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元命7-24:名挂县门东,等
状元命7:名挂县门东
1995年9月,世界人民知道了黄山恐龙化石,它是在休宁县的梅林村一带被发现的。这个轰动,堪比康熙五十七年,那年,梅林人汪应铨中了状元。
搁在网络时代谈“恐龙”,有一个解释是“丑女”;但若搁在康熙时代谈“恐龙”,有一个很“穿越”的解释会是“状元”。汪应铨很不幸地被这么“解释”了。
话说新科状元汪应铨骑马游街的时候,与唐朝那位孟郊有得一比,都是中年人了,却处于人生最得意的时刻。就孟郊而言,他当年只是中了进士,竟然赋诗曰:“昔日龌龊不堪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观尽长安花。”可想而知,状元的心情应该比孟进士更胜一级。
汪应铨没想到的是,他骑马走在游街人海中间的时候,远处闺房里有位陆小姐,正在窗子边眺望。这位小姐也粗通文墨,有生以来佩服的就是文化人,这状元郎,当然首当其冲。
汪应铨更没想到的是,陆小姐虽然没看清他,却爱上了他,主动托人说合,愿意给他当妾。汪状元当然高兴啦,不多久就拜了堂。当晚的洞房里,陆小姐偷看新郎,竟是一个“腰粗背阔、身高体胖、年近半百的麻脸汉”!与以前弹词唱本里描绘的状元差之千里!所以,陆小姐悬梁了……
笔者不认为上面的故事有多少真实性,只是因为它在袁枚的《随园诗话》里有记载,这在很大程度上,给汪应铨的名声蒙上了戏剧色彩,令人印象深刻。
真实的状元汪应铨,其实更像一个散淡的人。有记载说雍正初年,有奸诈小人以汪应铨的名义写诉讼状,想蒙报土地、逃避捐税。按例,官批诉讼状须以朱红笔,点诉讼者姓名,如果讼者是有权势者,则用红圈。当时县令不明情况,误以红笔点了汪应铨姓名,并以“布告”形式贴在县城东门。汪应铨远在京城,得知消息,哭笑不得,作诗曰:“八尺桃笙卧暑风,喧传名挂县门东。自从玉座标题后,又得琴堂一点红。”这个心态是很超脱的,也没听说状元不依不饶。
汪应铨的官瘾不大,退下来后,整日谈诗论道,越发散淡。除了应邀讲学什么的,还编修了《湖广通志》和《江南通志》,自己也有诗文著作。作为状元郎,他对人生的理解,与唐朝的那位孟郊其实相差很大,且看,汪应铨诗中有这样的句子:人生何谓富?山水绕吾庐。人生何谓贵?闭户读我书……
状元命8:汊口奇男子
说实话,笔者很害怕程若川——一位南宋时代来自休宁汊口的武状元。原因:他不真实。但这个毛病未必源自程若川本人,而可能是后人的夸张。对于成功人士,群众历来喜欢做两件事:一、神化他;二、丑化他。
说的是程若川在舅舅家门前显露武艺,获得阵阵喝彩。观众因为不过瘾,希望程若川再举两个圆石墩。于是程若川照办,像拍皮球一样,把石墩子托上手,举起。按照“记载”,这两个石墩合起来超过300斤。在没有弹性的情况下,它们被未来的武状元当篮球使了。
这就是神化。并不是因为我们知道了物理定律,才被定律所束缚啊!古人也不该把石头当作皮球的。接下来,奥运举重冠军该失色了——因为舅舅喜欢外甥,决定把这两个石墩子送给他,练功用。明天就叫人用车给外甥运过去。程若川居然说不必,直接用两腋夹着两个石墩子,步行十多里回家了。
类似的传说见于很多人物故事,仅一部《水浒》就充斥着蛮力,并无新鲜意味。不过也难怪,古人想看见奇人怪事,很难通过分析研究去发现得直观一点。那么,这时的蛮力,就显得有英雄气了,它能在瞬间获得“眼球”。
提及“眼球”,有件事很恶心,说的是一次程若川代表南宋出使金国。因为当时南宋是对方的附属国,很卑贱,所以金国人在招待程时,故意杀了一个宋朝俘虏,而且是程的熟人!然后把头颅端上程的餐桌。金国人嘲弄地看着暗暗悲愤的程若川。忽然,程若川手一闪,抠下熟人头颅的两个眼球,放嘴里大嚼起来!金国人惊呼:“真乃奇男子!”
——显然,这是后人做的小说。如果作者是南宋人的话,其目的无非想给卑微的“祖国”争一点“面子”,可这个“面子”竟建立在武状元吃熟人眼球的基础上!笔者认为这是对状元的污蔑,很不可取。金国人也只惊呼其“奇男子”,而不是“伟丈夫”。奇而不伟,对于男人而言,其区别是刘谦和刘邦啊!
状元命9:尽忠报皇而已
崇祯皇帝自尽前一年,黄赓在他面前说过一句话:“臣尽忠报国而已。”当时,黄赓作为武科状元,对皇上充满感激,其拳拳忠心老天可鉴。他是休宁县龙湾人,那一带出过不少状元,但大多是文科的,最近一个像黄赓的武状元,还是在南宋时期。
要说这武状元,还真有些江湖义气。当黄赓得知崇祯皇帝死讯后,悲痛欲绝,立即着手反清复明,组织人马数千,与清兵战斗。据记载,他的队伍仅在宣城,就取得过19次胜利,可见其战斗力之强。崇祯皇帝真没看错他。
但历史的大潮被北方民族控制了,一个黄赓及其部下,是阻挡不了的。小胜利不解决大问题。后来,黄赓与另一个休宁人叫金声的会合,驻守丛山关。这个金声,在风雨飘摇的大明王朝,被封为“兵部右侍郎兼左都御史,总督江南各地兵马”——也是一路英雄,所以武状元黄赓甘心拜在他麾下,彼此合作得很好。清军一时还真拿他们没办法。
这时,另一位明朝大臣出现了——湖广巡按御史黄澍——此人是黄赓同族兄长,他是率兵来投靠的,焉有不接收之理?要说王朝末代的大臣们,就像水浒里的流寇,也是窜来窜去的,很不严肃。但要紧的不是外部形象问题,而是内部毒瘤——这个黄澍,其实早已投降清军。所以不久,金声、黄赓的队伍就败了……
但黄赓屡败屡战,最后赢得清廷的敬佩。这样有骨气的人,即便敌人也会尊敬。清廷想以高官厚禄招安黄赓,他就是不干。清廷也不勉强,眼睁睁看着这位武状元,像鲁智深当年一样,上山剃发当了和尚,不过地点是在福州。
后来的武侠小说里,多有以明末清初为时代背景的,比如金庸、梁羽生、平江不肖生等等的著作里,似乎都活跃着黄赓之类的影子。在百姓眼中,黄赓这样的人物,确确实实就是英雄,就是传奇,他有着无比的人格魅力。就现代的好莱坞而言,他们更是喜欢黄赓一类的人物,并极力创造出力挽狂澜、拯救天下的:施瓦辛格、超人、蜘蛛侠、蝙蝠侠等等。但随着封建王朝的彻底覆灭,人们的思想意识解放了,发现,黄赓的行为其实很狭义,他所言的尽忠报国,其实是尽忠报“皇”。就历史潮流而言,它喜欢的不是武状元黄赓,而是叛徒黄澍之类的,因为后者善于“顺应”。在时代大潮里,谁是英雄谁是狗熊,不在乎你的能力和品德,而在于“识时务者为俊杰”。这很悲哀,也很现实。
不过,老天对黄赓还是很眷顾的,他后来在佛门善终,清廷还给了他一个“天下都纲僧”的荣誉称号呢!
状元命10:与混血无关
有人考证,那位明朝的休宁县古楼村的状元——任亨泰,是混血儿,因为他母亲是色目人。元朝那会儿,“色目人”并非一个种族,而是除了蒙古人、汉人、南人以外的所有人的总称。按照社会等级看,色目人摆在第二位,比汉人高一级。但真实生活里的色目人,其实绝大部分是下层人物,与汉人地位也差不多,相互通婚不是没有可能。
但有了这个推论,又怎样呢?即便任亨泰是混血儿,与他中状元有很大关系吗?混血儿大多聪明,可是,所有状元中,应该大多不是混血儿才对。其实任家数代经商,是有钱大户,任亨泰从小接受的教育就超越一般儿童,因为他父母在聘请老师时,根本不在乎金钱。有诗为证:
杲日初升万木低,
画船撑出小楼西。
先生正熟朝天梦,
门外小禽莫乱啼。
——须知,这首小诗被选载于《明诗记事》一书,广为人知,而作者正是任亨泰,为的是纪念小时候逃学的快乐。从诗中可以看出,任亨泰接受的可能是“一对一”教育,而且教学环境似乎也很宽松。与今天的少年儿童相比,当年的任亨泰没有“学区”之困,亦无“择校”之累,这些与他成才或许也有点关系吧?
朱元璋于1388年赞赏任亨泰说:“对策详明,以天下为己任。”任亨泰因此得中当年的状元。作为一介书生,能被朱元璋如此赞赏,确实难得。因为朱元璋戎马半生,甚至当过乞丐,对世间人与事,应看得很通透,他给任亨泰的评价,极有分量。从后来看,朱元璋也没错识人。
据记载,任亨泰做礼部尚书时,山东日照有个叫江伯儿的人,砍了自己三岁儿子的头,为的是祭祀泰山,使老母亲病愈。朱元璋闻之大怒,要处罚江伯儿;同时又觉得他很有孝心,想叫任亨泰表彰他。同一个朱元璋,给出两个不同的看法,你叫大臣如何应对?偏偏任亨泰胆大,竟然“与虎谋皮”,当面对朱元璋说:……杀儿违背人道,断子绝孙,是最大的不孝,理应惩戒,何以表彰?结果,朱元璋不但没生气,还同意了任亨泰的看法。
明朝之初,没太多大事件,类似任亨泰的人才们,也难得表现机会。即便是状元,也只是个人荣誉,于历史而言,并无大波澜。
状元命11:状元扛枪
关于沈坤的籍贯,很明确是休宁县城西门凤湖街人。这条街现名川湖街,位于凤凰山下,而凤凰山东麓,曾兴建沈家官宅,至今尚有一、二层耳房保存完好。沈坤就生在官宅,年少时随父亲客居和县,后来又长住江苏淮安。但笔者手头还有《苏州状元》一书,说沈坤是明代苏州府昆山县人。这一说比前一说简单,没什么细节,似不大可信。笔者无意于争论沈坤到底是安徽人还是江苏人,就“影响力”和“经济价值”而言,还不如争西门庆呢。一笑。
要说沈坤有什么“特色”,那就是他作为文官干了武官的事业。1559年前后,倭寇是明朝的重要祸害。18年前中状元的沈坤,当时住在淮安,而那一带正是倭寇常常骚扰的地方。可怜的是,官兵无力,屡次被倭寇打得落花流水,颜面失尽。状元沈坤气不过,自己掏钱招募兵员一千多人,亲自训练!更牛的是,他还请了个参谋,这位参谋后来随着孙悟空名扬天下——《西游记》作者吴承恩。
状元沈坤没有吴承恩后来的名气大,但在当时而言,吴承恩与沈坤做朋友,有点“高攀”了。那是明朝的一次童生考试,沈坤与吴承恩相识,彼此意气相投,结为好友,后来成为同榜的秀才。但后来沈坤到翰林院的时候,吴承恩还是个穷秀才。这没有影响他们的友情,沈坤一直视吴承恩为“奇才”,甚至想把女儿嫁给吴家。要说美好品德,还真是古代人表现得充分——一边富贵,一边穷酸,场面却不乏诗书味,也不乏人情味。这是真正的和谐。
就这么着,两个文人与倭寇斗争起来,并且赢了!有记载说那段时间,倭寇被沈坤率领的“状元兵”干掉八百多人,元气大伤。问题来了,一个文人做了武官的业绩,同时也显得当地政府官员无能,于是他们联名向嘉靖帝告状,诬陷沈坤“私自团练乡勇,图谋背叛朝廷”……不久,沈坤被捕,后来死在狱中。
像沈坤这样的状元郎,可能是绝无仅有的。他的贡献除了抵御倭寇,还有一点应该指出来:当年,他与吴承恩结交,常常一起偷看野言稗史,这是做《西游记》的基础工作吧?后来两人领兵与倭寇打仗,一定程度上也为吴承恩后来的写作做了铺垫吧?毕竟,孙悟空们在书中也是经常打仗的。
所以,如果我们记得孙悟空、吴承恩,就不要忘记状元沈坤。
状元命12:孝子爱后母
1260年,有个大胆的休宁人,叫吴潜,秘密阻止宋理宗立皇太子。这是天大的事,要命的事。果然,宋理宗对吴潜很恼火,要不是宋太祖有不杀文人士大夫的遗训,吴潜脑袋可能难保!之后,他被贬谪,去广东一个偏僻地方做了个团练使——这与在皇帝身边当差,简直天壤之别啊。
吴潜是1217年中状元的,那时他21岁。也许是因为少年得志,加上固有性格,使得吴潜这个人表现很“坚硬”,很多人觉得他处事严酷,满怀怨恨。连当时的权臣贾似道都怕且恨他,甚至连累他的弟弟——吴渊,也是当朝高官。因兄弟俩姓吴,尊称是“吴公”,贾似道遂编造童谣:
大蜈蚣小蜈蚣,
尽是人间毒业虫。
夤缘攀附有百足,
想使飞天能食龙。
——这等于暗示皇帝:“吴公”们有谋逆企图。好在兄弟俩平日坦荡,并无什么阴私,谣言最后没达到“效果”。
其实,一娘所生的弟弟吴渊,曾多次以多种方式劝告过哥哥,做人不要那么顶真,该糊涂就糊涂。哥哥吴潜在平静状态下,也认为有道理。可是一遇事,就忘了。人与人的差别,怎么就那么大呢?看来处世靠的不仅是学问,更有“性格”。后人记载吴潜“学富五车”,诗歌“多感情之作”,可见学问没有淡化他的冲动性格。
兄弟俩幼时,母亲就去世了。幸运的是,后娘进门,非常慈爱,对他们管教得当,加上父亲也是饱学之士,所受教育很完备,成才顺当。中国人历来对“后娘”这个词是敏感的,所以后娘难当。而吴家的后娘竟如此杰出,堪称榜样。可惜笔者一时没查到她的名字。
兄弟俩一辈子感激这位后娘,到老都惦记着她老人家。获悉后娘病重,吴潜立即辞官回家尽孝,安送她归天。然后守墓三年。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这样真切的母子情,足以感动世人。吴潜老家玉堂巷口的“画锦坊”,还记载过“衣锦荣归”、“母慈子孝”的故事。
状元命13:灯上燕做巢
休宁城东新安江畔,古有合阳村。1795年春天,有燕子将巢穴筑在王家的大红灯笼上。燕子本是吉祥鸟,这一举动代表什么呢?
不久,关于王家兄弟王以衔、王以铻,京城里议论纷纷,为的是当年会试,弟弟王以铻夺得第一,哥哥王以衔名列第二!有这么巧吗?凭什么啊?连乾隆皇帝都怀疑——那时,和珅正得宠,有他老人家在皇帝面前嘀咕,什么事情不会发生啊?所以皇帝认为主考官与这兄弟俩有“私情”。在这种眼光下回头看兄弟俩的试卷,上面竟有“王道本乎人情”云云,简直是书面承认了嘛!
看来,燕子在灯上筑巢,不是啥好兆头。
果然,乾隆命令对兄弟俩的卷子复审。越看,越发现王以铻的毛病多,取消了他下一步参加殿试的资格。哥哥王以衔也从原先的第二名降到第四名。他俩还算走运的——因为当时的三名主考官,全部降职了。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实在意外,令人扼腕。一切都是因为怀疑,以及建立在怀疑基础上的推论,而推论最后成了定理!是可笑,还是可悲?
这一切,与燕子在灯上筑巢,有关吗?
不久,峰回路转。殿试结束后,皇帝照例要亲自审看前十名的卷子,遴选当年状元郎。结果拆封后,王以衔竟然名列第一!乾隆爷十分意外,问是“谁取的”,著名的纪晓岚纪大人说是“臣取的”。那么又是谁定的呢?那位和珅和大人在一边痛不欲生,但也不得不回禀乾隆的问话,说是“奴才定的”。这一来,王以衔似乎与纪晓岚、和珅也产生“严重私情”了,可以再做“推论”了!当然,乾隆不再相信先前的流言蜚语,当即把王以衔定为状元。
“灯上做巢,这是‘登科’之兆。”
——王以衔母亲当年是这样看待燕子的。虽然故事有些曲折,但最终还挺吉祥。即便弟弟王以铻,也在多年后恩准补考,中了进士。
状元命14:庐江一狂生
庐江西南人伍乔的荣幸,不仅仅在于其中状元,更在于他得到李璟的赏识。而李璟的身份之尊贵,不仅仅在于他是南唐皇帝,更在于他是史上有名的诗人。因此可以说,李璟对伍乔的赏识,不是一个外行在看热闹、瞎咋呼,而是一个内行深刻、敏锐的评价,而这个评价不但是好的,更是对的。
那是公元955年,伍乔的《八卦赋》被李璟下令刻在碑上,立于国学府,让全国最优秀的知识分子们学习。这让伍乔的自尊得以极大地满足。且看他年轻时的狂言:“淮人无出己右者。”此时,狂言被落实了。
而在之前的一段时间,伍乔在初选中只名列第三。主考官宴请初试入围的人时,第一名宋贞观、第二名张洎,都应该坐在伍乔前头。结果酒过数巡,伍乔呈上《八卦赋》,主考官看后一激动,就把伍乔给请上首席了。
这个事件体现了南唐时代人们率真的一面,以文论人,不及其余。虽然狭隘,但不乏可爱。这与当时的皇帝们不无关系吧?南唐中主李璟,是大诗人,而他的儿子——南唐后主李煜,更是诗人中的诗人。在这样的统治氛围中,有不合时宜的雅致,与宋朝后期有得一比。
据记载,伍乔中状元后,只得到一个闲职,外放歙州当司马。对于狂生伍乔而言,这个就有些打击人了。但在笔者看来,未必不好。毕竟伍乔是以文章得宠的,而文章并不证明他是个将相之才。所以先做一个小官、任个闲职,历练一下,或许有助于将来。这时,伍乔想起一个人——张洎。
张洎与伍乔在初试中,分别是第二、第三名。因为主考官激动,伍乔瞬间变成第一,张洎就排了第三。这个位置的调换,其实很伤自尊的。但几年后,命运另有安排——张洎官至翰林学士。这个位置与歙州司马差别巨大。伍乔伍司马竟然好意思给张洎写信,请他帮忙在皇帝面前说好话,让他去京城当官。令笔者感动的是,张洎根本不计较当年的面子损失,真心向皇帝举荐伍乔,结果,伍乔“官封考功员外郎,继迁户部员外郎”。
率真,太率真了。但反过来看,这样的封官,也是不负责任的。文人当皇帝,在政治上似乎不那么严肃。大宋灭南唐没费事,这或许是重要原因。伍乔当官没什么建树,但他是个忠臣。后来宋朝也请他当官,他不干,隐居九华山了。他是个有骨气的文人。
状元命15:武立勋撞妖
武立勋作为“状元”有些特殊,因为他是“天王”洪秀全定的。洪秀全算皇帝吗?“天朝”算一个朝代吗?在百姓心中,好像“分量”不够。但《安徽文史资料全书》中记录了武立勋,不妨作为一个特别的状元来聊聊。
洪秀全定都南京后不久,就急吼吼地开始招纳人才,主要方法有三种:开科取士、张榜招贤、内部铨叙。第一种,是以前朝代习用的取才方式,不过现在称呼不一样,在天朝,这叫“天试”。来自和县的武立勋,就是在这开天辟地首次天试中,夺得了第一。与以前不同的是,太平天国喜欢装神弄鬼,状元的称呼有修饰词:天试状元、天王状元。
其实,当时除了天王洪秀全,其他各王都可以选拔状元,但洪秀全选拔的状元居首位。笔者为此很迷惑:状元排一二三等,这还叫状元?就好比说,“我获得第二个第一名”,这是什么逻辑呢?我只看到对“一等状元”武立勋来说,似乎“逻辑”通顺:次年在安徽举行首届乡试,他被洪秀全任命为主考官。他非常尽力,当年在安徽为天朝选拔举人785名!
太平天国视清朝为“妖”,在科举制度上,有不少忌讳。包括清朝在内的那些朝代,科举离不开四书五经,天朝对此很反感,必须“屏蔽”,考生试卷中也不能涉及这些内容,否则会被认为有“妖气”,失去大好前途。武立勋作为主考官,应该第一个遵守才对,“撞妖”可就麻烦了……
麻烦出在安徽的第二次乡试。武立勋从小浸淫在儒家文化中,血脉里都散发着经史子集的味道,要想完全回避这些文化,实在太难了。一不留神,考试题目中出现四书五经里的“妖”。天朝大怒!这是出“妖题”啊!若不是看在武立勋过去的功劳上,凭这个罪名,就该斩啊!
虽然武立勋后来幸存了,但一辈子也不会再怎样作为了。原因:他不幸“撞妖”了。
状元命16:山村流星飞过
“尊德堂”是乾隆年间休宁大斐山村吴氏家族的。1775年某日,吴姓人们敲锣打鼓放爆竹,抬着一块金匾,来到这里,高高挂上去,“文魁武威”四个字很耀眼,震动一方!
荣耀是当年状元吴锡龄争取的,但最欣慰的,还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吴长龄。要搁现在的家庭伦理剧中,这兄弟俩会制造很多感人的细节,例如3岁的吴锡龄面对逝去的父亲,茫然无知,或哇哇大哭,而哥哥吴长龄走过来,把弟弟揽入怀中……
兄弟俩虽然不是一娘所生,但感情照样深厚。哥哥此时担当了父亲的责任。哥哥吴长龄除了面对幼小的弟弟,还有继母陈氏。作为一个增贡生,他其实有机会争取好的前途,但他却放弃了,为养家,去做了账房先生。作为一个男人,他牺牲了太多。账房先生在过去,大约相当于现在一个有文化的白领,“私人理财员”,与会计接近吧?但终归是打工的。
所以后来的吴锡龄,是怀着感恩之心,努力学习,为的是不辜负了哥哥。1772年的江南乡试,吴锡龄中举,“授内阁中书”,很快又进入军机处任职。这已经很不错了,但吴锡龄没有满足,继续前进,终于进入了1775年的阳春三月……
按照民间的一些说法,人这一辈子所获取的东西,应该在自己福分能承受的范围才行。比如近些年社会上的各种彩票,有的人中了巨额奖金后,却连连倒霉,甚至丧生——在民间看来,这个人是没福分的,不配享受意外之财。那么吴锡龄似乎也是这样一个没福分的人——
那年阳春三月,他和一班新进士在午门受乾隆召见,在获得皇帝夸奖后,竟然一阵猛咳,口吐鲜血。乾隆爱才,除了授予吴锡龄翰林院修撰,赐六品衣冠和金质簪花,还特别赐了参汤一碗、御酒三杯,希望状元郎早日恢复健康。但是,晚了,不足一年,吴锡龄告辞人世。
这对吴锡龄的哥哥打击太大了。不久前,吴锡龄还给哥哥写信,说要减轻哥哥的养家重担,希望哥哥好好休息、保养……作为一个家族、一个山村的巨大荣耀,吴锡龄的消失,远远不是他个人的事。但,我们又能说什么呢?倒是乾隆皇帝发出一声深远的叹息——
“可惜徽州吴(无)状元!”
状元命17:聪明懒孩子
1832年中举,次年大魁天下,状元及第。人生走到这一步,可以打个饱嗝了——谁能阻挡祖籍休宁的汪鸣相的风头?
有。道光皇帝的孝慎成皇后。
按常理,汪鸣相这位新科状元应该骑着大马逛京城,接受万众瞩目,然后去琼林宴荣享皇帝赐酒。但事实上,他却领着一班新科进士为皇后戴孝去了。紧接着,因为父亲去世,汪鸣相赶回老家守孝三年;期满不久,母亲驾鹤,又回去守孝三年。总之,这位孝子大状元在抵达人生顶峰之后,基本没有好日子。这期间,他虽然得到几个官职,但谈不上作为。
天意难测。幼时的汪鸣相聪颖过人,据说他八岁时,5天就能读一部《论语》,九岁能写千字文。唯一的毛病似乎是懒,喜欢睡觉。老师很生气,想惩罚他,随口出了个“针砭时弊”的上联:红日满窗人未起。如果对不上来,就得饿肚子。可这孩子不但很快对出来,还表达了凌云之志:青云有路我先登。
聪明孩子才气逼人,其好睡觉的懒惰情景,似乎成了个有趣的陪衬。就好像当年许海峰获得奥运射击冠军后,他小时候用弹弓打破人家玻璃的臭事,立即上升为“名人轶事”。在后人的传说中,汪鸣相必然中状元,在对联中还有一个“预兆”——老师现场给全班同学出上联“罐滚汤开,红火炉中三尺浪”。孩子们一时都哑口无言,唯有汪鸣相看见外面有人放爆竹,即景吟诵:“烟冲炮响,青云顶上一声雷。”
两次应对,都出现“青云”二字,在事后诸葛亮们看来,汪鸣相这个神童,想不中状元都难啊!
可惜,人生得失完全不可预料。汪鸣相于46岁自杀。原因是他给一位宫女画扇,上面的诗句引起“另类猜疑”,结果宫女被逼死。汪鸣相一方面害怕朝廷,一方面内疚,最后悬梁了。
这个结局与他七年前中状元,怎么能放在一起谈论呢?唯有一声叹息。
状元命18:北大“首任校长”
咸丰皇帝的“门生”孙家鼐,是来自寿县的状元。笔者不敢保证很多人知道孙家鼐,但敢说很多人知道北京大学,而北京大学前身是“京师大学堂”,正是孙家鼐筹建的,历经磨难,终于建成,孙家鼐是该学堂的第一任管学大臣、总教习。
就凭这一点,孙家鼐足以成为安徽的骄傲,至于他获得的状元名头,倒显得淡了。他不但是北大的“首任校长”,还当过皇帝老师,深得信任,因此他的言行对当时的大清王朝,是有些影响的。虽然孙家鼐与老乡李鸿章并不是一个“小集团”,但两人于1894年,在对朝鲜和日本问题上不谋而合,都反对与日本打仗。在革命激情燃烧的岁月,孙、李二人会被视为软弱、投降,但随着时代变迁,很多往事都有了更明智的评价。
书生出身的孙家鼐,历任的官职中,有很多文化味道浓的,比如礼部尚书、体仁阁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学务大臣、编纂官制总司核定等等,这是他的“正路”。与另一位皇帝老师翁同龢相比,他并不适合过多地涉足政治。虽然他赞同1898年的许多新政,但也上疏反对过康有为的政治理论,看起来有些矛盾。
在外人的眼中,孙家鼐内在的文人气息很美好。当时一位英国人李提摩太评价他说:“孙家鼐是所有中国官员中最有教养、最具绅士风度的人之一。”在庸才辈出的晚清,能获得如此评价的人很少。现代的学者们在回顾孙家鼐时,念念不忘的,还是他创办的京师大学堂。汤一介先生编的《北大校长与中国文化》书中说:“……他一手筹办了中国第一所综合性的大学,这在中国文化史和教育史上有不可磨灭的贡献。” 许德珩先生对其创办时的艰辛,也表达过深深敬意:“京师大学堂本身就是戊戌变法运动的产物,是维新派克服了顽固守旧势力的重重阻挠和反对才创立起来的。”
后人对孙家鼐的敬仰,也印证了大清帝国给他的谥号:“文正”——整个清朝,获得这个谥号的,也不过八个人罢了。
状元命19:桂冠待商量
这块儿作为一个人情社会,自古就是盘根错节的,剪不断理还乱。好在几千年来,大伙儿习惯了。即便在金銮殿里,这种习惯也照样指引大家前进。比如大学士戴衢亨,他原籍休宁,但1808年春天,他对一个叫谢阶树的江西考生,很有关照之心,原因是:江西是戴衢亨的第二故乡。就这么简单。
当时,戴衢亨并非主考官,但作为嘉庆皇帝身边的大臣,他的影响力不可小看。所以那几位阅卷官为了讨好戴衢亨,相继对排在第五位的卷子——也就是谢阶树——表示“好感”,理由分别是“字写得棒”、“文章漂亮”等等,于是,谢阶树渐渐被“移动”到第二名!眼看就要把第一名“替换”掉了!
而排在第一名的是谁呢?是戴衢亨真正的老乡:祖籍休宁的吴信中!但戴衢亨不知道,因为吴信中参加考试时,按例写的是“寄籍”——江苏吴县。此时,要想以谢阶树替换第一名吴信中,阅卷官是没有权力的,必须通过主考官和诸位大臣。而主考官因为刚才移动名次没有经过他同意,很不愉快。他虽没有推翻从第五名到第二名的更动,但同时也不同意再进到第一名。就这样,吴信中保住了状元。
这像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也好比空荡荡的竞技场上,几名裁判在没有运动员的情况下,“商量”着冠亚军的得主。应该说,很不严肃。戴衢亨当年也是中过状元的人,事实上,他在这次活动中,否定了自己当年获得状元的意义。
吴信中从小生活在江苏吴县,但他还是热爱祖先故土的。有记载说,他常去京师休宁会馆,还自己掏腰包赞助。后来创建“休宁义园”,他照样慷慨支持,还撰写了《休宁义园碑记》,影印件至今流传。
状元命20:天街走一回
“书生面目原无异,我到长安已七回”,这是天长人戴兰芬中状元后的自述。七次应考,意味着二十多年的辛苦。当年二十来岁的小青年,此时已经过了不惑之年。一般人难以忍受的失败与挫折,在戴兰芬的履历里,成了可资教育下一代的宝贵财富。因为他终于成为状元。如果没有成为状元呢?那么他这失败的二十多年,又足以警醒大家:不要执着追求不属于你的荣耀。
作为皖东地区唯一的状元,戴兰芬想不成为一个传奇都难。后人记载他说“生而岐嶷,颖悟过人”,那就是天生与众不同。这类老式腔调,在古书中很常见,其实不足为凭。但他18岁时的表现,有当时的主考官——安徽学政汪廷珍评语——“鹤立鸡群”,这个就比较实在了,能用于解释他10年后中举。
在所有状元中,戴兰芬是少数出身贫寒人家的子弟,靠父亲教私塾养家。物质上没很好的保障,唯有一片良好的读书氛围。这位父亲确实很好,好在其了不起的思想境界:耐得贫寒不说,还在其间修身养性,并深刻教导儿子。这尤其体现在戴兰芬中状元之后,老父亲一次写信说:“百虑尽消樽有酒,一钱如爱我无儿。”——人在成功得意之时,难免被金钱美色围绕,而一般看来,这时享受一下,似无不可。可老父亲忧心的恰恰是这个。孝子戴兰芬接信后,很快把父亲请进京城,时时聆听教诲。这父子二人,堪称后人榜样。
因为过人的学养,戴兰芬名重一时,连两江总督琦善,都曾慕名请他主持书院讲席。后来戴兰芬还做过考官、学政一类官职,以他的高尚品格,确实为国家选拔了一批优秀人才。可贵的是,他还很关心民生,常常下去察访。
当年在殿试时,皇帝听说戴兰芬家里14代都是秀才,非常欣赏,并因此加封他“国史馆协修、功臣馆纂修”等荣誉职位。一个读书人到这一步,基本功成圆满。但戴兰芬后期的一些作为证明,他超越了书本和书房,他将书应用到个人和国家的生活。
状元命21:一笑了传说
传说《金瓶梅》是怀宁状元刘若宰所作,若能考证为真,那么,这件事对世界的震撼,将比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还大。毕竟,《金瓶梅》的分量,不是瑞典文学院几位老先生的评论,可以概括的。
刘若宰是明朝末年人,传说他于天启年间赴京赶考失败,回经山东住旅社,晚上喝闷酒,随口吟诵:“幽壑洞涧山风呼,皓月落辉洒清坡。”话音刚落,屋后传来应答:“巫山云雨儿女事,错配鸳鸯肝肠断。”听着像是一个妙龄女子。随后刘若宰又吟诵:“屋上无虫,蜘蛛空洒一网。”那边女子迅速对上:“月中有兔,秃鹫枉叫三声。”
后来,才女终于现身,自称“潘金莲”。这深更半夜的,刘若宰知道自己见鬼了!好在潘女士并无恶意,只是给他一本《金莲传》,希望刘若宰帮助完善,以警戒世人。于是,刘若宰根据其自传,完成巨著《金瓶梅》……
这个传说太文艺腔了。尤其潘金莲在对答时提及了“秃鹫”,这鸟儿在中国东部没有啊,所以只能一笑了之。
真正的刘若宰,是崇祯年间中状元的。据说他是个善良而幽默的人,当过皇帝老师。那年殿试,崇祯皇帝亲自阅卷,一直校阅了63个人的试卷,刘若宰都稳稳居于第一!可见其文才应该是没说的。但写《金瓶梅》这样的大书,似乎不是一个得志的人能做的。《金瓶梅》本质很悲伤,有着深刻的愤世情绪,更应该由一位类似蒲松龄那样的落魄秀才去写才好。
作为皇帝老师的刘若宰,确实有过人之处,著名的史可法,就是他推荐当的安徽巡抚。他不仅有状元的学问,更有深刻的识人眼光。这一点与很多腐儒不同。可惜时代不允许他作为太多,摇摇欲坠的大明王朝,已经没有人能去支撑了。更何况,刘若宰为侍奉老母亲,累出病来,46岁就去世了。王朝末年,一切都在倒塌中。
状元命22:宿命之诡异
焦蹈是无为人,清代的《繁昌县志》也记载了他。虽然事迹寥寥,但重要的是,他获取了宋神宗元丰八年乙丑科的状元。作为古代读书人的光荣与梦想,“状元”这个头衔固然重要,但对于历史而言,仅有头衔算什么呢?
焦蹈获得状元的第七天,就忽然去世了。按照现代时间计算,他当状元不过一百多个小时,简直昙花一现。不但他本人来不及做什么,连朝廷都没来得及给他一个官位。所以,笔者手头关于焦蹈先生的资料,也少得可怜。
不过,那年会试的一个插曲怪有趣的:说举子们当晚住在贡院,等待翌日考试。忽然在四更天遭遇失火,贡院不能做考场了,临时换了地方。这个事情本身不算很大,只是因为后来中状元的人是焦蹈,结果就附会出神奇来——“不因南省火,安得状元焦”。意思是说,失火其实象征了未来的状元以烧焦的“焦”为姓。中国老百姓的聪明才智,用于创作传说,永远是一流的。而且他们在传说中对命运的感悟和理解,也大同小异,那就是宿命。
在这件事的基础上,后人又有进一步的发挥。说失火那天,焦蹈还没到京城。等他赶到后,原定的考试日期已经过了。他很懊丧。其实因为失火,考试延期了。也就是说,失火,是为了等待天定的状元到来。考试,对于一位“宿命状元”而言,不过走过场罢了。一笑。
可是,相对于一百多小时后的宿命,以前的一切传说,都显得轻飘飘了——焦蹈忽然去世。其实焦蹈是个好人,怎么天不假以年呢?南宋学者洪迈在《夷坚志》中说,焦蹈当年之所以迟到京城,是因为在南京一条巷子,遇见人倒水,倒下一只金指环来。书童看见,私藏了,直到第三天才告诉焦蹈。焦蹈善良,坚决要回去归还,以免丢失金指环人家出事情……
难道老天只是因为这件善举,而给焦蹈一次短暂的光荣?然后带走他的生命?天意茫茫,谁说得清啊!
状元命23:贰臣好舒雅
《清史稿》的《贰臣传》里,有不少优秀人才。这些人经过明朝,服务于清朝,在百姓眼中,都是“贰臣”,是没气节、缺人格的,但清朝却给他们爵位俸禄,主要目的是稳定士子之心,招揽更多的人才。
南唐时代的状元舒雅先生,也是这样一个“贰臣”。他是歙县人。史料上说他是歙县的第一名状元,也是徽州府的第一名状元,其荣耀也大矣!在千年朝代更迭中,所谓“贰臣”,其实也就是个“名头”而已,并不影响其事业。
话说当年舒雅去南京应考,首先拜吏部侍郎韩熙载为师。这位韩先生在当朝,是大名人,文章天下传诵。著名的情节性绘画《韩熙载夜宴图》,表现的就是他老人家的风流。应该说,舒雅对韩熙载确实是崇敬,而不是投靠。而韩熙载对舒雅呢,也是惺惺相惜,觉得他文章真正好,亲自迎接他进门,收为徒弟。后来,舒雅在韩门以文章建立声望,被公推为韩门第一。
有了这个“背景”,舒雅中状元也就不奇怪了。因为950年南唐中主李璟,正好命韩熙载主持考试,舒雅很快就以会试第一名进入殿试,然后被李璟点为状元。
与历史上很多状元一样遗憾的是,舒雅并没能因此获得政治上的成就。南唐的文化氛围虽美,但实在是昏庸腐败,一个书生,想在这样的大环境中有所作为,当然困难重重。其实,连当时的皇帝李璟,都无意于坐其龙椅,内忧外患中,国家一直处于难以收拾的险境,而皇帝老倌儿的志趣,却在诗书画。到了其儿子李煜继位后,竟然靠烧香拜佛求保佑。舒雅对此有过劝谏,李煜虽然觉得有理,但也只是把他从地方太守的位置挪进京城,做了礼部郎中,其实级别没提高。后来就不再理会舒雅的建议了。
975年,舒雅跟着皇帝李煜,一块投降宋朝。这时,他倒比李煜快活多了——李煜是受监视的,随时有生命危险;而舒雅作为书生,没什么政治意义,为宋朝做了“编辑”,参与《文苑英华》的编纂工作,后来又参与校阅一大批古代经典、史书。他在老本行中得乎其用。晚年游山玩水,活到77岁,善终。
状元命24:振钧不上进
太湖县第二位状元李振钧,于1829年成为道光皇帝的“门生”。但这位帝王门生的性格不是很好。
汪正珠是个很贤惠的女人,比李振钧大四岁。他们结婚的时候,未来的状元只有十六岁。在今天看来,这是很严重的早婚。十六岁的男孩,心智尚未充分成熟,性格又不好,难免乱说乱动,对妻子常有感情伤害,而汪正珠总是默默忍受。好在她有个善良的婆婆,没有参与儿子的胡闹,反倒批评他。汪正珠这个媳妇,算是很走运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李振钧夫妻俩渐渐融洽了。因为他们都出身于书香门第,所以在后来的学习生活中,鸾凤和鸣,相得益彰。这样的夫妻关系历来为人们所羡慕,有“红袖添香夜读书”的幸福美满。
不幸的是,汪正珠自小身体不好,来到李家六年后,一次病得很重,她的父亲汪志伊,当时在职福建任巡抚,竟派儿子来到太湖,要接女儿过去。李家当然担心她身体难以承受旅途的辛苦——那时没有飞机啊,可又耐不住女家兄长的坚定态度,只好放行。
这一去,就没有回来。不足两年,汪正珠竟病逝于福建。二十四岁的李振钧闻此噩耗,悲伤至极,作悼亡诗多首,其中有啼血句子——
…………
黄土未浇和血酒,青灯且补断肠诗。
莫疑万里魂无梦,昨夜春林叫子规。
这样残酷的人生打击,某种意义上改变了李振钧的性格,他自小因为有过人才气,而略带的狂妄性格里,包含了深深的抑郁。在后来的生活中,他始终与现实生活隔了一层。有记载说李振钧“在茂林环阴阁读书10年”,在笔者看来,这是精神上的逃避。虽然后来中了状元,但似乎没有什么狂喜——这是一位缺乏“上进心”的状元,何以见得呢?因为他基本与仕途无缘,仅仅在43岁时“做过一任乡试同考官”,45岁就去世了。
李振钧是一名孤独的知识分子。门生评价他:语言戆直,傲岸不羁,不合于时,常与一班权贵相忤。这似乎能用于解释一句西哲老话“性格决定命运”。会做状元,不等于会做人。
(作者原发2012年合肥晚报皖土状元专栏)
1995年9月,世界人民知道了黄山恐龙化石,它是在休宁县的梅林村一带被发现的。这个轰动,堪比康熙五十七年,那年,梅林人汪应铨中了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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搁在网络时代谈“恐龙”,有一个解释是“丑女”;但若搁在康熙时代谈“恐龙”,有一个很“穿越”的解释会是“状元”。汪应铨很不幸地被这么“解释”了。
话说新科状元汪应铨骑马游街的时候,与唐朝那位孟郊有得一比,都是中年人了,却处于人生最得意的时刻。就孟郊而言,他当年只是中了进士,竟然赋诗曰:“昔日龌龊不堪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观尽长安花。”可想而知,状元的心情应该比孟进士更胜一级。
汪应铨没想到的是,他骑马走在游街人海中间的时候,远处闺房里有位陆小姐,正在窗子边眺望。这位小姐也粗通文墨,有生以来佩服的就是文化人,这状元郎,当然首当其冲。
汪应铨更没想到的是,陆小姐虽然没看清他,却爱上了他,主动托人说合,愿意给他当妾。汪状元当然高兴啦,不多久就拜了堂。当晚的洞房里,陆小姐偷看新郎,竟是一个“腰粗背阔、身高体胖、年近半百的麻脸汉”!与以前弹词唱本里描绘的状元差之千里!所以,陆小姐悬梁了……
笔者不认为上面的故事有多少真实性,只是因为它在袁枚的《随园诗话》里有记载,这在很大程度上,给汪应铨的名声蒙上了戏剧色彩,令人印象深刻。
真实的状元汪应铨,其实更像一个散淡的人。有记载说雍正初年,有奸诈小人以汪应铨的名义写诉讼状,想蒙报土地、逃避捐税。按例,官批诉讼状须以朱红笔,点诉讼者姓名,如果讼者是有权势者,则用红圈。当时县令不明情况,误以红笔点了汪应铨姓名,并以“布告”形式贴在县城东门。汪应铨远在京城,得知消息,哭笑不得,作诗曰:“八尺桃笙卧暑风,喧传名挂县门东。自从玉座标题后,又得琴堂一点红。”这个心态是很超脱的,也没听说状元不依不饶。
汪应铨的官瘾不大,退下来后,整日谈诗论道,越发散淡。除了应邀讲学什么的,还编修了《湖广通志》和《江南通志》,自己也有诗文著作。作为状元郎,他对人生的理解,与唐朝的那位孟郊其实相差很大,且看,汪应铨诗中有这样的句子:人生何谓富?山水绕吾庐。人生何谓贵?闭户读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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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命8:汊口奇男子
说实话,笔者很害怕程若川——一位南宋时代来自休宁汊口的武状元。原因:他不真实。但这个毛病未必源自程若川本人,而可能是后人的夸张。对于成功人士,群众历来喜欢做两件事:一、神化他;二、丑化他。
说的是程若川在舅舅家门前显露武艺,获得阵阵喝彩。观众因为不过瘾,希望程若川再举两个圆石墩。于是程若川照办,像拍皮球一样,把石墩子托上手,举起。按照“记载”,这两个石墩合起来超过300斤。在没有弹性的情况下,它们被未来的武状元当篮球使了。
这就是神化。并不是因为我们知道了物理定律,才被定律所束缚啊!古人也不该把石头当作皮球的。接下来,奥运举重冠军该失色了——因为舅舅喜欢外甥,决定把这两个石墩子送给他,练功用。明天就叫人用车给外甥运过去。程若川居然说不必,直接用两腋夹着两个石墩子,步行十多里回家了。
类似的传说见于很多人物故事,仅一部《水浒》就充斥着蛮力,并无新鲜意味。不过也难怪,古人想看见奇人怪事,很难通过分析研究去发现得直观一点。那么,这时的蛮力,就显得有英雄气了,它能在瞬间获得“眼球”。
提及“眼球”,有件事很恶心,说的是一次程若川代表南宋出使金国。因为当时南宋是对方的附属国,很卑贱,所以金国人在招待程时,故意杀了一个宋朝俘虏,而且是程的熟人!然后把头颅端上程的餐桌。金国人嘲弄地看着暗暗悲愤的程若川。忽然,程若川手一闪,抠下熟人头颅的两个眼球,放嘴里大嚼起来!金国人惊呼:“真乃奇男子!”
——显然,这是后人做的小说。如果作者是南宋人的话,其目的无非想给卑微的“祖国”争一点“面子”,可这个“面子”竟建立在武状元吃熟人眼球的基础上!笔者认为这是对状元的污蔑,很不可取。金国人也只惊呼其“奇男子”,而不是“伟丈夫”。奇而不伟,对于男人而言,其区别是刘谦和刘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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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命9:尽忠报皇而已
崇祯皇帝自尽前一年,黄赓在他面前说过一句话:“臣尽忠报国而已。”当时,黄赓作为武科状元,对皇上充满感激,其拳拳忠心老天可鉴。他是休宁县龙湾人,那一带出过不少状元,但大多是文科的,最近一个像黄赓的武状元,还是在南宋时期。
要说这武状元,还真有些江湖义气。当黄赓得知崇祯皇帝死讯后,悲痛欲绝,立即着手反清复明,组织人马数千,与清兵战斗。据记载,他的队伍仅在宣城,就取得过19次胜利,可见其战斗力之强。崇祯皇帝真没看错他。
但历史的大潮被北方民族控制了,一个黄赓及其部下,是阻挡不了的。小胜利不解决大问题。后来,黄赓与另一个休宁人叫金声的会合,驻守丛山关。这个金声,在风雨飘摇的大明王朝,被封为“兵部右侍郎兼左都御史,总督江南各地兵马”——也是一路英雄,所以武状元黄赓甘心拜在他麾下,彼此合作得很好。清军一时还真拿他们没办法。
这时,另一位明朝大臣出现了——湖广巡按御史黄澍——此人是黄赓同族兄长,他是率兵来投靠的,焉有不接收之理?要说王朝末代的大臣们,就像水浒里的流寇,也是窜来窜去的,很不严肃。但要紧的不是外部形象问题,而是内部毒瘤——这个黄澍,其实早已投降清军。所以不久,金声、黄赓的队伍就败了……
但黄赓屡败屡战,最后赢得清廷的敬佩。这样有骨气的人,即便敌人也会尊敬。清廷想以高官厚禄招安黄赓,他就是不干。清廷也不勉强,眼睁睁看着这位武状元,像鲁智深当年一样,上山剃发当了和尚,不过地点是在福州。
后来的武侠小说里,多有以明末清初为时代背景的,比如金庸、梁羽生、平江不肖生等等的著作里,似乎都活跃着黄赓之类的影子。在百姓眼中,黄赓这样的人物,确确实实就是英雄,就是传奇,他有着无比的人格魅力。就现代的好莱坞而言,他们更是喜欢黄赓一类的人物,并极力创造出力挽狂澜、拯救天下的:施瓦辛格、超人、蜘蛛侠、蝙蝠侠等等。但随着封建王朝的彻底覆灭,人们的思想意识解放了,发现,黄赓的行为其实很狭义,他所言的尽忠报国,其实是尽忠报“皇”。就历史潮流而言,它喜欢的不是武状元黄赓,而是叛徒黄澍之类的,因为后者善于“顺应”。在时代大潮里,谁是英雄谁是狗熊,不在乎你的能力和品德,而在于“识时务者为俊杰”。这很悲哀,也很现实。
不过,老天对黄赓还是很眷顾的,他后来在佛门善终,清廷还给了他一个“天下都纲僧”的荣誉称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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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命10:与混血无关
有人考证,那位明朝的休宁县古楼村的状元——任亨泰,是混血儿,因为他母亲是色目人。元朝那会儿,“色目人”并非一个种族,而是除了蒙古人、汉人、南人以外的所有人的总称。按照社会等级看,色目人摆在第二位,比汉人高一级。但真实生活里的色目人,其实绝大部分是下层人物,与汉人地位也差不多,相互通婚不是没有可能。
但有了这个推论,又怎样呢?即便任亨泰是混血儿,与他中状元有很大关系吗?混血儿大多聪明,可是,所有状元中,应该大多不是混血儿才对。其实任家数代经商,是有钱大户,任亨泰从小接受的教育就超越一般儿童,因为他父母在聘请老师时,根本不在乎金钱。有诗为证:
杲日初升万木低,
画船撑出小楼西。
先生正熟朝天梦,
门外小禽莫乱啼。
——须知,这首小诗被选载于《明诗记事》一书,广为人知,而作者正是任亨泰,为的是纪念小时候逃学的快乐。从诗中可以看出,任亨泰接受的可能是“一对一”教育,而且教学环境似乎也很宽松。与今天的少年儿童相比,当年的任亨泰没有“学区”之困,亦无“择校”之累,这些与他成才或许也有点关系吧?
朱元璋于1388年赞赏任亨泰说:“对策详明,以天下为己任。”任亨泰因此得中当年的状元。作为一介书生,能被朱元璋如此赞赏,确实难得。因为朱元璋戎马半生,甚至当过乞丐,对世间人与事,应看得很通透,他给任亨泰的评价,极有分量。从后来看,朱元璋也没错识人。
据记载,任亨泰做礼部尚书时,山东日照有个叫江伯儿的人,砍了自己三岁儿子的头,为的是祭祀泰山,使老母亲病愈。朱元璋闻之大怒,要处罚江伯儿;同时又觉得他很有孝心,想叫任亨泰表彰他。同一个朱元璋,给出两个不同的看法,你叫大臣如何应对?偏偏任亨泰胆大,竟然“与虎谋皮”,当面对朱元璋说:……杀儿违背人道,断子绝孙,是最大的不孝,理应惩戒,何以表彰?结果,朱元璋不但没生气,还同意了任亨泰的看法。
明朝之初,没太多大事件,类似任亨泰的人才们,也难得表现机会。即便是状元,也只是个人荣誉,于历史而言,并无大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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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命11:状元扛枪
关于沈坤的籍贯,很明确是休宁县城西门凤湖街人。这条街现名川湖街,位于凤凰山下,而凤凰山东麓,曾兴建沈家官宅,至今尚有一、二层耳房保存完好。沈坤就生在官宅,年少时随父亲客居和县,后来又长住江苏淮安。但笔者手头还有《苏州状元》一书,说沈坤是明代苏州府昆山县人。这一说比前一说简单,没什么细节,似不大可信。笔者无意于争论沈坤到底是安徽人还是江苏人,就“影响力”和“经济价值”而言,还不如争西门庆呢。一笑。
要说沈坤有什么“特色”,那就是他作为文官干了武官的事业。1559年前后,倭寇是明朝的重要祸害。18年前中状元的沈坤,当时住在淮安,而那一带正是倭寇常常骚扰的地方。可怜的是,官兵无力,屡次被倭寇打得落花流水,颜面失尽。状元沈坤气不过,自己掏钱招募兵员一千多人,亲自训练!更牛的是,他还请了个参谋,这位参谋后来随着孙悟空名扬天下——《西游记》作者吴承恩。
状元沈坤没有吴承恩后来的名气大,但在当时而言,吴承恩与沈坤做朋友,有点“高攀”了。那是明朝的一次童生考试,沈坤与吴承恩相识,彼此意气相投,结为好友,后来成为同榜的秀才。但后来沈坤到翰林院的时候,吴承恩还是个穷秀才。这没有影响他们的友情,沈坤一直视吴承恩为“奇才”,甚至想把女儿嫁给吴家。要说美好品德,还真是古代人表现得充分——一边富贵,一边穷酸,场面却不乏诗书味,也不乏人情味。这是真正的和谐。
就这么着,两个文人与倭寇斗争起来,并且赢了!有记载说那段时间,倭寇被沈坤率领的“状元兵”干掉八百多人,元气大伤。问题来了,一个文人做了武官的业绩,同时也显得当地政府官员无能,于是他们联名向嘉靖帝告状,诬陷沈坤“私自团练乡勇,图谋背叛朝廷”……不久,沈坤被捕,后来死在狱中。
像沈坤这样的状元郎,可能是绝无仅有的。他的贡献除了抵御倭寇,还有一点应该指出来:当年,他与吴承恩结交,常常一起偷看野言稗史,这是做《西游记》的基础工作吧?后来两人领兵与倭寇打仗,一定程度上也为吴承恩后来的写作做了铺垫吧?毕竟,孙悟空们在书中也是经常打仗的。
所以,如果我们记得孙悟空、吴承恩,就不要忘记状元沈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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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命12:孝子爱后母
1260年,有个大胆的休宁人,叫吴潜,秘密阻止宋理宗立皇太子。这是天大的事,要命的事。果然,宋理宗对吴潜很恼火,要不是宋太祖有不杀文人士大夫的遗训,吴潜脑袋可能难保!之后,他被贬谪,去广东一个偏僻地方做了个团练使——这与在皇帝身边当差,简直天壤之别啊。
吴潜是1217年中状元的,那时他21岁。也许是因为少年得志,加上固有性格,使得吴潜这个人表现很“坚硬”,很多人觉得他处事严酷,满怀怨恨。连当时的权臣贾似道都怕且恨他,甚至连累他的弟弟——吴渊,也是当朝高官。因兄弟俩姓吴,尊称是“吴公”,贾似道遂编造童谣:
大蜈蚣小蜈蚣,
尽是人间毒业虫。
夤缘攀附有百足,
想使飞天能食龙。
——这等于暗示皇帝:“吴公”们有谋逆企图。好在兄弟俩平日坦荡,并无什么阴私,谣言最后没达到“效果”。
其实,一娘所生的弟弟吴渊,曾多次以多种方式劝告过哥哥,做人不要那么顶真,该糊涂就糊涂。哥哥吴潜在平静状态下,也认为有道理。可是一遇事,就忘了。人与人的差别,怎么就那么大呢?看来处世靠的不仅是学问,更有“性格”。后人记载吴潜“学富五车”,诗歌“多感情之作”,可见学问没有淡化他的冲动性格。
兄弟俩幼时,母亲就去世了。幸运的是,后娘进门,非常慈爱,对他们管教得当,加上父亲也是饱学之士,所受教育很完备,成才顺当。中国人历来对“后娘”这个词是敏感的,所以后娘难当。而吴家的后娘竟如此杰出,堪称榜样。可惜笔者一时没查到她的名字。
兄弟俩一辈子感激这位后娘,到老都惦记着她老人家。获悉后娘病重,吴潜立即辞官回家尽孝,安送她归天。然后守墓三年。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这样真切的母子情,足以感动世人。吴潜老家玉堂巷口的“画锦坊”,还记载过“衣锦荣归”、“母慈子孝”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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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命13:灯上燕做巢
休宁城东新安江畔,古有合阳村。1795年春天,有燕子将巢穴筑在王家的大红灯笼上。燕子本是吉祥鸟,这一举动代表什么呢?
不久,关于王家兄弟王以衔、王以铻,京城里议论纷纷,为的是当年会试,弟弟王以铻夺得第一,哥哥王以衔名列第二!有这么巧吗?凭什么啊?连乾隆皇帝都怀疑——那时,和珅正得宠,有他老人家在皇帝面前嘀咕,什么事情不会发生啊?所以皇帝认为主考官与这兄弟俩有“私情”。在这种眼光下回头看兄弟俩的试卷,上面竟有“王道本乎人情”云云,简直是书面承认了嘛!
看来,燕子在灯上筑巢,不是啥好兆头。
果然,乾隆命令对兄弟俩的卷子复审。越看,越发现王以铻的毛病多,取消了他下一步参加殿试的资格。哥哥王以衔也从原先的第二名降到第四名。他俩还算走运的——因为当时的三名主考官,全部降职了。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实在意外,令人扼腕。一切都是因为怀疑,以及建立在怀疑基础上的推论,而推论最后成了定理!是可笑,还是可悲?
这一切,与燕子在灯上筑巢,有关吗?
不久,峰回路转。殿试结束后,皇帝照例要亲自审看前十名的卷子,遴选当年状元郎。结果拆封后,王以衔竟然名列第一!乾隆爷十分意外,问是“谁取的”,著名的纪晓岚纪大人说是“臣取的”。那么又是谁定的呢?那位和珅和大人在一边痛不欲生,但也不得不回禀乾隆的问话,说是“奴才定的”。这一来,王以衔似乎与纪晓岚、和珅也产生“严重私情”了,可以再做“推论”了!当然,乾隆不再相信先前的流言蜚语,当即把王以衔定为状元。
“灯上做巢,这是‘登科’之兆。”
——王以衔母亲当年是这样看待燕子的。虽然故事有些曲折,但最终还挺吉祥。即便弟弟王以铻,也在多年后恩准补考,中了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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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命14:庐江一狂生
庐江西南人伍乔的荣幸,不仅仅在于其中状元,更在于他得到李璟的赏识。而李璟的身份之尊贵,不仅仅在于他是南唐皇帝,更在于他是史上有名的诗人。因此可以说,李璟对伍乔的赏识,不是一个外行在看热闹、瞎咋呼,而是一个内行深刻、敏锐的评价,而这个评价不但是好的,更是对的。
那是公元955年,伍乔的《八卦赋》被李璟下令刻在碑上,立于国学府,让全国最优秀的知识分子们学习。这让伍乔的自尊得以极大地满足。且看他年轻时的狂言:“淮人无出己右者。”此时,狂言被落实了。
而在之前的一段时间,伍乔在初选中只名列第三。主考官宴请初试入围的人时,第一名宋贞观、第二名张洎,都应该坐在伍乔前头。结果酒过数巡,伍乔呈上《八卦赋》,主考官看后一激动,就把伍乔给请上首席了。
这个事件体现了南唐时代人们率真的一面,以文论人,不及其余。虽然狭隘,但不乏可爱。这与当时的皇帝们不无关系吧?南唐中主李璟,是大诗人,而他的儿子——南唐后主李煜,更是诗人中的诗人。在这样的统治氛围中,有不合时宜的雅致,与宋朝后期有得一比。
据记载,伍乔中状元后,只得到一个闲职,外放歙州当司马。对于狂生伍乔而言,这个就有些打击人了。但在笔者看来,未必不好。毕竟伍乔是以文章得宠的,而文章并不证明他是个将相之才。所以先做一个小官、任个闲职,历练一下,或许有助于将来。这时,伍乔想起一个人——张洎。
张洎与伍乔在初试中,分别是第二、第三名。因为主考官激动,伍乔瞬间变成第一,张洎就排了第三。这个位置的调换,其实很伤自尊的。但几年后,命运另有安排——张洎官至翰林学士。这个位置与歙州司马差别巨大。伍乔伍司马竟然好意思给张洎写信,请他帮忙在皇帝面前说好话,让他去京城当官。令笔者感动的是,张洎根本不计较当年的面子损失,真心向皇帝举荐伍乔,结果,伍乔“官封考功员外郎,继迁户部员外郎”。
率真,太率真了。但反过来看,这样的封官,也是不负责任的。文人当皇帝,在政治上似乎不那么严肃。大宋灭南唐没费事,这或许是重要原因。伍乔当官没什么建树,但他是个忠臣。后来宋朝也请他当官,他不干,隐居九华山了。他是个有骨气的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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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命15:武立勋撞妖
武立勋作为“状元”有些特殊,因为他是“天王”洪秀全定的。洪秀全算皇帝吗?“天朝”算一个朝代吗?在百姓心中,好像“分量”不够。但《安徽文史资料全书》中记录了武立勋,不妨作为一个特别的状元来聊聊。
洪秀全定都南京后不久,就急吼吼地开始招纳人才,主要方法有三种:开科取士、张榜招贤、内部铨叙。第一种,是以前朝代习用的取才方式,不过现在称呼不一样,在天朝,这叫“天试”。来自和县的武立勋,就是在这开天辟地首次天试中,夺得了第一。与以前不同的是,太平天国喜欢装神弄鬼,状元的称呼有修饰词:天试状元、天王状元。
其实,当时除了天王洪秀全,其他各王都可以选拔状元,但洪秀全选拔的状元居首位。笔者为此很迷惑:状元排一二三等,这还叫状元?就好比说,“我获得第二个第一名”,这是什么逻辑呢?我只看到对“一等状元”武立勋来说,似乎“逻辑”通顺:次年在安徽举行首届乡试,他被洪秀全任命为主考官。他非常尽力,当年在安徽为天朝选拔举人785名!
太平天国视清朝为“妖”,在科举制度上,有不少忌讳。包括清朝在内的那些朝代,科举离不开四书五经,天朝对此很反感,必须“屏蔽”,考生试卷中也不能涉及这些内容,否则会被认为有“妖气”,失去大好前途。武立勋作为主考官,应该第一个遵守才对,“撞妖”可就麻烦了……
麻烦出在安徽的第二次乡试。武立勋从小浸淫在儒家文化中,血脉里都散发着经史子集的味道,要想完全回避这些文化,实在太难了。一不留神,考试题目中出现四书五经里的“妖”。天朝大怒!这是出“妖题”啊!若不是看在武立勋过去的功劳上,凭这个罪名,就该斩啊!
虽然武立勋后来幸存了,但一辈子也不会再怎样作为了。原因:他不幸“撞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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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命16:山村流星飞过
“尊德堂”是乾隆年间休宁大斐山村吴氏家族的。1775年某日,吴姓人们敲锣打鼓放爆竹,抬着一块金匾,来到这里,高高挂上去,“文魁武威”四个字很耀眼,震动一方!
荣耀是当年状元吴锡龄争取的,但最欣慰的,还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吴长龄。要搁现在的家庭伦理剧中,这兄弟俩会制造很多感人的细节,例如3岁的吴锡龄面对逝去的父亲,茫然无知,或哇哇大哭,而哥哥吴长龄走过来,把弟弟揽入怀中……
兄弟俩虽然不是一娘所生,但感情照样深厚。哥哥此时担当了父亲的责任。哥哥吴长龄除了面对幼小的弟弟,还有继母陈氏。作为一个增贡生,他其实有机会争取好的前途,但他却放弃了,为养家,去做了账房先生。作为一个男人,他牺牲了太多。账房先生在过去,大约相当于现在一个有文化的白领,“私人理财员”,与会计接近吧?但终归是打工的。
所以后来的吴锡龄,是怀着感恩之心,努力学习,为的是不辜负了哥哥。1772年的江南乡试,吴锡龄中举,“授内阁中书”,很快又进入军机处任职。这已经很不错了,但吴锡龄没有满足,继续前进,终于进入了1775年的阳春三月……
按照民间的一些说法,人这一辈子所获取的东西,应该在自己福分能承受的范围才行。比如近些年社会上的各种彩票,有的人中了巨额奖金后,却连连倒霉,甚至丧生——在民间看来,这个人是没福分的,不配享受意外之财。那么吴锡龄似乎也是这样一个没福分的人——
那年阳春三月,他和一班新进士在午门受乾隆召见,在获得皇帝夸奖后,竟然一阵猛咳,口吐鲜血。乾隆爱才,除了授予吴锡龄翰林院修撰,赐六品衣冠和金质簪花,还特别赐了参汤一碗、御酒三杯,希望状元郎早日恢复健康。但是,晚了,不足一年,吴锡龄告辞人世。
这对吴锡龄的哥哥打击太大了。不久前,吴锡龄还给哥哥写信,说要减轻哥哥的养家重担,希望哥哥好好休息、保养……作为一个家族、一个山村的巨大荣耀,吴锡龄的消失,远远不是他个人的事。但,我们又能说什么呢?倒是乾隆皇帝发出一声深远的叹息——
“可惜徽州吴(无)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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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命17:聪明懒孩子
1832年中举,次年大魁天下,状元及第。人生走到这一步,可以打个饱嗝了——谁能阻挡祖籍休宁的汪鸣相的风头?
有。道光皇帝的孝慎成皇后。
按常理,汪鸣相这位新科状元应该骑着大马逛京城,接受万众瞩目,然后去琼林宴荣享皇帝赐酒。但事实上,他却领着一班新科进士为皇后戴孝去了。紧接着,因为父亲去世,汪鸣相赶回老家守孝三年;期满不久,母亲驾鹤,又回去守孝三年。总之,这位孝子大状元在抵达人生顶峰之后,基本没有好日子。这期间,他虽然得到几个官职,但谈不上作为。
天意难测。幼时的汪鸣相聪颖过人,据说他八岁时,5天就能读一部《论语》,九岁能写千字文。唯一的毛病似乎是懒,喜欢睡觉。老师很生气,想惩罚他,随口出了个“针砭时弊”的上联:红日满窗人未起。如果对不上来,就得饿肚子。可这孩子不但很快对出来,还表达了凌云之志:青云有路我先登。
聪明孩子才气逼人,其好睡觉的懒惰情景,似乎成了个有趣的陪衬。就好像当年许海峰获得奥运射击冠军后,他小时候用弹弓打破人家玻璃的臭事,立即上升为“名人轶事”。在后人的传说中,汪鸣相必然中状元,在对联中还有一个“预兆”——老师现场给全班同学出上联“罐滚汤开,红火炉中三尺浪”。孩子们一时都哑口无言,唯有汪鸣相看见外面有人放爆竹,即景吟诵:“烟冲炮响,青云顶上一声雷。”
两次应对,都出现“青云”二字,在事后诸葛亮们看来,汪鸣相这个神童,想不中状元都难啊!
可惜,人生得失完全不可预料。汪鸣相于46岁自杀。原因是他给一位宫女画扇,上面的诗句引起“另类猜疑”,结果宫女被逼死。汪鸣相一方面害怕朝廷,一方面内疚,最后悬梁了。
这个结局与他七年前中状元,怎么能放在一起谈论呢?唯有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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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命18:北大“首任校长”
咸丰皇帝的“门生”孙家鼐,是来自寿县的状元。笔者不敢保证很多人知道孙家鼐,但敢说很多人知道北京大学,而北京大学前身是“京师大学堂”,正是孙家鼐筹建的,历经磨难,终于建成,孙家鼐是该学堂的第一任管学大臣、总教习。
就凭这一点,孙家鼐足以成为安徽的骄傲,至于他获得的状元名头,倒显得淡了。他不但是北大的“首任校长”,还当过皇帝老师,深得信任,因此他的言行对当时的大清王朝,是有些影响的。虽然孙家鼐与老乡李鸿章并不是一个“小集团”,但两人于1894年,在对朝鲜和日本问题上不谋而合,都反对与日本打仗。在革命激情燃烧的岁月,孙、李二人会被视为软弱、投降,但随着时代变迁,很多往事都有了更明智的评价。
书生出身的孙家鼐,历任的官职中,有很多文化味道浓的,比如礼部尚书、体仁阁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学务大臣、编纂官制总司核定等等,这是他的“正路”。与另一位皇帝老师翁同龢相比,他并不适合过多地涉足政治。虽然他赞同1898年的许多新政,但也上疏反对过康有为的政治理论,看起来有些矛盾。
在外人的眼中,孙家鼐内在的文人气息很美好。当时一位英国人李提摩太评价他说:“孙家鼐是所有中国官员中最有教养、最具绅士风度的人之一。”在庸才辈出的晚清,能获得如此评价的人很少。现代的学者们在回顾孙家鼐时,念念不忘的,还是他创办的京师大学堂。汤一介先生编的《北大校长与中国文化》书中说:“……他一手筹办了中国第一所综合性的大学,这在中国文化史和教育史上有不可磨灭的贡献。” 许德珩先生对其创办时的艰辛,也表达过深深敬意:“京师大学堂本身就是戊戌变法运动的产物,是维新派克服了顽固守旧势力的重重阻挠和反对才创立起来的。”
后人对孙家鼐的敬仰,也印证了大清帝国给他的谥号:“文正”——整个清朝,获得这个谥号的,也不过八个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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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命19:桂冠待商量
这块儿作为一个人情社会,自古就是盘根错节的,剪不断理还乱。好在几千年来,大伙儿习惯了。即便在金銮殿里,这种习惯也照样指引大家前进。比如大学士戴衢亨,他原籍休宁,但1808年春天,他对一个叫谢阶树的江西考生,很有关照之心,原因是:江西是戴衢亨的第二故乡。就这么简单。
当时,戴衢亨并非主考官,但作为嘉庆皇帝身边的大臣,他的影响力不可小看。所以那几位阅卷官为了讨好戴衢亨,相继对排在第五位的卷子——也就是谢阶树——表示“好感”,理由分别是“字写得棒”、“文章漂亮”等等,于是,谢阶树渐渐被“移动”到第二名!眼看就要把第一名“替换”掉了!
而排在第一名的是谁呢?是戴衢亨真正的老乡:祖籍休宁的吴信中!但戴衢亨不知道,因为吴信中参加考试时,按例写的是“寄籍”——江苏吴县。此时,要想以谢阶树替换第一名吴信中,阅卷官是没有权力的,必须通过主考官和诸位大臣。而主考官因为刚才移动名次没有经过他同意,很不愉快。他虽没有推翻从第五名到第二名的更动,但同时也不同意再进到第一名。就这样,吴信中保住了状元。
这像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也好比空荡荡的竞技场上,几名裁判在没有运动员的情况下,“商量”着冠亚军的得主。应该说,很不严肃。戴衢亨当年也是中过状元的人,事实上,他在这次活动中,否定了自己当年获得状元的意义。
吴信中从小生活在江苏吴县,但他还是热爱祖先故土的。有记载说,他常去京师休宁会馆,还自己掏腰包赞助。后来创建“休宁义园”,他照样慷慨支持,还撰写了《休宁义园碑记》,影印件至今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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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命20:天街走一回
“书生面目原无异,我到长安已七回”,这是天长人戴兰芬中状元后的自述。七次应考,意味着二十多年的辛苦。当年二十来岁的小青年,此时已经过了不惑之年。一般人难以忍受的失败与挫折,在戴兰芬的履历里,成了可资教育下一代的宝贵财富。因为他终于成为状元。如果没有成为状元呢?那么他这失败的二十多年,又足以警醒大家:不要执着追求不属于你的荣耀。
作为皖东地区唯一的状元,戴兰芬想不成为一个传奇都难。后人记载他说“生而岐嶷,颖悟过人”,那就是天生与众不同。这类老式腔调,在古书中很常见,其实不足为凭。但他18岁时的表现,有当时的主考官——安徽学政汪廷珍评语——“鹤立鸡群”,这个就比较实在了,能用于解释他10年后中举。
在所有状元中,戴兰芬是少数出身贫寒人家的子弟,靠父亲教私塾养家。物质上没很好的保障,唯有一片良好的读书氛围。这位父亲确实很好,好在其了不起的思想境界:耐得贫寒不说,还在其间修身养性,并深刻教导儿子。这尤其体现在戴兰芬中状元之后,老父亲一次写信说:“百虑尽消樽有酒,一钱如爱我无儿。”——人在成功得意之时,难免被金钱美色围绕,而一般看来,这时享受一下,似无不可。可老父亲忧心的恰恰是这个。孝子戴兰芬接信后,很快把父亲请进京城,时时聆听教诲。这父子二人,堪称后人榜样。
因为过人的学养,戴兰芬名重一时,连两江总督琦善,都曾慕名请他主持书院讲席。后来戴兰芬还做过考官、学政一类官职,以他的高尚品格,确实为国家选拔了一批优秀人才。可贵的是,他还很关心民生,常常下去察访。
当年在殿试时,皇帝听说戴兰芬家里14代都是秀才,非常欣赏,并因此加封他“国史馆协修、功臣馆纂修”等荣誉职位。一个读书人到这一步,基本功成圆满。但戴兰芬后期的一些作为证明,他超越了书本和书房,他将书应用到个人和国家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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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命21:一笑了传说
传说《金瓶梅》是怀宁状元刘若宰所作,若能考证为真,那么,这件事对世界的震撼,将比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还大。毕竟,《金瓶梅》的分量,不是瑞典文学院几位老先生的评论,可以概括的。
刘若宰是明朝末年人,传说他于天启年间赴京赶考失败,回经山东住旅社,晚上喝闷酒,随口吟诵:“幽壑洞涧山风呼,皓月落辉洒清坡。”话音刚落,屋后传来应答:“巫山云雨儿女事,错配鸳鸯肝肠断。”听着像是一个妙龄女子。随后刘若宰又吟诵:“屋上无虫,蜘蛛空洒一网。”那边女子迅速对上:“月中有兔,秃鹫枉叫三声。”
后来,才女终于现身,自称“潘金莲”。这深更半夜的,刘若宰知道自己见鬼了!好在潘女士并无恶意,只是给他一本《金莲传》,希望刘若宰帮助完善,以警戒世人。于是,刘若宰根据其自传,完成巨著《金瓶梅》……
这个传说太文艺腔了。尤其潘金莲在对答时提及了“秃鹫”,这鸟儿在中国东部没有啊,所以只能一笑了之。
真正的刘若宰,是崇祯年间中状元的。据说他是个善良而幽默的人,当过皇帝老师。那年殿试,崇祯皇帝亲自阅卷,一直校阅了63个人的试卷,刘若宰都稳稳居于第一!可见其文才应该是没说的。但写《金瓶梅》这样的大书,似乎不是一个得志的人能做的。《金瓶梅》本质很悲伤,有着深刻的愤世情绪,更应该由一位类似蒲松龄那样的落魄秀才去写才好。
作为皇帝老师的刘若宰,确实有过人之处,著名的史可法,就是他推荐当的安徽巡抚。他不仅有状元的学问,更有深刻的识人眼光。这一点与很多腐儒不同。可惜时代不允许他作为太多,摇摇欲坠的大明王朝,已经没有人能去支撑了。更何况,刘若宰为侍奉老母亲,累出病来,46岁就去世了。王朝末年,一切都在倒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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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命22:宿命之诡异
焦蹈是无为人,清代的《繁昌县志》也记载了他。虽然事迹寥寥,但重要的是,他获取了宋神宗元丰八年乙丑科的状元。作为古代读书人的光荣与梦想,“状元”这个头衔固然重要,但对于历史而言,仅有头衔算什么呢?
焦蹈获得状元的第七天,就忽然去世了。按照现代时间计算,他当状元不过一百多个小时,简直昙花一现。不但他本人来不及做什么,连朝廷都没来得及给他一个官位。所以,笔者手头关于焦蹈先生的资料,也少得可怜。
不过,那年会试的一个插曲怪有趣的:说举子们当晚住在贡院,等待翌日考试。忽然在四更天遭遇失火,贡院不能做考场了,临时换了地方。这个事情本身不算很大,只是因为后来中状元的人是焦蹈,结果就附会出神奇来——“不因南省火,安得状元焦”。意思是说,失火其实象征了未来的状元以烧焦的“焦”为姓。中国老百姓的聪明才智,用于创作传说,永远是一流的。而且他们在传说中对命运的感悟和理解,也大同小异,那就是宿命。
在这件事的基础上,后人又有进一步的发挥。说失火那天,焦蹈还没到京城。等他赶到后,原定的考试日期已经过了。他很懊丧。其实因为失火,考试延期了。也就是说,失火,是为了等待天定的状元到来。考试,对于一位“宿命状元”而言,不过走过场罢了。一笑。
可是,相对于一百多小时后的宿命,以前的一切传说,都显得轻飘飘了——焦蹈忽然去世。其实焦蹈是个好人,怎么天不假以年呢?南宋学者洪迈在《夷坚志》中说,焦蹈当年之所以迟到京城,是因为在南京一条巷子,遇见人倒水,倒下一只金指环来。书童看见,私藏了,直到第三天才告诉焦蹈。焦蹈善良,坚决要回去归还,以免丢失金指环人家出事情……
难道老天只是因为这件善举,而给焦蹈一次短暂的光荣?然后带走他的生命?天意茫茫,谁说得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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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命23:贰臣好舒雅
《清史稿》的《贰臣传》里,有不少优秀人才。这些人经过明朝,服务于清朝,在百姓眼中,都是“贰臣”,是没气节、缺人格的,但清朝却给他们爵位俸禄,主要目的是稳定士子之心,招揽更多的人才。
南唐时代的状元舒雅先生,也是这样一个“贰臣”。他是歙县人。史料上说他是歙县的第一名状元,也是徽州府的第一名状元,其荣耀也大矣!在千年朝代更迭中,所谓“贰臣”,其实也就是个“名头”而已,并不影响其事业。
话说当年舒雅去南京应考,首先拜吏部侍郎韩熙载为师。这位韩先生在当朝,是大名人,文章天下传诵。著名的情节性绘画《韩熙载夜宴图》,表现的就是他老人家的风流。应该说,舒雅对韩熙载确实是崇敬,而不是投靠。而韩熙载对舒雅呢,也是惺惺相惜,觉得他文章真正好,亲自迎接他进门,收为徒弟。后来,舒雅在韩门以文章建立声望,被公推为韩门第一。
有了这个“背景”,舒雅中状元也就不奇怪了。因为950年南唐中主李璟,正好命韩熙载主持考试,舒雅很快就以会试第一名进入殿试,然后被李璟点为状元。
与历史上很多状元一样遗憾的是,舒雅并没能因此获得政治上的成就。南唐的文化氛围虽美,但实在是昏庸腐败,一个书生,想在这样的大环境中有所作为,当然困难重重。其实,连当时的皇帝李璟,都无意于坐其龙椅,内忧外患中,国家一直处于难以收拾的险境,而皇帝老倌儿的志趣,却在诗书画。到了其儿子李煜继位后,竟然靠烧香拜佛求保佑。舒雅对此有过劝谏,李煜虽然觉得有理,但也只是把他从地方太守的位置挪进京城,做了礼部郎中,其实级别没提高。后来就不再理会舒雅的建议了。
975年,舒雅跟着皇帝李煜,一块投降宋朝。这时,他倒比李煜快活多了——李煜是受监视的,随时有生命危险;而舒雅作为书生,没什么政治意义,为宋朝做了“编辑”,参与《文苑英华》的编纂工作,后来又参与校阅一大批古代经典、史书。他在老本行中得乎其用。晚年游山玩水,活到77岁,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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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命24:振钧不上进
太湖县第二位状元李振钧,于1829年成为道光皇帝的“门生”。但这位帝王门生的性格不是很好。
汪正珠是个很贤惠的女人,比李振钧大四岁。他们结婚的时候,未来的状元只有十六岁。在今天看来,这是很严重的早婚。十六岁的男孩,心智尚未充分成熟,性格又不好,难免乱说乱动,对妻子常有感情伤害,而汪正珠总是默默忍受。好在她有个善良的婆婆,没有参与儿子的胡闹,反倒批评他。汪正珠这个媳妇,算是很走运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李振钧夫妻俩渐渐融洽了。因为他们都出身于书香门第,所以在后来的学习生活中,鸾凤和鸣,相得益彰。这样的夫妻关系历来为人们所羡慕,有“红袖添香夜读书”的幸福美满。
不幸的是,汪正珠自小身体不好,来到李家六年后,一次病得很重,她的父亲汪志伊,当时在职福建任巡抚,竟派儿子来到太湖,要接女儿过去。李家当然担心她身体难以承受旅途的辛苦——那时没有飞机啊,可又耐不住女家兄长的坚定态度,只好放行。
这一去,就没有回来。不足两年,汪正珠竟病逝于福建。二十四岁的李振钧闻此噩耗,悲伤至极,作悼亡诗多首,其中有啼血句子——
…………
黄土未浇和血酒,青灯且补断肠诗。
莫疑万里魂无梦,昨夜春林叫子规。
这样残酷的人生打击,某种意义上改变了李振钧的性格,他自小因为有过人才气,而略带的狂妄性格里,包含了深深的抑郁。在后来的生活中,他始终与现实生活隔了一层。有记载说李振钧“在茂林环阴阁读书10年”,在笔者看来,这是精神上的逃避。虽然后来中了状元,但似乎没有什么狂喜——这是一位缺乏“上进心”的状元,何以见得呢?因为他基本与仕途无缘,仅仅在43岁时“做过一任乡试同考官”,45岁就去世了。
李振钧是一名孤独的知识分子。门生评价他:语言戆直,傲岸不羁,不合于时,常与一班权贵相忤。这似乎能用于解释一句西哲老话“性格决定命运”。会做状元,不等于会做人。
(作者原发2012年合肥晚报皖土状元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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