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堕胎有必要再理清一些概念!
梦觉尊心
首先,许多汉人有一个误解即认为堕胎后只要超度(方式通常有立牌位、找法师等),如能把婴儿成功超度上去,这件事的因果就结束了;这其实不是事实;首先,已经被杀的婴儿,不一定会成为伴在堕胎当事人的身边成为冤怨债主,而是继续轮回的投生,其次成为了冤怨债主会在当事人此生没有结束时,持续的给予当事人负面的影响,更会在当事人死有、中有时,极大的干扰当事人,促其下堕地狱道或至少三恶道。所谓的超度是对于无辜被杀的婴儿,由于它们充满的怨愤所以,往往本身会成为下三恶道投生的境遇,而超度就是让它们远离三恶道,投生净土或人天道;但就算超度成功,堕胎者杀人堕胎的业力是不会有丝毫因超度成功而抵消的,业力法则说得很清楚,功过业力是不会相抵的;更何况超度是补救是不是功?还算不上;超度及超度成功着力点在于二点:1、解决堕胎者这一世,因堕胎婴儿产生的冤怨债主,而造成的各方面负面影响,如:健康、事业、运势、家庭等等;2、当事人死有、中有时,此世堕胎婴儿产生的冤怨债主不来干扰;但我反复强调,超度不一定能成功,就算超度成功,更是不代表堕胎杀人业力的结束;堕胎杀人业力与超度,实际是二码事;年纪轻轻就背着条人命,甚至几条人命,对于这样的人,业力怎么可能放过你呢?阴冥界怎么可能放过你呢?超度就算成功了,只是让婴儿冤怨债主不下三恶道,并不代表堕胎者不下地狱道或至少三恶道,这是二码事!堕胎者因堕胎杀人造成的业力、业障等,还是要堕胎者自己去忏悔才能消除,具体能够消除多少,这还得看堕胎当事人愿力是不是真切、发心动机是不是清净、忏悔四力是不是圆满等条件的具足程度;但这个讲起来很方便,实际操作是要花很大心力的;浅说二点:1、就算有某位堕胎当事人在堕过一次胎的前提下,当事人愿力真切、发心动机清净、忏悔四力圆满,且忏悔法门行持无有错谬在这种情况 下,要把堕胎杀人一次的业力彻底完全的忏悔干净,要花的功夫之巨,放到一个普通修行者身上,这个功夫都可以证悟或离证悟也不远了。所以,不要以为堕胎此杀人的业力是很小的,忏悔很容易解决,实际上极难,这只是一次堕胎的程度。不少堕胎当事人不止一次堕胎,乃有多次的情况,对于这类当事人,因此堕胎杀人的业力投生于地狱或至少下三恶道,几近是铁板钉钉的事情!2、发心动机;堕胎杀人的当事人当初在选择堕胎这个行为的决断时,其动机是权衡事态后,判断为对自已有不利的趋势,为了自己不受伤害,所以,决定杀人堕胎。而堕胎当事人日后选择超度措施与忏悔,其动机绝大多数还是因为(怕婴儿冤怨债主与堕胎此杀人业力)会对自己产生伤害。故从本质上来讲,当事人的发心动机还是还是那个堕胎的发心动机,以这种状态来忏悔,效果微弱至极,如同拿一个拇指大小的汤勺要勺干太平洋!我比较反感的地方在于有些修行者,不把堕胎杀人业力与超度,实际是二回事讲清楚。使人误解为:好像只要超度成功了,堕胎杀人业力也就结束了;这种混淆二件事而使准备堕胎的人,找到事后彻底补救的依靠,从而促成准备堕胎者,决意堕胎的决定;护生的方便反成为杀生的利器,某些修行者要反省一下;而对于那些因为有补救方法而决定堕胎的人,我想说一句:你们决定堕胎杀人,是出于极端的自私;你们使用补救方法也是出于极端的自私;这世上没有二头都给你端好的事,如果因有补救措施而决定堕胎者,此补救措施,对此当事人断然无效;因此当事人日后所行任何补救措施(超度方便、忏悔),皆有动机畸形的根本问题!
首先,许多汉人有一个误解即认为堕胎后只要超度(方式通常有立牌位、找法师等),如能把婴儿成功超度上去,这件事的因果就结束了;这其实不是事实;首先,已经被杀的婴儿,不一定会成为伴在堕胎当事人的身边成为冤怨债主,而是继续轮回的投生,其次成为了冤怨债主会在当事人此生没有结束时,持续的给予当事人负面的影响,更会在当事人死有、中有时,极大的干扰当事人,促其下堕地狱道或至少三恶道。所谓的超度是对于无辜被杀的婴儿,由于它们充满的怨愤所以,往往本身会成为下三恶道投生的境遇,而超度就是让它们远离三恶道,投生净土或人天道;但就算超度成功,堕胎者杀人堕胎的业力是不会有丝毫因超度成功而抵消的,业力法则说得很清楚,功过业力是不会相抵的;更何况超度是补救是不是功?还算不上;超度及超度成功着力点在于二点:1、解决堕胎者这一世,因堕胎婴儿产生的冤怨债主,而造成的各方面负面影响,如:健康、事业、运势、家庭等等;2、当事人死有、中有时,此世堕胎婴儿产生的冤怨债主不来干扰;但我反复强调,超度不一定能成功,就算超度成功,更是不代表堕胎杀人业力的结束;堕胎杀人业力与超度,实际是二码事;年纪轻轻就背着条人命,甚至几条人命,对于这样的人,业力怎么可能放过你呢?阴冥界怎么可能放过你呢?超度就算成功了,只是让婴儿冤怨债主不下三恶道,并不代表堕胎者不下地狱道或至少三恶道,这是二码事!堕胎者因堕胎杀人造成的业力、业障等,还是要堕胎者自己去忏悔才能消除,具体能够消除多少,这还得看堕胎当事人愿力是不是真切、发心动机是不是清净、忏悔四力是不是圆满等条件的具足程度;但这个讲起来很方便,实际操作是要花很大心力的;浅说二点:1、就算有某位堕胎当事人在堕过一次胎的前提下,当事人愿力真切、发心动机清净、忏悔四力圆满,且忏悔法门行持无有错谬在这种情况 下,要把堕胎杀人一次的业力彻底完全的忏悔干净,要花的功夫之巨,放到一个普通修行者身上,这个功夫都可以证悟或离证悟也不远了。所以,不要以为堕胎此杀人的业力是很小的,忏悔很容易解决,实际上极难,这只是一次堕胎的程度。不少堕胎当事人不止一次堕胎,乃有多次的情况,对于这类当事人,因此堕胎杀人的业力投生于地狱或至少下三恶道,几近是铁板钉钉的事情!2、发心动机;堕胎杀人的当事人当初在选择堕胎这个行为的决断时,其动机是权衡事态后,判断为对自已有不利的趋势,为了自己不受伤害,所以,决定杀人堕胎。而堕胎当事人日后选择超度措施与忏悔,其动机绝大多数还是因为(怕婴儿冤怨债主与堕胎此杀人业力)会对自己产生伤害。故从本质上来讲,当事人的发心动机还是还是那个堕胎的发心动机,以这种状态来忏悔,效果微弱至极,如同拿一个拇指大小的汤勺要勺干太平洋!我比较反感的地方在于有些修行者,不把堕胎杀人业力与超度,实际是二回事讲清楚。使人误解为:好像只要超度成功了,堕胎杀人业力也就结束了;这种混淆二件事而使准备堕胎的人,找到事后彻底补救的依靠,从而促成准备堕胎者,决意堕胎的决定;护生的方便反成为杀生的利器,某些修行者要反省一下;而对于那些因为有补救方法而决定堕胎的人,我想说一句:你们决定堕胎杀人,是出于极端的自私;你们使用补救方法也是出于极端的自私;这世上没有二头都给你端好的事,如果因有补救措施而决定堕胎者,此补救措施,对此当事人断然无效;因此当事人日后所行任何补救措施(超度方便、忏悔),皆有动机畸形的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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