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实习记
在大二的暑假,我与实习不期而遇。法学院的实习大抵离不开法院、检察院、律所、政府。我这次的选择本着就近偏爱原则,就学校近可以多睡会;偏内心正义,选择了检察院。根据我们学校的地理位置,杭州拱墅区的检察院成为了最棒的目的地。
夏天的检察院早上九点上班,中午有休息时间,因为我们是实习生,可以十一点半就吃饭,公务员的话要十二点才能去食堂,直至下午两点半都是休息时间。时间到了五点五十五,我的内心就骚动窃喜了,因为距离六点的下班时间只有五分钟。我所在的办公室有个大姐也对这乐此不疲。对了,我忘记交待我所在的部门了,我在办公室。我们这次的实习生主要分在四个部门,公诉科,侦监科,未检科以及办公室。实不相瞒,起先我最排斥的就是办公室,但万万想不到各种机缘巧合下最后我竟然去了办公室。既然去了,我就安慰自己:你越讨厌,越不喜欢,越不擅长,克服它了,你就越了不起。本着这样的信念,我开始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实习生涯。在最后实习结束的时刻我很开心,轻微的成就感,并不存在举国上下同庆的疯狂雀跃。
实习本身是件跨阶段的事,就好像半只脚迈向社会,但有些人会突然改变主义还想在学校呆会,有些人却会选择迈出去,各自迈的方向不同。撇开这种文艺腔,我觉得我们这次实习真的打磨了我对法学的些许憧憬。对于实习单位而言,他们对于我们的第一出发点是劳动力,然后是传授知识。公诉科的成天到晚装案卷(一整年的案卷),侦监科的接触并不多但她们说好像事情并不是很多,未检偶尔可以提审,而办公室的我第一个星期写完了检察院的年鉴,整理完半年的照片,一年的收发文件,接下来的日子检查完千本案卷,甚至有1997年案卷,并打了上千的码,敲了上百的章。这些活没什么难度系数,费时费心神,我觉得既然做了就认真做,本着这样的态度我完成了我的实习。在最后我竟获得了老师的高度评价“目前为止最优秀的实习生,如果可以,希望选择我们检察院,考进来”。老师还送了我一盏煤油灯和不知哪来的法学词典。我很开心,特别开心,就好像使劲吃东西可瘦了一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