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和矛盾
《实践论》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最重要的是深入实践。社会生活的各种事物、现象尽管表现形式不同,本质上都是实践的产物。
“马克思以前的唯物论,离开人的社会性,离开人的历史发展,去观察认识问题,因此不能了解认识对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即认识对生产和阶级斗争的依赖关系。”毛泽东在《实践论》中全面深刻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深刻指出了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基本观点。人们通过实践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毛泽东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辩证唯物论有两个最显著的特点:一个是它的阶级性,公然申明辩证唯物论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再一个是它的实践性,强调理论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毛泽东特别强调指出: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必须亲口吃一吃。你要知道革命的理论和方法,你就得参加革命。当然,社会实践必须有革命理论作指导,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毛泽东还特意引用斯大林的一句名言进一步阐明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指出:“理论若不和革命实践联系起来,就会变成无对象的理论,同样,实践若不以革命理论为指南,就会变成盲目的实践。”最后,毛泽东概括地指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毛泽东的《实践论》,是为着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观点去揭露党内的教条主义(其曾在1931年至1934年使得中国革命遭遇灭顶之灾)和经验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之类主观主义的错误而作。因为特别是揭露看轻实践的教条主义之主观主义错误,故名《实践论》。
毛泽东的哲学论文《矛盾论》是继《实践论》之后,为了同一目的,即为了克服存在于中国共产党内的严重的教条主义思想而写的。
列宁在反对以否认矛盾、调和矛盾为特征的第二国际修正主义哲学时提出,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但这需要“说明和发挥”。《矛盾论》在吸取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总结中国革命经验,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中相反相成的辩证法,将对立统一规律的丰富内容,组成一个逻辑严密的理论体系,完成了列宁提出的“说明和发挥”的任务,同时也将中国古代辩证法改造为现代的新形态。
《矛盾论》以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深刻阐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辩证法,指明了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法则。同时也明确指出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宇宙观。形而上学的宇宙观是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唯物辩证法则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其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发展。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根据唯物辩证法的这一原理,毛泽东深刻总结了中国共产党斗争的历史经验,强调了路线正确与否对革命成败的决定性意义。毛泽东系统地阐述了矛盾的两重性,即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但每一事物的矛盾及每个侧面不尽相同,各有其特点,这就是矛盾的特殊性。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因为只有认识矛盾的普遍性,才能找到事物运动发展过程中的普遍原因。只有研究矛盾的特殊性,才能确定事物的特殊本质,才会正确辨别事物,避免犯错误。“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关于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毛泽东在文中也进行了深刻阐述,指出主要矛盾是指事物发展中起着领导、决定性作用的矛盾。主要矛盾方面则是指矛盾着的两个方面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毛泽东还阐明了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指出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双方都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依据一定的条件,各自向着其相反方面转化。矛盾的斗争性包含对抗的非对抗的两种形式,不是所有矛盾都是对抗的一种形式,总之,要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