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
很多事,倒过来也成立。 我在山顶摘下最美的露珠 将它带进城市的黑暗里,与你相依 哼起一首小歌,眼中全是星光 所谓喜欢 前几天参加新世相的一个交换陌生人朋友圈封面的活动,那个人看了我的封面给我留言说,他也喜欢风情的张曼玉,喜欢王家卫的情话,喜欢旧香港。我之所以在意这段话不是因为所谓难得的共鸣,而是在他说之前我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原来喜欢这些。心理学上有个现象叫行为先于意识,大致是讲很多人行为所体现的情感其实他自己都未意识到。面对喜欢这种东西,我仿佛是后知后觉的呆子。那一刻我才明白,那么多爱而不得,那么多遗憾终身或许不仅仅只是在电影里出现。人把自己想得太强大了,少年时人人都想当无所不能的孙悟空,幻想拯救世界。中年时忙于生计,根本停不下来步伐来思考。待到老年可能智慧已经足够多,但日子也所剩无几了。于是渐觉生于世,一份喜欢,不论是对事业还是对人能够在恰当的时候自己意识到已是不易。所以提笔之时,心中也在审视自己的那一刻欢喜,那一份喜欢。 嘴角上扬,仰头一笑,此刻欢喜,所以喜欢。 四月的风吹起,和朋友相约去爬武功山,没想过有多高,没想过风景会如何,跟着领队一直走着。近八个小时的徒步早已让我们忘却了对山高的恐惧与疲倦。越往上走,气温越低,风景也越来越美。喷涌而下的瀑布,绿树环绕的亭落,就连平时格外吓人的蛇虫在朦胧的山雾下也显得和谐。一行多人,相互扶持,到达山顶后搭好了帐篷。凉得彻骨的山顶上,一群陌生人在月光照耀的地方互相开玩笑,渐入深夜,那平日不会向人诉说的心事也连同那些笑声揉进了月色中。山风从四面八方而来,我恍惚间抬头,看见那片星空,满天的星星,用水洗过,用纸擦过,因为海拔高,所以格外清晰。那一刻,如果有人说王子会来,世界会一直美好下去,我都会全然相信。周围有好几个在摄影的学长,我凑过去看,在小小的镜头里,有那么多无法用言语表达的美好,我为之一振,可能在那时我就喜欢上了拍照。那不经意抬头看到的场景就那般悄无声息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每当想起,都觉得自己后来回去就买了相机并不后悔。 爱开始于一个女人某句话印在我们诗化记忆的那一刻,我很喜欢米兰昆德拉对记忆的这个说法。其实,对于任何事物的喜欢或多或少都与外在的很多因素相关,或许它本身就足够好,但那夜那般皎洁的月亮,此刻如此惬意的清风,刚刚好满足了你对美好的所有幻想,你眼望耳听于是心动,更添喜欢。 记忆像一朵绽放在夜里的莲花,根的深处,或明或暗,藏着众多情感。不止是眼前一亮的赞叹,更有那不会有第二次的人与人之间奇妙的相遇。 那天即使到了黄昏,太阳也依旧很毒,和同学一起做兼职,地方很远,几个小时,筋疲力尽,晚上八点下班,人生地不熟,找了很久的饭店,九点多吃完饭,方向感极差的两个人搭上了车,搭反了方向。下车,发现线路改道得搭另一班车。几乎所有糟糕的事一天全都经历了。最傻最坏的时候,陌生人一丝的好意都会显得格外温暖,一个开摩的的师傅看到我们找不到路并没有坑我们上摩的,而是耐心的给我们指明公交站怎么走。或许糊涂的人遇到善意的机会要多一些,我们还遇到一个带着我们饶巷子走近路的小女生,天很黑,巷子那边没有人。平日里关系并不太熟的我们因为害怕自然而然的相互安慰起来,在公交站牌等待的时候两个人看着一辆辆开过的公交,突然不约而同的大笑起来,调侃自己的笨,感慨好人其实多。正如对着山谷呼喊,立刻就有回响,吃了六个大饼没饱,第七个就饱了。有些人在你的生命里或许就是那第七个大饼。因为未知,所以没有过过多期待,但有人自然而然说出你想说的那句话时,还是会大叫一声,妈呀。妈呀,遇见真不容易,现在想起两个人性格或许本来就相像,虽然觉得倒霉,可永远都有种随遇而安的态度,不怎么为未发生的事做太多的打算和担忧,我感慨于在大学也能遇到如此性情相像的人,被她追寻快乐,从不抱怨的态度所感染,自己也欣赏这份乐观。所以往后两人一起,逛街旅游做事,凡此种种,经历了很多,却一刻也没有感到不舒服。我想我喜欢那种生命本真之中的相像和相惜,所以格外欣喜。 甚是喜欢,因而欢喜。 “有的人活成一张报纸,经历过什么故事全写在脸上,而有的人是一台录音机,不开的时候是个死物”冯唐的这句话一下子点明两种不同的状态。深深浅浅,短短长长,人的情感表达各有各的不同。可是人类的情感是相通的,面对喜欢内心的感觉也无大异。法语单词里面intérêt有利益,好处,快乐之意也有感兴趣喜好之意。或许全世界的思维都一样,也许你分不清到底是开心欢喜先出现导致喜欢,还是因为喜欢热爱从而欢喜,但是其实喜欢和欢喜从来都相辅相成,关系密切。 我在山顶摘下最美的露珠 将它带进城市的黑暗里,与你相依 哼起一首小歌,眼中全是星光 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