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四)
他们第二次见面吃了晚饭,陈诺拙于点菜,他看着林然七七八八点了一堆,直到菜码成小山之后,才说了句,好像有些多哦。陈诺摇摇头,夹菜,林然看着他,自己不动筷。
吃啊,看着我干嘛?
我不吃晚饭的。
啊?
减肥啊,不吃晚饭。
不吃晚饭你点那么多??
多是有些多,不过你应该也吃得掉吧?只要合胃口,就能吃掉吧?
陈诺看了看菜说,我尽量。
他后来知道,这是林然的一项爱好,她喜欢点,然后看着对方很受用地把东西吃掉,这是一种成就感。当然,最好吃得一点不剩,否则她不高兴。她以自己能妥帖安排好别人的口味为傲,并以教导别人怎么享用为乐。比如,她会说,这条鱼的哪个部位好吃,是怎么做的,这个菜有什么营养,应该多吃。那天,陈诺当然没能吃完。他是个实诚人,有吃就吃。于是,像参加了一次长跑,最初的食欲被慢慢消磨,中途就麻木了,不知自己在做什么,等实在装不下时停筷。他觉得自己吃了一遍婚姻。想打包时,却被林然一挥手拒绝了,陈诺没说什么,单是林然买的,不是陈诺不想,是她买单时总有种不容抗拒的力量。既然单是别人买的,打不打包他无权决定。
林然也不是不吃。不仅吃,而且挺会吃。陈诺在吃方面是个粗人,小农情趣,有肉就好,喜欢粮食,炸煎烤熏,来者不拒。林然就比较精细了,和陈诺相反,她喜欢剥虾壳,吃鱼刺很细的鱼,她能把吃完的壳整齐地码在一堆,那些死去的生物居然还具有生前的面容。陈诺常呆望她的骨盘,那里面骨头归骨头,壳归壳,刺归刺,码得像个实验室。他总想到一个做完案后,从容不迫整理现场的杀手,觉得这个女孩儿其实不简单。
很久之后陈诺才知道,林然还偏好一种吃法,那就是被喂着吃,比如烤肉,她喜欢男朋友把肉用生菜包好,酱涂好,她一口吞下;比如西瓜,她喜欢吃小勺剜来的最中间的第一口,哪怕后面整只西瓜不吃,这第一口都得让着她。当然这一面藏得很深,轻易不露。她把吃视为一种人际关系的体现,既有她照顾别人的,让着敬着别人的时候,也接受别人的回赠。
自从他俩认识后,陈诺倒不用为去哪儿约会发愁。第一次回家时,他排了个计划,打算去哪里哪里玩,都是他爱去的地方,展览、书店、话剧之类。他想当然地认为林然爱去,有哪个女孩不喜欢小资呢?结果,这个计划没派上用场。每个礼拜林然都会主动找他,去哪儿是随机的,她喜欢在路上瞎走,把注意力泼洒出去,橱窗、霓虹灯、人群、信号灯、交通堵塞和老头聊天,无一不是她感兴趣的对象。当然也买不少东西,不挑贵的买,事实上就不是挑的,而是碰上的,几乎每样商品都凝结着她一时的喜好,每样东西在被她买下时,都似乎是上辈子的情人,为这辈子的相逢热泪盈眶。几天后,她就会把那些“情人”送人,送给陈诺,也送别人。陈诺见过她爱不释手一天的玩偶,第二天出现在她同事案头。喜欢胡走也不是没原因的,林然是路痴,多次改进无果,索性放弃,于是出门也不想目标,不管认不认识,兴之所至地走。所以在街上一开始是陈诺跟着她走,到结束则是她跟着陈诺走。陈诺像领一个走失的小孩似的把她带到地铁站车站,或其他她认识的地方。陈诺说你要是狗就好了,以后在这些路牌电线杆子下面撒泡尿,就不用我带了。林然白他一眼。
认识两个月,林然迷过四次路,三次打电话给陈诺,其中两次是在夜里,同一个地方,一个深夜大饼油条食堂。陈诺只能把车开出来,送她回家。最后一次则是在车里,陈诺的车里。那回他们去郊区一个农家乐,林然说自己温习了一夜路线,自告奋勇带路,要陈诺关了导航,陈诺照做了,结果他们在市区就迷了路,最后连陈诺都不认识了,他们不得不把车停在一个停车场,下车找路。但下车之后,林然又被电影院吸引了,她决定去看电影,陈诺只得陪着她。他看着林然的背影,想这女人不认识路没事,别不认识自己男人的床就行。在电影院里,陈诺文青病发作,一路在心里默默吐槽。他忘记上次看大片是什么时候了,总之,对一戴眼镜就没人认识的这种情节,他厌烦之极。英雄们背着自己的恋人、父母、婶婶,在房间里瞎搞,晚上偷偷溜出去拯救世界,亲人同处一房却毫无所知。陈诺直摇头。钱真好赚啊,他想。他看着兴味盎然的林然,脑子里冒出一揽子计划。林然用手肘捅捅他说,哎,能飞真好啊,就不怕迷路了。
陈诺觉得,她是注意力太分散了,走在路上总被什么吸引,看着看着就忘了路。但是林然把她的注意力节省下来,用在了其他方面,比如她喜欢看陈诺吃东西,很专注地看,仿佛在看一场名为“吃”的戏剧,直看到陈诺不好意思。陈诺说,你看我做什么。林然说,我喜欢别人专注的样子。我这人琐碎的东西记得特别牢,真要认真干什么,却不行了。
别谦虚,在迷路的事业上你可谓十分专注了,陈诺想。
哎,你知道吗,第一次见面时,我其实到很早,躲在商厦入口,就想看看那么多年不见,你究竟变成了什么样子。
结果呢,看到一个陌生的大叔?
我看到你停车,开门,锁门,就觉得是个十分专注的人。怎么说呢,很酷。
陈诺脑补了一下自己的样子。女人的眼光真是奇特,他想。
你还有哪些事瞒着我?陈诺说。
很多啊。
比如?
比如银行卡密码,三围。
陈诺瞄她一眼说,第二个不是秘密。
哼,其实还有很多你不知道的东西。
确实有很多,比如她没告诉陈诺,自己是个烘焙狂。第一次她拖陈诺去烘焙教室时,陈诺就觉得,此人遗失的方向感,在这里找到了。她记得住那些繁琐的步骤,水油的比例,复杂的花样,灵巧的手法,不过仅限于嘴上复述。陈诺问她,你怎么记住这些步骤的?记?我没记啊。你不觉得这是魔法吗,擀面杖就是法杖,一挥东西就好了。陈诺看着她做,自己不禁也跃跃欲试,有一回做鲜肉月饼,陈诺心想这和包馄饨不差不多吗,我来得。结果他的两个月饼死在了地上,在还是面粉状态时。最终他用做六个的量做出三个,还是靠老师救的场。他怎么也没法收口,当肉和面在手上糊成一团时,他觉得自己就在一个碎尸案现场。林然难得有了嘲笑他的理由。你是在糊水泥吗?她说。自从认识她之后,陈诺加班就没饿过肚子,因为总有实验品在。她的水平很奇怪,有时候很好,有时候相当糟糕,后来陈诺总结出规律:当糕点的形状好看时,味道必然不好,而当看上去一塌糊涂时,往往出奇地美味。这是由于她的创新意识。林然并不满足照本宣科,总想办法出奇,于是会不顾口味和材料的比例,一味往好看了整。
好看就可以啦,她说。陈诺见过糕点出炉的那一刻林然的眼神,如果得到了心满意足的模样,她眼睛会放光,接下来摆拍,修图,忙活一阵。吃,她是没兴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