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游戏》里最喜欢的角色
查看话题 >冰与火之歌 | 小指头撩妹指南
感谢珊莎·史塔克作为一部中世纪奇幻小说里的玛丽苏中坚力量,源源不断地为这篇日记提供素材。另外,标题里明确写了“冰与火之歌”。只看过电视剧且没有认真读文章的同学麻烦不要在评论里留下不甚相关的主观意见,merci!
前几天我发了一条广播,大意是虽然我明知道小指头不是个好人,但是他creepy得十分清奇,所以我挺喜欢这家伙,不希望他下一集死掉。

没想到收到了好几个姑娘的响应(?)。她们说,我也喜欢小指头。
那我们今天就来分析一下小指头这样一个阴险狡诈、私利为上的坏家伙是怎样赢得这么多女孩子芳心的。
先来看珊莎第一次见到培提尔的情形:
当她再度抬头,却见一名男子正在她前面盯着她看。他个子很矮,一撮尖胡子,发际有几丝银白,年纪和父亲差不多。“你一定是她的女儿。”他对她说,嘴角虽然泛起笑意,那双灰绿色的眼睛却没有笑。“你有徒利家的容貌。”
“我是珊莎·史塔克,”她不安地说。那名男子穿着绒毛领口的厚重斗篷,用一只银色仿声鸟系住,他有着自然典雅的贵族气质,但她却不认得他。“大人,我还没有认识您的荣幸。”
茉丹修女连忙来解围。“好孩子,这是培提尔·贝里席伯爵,御前会议的重臣。”
“令堂曾是我心目中爱与美的皇后。”男子轻声说。他的呼气有薄荷的味道。“你遗传了她的头发。”他伸手抚弄她的一撮红褐发束,指尖拂过她的脸颊。突然他转过身走开去了。
——《权力的游戏》第三十章

敲黑板,这里是撩妹的反面典范。作为一位跟人家女孩子父亲年纪差不多大的叔叔,在没有经过介绍的情况下,一上来就说一些稀奇古怪的话,还伸手摸人家头发。一点也不自重。实在是太奇怪了。
这第一次会面在珊莎心里也没留下太好的印象,反而落得了“稍早神态古怪地跟她说过话,还伸手摸她头发的矮个男子”这样一个头衔。
不过,这并不是我们仿声鸟伯爵的真实撩妹实力。不然莱莎姨妈为什么数十年如一日地倾心于他呢?与莱莎短暂的婚姻中,培提尔对夫人甜言蜜语不绝于口,几乎是百依百顺,甚至剃掉了自己标志性的小胡子。

再看《冰雨的风暴》里,珊莎在鹰巢城的情形。一日,下大雪,珊莎想堆一座“雪城堡”,即临冬城。书中这样写:
桥梁始终做不牢固。兵器库和主堡之间,有一座密闭桥梁,还有另一座桥从钟塔四楼直通鸦巢的二层。但不管她如何细心琢磨,它们就是无法保持平衡。当桥梁第三次倒塌时,珊莎大声咒骂,绝望地坐倒在地。
“把雪裹在棍子上面,珊莎。”
她不知他已看了多久,也不知他何时回到鹰巢城的。“棍子?”她问。
“不错,如此方能支持雪的重量,来,”培提尔说,“我可以参观你的城堡吗,小姐?”
珊莎小心翼翼地道:“好,但别弄坏它,千万小⋯⋯”
“⋯⋯小心?”他微微一笑,“小姐,请你把心放下,临冬城战胜过无数刚强的敌人,而我只是 个小人物。这是临冬城,我没猜错吧?”
“是的。”珊莎承认。
——《冰雨的风暴》第八十章
原文中这一段的性隐喻非常明显。原文对话是这样:
"May I come into your castle, my lady?" Sansa was wary. "Don't break it. Be..." "...gentle?" He smiled.
Come-into-my-castle是维斯特洛富家儿童会玩的一个游戏,在书中也有数次提到。而其中一次则是在提利昂与珊莎的婚礼上。小恶魔说,“来吧,老婆,该我撞开你的城门啰。今晚,让我们好好玩城堡游戏。” 即比喻性。小指头的这一段也是同理。

虽然他完全不懂自重,就知道占人家小女孩儿便宜,但这一段的培提尔的确非常甜蜜。他丝毫不嫌十三岁的珊莎幼稚,反而是温柔耐心地帮助她搭完了一整座城堡。
“可我不知该如何制作花园的玻璃顶棚。”
小指头敲敲下巴——莱莎已命他把小胡子刮个精光,“菱形窗格,对吧?行,找些嫩枝末梢,剥皮后编织起来,捆在一起就好。我帮你做。”他穿过花园,抖落积雪,寻找各种枝桠木条。随后,他一个大步跨越两道城墙,踩在校场中央。珊莎凑过去观察,只见培提尔的手灵巧而稳健,没多久就编出无数交叉格子,与临冬城的玻璃花园相差无几。“可是,玻璃只能靠想象了。”他把成品递给她,抱歉地说。
“您编得真好。”她赞叹。 他摸摸她的脸,“好美。” 珊莎不明白,“什么?”
“你的微笑好美,小姐。让我再为你编一个吧。”
“可以吗?”
“当然可以,为你搭城堡是我最乐意的事,我的小姐。”
虽说良心上非常过意不去,但是我读书时的确被这一段的小指头苏到了。
当然,野心恐怕是小指头最大的特点。无论在政治还是感情上,他都不懂得见好就收。
残塔也做出来了。他俩共同搭起一座微斜的高塔,然后并肩跪地,小心地将其抚平。完工后,珊莎把手指戳进塔顶,掏出一点雪花,扔到培提尔脸上。他轻呼一声,雪花滑进衣领中,“你欺负我呢,小姐。”
“难道不该吗?你带走我时,保证要送我回家。”
她不知自己哪儿来的勇气,敢于如此和他说话。是临冬城给我的勇气,她心想,在它的城墙里面,我有力量。
他的面色转为严肃,“是的,我说了谎⋯⋯还有另一件事,我说的也是谎话。”
珊莎肠胃打结,“还有一件事?”
“我告诉你为你搭城堡是我最乐意的事,我骗了你,还有一件事让我更开心,”他凑近来,“这个。”
珊莎想回避,但他握住她的手,猛然吻了她。她虚弱地挣扎,他却靠得更紧,嘴唇印入嘴唇,吞噬了话语,舌尖有薄荷的味道。半晌之间她屈服了⋯⋯接着忙扭头挣脱,“你干什么?”
培提尔理理斗篷,“亲吻我的白雪公主。”
“你⋯⋯你应该去吻她,”珊莎不安地扫视莱莎的阳台,上面空空如也,“她才是你妻子。”
“我吻过她,莱莎没理由抱怨。”他浅浅一笑,“你真该拿镜子照照,我的小姐,你实在太美了。在皑皑白雪中,你好似一头可爱的小熊,而脸庞爬满红晕,气喘吁吁。你出来多久了?外面很冷,让我给你一点温暖吧,珊莎。来,手套脱掉,把手给我。”
“不!”他的声音好像马瑞里安,她不由得想起海滨婚宴那晚的情景,只是这次罗索·布伦不可能来救她,因为他是培提尔的人。“您不能吻我。您忘了吗?说好的,我是您女儿⋯⋯”
“说好的,”他淡淡地承认,带着一丝悔恨的微笑,“可你不是我女儿,不是我真正的女儿。你是艾德·史塔克和凯特的种,但在我眼中,你比当年的凯特还要美,真的。”

虽然称赞珊莎为“一头可爱的小熊,脸庞爬满红晕,气喘吁吁”不是错误的手段,但是作为珊莎的姨夫,在别人姨妈的地盘上,忽然强吻人家还是太突然太奇怪了!珊莎想起了曾试图侵犯她的歌手马瑞里安,可见小指头这时在珊莎心里又变回了初次见面时那个古怪的矮个男子。
话虽如此,贝里席伯爵在书里却还算靠谱,一直算是保护着珊莎(daddy kink部分暂时撇开不谈),也不像电视剧中将她许配给了丧尽天良的小剥皮,而是为她与谷地的纨绔子弟“继承人哈利”签订了婚约。
他把她的手掌翻过来,轻轻地吻她的腕部。“所以啰,告诉我,亲爱的——为何叫他继承人哈利?”
她瞪大眼睛,“他不是韦伍德伯爵夫人的继承人,他是劳勃的继承人!如果劳勃有个三长两短……”
培提尔抬起一边眉毛,“如果劳勃有个三长两短……唉,我们可怜又勇敢的乖罗宾是个百病缠身的孩子,出什么意外也只是时间问题;如果劳勃有个三长两短继承人哈利就成了哈罗德大人,鹰巢城公爵和艾林谷的守护者。琼恩·艾林的封臣们永远不会喜欢我,也不会喜欢咱们成天犯病的劳勃,但他们会追随少鹰王……等他们在婚礼上齐集之时,你散开枣红的长发,穿着灰白的新娘斗篷,佩带冰原狼胸针出现……那样的话,峡谷骑士们将会纷纷宣誓效忠,为你赢回北境。这就是我的礼物,亲爱的珊莎……哈利,谷地和临冬城。这难道不值得另一个吻吗,亲爱的?“
——《群鸦的盛宴》第四十一章
所以说到底,我对电视剧中的小指头还是有些偏见的。在经历了被他嫁给小剥皮这样的背叛以后,即使他在关键时刻派兵支援了临冬城,换谁也不会打心底地原谅始作俑者吧。

好,我们来总结一下从贝里席伯爵身上学到了什么:
1 赞美!贝里席伯爵有一股(后天习得的)贵族气质,热爱抖机灵,讲话也十分动听。无论对莱莎还是珊莎都毫不吝啬他的花言巧语。
2 在熟悉以后,偶尔、且适可而止的肢体接触。其实贝里席伯爵在这里做的不太好。心太急。活了几十年也没长进。
3 尊重心仪对象的兴趣与意愿,并尝试培养共同爱好。(陪珊莎玩雪……)
4 依靠实力帮助心仪对象解围。(将珊莎带出君临)
5 最好不要一天到晚想着当别人爸爸。

其实我觉得小指头和乔弗里撩妹几乎是一卦的。甜起来能把你宠上天,忽然又变得凶巴巴/变回怪叔叔。只是贝里席比较捉摸不透一点,不太能让人感觉到他只是把你当做政治筹码,所以在小说里能把珊莎吃得死死的。
培提尔·贝里席伯爵,少年时吻过凯特琳与莱莎·徒利,娶了中年丧偶的莱莎·艾林为妻,而今又莫名其妙地给凯特琳的女儿珊莎当了爹。也算是非常冰火的集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