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回忆
查看话题 >我怀念的食物
1、蛋炒饭。
我吃过无数蛋炒饭,鸡蛋是我的本命,我曾经设想过,如果流落到一个荒芜的小岛上,只能携带一种食材,我觉得我会带鸡蛋。唯有鸡蛋我是吃不厌的,蒸蛋、煎蛋、炒蛋、卤蛋都可以。
扯远了,说回蛋炒饭。我读小学和初中都离家挺近的,应该说赶着上学这事儿和我本来没太大关系。那时要早读,到上午上课中间只有五十分钟,然后下午下课后只有一小时,又要接着上晚自习(那时的学校和老师都好变态啊!)。我小时候非常焦虑,又是乖学生,总是担心要迟到,每次一回到家,就催我妈赶紧做饭,赶紧以最快的速度做饭。我妈被我催得不行,只好给我做蛋炒饭。
两颗鸡蛋先打匀,略加盐调味,我妈会加一点点酱油增加酱香味。起油锅,下蛋液快速翻炒,等蛋液成了固体形状,就把米饭倒进去,一直炒到蛋和米饭充分混合,发出特有的香气,撒上葱花,就能起锅了。非常简单,但我每次都吃得特别香。
天知道我到底吃了多少蛋炒饭,然而我还是没吃腻。
后来离开家,也在食堂、小吃店甚至大饭店都吃过蛋炒饭,却总也吃不出当年家里的味道。有时心血来潮,自己按照妈妈的手法复制一遍,味道却还是欠缺一点。
在我加班到深夜,饿得不能自已的时候,最想吃的,就是我妈炒的蛋炒饭。
2、瘦肉羹和瘦肉巴
我小时候很挑食,热爱青菜,痛恨肉类,所有带膻味的肉一律不吃,所以与牛羊绝缘,猪肉不能见一丝肥膘,也还要讲究做法,只有细细剁了裹上地瓜粉汆瘦肉羹,或者用铁锅慢慢烘成肉干巴炒蒜苗,我才勉强吃一点。
做这两道菜极耗时间和心神,只有我奶奶愿意费这个功夫。做瘦肉羹时,要先选里脊肉,把一丁点儿肥肉都剔干净,再细细剁成比肉丁小、比肉泥粗的肉臊子,裹上地瓜粉,再打一个蛋。热油锅,倒进开水,刺啦一声,然后用手握住一团臊子,从拇指与食指之间挤出一颗小丸子,用调羹勾入汤锅。汆熟,下几片青菜,一点葱花。
瘦肉羹入口即化,在口腔中稍不停留,只留下鲜香满唇,肉汤清甜,我每次能喝一大碗。
瘦肉巴的做法更费时,要先把瘦肉切成巴掌大的肉块,加盐腌渍,烧起红泥炭火炉,等木炭过了最旺的火劲,开始微微泛白之时,再将肉放到锅里,借小火慢慢将肉块烘成肉干巴。烘的度要掌握好,既不能太干,让肉很柴,又不能太湿,让肉没有干巴的感觉。肉烘好后,切成薄片,加辣椒、青蒜苗爆炒,也可少加一点豆豉,吃起来极香,现在想想,这是非常好的下酒菜啊!
奶奶去世后,就再也没人这么费心地哄我吃饭了,已经快十五年了。
3、炸豆干
其实这是道特别简单的小吃,但是每次吃,我都回想起爷爷。
我小的时候,小镇上有一家书店。卖什么呢?小孩儿看的童话书,《一千零一夜》,画着衣着暴露的西亚少女,和强盗斗智斗勇。《人参娃》,大约是《葫芦娃》的山寨版本,讲述七个人参娃和九尾狐妖的战争。然后是学生作文,但买的人很少。
开店的是一对老夫妻,店主花白头发,清瘦,脸上总是挂着和蔼的笑。他话不多。店主的妻子是非常风趣的人,去菜园干活回来,正好经过我家门口,觉得天儿太热了,就“哟—嗬—”长啸一声,我奶奶问她:“英婆,做什么呢?”“喊一声,引风!”店里还有他们的孙子,小小孩儿,却长了个大红鼻子。
爷爷常带我去书店,我也乐意去。我爱看那些彩色绘本,大部分在书店就囫囵吞枣地看完了,三不五时的还能买回家去看。不过更吸引我的,是书店还带卖豆干。
书店旁边是豆腐坊,客人有要求的话,英婆婆就会拿个盘子,到隔壁端回两块豆腐,先横着切成两半,再对角两刀划成三角形,热热地烧起菜籽油,把豆腐过油炸。那时任故事书再好看,满屋子的香味也会逗引我把书放下。豆干上桌,配上一碗加了辣椒、蒜末、细葱、姜蓉的本地酱油,就可以吃了。豆干滚烫,夹起来沾上酱料,还要呼呼地吹上几口气才吃得到嘴里。平日家里是不会这么吃的,于是就吃得非常高兴。
书店关门许久了,连那个长着大红鼻子的小小孩儿都成家了。小镇上没有了书店。
爷爷也离开我好久了。
4、水煮
大三那年,我在学校考研教室占了一个座位,当时的规矩是,只要在上一任考研者搬走后的第一时间,你在考研教室占住了一个位子,就可以一直使用到你考研结束。那个教室背阴,开始是冬天,教室里极冷,不管穿多少件衣服,寒意依然穿过层层障碍,直达肌肤,坐不了多久,脚趾就僵了。每个人都在埋头啃书,空气里都是寂静,更冷了。
夜里尤其冷,坐着坐着,就觉得饿,实在耐不住,跑到食堂要一份水煮,就是类似关东煮一样的东西,一口锅,里面熬着汤,锅里放着萝卜、豆泡等耐煮的食材,还有一些泡面、青菜、肉串之类的东西,点了才下锅。要一份萝卜,一份豆泡,一份水豆腐,再要几种青菜,就能盛满一个不锈钢碗。汤很辣,很烫,吃完食物,再喝几口汤,额头出一层浅浅的汗,肚子饱了,身子就暖和起来。
然后继续回去看书,那时每天要十点才回宿舍。
后来离开那座城市,再也没吃过那么辣的水煮。在北方不一样的冬夜里,有时去7-11要一份关东煮,能唤起当年心里淡淡孤寂、忐忑而又为了目标不顾一切的感觉。
食物是最能忠实记录感觉的实体,当你在另一个时间的异乡,品尝到某种食物时,记忆会把你带到曾经的场景里,让你日渐僵硬的心再度柔软起来。
我吃过无数蛋炒饭,鸡蛋是我的本命,我曾经设想过,如果流落到一个荒芜的小岛上,只能携带一种食材,我觉得我会带鸡蛋。唯有鸡蛋我是吃不厌的,蒸蛋、煎蛋、炒蛋、卤蛋都可以。
扯远了,说回蛋炒饭。我读小学和初中都离家挺近的,应该说赶着上学这事儿和我本来没太大关系。那时要早读,到上午上课中间只有五十分钟,然后下午下课后只有一小时,又要接着上晚自习(那时的学校和老师都好变态啊!)。我小时候非常焦虑,又是乖学生,总是担心要迟到,每次一回到家,就催我妈赶紧做饭,赶紧以最快的速度做饭。我妈被我催得不行,只好给我做蛋炒饭。
两颗鸡蛋先打匀,略加盐调味,我妈会加一点点酱油增加酱香味。起油锅,下蛋液快速翻炒,等蛋液成了固体形状,就把米饭倒进去,一直炒到蛋和米饭充分混合,发出特有的香气,撒上葱花,就能起锅了。非常简单,但我每次都吃得特别香。
天知道我到底吃了多少蛋炒饭,然而我还是没吃腻。
后来离开家,也在食堂、小吃店甚至大饭店都吃过蛋炒饭,却总也吃不出当年家里的味道。有时心血来潮,自己按照妈妈的手法复制一遍,味道却还是欠缺一点。
在我加班到深夜,饿得不能自已的时候,最想吃的,就是我妈炒的蛋炒饭。
2、瘦肉羹和瘦肉巴
我小时候很挑食,热爱青菜,痛恨肉类,所有带膻味的肉一律不吃,所以与牛羊绝缘,猪肉不能见一丝肥膘,也还要讲究做法,只有细细剁了裹上地瓜粉汆瘦肉羹,或者用铁锅慢慢烘成肉干巴炒蒜苗,我才勉强吃一点。
做这两道菜极耗时间和心神,只有我奶奶愿意费这个功夫。做瘦肉羹时,要先选里脊肉,把一丁点儿肥肉都剔干净,再细细剁成比肉丁小、比肉泥粗的肉臊子,裹上地瓜粉,再打一个蛋。热油锅,倒进开水,刺啦一声,然后用手握住一团臊子,从拇指与食指之间挤出一颗小丸子,用调羹勾入汤锅。汆熟,下几片青菜,一点葱花。
瘦肉羹入口即化,在口腔中稍不停留,只留下鲜香满唇,肉汤清甜,我每次能喝一大碗。
瘦肉巴的做法更费时,要先把瘦肉切成巴掌大的肉块,加盐腌渍,烧起红泥炭火炉,等木炭过了最旺的火劲,开始微微泛白之时,再将肉放到锅里,借小火慢慢将肉块烘成肉干巴。烘的度要掌握好,既不能太干,让肉很柴,又不能太湿,让肉没有干巴的感觉。肉烘好后,切成薄片,加辣椒、青蒜苗爆炒,也可少加一点豆豉,吃起来极香,现在想想,这是非常好的下酒菜啊!
奶奶去世后,就再也没人这么费心地哄我吃饭了,已经快十五年了。
3、炸豆干
其实这是道特别简单的小吃,但是每次吃,我都回想起爷爷。
我小的时候,小镇上有一家书店。卖什么呢?小孩儿看的童话书,《一千零一夜》,画着衣着暴露的西亚少女,和强盗斗智斗勇。《人参娃》,大约是《葫芦娃》的山寨版本,讲述七个人参娃和九尾狐妖的战争。然后是学生作文,但买的人很少。
开店的是一对老夫妻,店主花白头发,清瘦,脸上总是挂着和蔼的笑。他话不多。店主的妻子是非常风趣的人,去菜园干活回来,正好经过我家门口,觉得天儿太热了,就“哟—嗬—”长啸一声,我奶奶问她:“英婆,做什么呢?”“喊一声,引风!”店里还有他们的孙子,小小孩儿,却长了个大红鼻子。
爷爷常带我去书店,我也乐意去。我爱看那些彩色绘本,大部分在书店就囫囵吞枣地看完了,三不五时的还能买回家去看。不过更吸引我的,是书店还带卖豆干。
书店旁边是豆腐坊,客人有要求的话,英婆婆就会拿个盘子,到隔壁端回两块豆腐,先横着切成两半,再对角两刀划成三角形,热热地烧起菜籽油,把豆腐过油炸。那时任故事书再好看,满屋子的香味也会逗引我把书放下。豆干上桌,配上一碗加了辣椒、蒜末、细葱、姜蓉的本地酱油,就可以吃了。豆干滚烫,夹起来沾上酱料,还要呼呼地吹上几口气才吃得到嘴里。平日家里是不会这么吃的,于是就吃得非常高兴。
书店关门许久了,连那个长着大红鼻子的小小孩儿都成家了。小镇上没有了书店。
爷爷也离开我好久了。
4、水煮
大三那年,我在学校考研教室占了一个座位,当时的规矩是,只要在上一任考研者搬走后的第一时间,你在考研教室占住了一个位子,就可以一直使用到你考研结束。那个教室背阴,开始是冬天,教室里极冷,不管穿多少件衣服,寒意依然穿过层层障碍,直达肌肤,坐不了多久,脚趾就僵了。每个人都在埋头啃书,空气里都是寂静,更冷了。
夜里尤其冷,坐着坐着,就觉得饿,实在耐不住,跑到食堂要一份水煮,就是类似关东煮一样的东西,一口锅,里面熬着汤,锅里放着萝卜、豆泡等耐煮的食材,还有一些泡面、青菜、肉串之类的东西,点了才下锅。要一份萝卜,一份豆泡,一份水豆腐,再要几种青菜,就能盛满一个不锈钢碗。汤很辣,很烫,吃完食物,再喝几口汤,额头出一层浅浅的汗,肚子饱了,身子就暖和起来。
然后继续回去看书,那时每天要十点才回宿舍。
后来离开那座城市,再也没吃过那么辣的水煮。在北方不一样的冬夜里,有时去7-11要一份关东煮,能唤起当年心里淡淡孤寂、忐忑而又为了目标不顾一切的感觉。
食物是最能忠实记录感觉的实体,当你在另一个时间的异乡,品尝到某种食物时,记忆会把你带到曾经的场景里,让你日渐僵硬的心再度柔软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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