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
春秋左氏传中以传经模式传传的一些例子:
隐桓二世,春秋左氏传传文除春秋经文外,多取周、晋、楚、郑、卫诸国之史及鲁国史旧文。其中郑国的材料常系月、日,如:
1.4传:段入于鄢,公伐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书曰:“郑伯克段于鄢。”
10.3传:庚午,郑师入郜,辛未,归于我。庚辰,郑师入防,辛巳,归于我。
以上两条附经。
3.8:庚戌,郑伯之车偾于济。
6.4:五月,庚申,郑伯侵陈。大获。
以上两条为无经之传。
先搁置春秋左氏传直接抄取的材料的性质不谈,这些内容的原始来源一定是郑国国史。传文中包含国史原文,是为很多学者所承认的,比如四库馆臣为《左传注疏》做的提要中,提到传文内证,以及和墨子中所引的国史原文比较;牟润孙《春秋左传辨疑》里,也采辑了一些材料。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讨论左传的学者,把这一点当做默示的前提,如:
3.4: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
比较竹书纪年:
水经·浍水注引:庄伯十二年,翼侯焚曲沃之禾而还。
杜预以为郑用周正,其时麦未熟,践踏之而已。刘文淇引洪亮吉,杨伯峻引赵翼,都认为郑用夏正。竹添光鸿信杜注郑用周正,但取之必有用,引明代人傅逊的解释,“盖用之牧圉也”。这些辩论考释,都以这句话是郑国国史原文为默认前提。又如:
4.6:九月,卫人使右宰丑莅杀州吁于濮。
这句话也有可能是卫国国史原文,书于春秋经文的是卫人的告文,略去了实行者。而且,这些句子的风格也与春秋经文相似。简洁,使用和春秋经文一致的动词和句式。
我们先明确了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情况。
下面要提出的论点是:春秋左氏传中用以解释春秋经文的传文,即传经文句的用法,往往移用到所谓“无经之传”中,解释传文中看来是它国国史原文的句子。概括起来,可以叫传经书法传传例。
A、“礼也”例:
8.10:八月,丙戌,郑伯以齐人朝王。礼也。
粗体字系以月日,应该是郑国国史原文。后加“礼也”的方式,正是传经常例。如:
19.10传:祭伯来,遂逆王后于纪。礼也。
其中,粗体字是春秋经文。又如:
15.1传: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书时,礼也。
20.4传:冬,曹大子来朝。宾之以上卿,礼也。
先用书法或事实来解释经文,然后加“礼也”,模式相同。
所以,这是一个传经书法传传例。所谓传传,在结构上,传文中所引它国国史原文和传经时引用的经文,即鲁国国史原文,其地位是等同的。
B、“某及某平”例:
7.5传:秋,宋及郑平。七月,庚申,盟于宿。公伐邾。为宋讨也。
粗体字“至盟于宿”系以月日,应该是郑国国史原文。“某及某平”是传文中常见的用例,如:
6.3传:夏,盟于艾,始平于齐也。
8.8传:齐人卒平宋、卫于郑。秋,会于温,盟于瓦屋。以释东门之役,礼也。
23.1传:十二年,夏,盟于曲池。平杞、莒也。
28.1传:十七年,春,盟于黄。平齐、纪,且谋卫故也。
粗体字是春秋经文。所谓“平”,双方曾经交战,现在要释旧怨,无复战,是盟会的目的之一。也就是僖公九年,齐桓公葵丘之会上说的,“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平,是传文用来解释经文中的盟会的。而无经之传中也常见这种用例,如:
7.9:陈及郑平。十二月,陈五父如郑莅盟。壬申,及郑伯盟。郑良佐如陈莅盟。辛巳,及陈侯盟。
19.7:秋,随及楚平……乃盟而还。
7.9同样系以月日,为郑国国史原文无疑。19.7,涉及到了楚国。隐桓之世的楚国材料,不像郑国的材料那么容易辨认出国史原文。可能是因为没有原文可据,或者楚国国史的书法和中原尚有区别,需要改写。这种猜测意义并不大,不过平和盟之间的联系也很清晰。
这也是按解释经文的办法来解释它国国史原文的一例。
另外,紧接着的“公伐邾,为宋讨也”正是解释春秋经文。所以可以把郑国史文和对郑国史文的解释再连为一体,理解为对经文的“先经以始事”的解释。这样说的确显得烦琐。而烦琐的原因是我们用“解释”这个维度来考察各国国史原文,和串联这些原文的“左氏之文”之间的关系。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个例子,用更直截了当,相信也更接近本意的方式来理解,就是“左氏”已经捉摸到了著史之法,要将事件用因果关系串联起来,而非像国史原文那样,只记载一个一个孤立事件。
C、“以报”例:
5.4:四月,郑人侵卫牧。以报东门之役。
粗体系月,应是郑国国史原文。所谓“以报某役”,即A在某役中侵伐了B,而B现在侵伐A来报。报字可以用现代汉语中的报复来解释,但举单字似乎更能包举它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意涵。我们可以参考杨联陞的著名论文《报——中国社会关系的一个基础》,只是有些遗憾,他没有举左传中的用例。这里牵涉到的战役是:
4.4、
经: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传: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郑人欲纳之……宋人许之。于是陈、蔡方睦于卫,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
牧,杜注以为是卫邑。不过,《尔雅》:“郊外谓之牧。”洪亮吉以下,刘文淇、杨伯峻、竹添光鸿都采用这个解释。因为东门之役中卫国是围郑之东门,所以郑也以侵入卫国的郊野来报。这个事件又牵出了如下事件:
5.8、
经:邾人郑人伐宋。
传:宋人取邾田。邾人告于郑……伐宋,入其郛,以报东门之役。
5.11、
经:宋人伐郑,入长葛。
传:宋人伐郑,入长葛,以报入郛之役也。
5.11最为明瞭,“以报”句式用来解释经文。5.8则先对经文做具体说明,而后用这个句式。观察这前后四个事件的文句,“以报”不仅是一个可以用来平等解释春秋经文和它国史文的用例,还将先后事件用目的因贯穿起来了。我们还可以再举一个无经之传中使用该例的:
11.6:冬,十月,郑伯以虢师伐宋。壬戌,大败宋师,以报其入郑也。
粗体字系以月日,是郑国国史原文。而且,所谓“报”不是对上一次侵伐恰好相当的报复,而是逐步加重程度。这也是人之常情。
总之,在“以报”例中,我们可以将“某及某平”例中推出的结论再推进一步,这个用例明显地,以目的因解释的方式,贯穿了国史中的孤立事件,更接近我们今天熟悉的那种历史写法。
D、“故”例:
当传文以“故”字提句,后接叙事句(叙事句:该句中无“书”字,被提的句子与书法无关)时,这个叙事句是春秋经文(或者是“错经合异”的经文同义句),如:
提经文:
4.4:于是陈、蔡方睦于卫,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
5.6:卫之乱也,郕人侵卫,故卫人入郕。
23.4:宋成未可知也,故又会于虚。
23.6:宋公辞平。故与郑伯盟于武父。
提经文同义句:
8.1:八年春,齐侯将平宋、卫,有会期。宋公以币请于卫,请先相见。卫侯许之,故遇于犬丘。(经文:遇于垂。杜注,犬丘即垂。所谓错经合异也。)
10.6:八月,壬戌,郑伯围戴。癸亥,克之,取三师焉。宋、卫既入郑,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败。(经文:郑伐取之。“不和而败”不是经原文,而是经文的另一面重述)
推此例,及于无经之传,我们有:
14.11:芮伯万之母芮姜恶芮伯之多宠人也,故逐之,出居于魏。
竹书纪年(水经·河水注引):晋武公七年,芮伯万之母芮姜逐万,万出奔魏。
这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左氏传中“故”所提的句子,正是见于晋国国史的原文。所以很可能下面这个句子也同理:
21.6:初,虞叔有玉……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我们可以推定,“虞公出奔共池”,也是晋国国史,即晋乘的原文。
那么再回到和郑国有关的材料,先看一条传文附经的例子:
22.5传:郑昭公之败北戎也……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为卿。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
“祭仲立之”中的“祭仲”,和“诱祭仲而执之”的“诱”,是不见于春秋经文的。传文添字重述以足其意。那么我们可以推论以下一条:
7.10
传:郑公子忽在王所,故陈侯请妻之。郑伯许之,乃成昏。
这里的“陈侯请妻之”,很有可能是郑国国史原文或原文的同义句,虽然它没有系以月日。
显然,左氏用“故”字,也是为了将史事串联起来。
E、“初”例:
“初”例是“先经以始事”中的重要用法。主要有两种方式:
A)初,…… 经文;或
B)经文,初,……
原本经传各自单行,后人经传相附,就因为不知道A这种用法,把初……分到经文所在的上一年去。俞樾最先系统说明这一点,杨伯峻《注》,凡有这种情况,都会加以说明。最明显的就是隐公元年“惠公元妃孟子”一段,不必置于经前。杨树达最先发现,从杜注来看,杜预见到的春秋经传就已经有误分的情况了。所以这种情况的起源也是比较早的。
这种用法很多,姑举数例:
A:
1.4:初,……段入于鄢,公伐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书曰:“郑伯克段于鄢。”……
7.8:初,凡伯不宾……还,戎伐之于楚丘以归。
B:
21.7:冬,齐卫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初,……齐人以卫师助之,故不称侵伐。
在无经之传中对应地也有:
A:
21.6:初,虞叔有玉……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B:
29.5:周公欲弑庄王而立王子克,辛伯告王,遂与王杀周公黑肩。王子克奔燕。初……周公弗从,故及。
29.5应该取自周史的原文。但周史反不如郑史能够系以月日,是比较奇怪的地方。
21.6在“故”例中我们已经推定为晋乘原文,它还是一个用“初”来释晋乘的用例。由之,我们进一步推定:
14.1、初……三年春,曲沃武公伐翼,次于陉庭。韩万御戎,梁弘为右。……夜获之,及栾公叔。
此处标为粗体的,也是晋乘原文。尤其注意“及”,在春秋经文中也有出现。杜注认为“无义例”,这个“无义例”我们可以理解为没有什么深意,但不能否认它是一种各国国史中都会出现的写法。
“初”例非常重要,因为它常常打散传文的编年结构。在我看来,左氏杂引国史,本不传经的直感大多数都是由“初”例造成的。不过这一点已经由赵生群和张素卿用“以事释经”的方法分析过了,兹不赘。
F、“始”例:
我们先给出材料,无经之传:
6.7:郑伯如周。始朝桓王也。
这条材料既不系月,亦不系日。之所以我们猜测它是郑国国史原文,首先,经文中常见“如”字例:
16.2,夏,齐侯郑伯如纪。
16.9,冬,州公如曹。
14.6,公子翚如齐逆女。
29.1,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
我们也可以看到明确地系以月日的郑国国史中也有如字例:
7.9,十二月,陈五父如郑莅盟。壬申,及郑伯盟。郑良佐如陈莅盟。辛巳,及陈侯盟。
而“始”字例又会用来解释经文:
1.8,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始通也。
13.6、蔡侯、郑伯会于邓。始惧楚也。
那么,综合地来看,“郑伯如周”很可能是郑国国史原文,而“始”字所提句,和传经一样,用来传国史原文了。
更重要的是,“郑伯如周”是一种很怪异的写法。我们猜测,“始朝恒王也”正是用了传经中常用的“错经以合异”书法,来解释这句史文。
总之,严格地来说,本例不限于“始”字,而是综合运用前举数例的方法,来推断“郑伯如周”一句,有很大可能,是郑国国史原文。
小结:
以上只是从隐桓二公传文总结出来的一些书例。可能即便在这二世之中,这个总结也是不充分的。根据后来更加丰富的传文,我们或许可以䌷绎出更加丰富的书例。或者表明它们不成立。
顺带地,传经书法传传例可以帮助我们推测一些它国国史原文。而且,传经与传传文句中的相同结构表明,左氏之解经,实为注史。古人可能的确不知道什么叫注史,但古人也未必知道怎么算解经。只是我们从后代七略四部的眼光看,经史判分,不得不强为之名。而在古人眼中,注史解经,名异实同,这种可能性是有的。
而欲整齐诸国之史,须先以一国之史为本,如后世校雠之底本,此本即春秋经。正如晚近学者明确指出的,如果力主左氏不传经,拆去所有释经的文句,那么左传也就零乱不成篇了。固然仍可以争辩“原始左氏春秋”就是零乱不成篇的,像马王堆帛书《春秋事语》或者清华简《系年》那样。但首先,司马迁《十二诸侯年表序》,所谓“兴于鲁而次春秋”,首先表明的就是《年表》与《春秋》的同构,它是有次序的。其后所称《左氏春秋》《吕氏春秋》都是有序的书,而非一堆零零散散的东西。
其次,我想上面已经多多少少证明了,既然释经结构与释传结构相同,那么,释经文字必与释传文字同时写定。我们看到的《春秋左氏传》可能不是一人一时之作,但无法否认它的写作纲领是统一的,然后释经释传才有了相同的结构[1]。
如果有人能为这些特征想出更好的解释,我们还可以继续考察。至少现在我,是想不出来了。在我看来,左传可以认为是在司马迁之前,先做了一次整齐百家杂语的工作。
[1] 涉及“书”“不书”“凡例”的部分,这篇文章无法解决。从我们已有的结果给这种现象一个解释是可行的:国自有史,史自有例。春秋二百五十年犹不能约以一贯,其它诸侯国的史例自然不在左氏能知道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