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佳丽
玛丽莲·梦露 梦露的美是让我不能去下笔的美,因为她的美是纯粹的灵魂之美,是和物质无关的——即便她出身在那样一个匮乏贫穷的时代,被缺乏物质的人们当成一座丰饶的肉身雕像、一支色泽丰美的口红、一朵穷人鬓头的妖娆娇花。不消说,她在物质意义上显然是美丽至极的了,我也见过爱她的人去赞叹她有一副多么工整的容颜,可我还是认为,我无法从她的五官、她的脸型、她的身材来说出她的美,甚至也不能评说她的神情。我只能感受到她的灵魂,一次次在困难的午夜和行走的黄昏陪伴着我,支撑我在面对人生中极度艰难的问题前做出正确的决定,我永远可以信任——如果我敢说“永远”这个词——她拥有最纯正的善良和坚定。我相信她已经变成了一个天使,而且在我要被当成隐私的人生中的一个关节眼上,她用听上去轻柔、绝无压迫感却在事后被证明无比有力的声音在耳边的脑海中帮助了我,那是超出我个人在当时的焦虑和愤怒的智慧,我是上帝的信徒,所以我坚信那时一定是她的灵魂在帮助我,并不是我的臆想。 关于梦露,我最想谈论的不是她的美丽而是她的心灵和她的头脑:她绝不是不了解世故的人,她经过对女性来说最可怕的痛苦和最深刻的磨难,在其中,她磨砺出了对人性险恶至深处的知识,那透露在她聪明而充满灵性的眼眸中,在她微微眯眼、眼神方向却不偏不倚地正正看着你的一瞥中。但我更确定的是,所有这一切对世故的知识,丝毫无碍于她内心中始终如一的良善、正直:恰恰相反,这种智慧正是从善良的天性里生成的。可以想见的是,它并没有带给玛丽莲·梦露在现世里的快乐,没有让她在生前过得稍微明哲自保一些,反而越来越接近死亡的边缘、越来越深地沉入苦难。但它也让她超越了苦难,且,不仅仅是简单的“超越”一词,它带给玛丽莲·梦露一种极深沉的光,让她纵令演着一个甜美无知的金发女郎角色,也显出人类在对抗亘古以来的灾难时,脆弱易毁的肉身的另一面:无法随死亡而被掩盖的思想,它既慧黠又执著,既哀怜又勇敢,既悲悯又愤怒,又能攻又易守……而它,既通向在物质世界中的生存,又通向那接近于永恒和无限的死亡。正是这种智慧,使渺小的人类种群活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天灾,使一个个几乎被灭顶的民族在名为“战争”的人祸中再次振兴起来。要知道,梦露正是犹太人,这个在二次世界大战中曾遭受过灭族危险的民族。 因此,我必须说:仅仅将玛丽莲·梦露的智慧概括为道德、正义或灵敏、理性都是不够的,它是一种对人类生命中真实存在的各种问题的思考,是企图帮助困难中人的愿望,也是对自己生命的爱,是强烈执著的求生欲。它并不是宗教,也不是哲学,而是人,是痛苦中的人本身,并且这人就是梦露自己,是一个极度善良的人,所以她希望能活下来的不仅有自己,还有无数跟她一样受苦受难的人们。当然,很多时候,她是力量薄弱的,正如因长期失眠只靠安眠药来入睡而极其虚弱的她,奉高层的使命去看望孤儿院儿童,当场撕毁原本的支票重签了一张,将巨款带来,送给人们;接着,她非常想领养一个儿童,可她却体弱到必须要靠别人帮助才能走上飞机,她预料到自己无法很好地照顾孩子,还好放弃了这一善愿。但这并不意味着梦露是个懦弱的人——如果把力量上的弱小当成道德上的懦弱,我要说,做出这一判断的人自己才是懦弱的人。 也有人会质疑梦露的求生欲:她不是自杀了吗?就算是谋杀,她不也一直对药物上瘾,预言过自己会孤零零地在服药过度后死在小角落中吗?更何况她配合公司印刷裸体相册,每一次婚姻都归于失败,这种种一切,使人们轻而易举地将她理解为红颜薄命,理解为过于天真,理解为像个孩子那样,既可爱又率性,既招人怜悯又不可救药地轻浮。事实上,就连她的第三任丈夫,作家阿瑟·米勒,都在书中贩卖过关于玛丽莲·梦露是个“娇弱、暴躁、极难相处”的女人的这种观点。当然,把梦露理解成可怜的天真人,已把将她理解为仅仅是一个性感女星甚至是荡妇要前进得不止一点两点,但这依然是不纯净的,因为这隐含一个思想:只有当梦露是弱者,智力低下到像她扮演的所有金发女郎一样没有保护自己的明智的时候,我们才对她施加怜悯,原谅她暴露裸体的行为,并哀叹摧毁她的是这个我们本人也一样深受其苦的悲惨世界。这种看法,看起来多么崇高,实际上又多么不负责任!——梦露绝不是一个视自己的生命为草芥的女性,反而,她热爱自己,在她痛苦的一生中,她努力用香水、沐浴、珠宝、演艺、歌声甚至是迟到这种小习惯来取悦自己,她是个爱做梦的人,童年她常幻想自己待在父亲身边(只是无论如何努力她都无从想象出父亲的具体模样——不过这个细节是很久前看的,未必准确,待考),她在试图用想象治疗自己,用无拘无束的思想来弥补她生命中始终未来的幸福的空缺、重要家庭成员的缺席,也将它变为一种才能:正是想象力,使梦露不管是在歌唱、演戏还是拍照时,都充满他人难及的非同凡响的生命力和活力。试看她的每张照片,你不觉得她是完全陶醉于自己的美,知道自己在镜头前是非常美丽的吗?在此,我否认“不自知的美才是最美的”这种话,因为对梦露本人而言,拍照不仅是她的工作,更是她不多的快乐的来源,自然了,或许生命中每一件小事都能让她开心,但她本身是不幸的,她的困境、命运并没改变,所以她底子里并不幸福。这样的话,如果她为在镜头前展示自己的漂亮而由衷快乐,任何人又有什么可指责的呢?而她那所谓的“天真、性感、婴儿般的神态”,不也只是基于一点:彻彻底底的真实,就因为梦露是真实地在享受拍照的快乐,用照片中自己的美丽来取悦自己,才显示出的吗?她不正像别人评价的一样,“身上看不到一点不真实之处”吗? 至于梦露的另一面,她的颓废和痛苦,我们都知道,正如一个病人无法治疗自己,哪怕病人本人就是医生,她是不由自主的。她从小就过得不好,这不仅是“童年阴影”这一被用得泛滥的名词,更是她每日呼吸的空气、她所接触到的现实、她日复一日与之相伴的真实处境;也正因此,她无比渴望成名、快乐和幸福。但当她发觉,她是一个弱者,要被制片人剥削,要付出身体的贞洁时,她不得不感受到这些代价造成的痛苦,出于尊严,她不肯向外界低头,更不愿去贩卖这些苦难,宁可高高地昂着头说“我的身体是我自己的,我需要钱,我就拍照,我跟制片人睡觉,像每个女孩一样”,也不愿把自己的脆弱张扬而出。这一切的一切形成了一个死循环,使她但凡需要幸福,就要付出血肉的代价。她的第二任丈夫迪马乔很爱她,他是个运动员,但他不喜欢妻子在镜头前暴露肉身或跟别的男人打情骂俏,这两个性情激烈的人有时发展为动武,可千万不要以为他是个坏人,因为他是梦露被医生违背她意愿关进精神病院里她唯一敢于求助的人,也回应了她的求助,直言“不让她出来我就把这踏平”并将她救出,更在她去世后遵守承诺,长年累月地在她坟头献上玫瑰花。有人说,梦露的离婚表明她更爱名声;可我想,事实是,多年的苦难使她必须要依靠繁忙的工作才能短暂地忘掉痛苦,依靠掌声和鲜花的催眠才能感到精神上的放松,她当然愿意做一个好妻子,但他展露出的粗暴和反感,正说明他有多讨厌她去过她自己热爱的生活——更甚至在说,她只要做他的妻子,就无权去过她爱过的生活。这恰恰是梦露忍不了的,她可以自愿地为丈夫奉献一切,但她已经受了那么多伤害,就绝不能忍受别人去否认她快乐和自由的权利。否则,这对她而言,也剥削得太多了。我相信迪马乔的初衷绝没那么坏,他也只是个具占有欲的深爱着的男人,但他毕竟不懂得在梦露头脑里经历过的全部生活。关于梦露的药物成瘾:如果她不是想活下去,就不会服药的。关于她的私生活,她遇见的男人们,包括肯尼迪:我想,这其中她付的代价远比他们付的多得多,固然有真心实意的人,可这些以身份地位之差为立足点的“真心实意”,难道就不含一点点的不纯粹吗?譬如说,因为他们的富有,而她只是个女星,还是个在外界看来的性感女星,他们在追求她时、甜言蜜语时,就不会有那么一点点了解到他们完全可以用金钱和地位凌驾于她之上,并在得不到她时愤恨但也完全有退路地离开现场吗?他们的钱财和权力就是他们的退路。这样的爱,对梦露来说,既是她渴望的事物,因为这终究是爱情并且甜蜜,也不排除物质上的富足所带来的甜蜜,又是对她尊严上的打击和毁灭。这种摧毁之深对一个敏感的女人来说可能超出你们的想象,我敢言这是梦露失眠和服药的原因之一。因为:就现实来说,有钱人对女明星的爱朝令夕改,她若真的爱上他们或至少是依恋他们,就要活在恐惧之中,而梦露断不是那种承受力强大到足够去忍受别人遥控她感情的女明星,有人是的,多半不是出于真情,而是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而就心灵来说,她读加缪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希望扮演《卡拉马佐夫兄弟》中的格鲁申卡,这个女子在原著里是个虽然受人抛弃但依旧忠贞高傲的女人,这是她心目中的自己,梦露很明白,她受这么多苦难,不是为了真的彻底地将自己出卖,她可以暴露身体,或跟人上床,但她不能让自己变成一个附属品,一个拿来炫耀财富和权力的手袋,一个名为美貌尤物的标本,否则那就是否认她在所受的一切苦难中内心对纯洁的向往和哭喊,对被人真正干净地爱一场的渴求。 写到这里,就连我也不禁质疑,这种爱对梦露而言难道还少吗?固然有人是不纯的,可她毕竟那么漂亮,总有少年维特会爱她。这时我才发现过来:如果是少年维特那样的爱,拿它去爱她,她会感动,可她未必能接受,因为她需要的是人了解自己,接受她受过的苦,包括她身体曾被人看到和占有,包括她曾有过的一切犹豫、晃动和僵持,她配得上这些:不是靠一个结果去证明,而是靠她至今脸上始终都表露着的纯净去证明。一个灵魂,仅仅是一个灵魂,是拒绝或屈从之外的事物,虽然靠拒绝和屈从表明其崇高与不崇高、纯洁与不纯洁,但盯着这些选择看毫无意义,因为这灵魂本就是崇高而纯洁的,并且她由始至终都拒绝一样事物,并屈从一样事物:那就是拒绝背叛自己的灵魂,而又屈从于自己灵魂所无上渴望的生命和幸福。这两者时常是那么矛盾,致使这灵魂为了持续生命反而去服食药物,为了感受幸福反而去放弃平定,但她最后却奇迹似的用一种坚定无前的力量将这两者结合在一起——不是用自己肉身的死,而是用自己灵魂的永生。她不仅永生在天堂,更永生在每一个知道她的名字的爱她的人心中,人们爱她,是发现一个灵魂即便在最不从容的时候,脸上即便已写着憔悴和苦难,也依然用她的脸的美证明了,灵魂到死,也是希望快乐的,希望有人爱自己,而且是在自己没有抛弃自己本质的善良洁净的时刻,被人爱、被赋予快乐。她不愿要除了这种快乐外别的替代品。这种念头是多么强烈以至于穿越世间所有苦难啊!因为,这种念头就是善良本身,就是洁净本身,以至于,就是神。 费雯·丽 她是漂亮的,虽然这一开始是种尖锐到刺痛我让我不那么喜欢的漂亮,但它无可挑剔地精致,完美,像一切水滴状的火珠在末梢汇为同一个雏形。她有一张尖削的脸蛋,卷发,“什么五官的尽头都是尖的”,和一双奇异的玻璃状半透明的眼睛:这双眼睛的特别之处在于它的下半缘几乎是透明的,若物理上不是透明的那就是给人一种透明的感觉,使很多人包括我自己在内在想到这双眼睛的第一时刻都想到了猫。但与猫不同的是,这双眼有种极度的人性,它显示出人向外的一切情感:爱,渴求,征服,吸引,怜悯,忍受。最主要的是,这是双崇高的眼睛。我知道丽身上发生过的最不光彩的故事,她在躁狂发作时会在宴会中突然爆发,对宾客们挨个谩骂并言辞极度尖刻,但我无法不看到她的崇高,我在人群中无法寻见这样的眼睛,我自己也不能拥有它,不是说眼型相似,而是那种崇高的神态,谁能拥有它?只有一颗真正时刻以最崇高的感情来要求着自己的心,这颗心即便在人性的沙漏中下沉到最底部的时候也依然被那种崇高的本性向上不停地牵引着,这使它有时显得那么悬空,那么脆弱,里面充满了极其执拗而剧痛的挣扎,试图将自己此刻这愤怒和疯狂跟高贵的希望融在一起,或干脆毁灭掉其中一者——但毁灭这种欲望,本就是只有高贵者才可以想见的啊!同时,看着她的眼睛,你也本能地明白,面前这个女人性情极度暴烈,她有烈火一样的性格,本我中就能溢出超出常人许多倍的愤怒、欲望、喜悦和热情,不管怎么自我压制都因天性中强烈的提醒而觉得不如释放;并且,无法只关注一己的事物,像许多标榜着敝帚自珍的凡夫俗子,她像烈火那样渴望把自己投入到这世间极大的善恶之中,她不可能是站在深渊面前凝视深渊的人,她没有那种袖手旁观的本能,如果她非要忍,你会听见她的声音,咬牙苦忍时,从她的牙缝中间,她在咝咝地叹着气,那冰凉的气。她不能从滚热的火炭堆中抽出自己那已被灼烤得变得焦黑的手,她不能停下在写书信时末尾署上自己是“奥利弗夫人”之名,她火热的情感都全部必须要用外在的行动来表达 ,这注定她是一个天生的演员,一个天生的戏剧家:纵然在她那崇高的天性深处,她又是多么剧烈地,否认着“戏剧家”这一消费苦难的身份。 葛丽泰·嘉宝 我喜欢嘉宝的脸,那如火的愤怒,燃烧的眼睛,紧抿的嘴角,隐忍的灿烂,天国的号角。嘉宝的美是第一个让我明白《Belle》那种歌词的美,但我要承认,直到今天我都无法从她的相貌中获得那种舒服、愉悦、丰盈的情绪上的快感,这也是她的美和《Belle》中的爱斯梅拉达不同的地方:身为中国人,或具备一般来说的传统审美的人,你很难在起初就奉承嘉宝的美,她不似赫本有天生悦人的明眸皓齿,克鲁奇有冲击力极强的浓眉大眼,阿佳妮有如瓷细致的朦胧肌肤,贝鲁奇有每样都标致且不大不小搭配得当的工整五官,嘉宝长得太硬了:她额头方正,嘴唇薄峭,鼻梁高耸,下巴虽收,却不是瓜子脸那种娇俏的收法;眼睛虽大,却不是洋娃娃那种超出比例的婴儿般的硕大。总之,这张脸上没有一丝一毫取悦讨巧人的因素,而是像一尊古老的雕像,天然如此存在着,冷峻地凝视着你,其眼眸的深度跟丽的崇高不同,因丽的一切光芒放射对外,而嘉宝的眼睛是直朝你灵魂深处看,像不来自于人而来自于神的审判,不加任何掩饰也不听你说谎敷衍地看到你灵魂的本质,不过又不露丝毫兴味、丝毫好奇姿态或各种旁敲侧击,全然是像看面前一个玻璃水杯那样在看着你,这让你直觉自己不堪承受,一面想藏起自己软弱的身体,一面又恨不得立刻迫切地投入目光主人的怀抱之中:因为,嘉宝的眼睛虽然深刻却不是冷的,它既是严寒的极地,又是炎热的火山,但不论极热还是极寒都不带一丝戏剧化的造作,纯然来自于自身的坦诚和真实,她在看着你时,也不隐瞒自己思想的不全面、自身的幼稚、内心的怯意——可偏偏是这个来自于有残缺的个体的眼,让你感受到了从高山到深渊的深度,这不可能是她灵魂以外的附加物做到的,而只可能是由于,她的灵魂先天就有超出凡人的力量和重量,就像巨灵神;也因此而内向,因此而胆怯,因此而笨拙,因此而沉默避世并渴望藏身。我甚至猜想男人见她不敢起性欲,不敢起一丝去触碰的念头。可嘉宝的眼神里还有另一样东西:那就是爱。当她带着爱意凝视人时,那是一种能熔化宝石的激情,像从冰山里缓缓流下的不带任何危险性的熔岩,像上帝揭开云山雾罩的一角在乘飞机的人眼底将世界的奇迹露出。她的眼,像巨大的钻石那样,饰满极长的睫毛,这么精致的一个事物居然是人脸之中物质的存在,本就令人不可思议,更何况那眼中放射出纯洁天真的热恋着远处的热情。这双眼也让我想起了昆虫:金龟子在阳光下彩虹色的闪光。梦露也有一对会让我想到昆虫的眼睛。我好奇嘉宝有个怎样的童年,怎样的思维过程,但当我试图思考这些时我就觉得自己的思维随着向屏幕上她的身影而移动的眼睛形成一个涡漩,被深深地吸入漩涡之内并直感头往一侧倾斜且有眩晕。她在《安娜·卡列尼娜》中身影一出现你就会觉得她的身躯像一个有重量的星体将屏幕中世界的一切吸附过来,却不含权欲和恶意,只是天然应当如此,而且,她将原本的重力场改变了,现在的重力场因她进入而被切开一个开口,因她离开而闭合。她的表演并不完美,能看出使用程序化动作时的痕迹,但恰因如此,你会觉得,她整个灵魂强悍到、强烈到惊人——身为演员,她可能有个跟托尔斯泰等重的灵魂!但她很少表达,很少用文字抒发思想和感情,表演也许是她介入世界的一个媒体,而真实的她,究竟是自足于内心之中,还是在不出声地和世界相爱着呢?我更相信后者。晚年,隐居的嘉宝最怕媒体偷拍她的脸,但她享受素服出入,在下雨时尽情漫步在雨中。在她结构复杂的公寓里,最里面的一间房间中陈设着她最爱的抽象画家的热情的画,全被两层白布蒙住,她在时,就揭开套子观赏;离开时,就把套子蒙上,因为,“你不必看见它”。 英格丽·褒曼 我要承认,褒曼很长时间内都不是我会偏好的美,直到我能欣赏的此刻,我依然觉得她的脸廓太过于连贯、完美、噙着一种优容有余裕的生命力,和在后天中捕获的一切幸福:意思是说,她的灵魂对于幸福有一种天然的张力,这个世界她自然就能进得来,并自然就能享受快乐。用一个词来形容褒曼的脸最合适不过:流光溢彩。被她的眼眸凝视,你还能感觉到眼光在向你身外的其他景色发散,而眼光的聚焦点则在于她的眸心,这种凝视法到现在我都觉得过于野性——但这种野性就如尼采所说,也是一个病榻中人所需的,它不假思索,但有生命力。 开始让我爱褒曼的是她的《秋日奏鸣曲》,她和与她名字极似的导演英格丽·伯格曼的作品,那时她已老了,可她的表演是极其伟大的,使她的苍老也变为了一种表演内容:她在痛哭流涕时,一出场时还显得活力四溢的脸已然崩塌,许多皱纹松垮垮地在因年老而软化的肌肉上显露,伴随着从浅壑中流过的眼泪,可她骄傲的五官还依然在骨骼中耸立着,与软塌塌的肌肤形成鲜明对比,这当然不美,我是说不是外观上的美,可这又是极美的,让我受到一种极大的震撼。我第一次感受到表演的魅力也就是在嘉宝、梦露、褒曼这三个人身上:与嘉宝那种灵魂的沉重不同,褒曼的表演更让我感觉到丰厚有趣,毕竟,“灵魂”一词见骨(而美丽的梦露演绎起角色来也是极富灵魂感的,像一只轻盈的蝴蝶,可以说和嘉宝是同一类型),而褒曼能将人的情绪、情感用姿态和表情等肉身的全部表达出,同时肉身又并不仅是表达的媒介,更是内容本身,这就有种美食似的丰饶感,也正如她的名字一样,“褒”意味其丰满,曼意味其娇娆。我也曾见过张曼玉的表演片段,令人不禁跟着她泪下;但实话说,张曼玉令我跟着有下泪的冲动,同时却伴有许多的无法言说的令我怀疑的特质,褒曼却以其灵魂的全部伟大之处让我进入到她所在的世界中的一切,包括肉身和灵魂的双重世界。她念“痛啊、痛啊、夏洛特”这句台词可以让我原谅她脸上那让我隐感被她抛弃的恐惧的一切野性和理性,因为那种痛就像真实一样,像真实那么强! 我还要说,褒曼的表演之伟大,在于她灵魂的伟大,这个灵魂具有男子气概,在不否认自己的欲望和进取的同时用灵魂作为切开世界表象的锋刃,进入到世界里自己所渴望的那一部分之中,她必然极了解一词,“冲突”,而冲突就是痛本身。褒曼在生前试图见到嘉宝却被拒绝了,我想,除了嘉宝,褒曼也一样向往其余的她所爱的人和事,她在闯荡里获得纯洁,而她谨守就体现在闯荡之中。我爱褒曼还基于一点:她的笑容中透出那种忍耐和毅力,韧性就是能帮助尼采笔下“痊愈中的人”的药方,就是在查拉图斯特拉所昏迷的洞穴里对他献上肉和泉的鹰、蛇等动物们,她是让我敢于依赖的人,她身上有种更强的东西使我像不在意父母对我的脾气态度一样,不会在意她时而露出的不耐烦和轻慢,因为她像母亲一样能够照顾,像父亲一样能够保护,她是会在战争中保护家人撤离的人,在原始林地中带你逃生的人。而你从褒曼身上学会的力量,也是完全正面的,那是值得一个人终身骄傲的东西:勇气。 薇诺娜·瑞德 终于写到了她,我的小公主。我的小姑娘。我要承认所有女性的容貌中我最偏爱的就是她,比起嘉宝的完善、丽的崇高、梦露的灵性,瑞德有一张让我不假深思就会爱上的脸,初见时,我简直嫉妒她。她的美就是我最喜欢的那种美,明眸皓齿,却比同样可喜的赫本多了一层更深邃醇厚的魅力,引人深思,更让人安心。瑞德太漂亮了,她的美有时像堆积满世界的珠光一样显得崇高,她的雍容姿态有时会让我对她的灵魂有些许抗拒,我必须承认,那里有种激起竞争心的事物,让我不能够全然自我披露交托以信任,或知道她也不会全然地自我披露并对我信任。这对一个好莱坞演员而言再正常不过了,但对薇诺娜让我感到的那份纯粹而言,却是一根锐刺。在她在外界形象中的种种脆弱以外,我相信瑞德仍然是个机警的人,是个纵令用黑暗作为自卫的武器也不会放下防卫的人,她牢牢地抓紧了现在她所依赖的这些:摇滚圈,演艺圈,知名度,男人。在这里她守护的其实是自己的生命和对求生与幸福的渴望,她不能放弃全部,不能失去自己的重要性。本质上她并不从容,对名声和被爱的渴望跟任何一个初入人世的小姑娘一样强,就如在被德普深爱时却非要在《纯真年代》剧组里招惹丹尼尔·刘易斯,使德普最后彻底对她放手,而德普的放弃则让她几乎死去。 这也是让我不得不怜爱她的原因:她那么敏感,羞耻心那么强,以至于在媒体采访时说“我不认为自己漂亮,从小到大我一直觉得自己长得很奇怪”,即使那时她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有多美。她总是做善良的事,譬如她想去帮助一个在家乡遇难的女孩(我忘记具体是什么事了,好像是车祸),可她却自我惩罚一样地在超市里偷窃被抓。她从不认同德普那个摇滚圈中的狂乱疯魔事迹,却又让自己总被牵绊在那些狂人身边。在德普之后,她爱上一个又一个有着极强个性和魅力的男人,有时是由于对方总是愿意倾听,有时她又因更强悍的对手介入并被抛弃,人们眼中看来,有人盼他们复合,有人则认为他们早就曾经沧海难为水,不可能再在一块了。薇诺娜看似是遵从着后者的想象,可她却在采访里承认,“如果我恨德普,我会说很多,可是我还爱他,在遇见他前我还是一个处女,他是我与之渡过真正的初吻、初夜、初恋的男人,我会在心里永远爱他一生”;“总有人问我至爱是谁?我真希望我从没遇见过他,在爱变成一件悲惨的事情,在我一想到这件事就胃痛难忍以来”。 骨子里,薇诺娜并不是一个野兽一样的女子,她的所有欲望其实都依附在灵魂之上,即使那些欲望看起来再疯狂、再强烈,也从不以现实中的名利爱欲为目的,那只不过是灵魂的诉求,是灵魂里得不到真爱时的一种代替品,得不到真正稳定和安宁时的一种申诉。我想这也是她至今依然漂泊,并也许依然痛苦的原因。兽性的女子,有太多太多,如她的情敌佩内洛普·克鲁奇,或她曾经的闺蜜格温妮丝·帕特洛,不管她们看起来野性或淑女,她们的骨头都好像瞄着欲望生长。可瑞德不是。你可以说,她想要成名,想要依然被人重视,被人陪伴着,不停地听她的倾诉,在她身体缺乏温热时抱紧她,不问至爱不问道德错对——可你就是不能说她渴望名利。 她渴望的东西那么不加防备地写在她眼里:初识德普时,那是小鸟找到可依偎的树枝时颤栗着的全然信任和抿着嘴角时天真的幸福;在后来的一些黑暗哥特风的写真里,她那如灯光般从高处往低倾泻流淌的容华里,无不是对自己的至美得到至爱的一种奢华的愿望;而现在,她憔悴得令人不忍注视,多少变得坚强了些,更像战士了些,可就连在静态的照片中你都能感受到她正颤抖着,正在努力规劝自己坚持,内心却依然恐惧。她并非进攻型,她追求安稳,这就如大卫·鲍威:鲍威的一生也处在风口浪尖之上,不断大破大立,可在我直觉中,不论薇诺娜还是鲍威,一旦他们找到真的让自己觉得稳定下来的东西,他们就会立足于此而发展人生,不会抛弃基础地向前追求。还有,就是:薇诺娜就如黑暗终究完全笼罩下来时那一根熹薄的蜡烛,照耀着脆弱的,由一点点微晶构成的,善良的光亮。 丽塔·海华丝 丽塔的美是最哀愁的美。就如《天边外》或《榆树下的欲望》,夕阳令人哀愁。在《上海小姐》中的她,一张宛如嘉宝的脸:至少五官和嘉宝、黛德丽是同类型的,可却是那么薄,像一片梨花,像并不强烈的阳光半射入举在手中薄薄的玻璃,像白色的辰星,像叹息的窗帘,像透光的书页。她的美没有令我震撼——我认为震撼是对于沉重的事物的,譬如嘉宝是可能唯一一个美到令我震撼的美人;却令我怜惜,如今天在电视机中听童声合唱《永远同在》时,我看见眼前一朵洁白的棉絮不断地和着歌声打旋而飞来,最后在眼前放大,消失:这巧合中被上帝作为奇迹的一刻。嘉宝令人崇拜,丽令人心碎,梦露令人安抚,丽塔却令人爱怜。这是个多么傻的女孩,她在酗酒中患上老年痴呆忘记了和哪个男人约会,她和膜拜她美貌的作家结婚却因没读过太多书被嫌弃,后来将所读的一本长篇小说中的女英雄的名字取给了自己的女儿。丽塔,就像我痛苦又单纯的母亲。她穿着洁白的裙子跳起舞来,如Brazaville的歌谣《The Clouds in Camarillo》。 她总被男人当成蛇蝎美人,肖像被印在原子弹上,或印在《肖申克的救赎》中的监狱里,当成士兵们作战中的安慰,或囚犯们孤独中的动力,甚至有一个小男孩在电影院中看到她就为之痴迷,认为她长着一张“会背叛的脸”,并在日后以她为原型的小说中把她写成蛇蝎;可当丽塔看到这本书时,却非常伤心地说,“我不相信我会背叛你!”因为她从没背叛过什么。把她当成蛇蝎女子的男子跟她约会或结婚,结果却令人失望:因为就像她原话说的一样,他们把她想成电影中的角色,可第二天躺在他们身边的,却只是一个脆弱内向自卑的丽塔。 我不是男人,不懂他们的色欲和妄想起源于何处,我只知道当我看到最后《上海小姐》中她沦为一个坏人时我是伤心并盼她得救的,她其实不是长着张“会背叛的脸”,而是长着张天生就不会说谎,充满信任并令人信任的脸。电影让这张脸去念具备谎言的台词,她只好去念;让她去彰显魔力,她只好去放射。可她本质上只是在任凭自己灵魂深处那最真实的美丽和天真流露——她唯一可能令人觉得“会背叛”的地方,也许只是这张脸中的一些成熟和防备,就如一个单身母亲不再会轻而易举地全心全意相信到自己面前来的任何男人一般。但她依然是绝无恶意的。她只是一朵花,开放在自己的世界。小小的花朵,小小的星星,小小的心愿。 凯瑟琳·德纳芙 德纳芙长得像兔子,明眸皓齿,却多了丝丝狡黠。她的美丽因此而多半显得平静、快乐、自然,而不像前面几位美人总处在灵魂的生死边缘之间:纵令是阳光的褒曼,我也会在她《卡萨布兰卡》的剧照中感觉到“她的脸悲哀得像世界的全部意义在她脸上醒过来”;而德纳芙,我只看过她的照片,从未看过她的电影,我很难想象她哭或她自杀,她如果自杀也应该是殉情,是在爱情和恬静中死去的,否则纵令再强的痛苦她都会由于责任感而挺过来。这也是德纳芙脸上始终呈现的事物,即责任感。她一头金发,闪闪发光,脸部宽阔,眼睛清澈,眼神甜美异常,这是一张宽广而舒适的面容,美丽却并不濒于毁灭的边缘,我唯一能从她脸上明察出的负面信息即她老年后有时高耸的颧骨和下抿的唇角之间现出的疲苦,但也免不了责任。她自我保护,生活中也如是,但她善良,遵从着令人得到自由的一定规则,刻意持守道德和自由之间的一定界限,并保持正直。她不会过度介入别人的生活,甚至在不能负责时不给出建议,但你能感觉到良心在她体内运行。她要用自己的笑容去让痛苦的心灵获得些许凉水似的慰藉和快乐,却是明显的。而老年后的德芙,越显宽容,母性,敦厚,有时像只胖乎乎的绵羊或老母鸡,咕啾咕啾地将温暖脆弱的小东西招到自己的麾下。 安妮·海瑟薇 一直到《悲惨世界》我才真的开始至爱她。海瑟薇有很多演员都不具备的东西:全身心的投入。我之前总怀疑身份高贵的她是否能演出芳汀的贫寒,事实上她也更多地展现了芳汀的愤怒和力量,可她在痛苦里被摧残时——并非忍耐着不加以反抗——而是像我儿时见到的被小孩凌虐于健身器材踏板之间的染色小黄鸭一样不加以反抗,我很后悔我没去救它们!海瑟薇有小鸭子的傻气,却又在电影结尾处作为灵魂安慰冉阿让时崇高如一根大黄蜡烛。我爱她。 妮可·基德曼 妮可的漂亮是我儿时看《冷山》时就觉得无可挑剔的可作为完美范本的漂亮,固然现在看来过于尖锐。她和薇诺娜不同,她是个天生的战士,战士就有一定的天生的残忍性,这也是我在妮可身上能够感受得到的,当然,不如说是残酷。即使在她最仁厚的力道中,我都能感受到那股停不下来的劲头,一种在正义和荣耀中献身的热望。当然她也有女性的娇嫩,她像猫一样的敏感,易受触碰乃至受触怒,这股娇嗔的劲头融合在她的野性里,并不矛盾。妮可正直,像容易愤怒一样容易怜悯,天性善良,纯正,刚烈,如火般总在燃烧。她是诤友也是益友,她胸襟宽广也维护界限,她慷慨宽博也不太能长久地受一股悲伤束缚。比之于同样富于力量的褒曼,妮可更多地跟人发生接触,更容易通过话语和拥抱来寻找同盟,她更热烈,更偏向于让自己处于舒适状态中,缺憾也就是使她比之褒曼少了那种冷冰的凝聚力——并非贬义,凝聚力有时就像冰箱的工作,必须是有一定的冷在的。但如果说褒曼更像是领导,她就更像是旅伴,时而给你添加火柴,时而添加欢笑,时而突然迸发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张弓引箭的力量,时而是恋爱的热情……总之,她充满行动力。 写到这里,我爱的演员实在想不出一个了,再写两位歌者: P·J·哈维 龙薇认为唯独托利和德纳芙堪称倾国倾城,我认为唯独哈维的美和梦露是同类,都是极为梦幻的美丽。哈维的五官可以说并不好看,粗重黑眉,深渊似的幽黑的大眼睛,高鼻梁,嶙峋瘦长的脸,厚重又苍白的嘴唇,很像是一个真正的希刺克厉夫,如果说梦露的脸写着彻底的快乐,她的脸写着彻底的苦难,但这两者本质同源。在《Henry Lee》中第一次见到她,她看上去像个羞涩的为自己的外貌和境遇而自卑的大姐姐,在宽大不合身的西服里灵巧又羞怯地表露出爱欲,而肆无忌惮的东西则从另一种酒神似的泯灭后的悲伤中渗出。她最让我感到彻底折服而又彻底觉得可怕的是她像只待宰羔羊,当你真正意识到这看似强悍的女子能卑微到什么程度时你会油然而生敬畏——并不是怜悯——接着是恐惧:就像在听到《Oh my lover》那摧心挠肝的第一句后,“Oh my lover don’t you know”,你期待下一句的答案,竟是“It’s alright,you can lover her you can love me at the same time”,这是真正的献身,你能相信哈维不嫉妒占有欲不强吗,她却放弃自我到这种程度,神啊,女子中只有她让我想到尼采笔下的酒神,那个痛苦的神明,“在酒神式陶醉中预感到这种乐趣之不可摧毁和永恒长存的同时,为这种痛苦的狂暴毒刺所刺穿。” 柯特尼·拉芙 只有两个名额,我犹豫着在拉芙和托利里选谁,我很想选托利,最后还是拉芙。拉芙更像我,她粗莽,鲁莽如野兽,你能看见她脸上和盘托出的灰烬,那种紧抿着嘴角的狂暴的苦难,你知道她在某一个时间会彻底退化为兽,她承认自己的欲望,承认自己的罪恶,承认她的相貌某一个疯狂的时间到底是被什么丑化的——“此外我们还知道:即使对卑污的仇恨,也会丑化人的面貌”,这是布莱希特的诗歌,下几句是,“即使对不义的愤怒,也使他的声音嘶哑。唉,我们希望为友谊准备土壤,自己却不能友好相处。但你们,到了人人互助的时候,请宽容地,记起我们。”唱着《Letter to God》的视频里,拉芙几于无遮无拦,这种无遮无拦甚至不该被人当成兴奋剂而自许,她是有力量的但她的自我蔑视却在这力量之上,她足够坦诚,不能将自我蔑视当成自傲的源头,也许她曾这么尝试过,可最终她一再地回到原点,她已老了,她痛苦的阔大唇角在压抑地对你笑起来时会带着精明,她肉感丰满的外形会在几经疮疤和伤痕后透出一种像随风而破的棚屋一般的任然,而那精明却不是属于商人是属于森林里被猎人几次逮捕入陷阱的狐狸的,那任然则是属于一个随时随地等待着赴往死亡的人,在因为生命力、良心或一些脆弱的欲隔断自杀的过程时,渐渐找到了生活的惯性时,她起初恐惧着黑暗再来,但在黑暗、光明、黑暗、光明轮回许多次之后她甚至就连在活着时也在微笑着面对死亡了,那微笑的任然似乎只是期盼了结,以了结作为救赎,风餐露宿、刀伤鞭痕,把这张脸变成一张物质的脸,让它像物质一样平实地进入“麻木”一词所真正对应的状态中,然后在麻木的状态里渗入些许知觉,让这张脸尚且能像常人一样灵活地说话、笑语、活动,但它已经带有几分黑色塑料袋的痕迹了。拉芙,她的脸像流浪汉。但她高傲的紧抿的唇角,下沉时翻白的眼睛,偶尔闪亮的火光一样的灿烂颜色,则让她的脸又像城市黄昏:有一种苦难的神情,一种救赎的神情,一种苦难的一生仅凭夕阳就能得到静静的救赎的神情。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