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归
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于归》,出自《诗经·周南·桃夭》,而《桃夭》是先秦时期女子出嫁时所唱的歌谣,是中国古代最早祝愿女子家庭和睦,早生贵子的赞美诗句。因此,于归 也被意为出阁,出嫁。诚然,于归这样文雅的说法在现代生活中已并不常用,可我却依然深觉汉语言之美,之博大。一首桃夭,寥寥数字,便将女子出嫁形容的如初春桃花盛开一般,绚烂且美好。
其实,我一向认为,结婚即是人作为生物体和社会体,组成家庭单位的一个正常程序。婚礼,更只是个形式,于我个人而言,更是可有可无。说来惭愧,身为女生,我竟从未向往过穿婚纱,倒是看似有些老土的中式大红嫁衣更让我感兴趣。而对于周围女生一心向往的世纪婚礼,更是嗤之以鼻,许是不愿意将好好一个婚礼交予时下一些无品的婚庆公司,更不愿父母在倾注大量财力的同时还要为其奔波劳累。相比较而言,看似是象征法律的那一纸婚书,似乎更能让人安心,可细想来,不过一张纸而已,又能如何?!既无法左右人性,更不能限制人心。
从古至今,从帝王将相到平民百姓,婚姻无法从一而终的例子不胜枚举。
如东汉时期,卫氏子夫得幸于汉武帝,元朔元年,卫子夫生下大皇子刘据,遂被立为后。《汉书·武帝纪》录有当年的立后诏书,曰:
朕闻天地不变,不成施化;阴阳不变,物不畅茂。易曰‘通其变,使民不倦’。诗云‘九变复贯,知言之选’。朕嘉唐 虞而乐殷 周,卫夫人貌和德嘉,生皇子据。有司奏卫夫人宜奉宗庙,为天下母。制曰可。其赦天下,与民更始……
不难想象,这一纸诏书昭告天下之后,卫家将是何等的尊贵,而对于卫子夫而言,能母仪天下又是多么大的恩宠。可又有多少人会记得,那个时候一代武帝违背了曾经“金屋藏娇”的誓言,昔日的陈皇后,出身显赫,威风凛凛,而此时正幽禁于长门宫。纵使日后她放下身份和尊严,花重金请司马相如为其写《长门赋》,以求换得武帝回头,终于事无补……而卫子夫结局亦是皇子被诬陷,她受到牵连,最终自尽于椒房殿……封后时所说的螽斯衍庆,端赖柔嘉等等所有华丽的辞藻更显得苍白无力,亦无法冲淡一代后宫传奇就这样无疾而终的悲凉。只有后人们不断的拿来戏说演绎,似乎唯有这样才能祭奠曾经大汉王朝的后宫有过这样一段 红颜未老恩先断的凄婉。
古代中国有俗语说,女子无才便是徳。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女性只能依附于男性生存,且三从四德的无形枷锁下更是不知发生了多少悲剧。唏嘘中,时代发展到民国。摒弃三妻四妾的陋习,婚姻制度似乎已在向文明迈进。
有天,我偶然间在网上看到了这样一段话: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
这段话正是写在民国时期的结婚证上,当时我不禁感叹,为什么这么美的一段证词没有沿用至今。
对仗工整的文字且引用了诗经中的诗句,将白头到老的约定,书写于纸上,像红叶题诗一样的天赐良缘,记载于鸳鸯谱上,此证。我觉得当时的人们拿到这样一纸婚书,理应珍惜眼前人,珍惜婚姻家庭。可细想来却也不是如此,比如徐志摩……我不得不提到这个生活在民国时期的著名才子。但是我总觉得即使再有才,一首流芳百世的《再别康桥》也无法改变他在我眼中依旧是个渣男的形象!
徐志摩的第一夫人张幼仪,虽然是一个典型的父母包办下的婚姻,可这也是徐志摩一生中真正意义上婚姻。上有高堂,下有子女,中有世人的普遍认可。看似美满,却以离婚告终,因为渣男的理想是:“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真是够矫情,将责任全部抛开,就是为了他的灵魂伴侣林徽因。可被称之为人间四月天的林才女最终没有选择渣男,而是和他恩师的儿子定下了婚约。徐志摩自然万分痛苦,可他并没有放弃追寻灵魂伴侣的志向,于是他又遇到了陆小曼。这一次,是他自己选择的婚姻,可结局呢?浪漫与现实总是南辕北辙,陆小曼改变不了她好玩,挥霍的性格。于是徐志摩因她而与父母不和,因她的挥霍而疲于奔命,更因生活的种种不快而时常吵架……
现在,徐志摩的爱情故事,也被拍成了电视剧,大概总是有感人的东西。我从未看过,因为觉得我完全不会被打动,本来就是婚姻无法从一而终的悲剧,非要冠以爱情至高无上大加修饰润色,相比较,我更愿意看婆媳打翻天的家庭伦理剧,更加贴近现实!
婚姻,作为人长成之后的第一要事,无论是古人还是现代人,都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一到结婚的年龄,家长就开始着急!再过一两年内,朋友们也跟着催!再过几年还不结婚,似乎自己也开始着急起来。
那么,跟谁结婚好呢?于是,身高,身材,皮肤,脸蛋,家庭,工作单位,文凭,性格……甚至头发和眼皮都成了相比较的标准。好不容易决定了一个,要结婚了。又开始彩礼,饭店档次,婚礼规模,婚车数量,房子大小,家用电器多少,钻戒多大克拉……再次一一比过,甚至有些变成了炫耀的资本。这样的婚姻到最后感情本身存在的比重只剩下多少,我无法衡量更无端考证。只是时下不论是影视作品中还是现实生活里,八零后一地鸡毛,小三横行的普遍状况让很多人在婚姻的门前踟蹰徘徊,没有勇气向前迈进一步。前几天在澳洲的社区网站上,一个九零后女生居然将她的公婆放在网上变卖……笑过之后才发现,哦,原来一地鸡毛不止上演在大天朝,世界各地应该都有巧合般的雷同剧情……
现如今,我也到了这个历史时刻,这个在我看来的正常程序。我想先要感谢我的父母,没有把我的婚姻建立在任何外界条件基础之上,更不需要用我的婚姻去达成某种改变或改善。其次,我庆幸我有独立的经济来源,独立的思想和人格,使我不需要依附他人生存。同时也庆幸对面的这个人和我有着相似的观念和想法,易于沟通。
我相信父母于我的爱,他们定会不舍!也深深理解由于一些客观原因他们不能来参加澳洲注册结婚这个小仪式,心里的纠结和难过。可是人总会被时间推着长大,且现在的婚姻是平等的两个人,这就意味着女方将不再是所谓“泼出去的水”。我相信婚姻中,我依然还是独立的个体,生活固然重要,但爱好和理想我仍会坚持。我们也深知,一纸婚书,手上的戒指,以及那个不论生老病死,贫穷富贵始终不离不弃的公式化誓言都只是一个开始,只是为往后繁琐的柴米油盐拉开一个序幕。同时,我们更要做好随时面对分歧的准备。两个独立的人,生活在两个截然不同的家庭,现在要一起生活,分歧在所难免。而我们每个人都很公平的只能过活一辈子,所有的事对于谁都是没有经验的第一次,所以我们很自然的会站在各自的角度上看问题。那么我想,在分歧面前,尊重 理解和沟通应该是能化解分歧的基础。
当然,万一出现要面度一地鸡毛复杂情况的时候,我会本着对自己负责的原则维护自己。就如同禽栖于木,非信于木,唯信己翼!而现阶段,我还是相信我们能够慢慢适应更多的生活角色,尽力经营好后面的日子!
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于2014年9月13日
西澳 珀斯
搬家前的29 Simcoe
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于归》,出自《诗经·周南·桃夭》,而《桃夭》是先秦时期女子出嫁时所唱的歌谣,是中国古代最早祝愿女子家庭和睦,早生贵子的赞美诗句。因此,于归 也被意为出阁,出嫁。诚然,于归这样文雅的说法在现代生活中已并不常用,可我却依然深觉汉语言之美,之博大。一首桃夭,寥寥数字,便将女子出嫁形容的如初春桃花盛开一般,绚烂且美好。
其实,我一向认为,结婚即是人作为生物体和社会体,组成家庭单位的一个正常程序。婚礼,更只是个形式,于我个人而言,更是可有可无。说来惭愧,身为女生,我竟从未向往过穿婚纱,倒是看似有些老土的中式大红嫁衣更让我感兴趣。而对于周围女生一心向往的世纪婚礼,更是嗤之以鼻,许是不愿意将好好一个婚礼交予时下一些无品的婚庆公司,更不愿父母在倾注大量财力的同时还要为其奔波劳累。相比较而言,看似是象征法律的那一纸婚书,似乎更能让人安心,可细想来,不过一张纸而已,又能如何?!既无法左右人性,更不能限制人心。
从古至今,从帝王将相到平民百姓,婚姻无法从一而终的例子不胜枚举。
如东汉时期,卫氏子夫得幸于汉武帝,元朔元年,卫子夫生下大皇子刘据,遂被立为后。《汉书·武帝纪》录有当年的立后诏书,曰:
朕闻天地不变,不成施化;阴阳不变,物不畅茂。易曰‘通其变,使民不倦’。诗云‘九变复贯,知言之选’。朕嘉唐 虞而乐殷 周,卫夫人貌和德嘉,生皇子据。有司奏卫夫人宜奉宗庙,为天下母。制曰可。其赦天下,与民更始……
不难想象,这一纸诏书昭告天下之后,卫家将是何等的尊贵,而对于卫子夫而言,能母仪天下又是多么大的恩宠。可又有多少人会记得,那个时候一代武帝违背了曾经“金屋藏娇”的誓言,昔日的陈皇后,出身显赫,威风凛凛,而此时正幽禁于长门宫。纵使日后她放下身份和尊严,花重金请司马相如为其写《长门赋》,以求换得武帝回头,终于事无补……而卫子夫结局亦是皇子被诬陷,她受到牵连,最终自尽于椒房殿……封后时所说的螽斯衍庆,端赖柔嘉等等所有华丽的辞藻更显得苍白无力,亦无法冲淡一代后宫传奇就这样无疾而终的悲凉。只有后人们不断的拿来戏说演绎,似乎唯有这样才能祭奠曾经大汉王朝的后宫有过这样一段 红颜未老恩先断的凄婉。
古代中国有俗语说,女子无才便是徳。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女性只能依附于男性生存,且三从四德的无形枷锁下更是不知发生了多少悲剧。唏嘘中,时代发展到民国。摒弃三妻四妾的陋习,婚姻制度似乎已在向文明迈进。
有天,我偶然间在网上看到了这样一段话: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
这段话正是写在民国时期的结婚证上,当时我不禁感叹,为什么这么美的一段证词没有沿用至今。
对仗工整的文字且引用了诗经中的诗句,将白头到老的约定,书写于纸上,像红叶题诗一样的天赐良缘,记载于鸳鸯谱上,此证。我觉得当时的人们拿到这样一纸婚书,理应珍惜眼前人,珍惜婚姻家庭。可细想来却也不是如此,比如徐志摩……我不得不提到这个生活在民国时期的著名才子。但是我总觉得即使再有才,一首流芳百世的《再别康桥》也无法改变他在我眼中依旧是个渣男的形象!
徐志摩的第一夫人张幼仪,虽然是一个典型的父母包办下的婚姻,可这也是徐志摩一生中真正意义上婚姻。上有高堂,下有子女,中有世人的普遍认可。看似美满,却以离婚告终,因为渣男的理想是:“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真是够矫情,将责任全部抛开,就是为了他的灵魂伴侣林徽因。可被称之为人间四月天的林才女最终没有选择渣男,而是和他恩师的儿子定下了婚约。徐志摩自然万分痛苦,可他并没有放弃追寻灵魂伴侣的志向,于是他又遇到了陆小曼。这一次,是他自己选择的婚姻,可结局呢?浪漫与现实总是南辕北辙,陆小曼改变不了她好玩,挥霍的性格。于是徐志摩因她而与父母不和,因她的挥霍而疲于奔命,更因生活的种种不快而时常吵架……
现在,徐志摩的爱情故事,也被拍成了电视剧,大概总是有感人的东西。我从未看过,因为觉得我完全不会被打动,本来就是婚姻无法从一而终的悲剧,非要冠以爱情至高无上大加修饰润色,相比较,我更愿意看婆媳打翻天的家庭伦理剧,更加贴近现实!
婚姻,作为人长成之后的第一要事,无论是古人还是现代人,都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一到结婚的年龄,家长就开始着急!再过一两年内,朋友们也跟着催!再过几年还不结婚,似乎自己也开始着急起来。
那么,跟谁结婚好呢?于是,身高,身材,皮肤,脸蛋,家庭,工作单位,文凭,性格……甚至头发和眼皮都成了相比较的标准。好不容易决定了一个,要结婚了。又开始彩礼,饭店档次,婚礼规模,婚车数量,房子大小,家用电器多少,钻戒多大克拉……再次一一比过,甚至有些变成了炫耀的资本。这样的婚姻到最后感情本身存在的比重只剩下多少,我无法衡量更无端考证。只是时下不论是影视作品中还是现实生活里,八零后一地鸡毛,小三横行的普遍状况让很多人在婚姻的门前踟蹰徘徊,没有勇气向前迈进一步。前几天在澳洲的社区网站上,一个九零后女生居然将她的公婆放在网上变卖……笑过之后才发现,哦,原来一地鸡毛不止上演在大天朝,世界各地应该都有巧合般的雷同剧情……
现如今,我也到了这个历史时刻,这个在我看来的正常程序。我想先要感谢我的父母,没有把我的婚姻建立在任何外界条件基础之上,更不需要用我的婚姻去达成某种改变或改善。其次,我庆幸我有独立的经济来源,独立的思想和人格,使我不需要依附他人生存。同时也庆幸对面的这个人和我有着相似的观念和想法,易于沟通。
我相信父母于我的爱,他们定会不舍!也深深理解由于一些客观原因他们不能来参加澳洲注册结婚这个小仪式,心里的纠结和难过。可是人总会被时间推着长大,且现在的婚姻是平等的两个人,这就意味着女方将不再是所谓“泼出去的水”。我相信婚姻中,我依然还是独立的个体,生活固然重要,但爱好和理想我仍会坚持。我们也深知,一纸婚书,手上的戒指,以及那个不论生老病死,贫穷富贵始终不离不弃的公式化誓言都只是一个开始,只是为往后繁琐的柴米油盐拉开一个序幕。同时,我们更要做好随时面对分歧的准备。两个独立的人,生活在两个截然不同的家庭,现在要一起生活,分歧在所难免。而我们每个人都很公平的只能过活一辈子,所有的事对于谁都是没有经验的第一次,所以我们很自然的会站在各自的角度上看问题。那么我想,在分歧面前,尊重 理解和沟通应该是能化解分歧的基础。
当然,万一出现要面度一地鸡毛复杂情况的时候,我会本着对自己负责的原则维护自己。就如同禽栖于木,非信于木,唯信己翼!而现阶段,我还是相信我们能够慢慢适应更多的生活角色,尽力经营好后面的日子!
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于2014年9月13日
西澳 珀斯
搬家前的29 Simc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