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则》 定义同性恋“非正常” 遭部分群体与舆论抗议
2017年7月4日 星期二 03:30 AM
来自/联合早报
新发布的《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将同性恋定义为“非正常”性关系,相关内容必须从网络视听节目中删除,引起了部分舆论的抗议。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社旗下的《环球时报》也刊登报道,批评该审核标准歧视同性恋群体。
根据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前天发布的审核通则,网络视听节目不得渲染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趣味,包括“表现和展示非正常的性关系、性行为,如乱伦、同性恋、性变态、性侵犯、性虐待及性暴力等”。
通则对同性恋的定义遭到性少数群体和部分舆论的抗议。
长期关注同性恋课题的中国性学家李银河在微博上撰文说,同性恋已经被国际法定位为属于少数人的正常性取向,并受联合国反歧视公约保护,通则侵犯了性少数群体自由表达自己的性倾向的权利。
《环球时报》英文版则称,同性取向是正常和自然的现象,新审核标注简直“荒诞而错误”。
《环球时报》向来以鲜明的民族主义色彩及亲政府的立场著称,该报如此直接而不客气地批评官方政策,被认为比较罕见。
http://www.zaobao.com/news/china/story20170704-776194
来自/联合早报
新发布的《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将同性恋定义为“非正常”性关系,相关内容必须从网络视听节目中删除,引起了部分舆论的抗议。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社旗下的《环球时报》也刊登报道,批评该审核标准歧视同性恋群体。
根据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前天发布的审核通则,网络视听节目不得渲染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趣味,包括“表现和展示非正常的性关系、性行为,如乱伦、同性恋、性变态、性侵犯、性虐待及性暴力等”。
通则对同性恋的定义遭到性少数群体和部分舆论的抗议。
长期关注同性恋课题的中国性学家李银河在微博上撰文说,同性恋已经被国际法定位为属于少数人的正常性取向,并受联合国反歧视公约保护,通则侵犯了性少数群体自由表达自己的性倾向的权利。
《环球时报》英文版则称,同性取向是正常和自然的现象,新审核标注简直“荒诞而错误”。
《环球时报》向来以鲜明的民族主义色彩及亲政府的立场著称,该报如此直接而不客气地批评官方政策,被认为比较罕见。
http://www.zaobao.com/news/china/story20170704-776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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