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职消防队建设
上海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 上海市消防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领导下,主要承担本市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防火监督等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安居乐业提供消防安全服务保障。消防工作是一项崇高而永恒的职业,倍受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消防员倍受人民群众的尊敬,我们将全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和发展空间,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 1、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后的工作时间和地点? 答:上海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上岗前需接受为期180天的岗前培训,培训期间享受每月8天的休假,由培训单位统一安排;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各公安消防支队下属的消防中队工作,实行工作5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工作时间含路程假,工作时24小时驻勤。 2、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的工作待遇? 答:上海市消防局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3、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薪金如何? 答:上海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薪金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驻勤工资、工龄工资、交通费、节日加班补贴、月(年)度考核奖等构成。目前,新入职的战斗员平均每月工资薪金约7560元(含个人缴金),新入职的执勤车驾驶员平均每月工资薪金约6770元(含个人缴金),按年度增资计划逐年递增。另外,上海市消防局为基层一线岗位消防员增设一线执勤奖,第一期劳动合同期满奖励1.8万元,第二期期满奖励3万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每年一次性发放0.6万元。 4、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后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答:应聘人员通过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等环节被录取后,由上海市消防局专职消防员管理办公室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第一期3年(含试用期6个月),第二期5年,第三期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职业规划是怎样的? 答:上海市消防局为每一名政府专职消防员详细规划了职业发展道路。在合同签订方面,市消防局内设机构专职消防员管理办公室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方面,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前至8年,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岗位设置方面,专门设立了队长、副队长、队长助理、班长、副班长等管理岗位,拓展一线执勤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发展空间,并且设立接警调度员、水源专管员、预案制作员、装备技师等岗位,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秀队员创造长期从业条件;在奖励荣誉方面,设立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嘉奖等年度奖项,并可申请加入中国共青团、中国共产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推荐至地方各级组织进行相应的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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