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枪手》:一部把人教坏的电影
近日上映的泰国电影《天才枪手》,票房兴旺,口碑甚佳。它根据2014年轰动一时的亚洲作弊案改编,讲述了一个绝顶聪明的学霸,一群恐惧考试的学渣,一场跨时区跨国度的作弊。题材新颖,情节刺激,节奏明快,配乐紧张,都说拍出了谍战片的味道,同时又不乏温情和深度,对泰国社会矛盾、教育制度,以及美国“STIC”制度,都有含蓄的反思和批判。
应该说,我们在学生时代,大都有考试紧张、作弊的经历或意念,不同的是,有的人停留在意念之中,克制住了作弊行为,而有的人控制不住,偶尔失足或迷恋于此。真正干净的人是极为罕见的。从道德层面讲,作弊关乎一个人的诚信,是判定品德优劣的一个重要因素。但社会竞争的压力,家庭环境的逼迫,学校管理的严厉,考试制度的机械,又往往迫使还未成年、不能自我约束的学生们铤而走险,不得不作弊。如今各国对于这个人类难以克服的通病,处理办法大致相同:轻则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作废,重则给予处分,开除学籍,更严重者,则要追究刑事责任,有坐牢的风险。
可能受了震惊中外的2015年南昌高考替考事件的影响,我国为了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刹住考试作弊的歪风,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个人私自作弊可能仅仅受到纪律处分,但组织作弊、提高作弊器材、泄题、出售答案、替考等,就是刑事犯罪了,要判刑或处拘役的。电影里的天才枪手小琳,从出于友情帮助同学作弊,到为了金钱逐渐迷失,一步步滑入有组织有目的的作弊犯罪深渊,终成令人同情却是不折不扣的罪犯。虽然电影末尾时,她幡然悔悟,表现出了金盆洗手的念头。但大错已铸,理应受到严厉处罚。同班优秀生班克也是如此,从开始的正直不阿,检举揭发作弊行为,到后来为钱所迫,参与作弊,并且要挟勒索,东窗事发后仍幻想作弊致富,在犯罪的路上走得更远。
所以说,这部电影也是大胆,几乎颠了三观。在表现小琳、班克、格蕾丝、小巴们一次次作弊的过程里,事无巨细,有条不紊,将作弊细节完整呈现,是不是有“教唆犯”的嫌疑?因了主人公小琳的绝顶聪明和清秀可爱,很多观众似乎有点忽视其恶,而羡慕其恶了。这是不是电影创作人员的初衷?
而广大青少年看了电影之后,是觉得作弊好玩刺激,或可效仿,还是觉得作弊可耻,罪莫大焉?这,真值得人们反省。
少年初长成,诚信无小事。家长和教育工作者们无论如何都要重视培养孩子正直诚信的品格。我以为,德育始终比智育更重要。聪明的枪手比平庸的凡人更可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