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剧透 || 凡人皆须侍奉
“凡人皆有一死,凡人皆须侍奉”,在《权利的游戏》里已经有了官方解答。

这是信奉千面之神的人爱说的箴言,据说起源于在矿井中暗无天日劳作的奴隶。在受尽无穷折磨的一生中,死亡就是神赐予的解脱和最大安慰。但是,在死亡来临之前,你必须以生前的痛苦、劳作、磨难作为对神的供奉,这样才能迎来死亡。
果然是奴隶的宗教!如此渴望速生速朽,现世可怕,死即仁慈。
看完第七季《权利的游戏》,对这句话有新的看法。“凡人皆须侍奉”,独立的个体需要互相侍奉,人与人之间的长期影响,可以成就、改变、毁灭我们。
父母对子女的侍奉
在权游里,大贵族们无一例外都以家族为重。
极端点的以色后为代表,除了子女,谁都不爱,谁都可以翻脸。
史塔克夫人用整个大陆数一数二的骑士换两个女儿,让战势从主动变被动。
更别提整个故事的开端了,女儿被拐走,父亲和兄长要讨回公道,未婚夫揭竿而起。
色后在黑水河一战中,抱了必死的心思。她对珊莎说了真话:“不要去爱人,爱的人越多你越脆弱。”

在残酷的权利斗争里,爱的确意味着死穴,但爱也意味着对儿女的侍奉,让他们成为这个家族延绵不绝的一部分。祖先的影子烙印在后辈心里,父母活在子女的身影里,成为坚不可摧的整体。
史塔克一大家子的死脑筋,轴脾气和忧患气质都在那一句“凛冬将至”里;兰尼斯特一个个血海深仇,互撕互咬的劲,真是“有债必还”;胖国王劳勃一家,看起来很不同,其实都是暴脾气,经不起别人煽风点火,果然是“怒火燎原”。
平民和小贵族看起来,才会觉得,这才是历史悠久的大家族该有的样子!
席恩作为质子,看到临冬城的第一眼就觉得,古老的城堡,有什么东西存在了几千年,而且还将在我死后存在下去。铁民不可能赢得过长居于此的人。
到了第七季席恩对雪诺的忏悔,简直让人心碎。他说:“你总是对的,你走的每一步,都是正确的。我一直想做正确的事,正直的人,但我从来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雪诺这么回答他,你无需做选择,你既是史塔克,也是葛雷乔伊。

这就是一代代的父母对子女的侍奉,才成就了所谓家族,勉励他们前行,进而成为贵族。即便就普通人来说,也是人生第一笔最宝贵的财富。
当然除了像奈德那样慈爱的父亲,还有泰温这种铁血父亲。他们的言传身教在死后,依然让子女怀念,反复传诵,这才是生命递进的现实意义。
但更多的是醉心权利,把子女当工具,让他们过早经历残酷的父亲。塔利伯爵的世界里只有刀剑和教条,他没办法容忍山姆;养狗人克里冈对魔山和猎狗的教养为零,跟养蛊似的,养出两只野兽;老剥皮对小剥皮的冷酷玩弄,最终遭到反噬……
没有值得传承的生存智慧,没有安身立命行走江湖的声誉,没有值得依赖信任的亲人,光靠自己去体验火与血的教训,代价太大。
所以呢,几乎灭族啰。
朋友爱人之间的侍奉
生死时刻,谁肯为你拔剑?临终想起谁?这两个问题,相信剧中人都曾想过。
据说,了解一个人的品性,最好从他周围的人开始。他们是他的镜子,与他性格相似、价值相同或者是他想成为的人。
如果没有遇到布蕾妮,詹姆还是那个金发白袍,不可一世的纨绔子弟吧。“狮子不需要在乎绵羊的想法”。

他的前半生,除了弑君那一出,太过顺滑。始终生活在宫廷和城堡里,是最有钱贵族的长子、国王的御林铁卫、王后的同胞兄弟、整个大陆武艺超强的骑士,去哪里都有人奉承。平民和士兵都是绵羊,没有脑子的动物。
于是在冲突中毫不犹豫地捅死热聊过的同袍;为了逃跑,分分钟可以牺牲崇拜他的堂弟。
自以为忽悠几句就能获救,他根本不懂底层人只顾眼前的残忍和贪婪。断手之后,布蕾妮说:“欢迎来到真实的世界。”

是她通过一路言行,唤起了詹姆少年时“做一个伟大骑士”的梦,这个“笨拙”的女人和他姐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用生命捍卫誓言和荣誉,而不是花在乱伦、毒药、谋杀上。
后来的波隆,混不吝的雇佣兵,反伟光正反政治正确,职业素养一流。他教会了詹姆别扯贵族那套繁文缛节和荣誉信仰,底层生存智慧在权力游戏里更有用!势利和义气、凶残和底线,咱都要有!

这两个人,把快废掉的詹姆拉回来,让他重新审视自己的前半生,让他成为现在这个堂吉柯德似的骑士。

我总在想,如果史坦尼斯没有遇到红袍女,单凭他的强硬、作战能力和号召力,不至于挂得那么快。太早尝到甜头,太依赖他人,沉没成本太大,一步步走进黑暗。他就是那种自以为目标正义,就不择手段的人,到最后完全跑偏。

而雪诺一路没有行差踏错,也是因为遇到的人是小恶魔、伊蒙学士、莫尔蒙老熊、耶哥蕊特、山姆各种汉子、女汉子在人生拐点上开导他,帮助他,教训他,才长成顶天立地不拐弯的直男。
珊莎不领受色后、乔佛里、小玫瑰、小恶魔、小指头、小剥皮(好顺口哦)各色人等的连番调教,能变成第六季的腹黑女爵?

路上遇见什么人和事,归于天命;但深陷其中,我们仍然可以主动选择。龙母选择能抑制她内心恶念的人围绕身边,色后正好相反。
天性归于家族和过去,成长归于经历和友人,人与人的联系构成一张能量网,彼此汲取能量,好的或坏的。
最伟大的人,是能侍奉自我的人
终于能说说我狗哥了。生在一个信奉丛林法则的养狗人家庭,7岁被亲哥毁容,12岁开始杀人如麻的生涯,13岁流浪。
他是一条狗吗?当然不是!我只看到一个被自卑、恐惧支配,被迫用暴力做盔甲的脆弱灵魂。

他是鄙视浪漫其实敏感柔软的浪漫主义者,是嘲笑高尚又渴求救赎的罪人,是痛恨贵族骑士却最终践行的勇士……
他的生存智慧全部来自暗黑世界,长久凝望深渊恶龙,人之复杂邪恶聚汇于此,却扭过头来追求爱与美。
他对珊莎是权力游戏里最绝望但也最慰藉的暗恋。珊莎的原型据说是马丁爷爷的初恋,红发火吻少女。


对应《野兽与美女》、《沉默的羔羊》里的人物关系,饱经沧桑遇到未经世事,冷酷强悍面对天真脆弱,可是偏偏由弱的那一方完成了对强的那一方的触发。
维斯特洛大陆上,哪个儿童不爱看英雄传说,谁没听过淑女骑士的爱情歌谣。可是,就像艾莉娅说的“你想嫁给王子,我想当个骑士,但老天爷不让女孩实现她们的梦想”。
梦想就像是年少时所有刹那间阳光、欢愉、心动凝结成的鬼魂,你以为成熟杀死了它,并没有,它时不时要来耳边絮语,在大醉沉睡之际钻进脑海。
猎狗在黑水河一战开始彻底抛弃过去,一句“fuck the king"简直说出所有人心声。接下来,是马丁爷爷非常喜欢,我认为原著中最凄惶伤感的一幕。

请看原著
“那你到这儿来做什么?”
“小小鸟,记得吗?你答应要唱首歌给我听。”
她不明白他什么意思。此时此地,空中火焰盘旋,成百上千的人正在死去,她怎么能唱歌呢?“我不能唱,”她说,“放手,你吓到我了。”
“什么都能吓到你。看着我,你看着我!”
凝固的血覆盖了他脸上最可怕的伤疤,但他的眼睛瞪得老大、白得吓人、充满恐惧,烧伤的嘴角一次又一次地抽搐。珊沙可以闻得到他身上刺鼻的味道,混合了汗臭、酒臭、呕吐物的恶臭,其中最难以忍受的是呛人的血腥,血,血……
“我可以保护你,”暗哑的声音再度传来,“他们都怕我,再没有人敢欺负你,否则我就杀了他。”他将她拉近,片刻之间,她以为他要吻她。他太强壮,珊莎明白自己无法反抗,于是闭上眼睛,希望一切赶紧过去。但等了很久,什么也没发生。“还是不敢正眼看我,是吗?”她听见他说。他猛然扭转她的手臂,拖她到床边,推在床上。“我要听那首歌。你说你会唱一首佛罗理安与琼琪的歌。”他拔出匕首,抵向她喉咙。“唱,小小鸟,唱,否则我要了你的小命。”
…………
她忘记了其他段落,声音也逐渐减弱。她好怕他会杀她。但过了一会儿,猎狗把刀从她咽喉移开,一句话也没有说。
她本能地伸手捧起他的双颊。屋里太暗,她看不见他的面容,但能感觉到黏稠的血,和一种湿湿的不是血的东西。“小小鸟,”他又说,声音粗糙刺耳,如同钢铁刮过岩石。然后他从床上站起来。珊莎听见衣服撕裂,接着是轻轻的脚步,渐行渐远。
良久,她爬下床来,孤身一人。他的袍子掉在地上,紧揉成一团,雪白的羊毛料被血与火所污染。窗外的天空已经暗下来,惟有丝丝绿影仍在群星间徘徊。凉风习习,吹得窗户“砰砰”作响。珊莎好冷。她抖开撕裂的白袍,裹住身子缩在地板,瑟瑟发抖。
这是剧里猎狗第一次流眼泪。是啊,普通人的缺陷和痛苦总归咎于命运或原生家庭,但世上总有这种人,就像石头里蹦出的孙大圣一般,怼天怼地谁都不服,生命力格外茁壮,能从垃圾堆里好好长出来。
前尘往事随他去,心里有数别惹我。从那个晚上,我想猎狗终于重生了。游荡在穷山恶水,遇到好人坏人,杀人救人,始终一个人。
内心发生了什么,我们并不知道。但,唯一知道的是,他会走自己想走的路,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
侍奉这个词,有种小心翼翼的,虔诚的意味,要怎么面对这个世界,要做怎样的人?我们的信念、选择、言行,都在侍奉他人和自我,终生功课,直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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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蛋子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9-07-07 14: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