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故事
查看话题 >郭敬明“性侵”旗下男作者李枫一事:普通人应该如何正确维权?
文/莫诺格
昨天晚上八点微博炸了,源自李枫发的一条微博头条文章《关于郭敬明。致所有人》。截止到今天(8月22日)晚上20:52分,这篇文章的阅读量已经达到了2002W+。可谓是惊为天人。
全文如下:
我从小热爱创作,渴望出版自己的小说,2008年的时候在网上看到郭敬明和长江文艺出版社一起举办的“第一届文学之新全国新人选拔赛”,那时知道郭敬明抄袭案败诉,对他没有好感,但是看上去他依然在网络上生龙活虎,并且长江文艺出版社也拉来了许多中国著名作家加持,这两点影响了我的判断,参加了比赛,签约了郭敬明公司。
之后出版了第一本书《燃烧的男孩》,开始参加签售,那时刚好郭敬明的小说也出版,因此一起去签售。
在四川成都的签售,我被安排与一位工作人员一起住,郭敬明自己住一个房间,当天他说他不想一个人住,让我和他一起住,那时我是将他当作一个前辈来看待的,那时的网络上也有关于他性取向的风言风语,但他自己从未承认过,因此那时的我不能确定。
我和他一起住,房间有两张床,我们各睡一张。
当天晚上他就来到我的床上,把手放到我的身上,我抓住他的手腕,他尴尬地笑了一下,回到了自己的床上。
第一天就这样相安无事了,我以为我的态度能够让他明白,结果第二天他仍不死心,居然还想给我口交。恶心至极。
第三天我就不和他一起住了。
他已经对我构成了性骚扰和性侵犯,曾经咨询过律师,律师说目前中国的法律里,同性性侵犯犯罪是空白,而且这样的犯罪取证困难。
郭敬明的世界是一个淫乱的世界,他经常性骚扰、性侵犯签约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据我所知的就有五个人,我不知道的就更多了,在我知道的人里面,有一位,一个直男,一表人才,我很欣赏他,并且他当时有女朋友,有美好和稳定的生活,结果遇见这种事,他早已离职了,我为他感到可惜。
希望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能够与我一起探讨应该如何处理这些事情。谢谢大家。
全文仅670字,看起来是对郭敬明俱声泪下地控诉,其实绵软无力,不堪细读。
此文一出,热搜一度被郭敬明、李枫事件包场,甚至牵累陈学冬和沉寂多年刚刚才复出的朱梓骁。
两小时后,郭敬明在微博上如此回应:

态度强硬,话语简洁明了。
很多网友关注的点却是:“相信郭敬明是个Gay,但没想到他是攻。”甚至造出了“小小的你有大大的梦想”这样的梗和迷你攻这样的新词。
众网友在基本上分成两拨,一拨力挺自爆“性侵”事件的当事人李枫,一拨则声援郭敬明。但也有网友质疑:

更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

话说在昨晚“性侵”事件发生之前,我是不认识李枫这个青年作者的。百度百科上是这样介绍李枫的:

2008年,仅有19岁的李枫参加“第一届文学之新”大赛,参赛的作品是短篇的《喀纳斯游记》,一路过关斩将,在12进8的远程赛中,他写作的命题《鸡毛》被评委刘震云钦点直接晋级全国文学之新12强:“12个选手各有所长,李枫的这篇将三个人物血肉串连在一起,略胜一筹。”
甚至当时郭敬明还力捧李枫说: “这将是2010年最动人心弦的文学作品之一。“李枫的写作技巧已经达到了浑然天成、返璞归真的程度。随着这些年的成长,能感动自己的事情越来越少。几年来,没有哪本书能让我潸然泪下。而《燃烧的男孩》做到了。我真诚地向每一个人推荐。它值得被阅读、值得被分享。因为它足够震撼人心。”
所以可以说,李枫能红是郭敬明一手捧起来的。当时在李枫声称的“性侵”事件发生后,李枫还若无其事甚至可以说开开心心的去出席各种活动,当时被记者采访,也是力挺老板郭敬明。

然而时隔七年之后,李枫才选择爆料。内容写得潦草而敷衍,没有任何可视可感的细节,我不禁要怀疑这篇痛斥郭敬明的文章真的出自那个写出噪极一时畅销30余万册《燃烧的男孩》的作者李枫笔下吗?


李枫接连发的这两条微博,包括转发自己所写的爆料文章并且艾特共青团中央、公安部、人民日报、中国政府网等官微说“希望你们能将这些事情上报,帮助我追究他的法律责任,给他严惩,不要让这些肮脏的东西成为社会风气。证实了文章确实由他所写,而不是李枫本人所使用的新浪微博账号被盗号。
但这三条微博语气都十分幼稚可笑,他先是艾特各大官微暗示自己的委屈,接着号召大家不要买自己在最世出版的所有书籍,要大家和他一起抵制郭敬明。最后又号召所有男性远离郭敬明。
那么请问李枫先生,你认为发生的事情是“肮脏的东西”,那么你为什么不在事情发生之后立即说出来呢?即使当时迫于压力,不能说也不敢说,那么你就离开郭敬明团队啊,为什么后来又在郭敬明公司的协助下连出了几本书呢?
也难怪同为郭敬明公司旗下的作者林壁炫发微博说:

他在这个节骨眼选择爆料七年前的事情,一定是做好了与最世公司鱼死网破的心理准备了。
可是李枫先生,拜托你爆料的时候证据给足啊。
李枫在控诉文章里面只写道了“当天晚上他就来到我的床上,把手放到我的身上,我抓住他的手腕,他尴尬地笑了一下,回到了自己的床上。 第一天就这样相安无事了,我以为我的态度能够让他明白,结果第二天他仍不死心,居然还想给我口交。恶心至极。”
你是一个写出那么多畅销书的青年作者啊,为什么在为自己说话的时候如此敷衍草率?
李枫那篇文章会爆就是因为有“性骚扰”“性侵犯”这样的字眼。我想说,如果你真想为自己维权,起码要贴出有力的图片或者语音或者视频。很多人说支持李枫,一个人不会拿自己这么大的事情炒作的。
我也不相信李枫炒作。但是事发七年都相安无事,然后据李枫自己微博称是:

由于此事而引发的爆料。
但作为吃瓜群众的我,好奇翻遍了互联网,也没有翻到类似的贴子。
相对于郭敬明来说,你李枫是弱势群体,一定不能冲动行事。既然选择与郭敬明光明正大的撕逼,那么就要知道开弓就没有回头箭了。郭敬明在回应此事件后,新浪很快就在李枫的原微博上加上了:

就像下面这位律师说的一样:

而且你李枫很容易在自爆以后,无论事情真假,被郭敬明控诉诽谤。李枫除了要应付可能突如起来的网络暴力备受精神折磨与摧残后,还要面临巨额的赔偿费用。
剧情反转,对李枫于公于私,都没有任何好处。
有公号说,在李枫爆料之前,微博粉丝不到六万,而一夜之间,李枫微博粉丝迅速涨到了十三万多。该公号分析说,这很可能是李枫利益受损而引起的撕逼大战,也可能是为李枫的新书造势,增加热度。
但我不得不说,按这件事发展的走向来看,郭敬明很可能是胜诉的一方,那么等到郭敬明彻底打赢官司之后,你李枫又如何在青年作者的文坛立足呢?
去年文都考研名师蒋中挺被一女学员爆料聊骚事件,蒋中挺也很快上了新浪的热搜榜。该女生给出了大量的微信截图,足以证明蒋中挺的聊骚事实。后来蒋中挺在新浪上反驳得漏洞百出。

幸好原作者脑子清醒,很快回应:

但我现在再去搜蒋中挺微博,已经看不到这件事的原贴了。索性原作者精明,把手中证据(即蒋中挺个人的聊骚微信截图)备了份,又发到知乎上,这才能给了不知道这件事始末的人一个机会去了解事情的全貌。
可是我们再看看,聊骚事件的当事者蒋中挺,他的生活和事业受到冲击和影响了吗?并没有,他还是文都考研政治的主讲名师,似乎这件事只是在他平静安稳的生活里所砸起的一丁点的水花。
所以,李枫先生,你不应该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吗?
就在今晚20:15的时候,李枫再次发声:

短短几行字,写得很是诚恳感人,且道德出发点很高,评论区又是一片力挺李枫之声。但是我还是想说,无论你觉得这件事爆出来以后,会让多少可能遭遇同性侵犯的人警惕受益,但你难道不应该先求自我保全吗?如果让那些爱你的读者看到你不堪流言蜚语和重压打击的潦倒模样,不是更会让他们伤心难过吗? 在那篇控诉文章的末尾你是这样写的:“希望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能够与我一起探讨应该如何处理这些事情。”这表明你写出来的初心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的。而且你也在文章中表达了对那位因为类似事件而被迫离职的男作者境遇的同情和感慨。
作为一个公共人物,就要时刻掂量自己的一言一行,毫无证据的爆料只能是以卵击石,最后只能落个自己头破血流的悲惨地步。身而为人,就要好好爱惜自己,像这样的言论和文章只会化作一柄利剑,刺不中伤害你那个人的心窝,只会刺中你自己的心窝。
那么,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应该如何正确维权呢?
虽然现实是老百姓维权很难,有人甚至自嘲道“出事了找警察还不如发微博有用。”
但是我的建议是:
第一,保存好一切相关证据(文字、语音、视频等),这点真的很重要。现在好歹是个法治社会,一切都是要看证据说话的,你在意识到有危险的时候,就应该懂得为自己保留证据,这是安身立命的根本。
第二,事情发生以后,一定要保持冷静,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 商讨应对之策。
第三,三思而行,千万别冲动行事。认真盘算打官司的利弊得失,不打无准备之战。如果确定手中证据充分的话,就不要怕,勇敢地站出来,打官司,相信正义和胜利的女神一定会站在你这边。如果没有必赢的可能,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可能只能选择忍气吞声了。但中国有句老话说得好“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们可以专注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等到自己实力过硬,那样再来翻案,也会比当初潦草告发要有用的多。
到底是谁在说谎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不能真正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每一个人在遇到不公平对待的时候,都能做到这三点,千万别像李枫一样傻不拉唧又鲁莽地站出来撕逼郭敬明,那样到头来,受伤的只会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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