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与我
我不理解这个时代,虽然我生活在其中。
所有都是习惯,当我们说如何让你的生活更加高效紧凑时,我们就说把它变成习惯吧。
于是就这样,我觉得在跟环境和自身恶习的斗争中,有些事不断反复,有些事真的无限趋近于习惯。
在完成本周最后一次健身打卡后,我回家煮着我的鸡胸肉加餐。然后洗澡,抹身体乳,吹头,照美容仪,贴面膜剪指甲。抹各种脸油。加上健身的时间,全套下来,差不多4小时。每周两次这样的流程,就耗费掉一周生命的8小时。
当一件事变成一种习惯,一种日常生活,也并不见得是好事,也许习惯是另一种懒。比如健身变成习惯也就没有什么拼搏劲了。只是每周2-3次,状态好就多练一会,状态不好,差不多练一练也就得了。也因为习惯,饮食也不是问题了,运动后加餐,日常饮食的控制也一直做的不错。体脂也一直控制的不错21%-22%之间浮动。但由于许久不全力以赴的练器械和举铁,也不在把让人痛苦的10k耐力跑作为每周必须完成目标,所以跟还处在健身狂热期的姐们比,我的肌肉围度和轮廓差了一大截。不过我明白一点是,她也迟早会回归到我这样。因为总有一天生活要回归一种常态,常态就是,你不会有时间每天练3小时,一周练上20小时以上。因为你还要干别的事。
健身是一件好事,但不值得花费如此之多时间,除非职业是健美网红或事健身教练。
有太多像健身这样的好事,我们来不及做,都说生命有限,恍惚间,我又虚度了好几年。
我也时常悔恨不已,不过又一边保持着这种挥霍生命的心态。我可能从心底里不爱这个时代,我不喜欢快的东西,因为我是个很慢悠悠的人,至少大部分时候如此。我喜欢慢悠悠的,我喜欢在夏季晴好的早晨晨跑,喜欢在秋季阳光明媚的下午去咖啡馆坐坐,喜欢在月光如昼的夜晚,跟友人在露天的bar喝酒谈天。直到寒冷的秋季,如此不该这样生活的时节里,我依然喜欢在一周的某一天,约个朋友在深夜去喝酒。其实大部分时候我只管去就行,但我也爱请人喝酒,我爱请人吃饭请人喝咖啡请人看电影,尤其在我富裕的时候。这所有都是我觉得快乐的事,我喜欢我的古琴老师弹唱《将进酒》,因为里面有我最喜欢的一句“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如果我是个古代的男人,大概会是个每天沉迷于万花楼的浪子诗人。可惜我是个现代的女人。我不喜欢自己这个身份,因为这样减损了我几分豪情。但我依然会每次去ktv唱黄安的《样样红》,唱着“愿用家财万贯,买个太阳不落山”。
但我也没有万贯家财,也并不视钱财为粪土。这可能只是一种叛逆,对生活的背离对时代的叛逆,就像中世纪的僧人的另一种苦修,这种苦修就是,浪费自我,追逐虚无的艺术。
有时候,我看室友带的学生,明明是那么简单的东西,居然会画不准,提点以后也无法领悟。而我少年时代,可以趴在地上对着自己喜欢的动漫海报画几个小时,连续画一个月,然后能画的几乎一模一样,而那时候我还没开始学素描。可能我曾有过绘画的天赋,但我没有长性我没有追求,于是浪费了这种才能。等到反应过来时,发现已沦为平庸。
所以,现在终于有觉得可以深入下去的领域时,才觉得一定不要放弃啊,一定要有一点耐心,慢慢走下去,走的更远些。想到一会还要接着背书,就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如果追求少一些,或许可过获得一种世俗的幸福。
我不喜欢幸福这个词,快乐就够了。那快乐是什么,可能快乐只从苦中得。
愿心中的杂念更少些,更专注些,然后继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