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树:个人化、独创性、无人可以模仿的钱德勒
他是艾略特、加缪、钱钟书、村上春树等文学大师最崇拜的小说家。被称为“文学大师崇拜的大师”。他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一位以侦探小说步入经典文学殿堂,写入经典文学史册的侦探小说大家。

钱德勒的行文,其生动流畅达到了无我之境。我们惊喜地意识到,在我们面前的不仅仅是个讲故事的人,而是一个有独特文体风格的、有远见的作家。——村上春树
钱德勒一八八八年出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父亲是有着爱尔兰血统的教友派信徒,在铁路公司做工程师,因工作关系经常在美国各地迁移。母亲从爱尔兰来到美国,也是教友派信徒。因父亲酗酒严重,父母最终离婚。钱德勒回忆说,“那时父亲几乎总不在家,在家时总是烂醉如泥”。钱德勒七岁时,母亲带着他去了英国。之后,他再也没有收到过父亲的消息,也没有去调查过。母亲在孩子面前也从不提父亲的事情。他不仅在现实生活中几乎等于没有父亲,而且看起来在他的人生中父亲这个概念也被抹去了。他对养育自己的孩子不感兴趣,或许就因为这个缘故。钱德勒评价因酗酒而毁了家庭的父亲是“猪一样的男人”,可他自己最终也染上了酒瘾,一生为之苦恼。
少年时代,他住在伦敦郊外,依赖舅舅的资助生活(那绝不是幸福的生活),后进入公立学校学习。那时他逐渐对写作产生了兴趣。他在学校成绩不坏,可家里的经济情况不能供他上大学,只好从公立学校退学,取得公务员资格,入职海军部。但是那里的事务性工作过于无聊,他感到腻味,干了六个月就离职了,开始了之前向往的笔耕工作。他写了很多诗歌,但工作多为替报纸杂志写些小文章,几乎不可能维持生计。于是他决定离开英国。一九一二年,钱德勒二十三岁时再一次踏上了美国的土地。
十六年的英国生活对钱德勒的人格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所有的文化素养几乎都是在英国公立学校学习时积累的,那与他之后生活的美国西海岸的文化完全不同。可以说,相较于美国英语,他的母语更应该是英国英语。他本人一直到死都说着一口改不了的英国英语(当然,这是从美国人的角度看)。在他的小说中,美国英语口语如洪水泛滥,说到底那只是学习和调查得来的成果。据说他在小说中使用的俚语,一半是在街头收集的,另外一半来自其他人的小说。也就是说,就像纳博科夫和康拉德离开故国,运用后天学习的语言写小说一样,钱德勒大体上是运用后天学到的美国英语口语来写小说。阅读钱德勒小说原文,确实感觉到,他的文章存在口语“过剩”的问题。有些俚语使用牵强,个别地方甚至让人觉得纯粹是为了表示这是俚语。这些地方总给人一种借来的衣服的感觉。尺寸微妙地不合,总感觉和体形不搭。当然,这种异国情调的“过剩”最终也成了钱德勒文风的一大魅力。

钱德勒回到美国,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技能,因此没能找到像样的工作,过了好一阵清贫的日子。之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钱德勒参军。他拥有双重国籍(象征性的事实),没有加入美国军队,而是加入了加拿大军队。他被送往欧洲战场,立刻上了战斗激烈的前线。有一次,他所在的部队遭到德国军队的集中炮击,他是唯一生还的人。恐怕那段经历给钱德勒造成了严重的心灵创伤,之后从未有人听他提及在战争中的经历(就像从来不提父亲一样)。那段战斗经历——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完全不同——应该对他描述特里·伦诺克斯在挪威战场上的血腥遭遇有很大帮助。至少那不是他凭空想象出来的。
战争结束没多久,他回到美国,结了婚。新娘是位美丽而有魅力的女子,只是比他大十八岁。或许是由于少年时期与许多年长女性生活在一起的缘故(在英国时,家中除了他没有其他男子),和年长女性一起生活会让他本能地感到安宁。她一九五四年去世,享年八十四岁,钱德勒一直深爱着她,照顾她,在她死后由于太过忧郁甚至企图自杀。顺便说一句,钱德勒病死是在五年后的一九五九年。《漫长的告别》是他在病床边照顾妻子的同时,孜孜不倦地写成的。妻子死后,他曾在一封信中这样写道:
不用说,很久以前我就和她告别过了。实际上,这两年间,每当深夜醒来时,我时常深深体会到我将失去她,那不过是时间问题。可当事实真的发生时,那种痛苦没有任何变化……三十年又十个月零两天的日子里,她是我人生的光明,是我全部的野心。我所做的其他任何事情,不过是温暖她双手的那把火。除此以外,我别无其他要说的了。
结婚后,钱德勒曾在西海岸某家经营与石油相关的业务的公司里工作,升至副经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经济很景气,钱德勒工资很高,是位能干的实业家。然而,或许是因为工作压力过大,他不知何时依赖上了酒精,游戏女色,结果引发了纠纷,一九三二年四十四岁时丢了工作。他很聪明,也有度世所需的潜在能力,只是他好像怎么都无法适应那种常规的正经工作。
失去工作后,钱德勒和妻子定居洛杉矶,生活艰辛。他戒了酒,再次踏上了当作家的征程。钱德勒爱好古典文学和诗歌,当然想写真正的小说,可作为一个必须供养妻子的中年男人,他又不得不写一些能快速拿到钱的东西。于是他决心过了四十五岁以后当个真正的作家,暂时将这种奢侈的想法搁置一旁。少得可怜的积蓄即将见底。他瞄准的是那些登载煽情的侦探故事的廉价时尚杂志。那些杂志需要大量的作品。因此,为时尚杂志写作的作家被要求在短时间内写出数量庞大的稿件。只要写得还像样,对内容是不会有过多要求的。典型的“重质更重量”。钱德勒经由这份工作完全掌握了小说的写作方法。

众所周知,钱德勒是以达希尔·哈米特为模仿对象开始写作小说的。哈米特以推理作家为人所知,取得了相当大的商业成功,在文艺界作为特立独行的作家地位显著。因而,创作“哈米特式小说”成为钱德勒写作初期的切实目标。虽然他视哈米特为目标,却好像并没有将他看作是真正优秀的名作家。钱德勒写道:“哈米特能把他所做的事情都做到完美。但他做不到的事情也很多。”
他花了五年时间不断地为时尚杂志写稿酬低廉的短篇小说(内容自然是玉石混杂,这些短篇小说大多数在日后都成了他的长篇小说的素材),在反复创作修改中写作水平迅速提高,逐渐确立了自己的故事世界。一九三八年,他终于创作出长篇小说《长眠不醒》。这是认可钱德勒才能的克诺夫出版社社长阿尔弗雷德·克诺夫直接委托他执笔创作的。《长眠不醒》是私人侦探菲利普·马洛系列故事的第一部。马洛与以往短篇小说中出场的侦探形象很不一样,是个给人以真正的存在感的英雄人物。沉默寡言、健壮、顽固、机智、孤独、游手好闲又有浪漫气质的马洛。这个形象吸引了众多的读者。
《长眠不醒》之后,钱德勒在二十多年间创作了七部以马洛为主角的长篇小说。按年代顺序依次为:《长眠不醒》(1939)、《再见,吾爱》(1940)、《高窗》(1942)、《湖底女人》(1943)、《小妹妹》(1949)、《漫长的告别》(1953)、《重播》(1958)。最后一部马洛故事《幕后通缉令》(Poodle Springs)只写了开头几章(后来由钱德勒的崇拜者罗伯特·布朗·帕克续写完成)。
钱德勒的长篇小说处女作(他第一本以单行本发行的小说)《长眠不醒》出版后第二年,斯科特·菲茨杰拉德在好莱坞的一幢小公寓里逝世。菲茨杰拉德在好莱坞当编剧的同时继续创作一部有野心的长篇小说《最后一个大亨》,但那年十二月他心脏病突发,作品没有完成就寂寞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好像要和钱德勒交接席位似的。报纸上他的死亡报道占的版面很小,只有很少人注意到了。
钱德勒花了多年心血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光凭这个是无法维持生计的,只好和菲茨杰拉德一样,不情愿地受雇于好莱坞的电影公司,开始执笔创作电影剧本。当时许多纯文学作家依靠在高级商业杂志上发表短篇作品来维持生计。推理作家通过在推理杂志上连载作品——以稿件的数量为前提——来确保收入。不管怎么说,单纯依靠单行本获得的版税收入来生活,对作家来说是相当困难的。但是钱德勒立志要开始以长篇小说为主的创作。他写的短篇小说与高级商业杂志(如《纽约客》、《时尚先生》)略微有些气场不合,而为推理杂志写连载小说,他的艺术良心却又已经过高,而且他已习惯了利己的(或者叫作自我而诚实的)创作类型。对于像他这样的作家——为了等待创作时机的成熟,花费时间辛苦写文章,不想写就放弃,先做阵子别的事情,等又想写时再拿出来继续写,然后细心打磨,最终完成稿件——每月被交稿日期逼迫着辛苦地写连载小说,几乎是不可忍受的。这么比较起来,还不如拿周薪写写电影剧本更合适。

他在好莱坞和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比利·怀尔德等优秀的电影导演一起工作,工资相当高,作为编剧获得很高评价(这一点和菲茨杰拉德不一样),通过剧本写作至少学到了很多写小说的技巧。他写的《双重赔偿》获奥斯卡编剧奖提名。但是,他还是不能习惯与电影相关的工作,而且他的性格也不适合需要与人协作的工作。加上当时正处于战争时期,宗教界和军界对剧本的审核很严格,许多现实制约使得剧本的自由创作困难重重。要和电影公司高层讨价还价,和要求多多的电影导演们争分夺秒共同工作,都让他感受到压力。他和人争吵,陷入厌世情绪,又向酒瓶伸出了手。钱德勒对女性散发的母性很宽容,多数情况下会积极追求。面对男权面目时,他会感觉到那种力量向自己压过来,不由得热血上头。这种倾向或许在菲利普·马洛这个人物身上有明显体现。即便明知会有损自己,面对自上而下的暴力,马洛不能不卷起袖子迎上去干一场。当然,对于这样的马洛形象,我们才会产生自然的共鸣。
作品的单行本销量并不那么令人满意,钱德勒对此一直心怀不满。他在美国被推到推理这个文学分支上,没有获得身为艺术家和名作家应得的正面评价,尤其是从那些清高的文艺评论家和老一代的本格推理作家那里领受了许多让人难以忍受的冷遇。当然也有评论家赞扬钱德勒,但他们不会像评价哈米特的作品那样从文学性的角度来评价钱德勒的作品。钱德勒的新作甚至几乎不会出现在报纸的书评栏,因而无法引起人们的关注。由于销售不佳,一直都没有出版平装本。评论家们为哈米特作品的宗教式的非传统性所吸引,不知为何却对钱德勒作品中不动声色的革新和新鲜的魅力不感兴趣。
《漫长的告别》中有一个情节,作者假借虚构的作家韦德之口,趁醉(名义上)对文艺评论家们发泄了一通。钱德勒在英国受到的评价比在美国高(在英国,他作为跨类型的文学作家受到了高度评价),而且,就他作品的单行本的销量来看,有时英国的销量比美国还多。他在写给编辑和代理的许多信件中经常流露出对这种出版状况的不满和牢骚。本书中有不少对出版社代理霍华德·斯潘塞的揶揄,这些也可以看作是钱德勒在隐晦地表达对东部大型出版社(尤其是克诺夫)的不满。

钱德勒思维敏捷,又有幽默感,只要本人有意愿,肯定会是一个极有魅力的人。曾造访加利福尼亚,与钱德勒畅谈过的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后来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让人愉快的人。他如果不立志当作家,当个相声演员一定也能成名。”但在多数情况下,钱德勒有点神经质,不好打交道,回避与他人交际。他自尊心很强,因为一点点情感上和语言上的摩擦而受到伤害的事情时有发生。这样的人往往如此。经常和人吵架,伤害身边的人。能言会道,话语尖锐。尤其喝了酒之后这种倾向更加明显。有时沉溺于酒精,有时则完全戒了酒。深深爱着妻子,有时却又游戏女色。因为没有直接见过面,当然不能明确下判断,不过他应该是个在私人交往方面有些困难的人。
但是,写文章和爱猫,对他来说,是延续到生命最后一刻的“本性”。也就是说,他属于那类不管发生什么,不写就不能活的人。就像所有人活着都需要借助肺和支气管来呼吸一样,他活着需要借助铅笔和打字机来写文章。不管是什么——即便是私人的信件或笔记——都必须完美地写出来。把文章写好,对他来说,是一项重要的道德观念。他在一封信中这样写道:
我是这样想的,拥有生命的文章是用心写成的。写文章会让人疲劳,会消耗体力。从这层意义上看,那是种激烈的劳动。可从有意识地努力这层意义上看,不能说是种劳动。对以作家为职业的人来说,重要的是,设定时间,每天至少有四个小时,除了写作什么都不干。可以不写作。如果不想写,也不必硬着头皮去写。可以呆呆地看着窗外,做会儿倒立,在地上打打滚。只是读点什么,写写信,翻翻杂志,签签支票,这些有目的的事情别去做。要不写,要不什么都不干……这种方法很管用。规则有两点,非常简单。(a)不必勉强去写。(b)不能做别的事情。其他就随便了。
本文摘自新经典版《漫长的告别》村上春树的序言 版权归新经典所有 图片来自网络 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