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左传》之爱国商人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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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左传》记载:三十三年春,秦师(去偷袭郑国)过周北门,……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遇之,以乘韦先牛十二犒师,曰:“寡君闻吾子将步师出于敝邑,敢犒从者。不腆敝邑,为从者之淹,居则具一日之积,行则备一夕之卫。”且使遽告于郑。
故事是这样的,秦国的奸细杞子在郑国做了官,掌管着国都北门的钥匙之后,于是就派人报告秦国国君说,如果偷偷地派一支军队过来,他就打开城门放秦军入城,一举灭掉郑国。秦穆公于是真的派了大将孟明、西乞、白乙去偷袭郑国。半路行至滑国的时候,正好碰见到周朝都城做买卖的郑国商人弦高。出于强烈的爱国感,弦高放下买卖不做不说,还想出退敌的计策来。他先拿出四张熟牛皮,接着又拿出十二头牛犒劳秦国军队。还话里有话地对秦军的首领说:“我们的国君听说你们将要行军经过郑国,来不及跟你打招呼就冒昧地派我来慰劳您的部下。我们的国君让我给您带话,虽然我们国小且不富裕,但是不管您的军队住多久,只要住一天我们就供给全军一天的粮食;如果您住一天就走的话,我们就做好这一夜的保卫工作,决不能出现任何纰漏。”并且立即派人去给郑国报信,告诉国人秦国军队来偷袭了。秦国首领孟明相信了弦高的话,认为郑国早已得到秦国来偷袭的消息并有了准备,告诉同僚说:“郑国已经有了防备,咱没有成功的可能了。如果我们攻打郑国不能取胜,围困他们又没人接应我们;我看咱还是打道回府算了。”结果顺便把滑国灭掉就班师回秦了。 弦高本是一个出来做买卖的商人,根本不是什么当官的,更没有受任何委托;却在个人财富受损与国家安全之 间毅然选择了后者,避免了国家的灭顶之灾。正是弦高这种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义举,被史学家左丘明载入《左传》,直至今日都是人们学习的楷模。由此可见,一个人的爱国之心和民族责任感与从事什么职业没有必然联系。顾炎武曾经说过:“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弦高的行为可以充分证明爱国不但是一个人责无旁贷的责任,更是一种本能;至于那些认贼作父、卖国求荣者,根本就不配披上这张人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