,90后新媒体作家。典型双子座人格分裂性状,热衷于猫以及一切可爱的生物,有强烈的怀旧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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