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语法教案
所谓语法是指什么呢?
所谓语法,我想,就是指构成一门语言的句子的法则。也就是说,当我们有了一个需要表达的意思的时候,我们构造句子来表达这个意思的办法。而我们能够产生什么意思呢?这又是由这个世界的形而上学特征所决定的。除非我们要写诗,否则我们要表达的意思,应该都是这个世界实际发生的事情。就算是诗歌中的句子,它们得到理解,也是作为一个表达了实际的事情的句子而得到理解的。
那么,我们想要表达的意思,可以进行怎样的分类呢?
首先,要表达的事情是发生在过去、现在、未来,还是根本没有时间属性?
其次,要表达的事情发生在哪里,或者根本没有空间属性?
再次,要表达的事情涉及到哪些对象?
最后,要表达的事情里,这些对象有什么行为?
确定了这四项,我们要表达的意思也就确定了,他人也就可以理解我们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了。
因此,掌握一门语言的语法,也就是掌握这四个方面的法则。
那么,或许我们可以从最后一项入手,因为最后一项是最为复杂的。
‘行为’,我们在这里取一个非常广义的理解:对象经历了改变、没有经历改变而在一段时间里保持不变,以及单纯地具有某种性质、处在某种关系里,我们都算作是一种‘行为’。
那么,表达第一种的,一般是普通的动词,如英文的run、fade等;表达第二种的,一般是一类特殊的动词,如英文的remain、汉语的保持等;表达第三种的,一般是另一类特殊的动词,如英文的be、have、be in、汉语的是、具有、处于等。
这三者之间的界线有时候是模糊的,例如(从哲学上说)‘跑’可以表达为‘具有正在跑的性质’,因此三种表达方式许多时候是可以互换的。但是大体上仍然可以辨别出三种不同的刻画的角度。
那么,在任何一件事情里,对于任何一个对象,我们所能说的,无非就是上述这三个方面的信息,加上这件事情本身的时间和地点。而我们表达这类信息的方法,一般来说就是借助动词。
第三个方面即涉及到哪些对象的方面,应该说是最为普通和单纯的。我们表达这类信息的方式,一般来说就是借助于名词。有时候,在一些屈折语里面,我们必须将动词变形来(重复)表达动作的主体的信息,如动作的主体是第几人称、单数或复数等等。
第二个方面也是很单纯的,我们表达这类信息的方式,一般来说就是用‘地点状语’一类的成分。有的时候,当然,句子表达的事情根本没有空间位置,这时候一般来说就不指明空间位置。如果空间位置不重要,或者已经被动词所暗示,一般也不指明空间位置。
第一个方面有时候有一些复杂。我们表达这类信息的方式,在屈折语里主要是通过动词变形;在孤立语里主要是通过时间状语。当事情本身没有时间属性的时候,一般就不指明时间位置,而动词用普通的现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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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屠余夏 赞了这篇日记 2017-05-25 15:4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