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的前半生》看孩子的抚养权到底该归谁?
朋友圈和微博都被一部叫《我的前半生》的剧刷屏了,小法在朋友的强势安利下也开始了追剧之旅。
不过,这个剧真的是也太好看了吧!想为靳东饰演的贺涵疯狂打call,熬夜通宵还没追上进度!昨晚看到了关于陈俊生和罗子君离婚的这一集。
马伊俐扮演的罗子君在剧里是一个时时刻刻打着婚姻保卫战、把婚姻当战场的养尊处优的全职太太。她怀疑着老公身边一个又一个的年轻貌美女性,以各种方式来监视老公是否出轨。却没想到,结果竟然是输给了她完全没当作对手的凌玲,家庭破裂的担心变成了现实。
陈俊生和罗子君要离婚,但是离婚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陈家父母暗讽罗子君没有能力养孩子,罗子君找到律师咨询,律师开门见山地说罗子君给不了孩子幸福的人生,因为她没有工作能力,她保障不了平儿的生活。
但是血缘亲情难以割舍,一听到陈家父母要夺走平儿,罗子君整个人炸毛了。她是不会轻易放弃孩子,即使她现在没有生存能力,并不代表她没能力抚养平儿。罗子君气急败坏地说:你们三个就是合伙演戏欺骗我,欺负我不会赚钱,我罗子君就算倾家荡产,也会夺到平儿的抚养权。
在现实生活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直是离婚诉讼审判中的重点。离婚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该如何归属?
【法海问法】
关于子女抚养权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父母离婚并不影响父母双方仍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均仍应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所改变的只是父或母哪一方为与未成年人一起共同生活的实际抚养人。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具体有以下的情况:
1、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以上就是关于孩子抚养权的一些法律知识了,不说了,小法要去继续追剧了~
贺四岁的迷妹正在上线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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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个剧真的是也太好看了吧!想为靳东饰演的贺涵疯狂打call,熬夜通宵还没追上进度!昨晚看到了关于陈俊生和罗子君离婚的这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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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伊俐扮演的罗子君在剧里是一个时时刻刻打着婚姻保卫战、把婚姻当战场的养尊处优的全职太太。她怀疑着老公身边一个又一个的年轻貌美女性,以各种方式来监视老公是否出轨。却没想到,结果竟然是输给了她完全没当作对手的凌玲,家庭破裂的担心变成了现实。
陈俊生和罗子君要离婚,但是离婚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陈家父母暗讽罗子君没有能力养孩子,罗子君找到律师咨询,律师开门见山地说罗子君给不了孩子幸福的人生,因为她没有工作能力,她保障不了平儿的生活。
但是血缘亲情难以割舍,一听到陈家父母要夺走平儿,罗子君整个人炸毛了。她是不会轻易放弃孩子,即使她现在没有生存能力,并不代表她没能力抚养平儿。罗子君气急败坏地说:你们三个就是合伙演戏欺骗我,欺负我不会赚钱,我罗子君就算倾家荡产,也会夺到平儿的抚养权。
在现实生活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直是离婚诉讼审判中的重点。离婚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该如何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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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问法】
关于子女抚养权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父母离婚并不影响父母双方仍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均仍应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所改变的只是父或母哪一方为与未成年人一起共同生活的实际抚养人。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具体有以下的情况:
1、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以上就是关于孩子抚养权的一些法律知识了,不说了,小法要去继续追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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