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实习生门:性骚扰的强奸者逻辑

——要出多少性骚扰事件,中国才肯为职场性骚扰立法?
1、性骚扰的强奸者逻辑
朋友把中金公司黄首席骚扰女实习生的新闻发给我,然后跟我说:“我身边就有,为了老公,向领导自荐枕席的婊女……”
呃。
矮麻我不太明白。
——这个“婊女”为了老公自荐枕席,她老公居然同意,难道更婊的不是她老公吗?
——她主动向领导自荐枕席,说明这个领导也是名声在外了,难道更婊的不是这个领导吗?
——如果这个领导热衷于权色交易,那么他的权力意味着肯定有“色”会主动上门,没有这个“婊女”也会有那个“婊女”;如果这个领导果然一身正气,或者就是个ED,“婊女”难道还能把他扑倒吗?
每次国内金融圈流出性骚扰新闻,都会看到一些阴阳怪气的评论。
“金融圈本来就是这样的啦……”
“混二级圈的女人本来就不干不净啦……”
“一堆女实习上赶子倒贴怎么能怪男人啦……”
“只是吃相难看一点,不怪他们啦……”
主要的论点就是,女人主动,怪我咯?
看到这一类评论我脑海里只盘旋着一个念头:funny妈的P。
这是一种典型的精英强奸者逻辑:她穿得很奔放啊,看起来很想被我上啊;她看起来很享受啊,看起来很喜欢被我上啊;我又成功又精英,我上她是成全她好吗。
这个观点其实我已经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强调多次了,我想再强调一遍:具有等级关系的性骚扰事件,上位者必须比下位者承担更多责任。
身为老板,必须明白:女下属勾引你她没错,你睡她你就有错——哪怕她心甘情愿。因为权力、资源、主动权,都在你的手里。出了事责任就是在你。
——这是《蝙蝠侠》告诉我们的,“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我在伦敦听某投行做并购的男生吐槽CS某中国女生VP,他跟我讲那VP怎么怎么乱,怎么怎么睡MD上位。我当时什么都没说,因为这样的故事也不是第一次听。金融圈乱是天下皆知的事情。但我就想问一句:男老板规规矩矩,女下属是怎么乱起来的呀?她们自己跟自己能乱吗?如果女生的乱得男生配合,那凭什么乱的道德后果却要女生承担?
在美国企业或大学发生上下级不正当性关系,受到处分的一定是上位者——我只听说过高管被开除的情况,从来没听说哪个初级员工因为跟老板睡了而承受后果。在等级关系中,上位者有更大的权力,更多的资源;下属主动,老板是可以拒绝下属的;而假如是老板主动,下属因为有所请求而处在劣势地位,不依赖法律舆论外援的情况下,未必能够拒绝。(所以美国投行更真实的状况是,同等级的乱搞很平常,等级跨度大的乱搞比较少。实习生跟Associate睡。VP跟MD睡。但是鲜有MD跟实习生睡。)
把这个等级关系类推到之前的例子。VP跟她上司睡了,上司明显有更高权位,更应该受到指责的,难道不是她的上司吗?卖方雇员跟客户睡了,客户明显有更多资源更大权力,客户有能力拒绝,而卖方雇员有业绩压力,因为有所请求而无法拒绝——应该承担责任的,难道不是客户吗?
知乎纽约老李校长引述朋友的话:“中国主流金融业的高收入或多或少带有一些体制红利,很多岗位是溢价岗位,再说通俗一点,就是挣的收入大于自己的真实贡献。如果你在溢价岗位上工作,有一件事就很难避免,就是你会特别害怕失去这份工作,你会想办法讨好你的上司。这就是男领导经常能睡女下属的原因。岗位溢价越高,领导对下属的控制权就越大。”
——所以“婊女”问题的本质,难道不是在体制,在领导,在不受控制的权力上吗?
人们对于中国当前的性骚扰事件,经常会做道德审判,鲜有上升到法律制度层面。比如知乎某些舆论会把事件归因到金融圈女性从业者的不自律;比如金融八卦女的分析文章,把事件归因到黄某的内心膨胀和自我感觉良好。可是我觉得这不是有意义的归因。贪嗔好色是人性。
这不是吃相难看的问题。这是法律空白,制度缺失,行业风气败坏的问题。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地方。最可怕的地方在于,我们竟然觉得这种风气很正常,理所应当。
2、除了闹到尽人皆知,我们就没有别的维权办法了吗?
金融圈近年来的性骚扰新闻永远遵循这个线路:女下属被骚扰,冒着影响自己职业前途的危险(谁敢聘用一个举报老板的人?),在网络主动发布信息,被公司无视;信息在小范围内传播,公司表示“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关系,问题不大”;舆论进一步发酵,公司“要求当事人做出个人深刻的检查,对其暂时停职并停发了季度奖金,现在要求对其严肃处理、严肃问责”;最后全网皆知,全民讨伐,集体跑到公司微博底下骂辣鸡,公司无奈将当事人开除了事。
大家发现没有?到目前为止,中国企业对于性骚扰事件的处理,根据的不是事件本身的恶劣程度,而是事件的发酵程度与影响范围。性骚扰处理,变成了企业公关的手段。
这样,受害者能否讨回公道,不取决于道义曲直,而取决于她的喊声有多响。
中金黄某,民生关某,无疑只是冰山一角。他们的“倒霉”之处在于,正好撞上了敢喊的女孩——也许还是有那么点背景的女孩。那么对于那些不敢喊,没法喊,或者喊了也没人听到的女孩呢?
中国教育自古以来谈性色变,讳莫如深。性教育与反性骚扰的缺失,使得上位者失足而不自知,下位者受胁迫而无从自我保护。
企业领导们受的教育是“这个圈子本来就是这样的”“女实习生主动投怀送抱不能怪我”“睡一睡没什么问题”“听说XX投资公司老总配女保镖一共有五十多个情妇三十多个孩子呢哈哈哈我居然只睡实习生我真是活雷锋”。
企业员工受的教育是“卖方服务娱乐化,你应该多去做做服务啊”,是“人家睡你是你的福气,你看看你这张脸这个身材最多6分领导睡你这是造福民生啊”,是“大家都是高学历有能力上司凭什么让你升职”,是“这是名利场,你愿意吗”。
从这个角度说,黄首席倒真有些不教而诛的委屈。国内企业的入职培训,到底有几家开设了反性骚扰模块呢?到底有几家做了严格的性骚扰界定呢?到底有几家真正给予员工匿名举报、以下犯上的途径呢?有几家企业告诉管理者性骚扰案的后果,又有几家企业告诉员工遇到性骚扰向谁举报呢?
——企业无所作为,说到底,都是因为当权的那帮男人情妇成群,根本不觉得性骚扰是回事吧?
美国老板在美国企业里,大多是夹着尾巴做人的。因为被下属抓到一点点小把柄,就会有律所兴高采烈地送上门来帮你讹老板。美国1964年的民权法案第七款规定,任何不受欢迎的性意味活动,性要求,带性暗示的口头或肢体,都构成性骚扰。美国政府机关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受理各州的职场性骚扰投诉,根据情形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有法律,有制度,有申诉渠道。还有一群指着靠讹老板吃饭的维权律师,猫一样地蹲着就等你出事。
而在中国,一个职场性骚扰立法完全空白的国家,人们对于性骚扰的认知还停留在“没有上床就不算性骚扰”。政府无所作谓,企业自顾不暇,最后受害者的选择只剩下能忍则忍,忍不了就发朋友圈。
然后一众八卦媒体蜂拥讨伐,吃瓜群众端小板凳占前排。热点过后作鸟兽散,七秒钟后谁都不记得。隔仨月又爆出某某性骚扰。
想要改变女性在职场的生存环境,光靠开除黄首席,人肉他,审判他,把他的简历挂墙头,管P用。把制度问题道德化,管P用。
净化行业风气,提高女性职场地位,需要国家推动职场反性骚扰立法,需要企业开展职场反性骚扰教育,需要建立常态化的举报机制与申诉途径。
然而,在这样一个权色交易成为既定规则的世界里,我写这种文章,管P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