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阅读理解
“有两样东西,人们越是经常持久地对之凝神思索,它们就越是使内心充满常新而日增的惊奇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康德《实践理性批判》
《天使为什么能够飞翔》是一篇阅读理解,当时看就觉得愤怒,现在看还是如此。
这个故事本身,明明就是一个权衡的问题,不是“把自己看得很轻”,而是“哪一个更具备必要性”。孕妇家属在手术过程中是“必要的”(包括手术签字,以及突发情况的处理等),而一个旁观的实习生明显不是“必要的”,所以在“必要性”选择中,一定是选择让丈夫上车而不是实习生。甚而,那位丈夫此刻完全有权利要求一个实习生让位。结果作者编了这么个破故事,最后硬要扯一个“天使能够飞翔,是因为把自己看得很轻”的道理,把一个本来归于理性处理的伦理学问题,变成了一个关于无私奉献的煽情鸡汤文。恕我无法理解文科生的脑回路。
为了进一步阐明这个问题,我们来对原文中的场景做一个改造。一艘船即将沉没,而唯一的救生艇已经满员。这时一个男子慌张地冲过来,说自己是救生艇上的一个孕妇的丈夫,他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父亲。提问:如果你此刻坐在救生艇上,你是否觉得自己应该让位?
按照原作者所谓“把自己看得很轻”,那么这里就会变成一个悖论。船上的人把自己看得很轻,那么他们都应该让;然而,如果孕妇的丈夫同样把自己看得很轻,那么他就不应该让船上的人让他。所以“把自己看得很轻”根本不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正确逻辑。到这里,我们已经可以完全无视原文了。出现这种悖论的原因就在于,在这个场景中,已经没有任何一个人存在理性上的“必要性”,做出选择的依据是完全诉诸情感的。
那么,道德选择是否可以出于情感?假设你现在完全有能力安全地将一个落水者救上岸,那么此时有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落水了,你是否会救他?那么从人类情感需求来分析,大多数人会选择救。那么如果换做一个杀过你亲人的十恶不赦的杀人犯呢?出于情感需求来分析,很多人可能会选择不救,尤其是在“杀人偿命”这种逻辑盛行的中国。在能力允许的情况下,“见死不救”于伦理上都是“恶”的,是禁止的。但是以情感需求为依据,人在某些情况下会倾向于做出“恶”的行为。情感和伦理在此时是背离的。所以情感无法成为道德选择的依据。
回到之前那个沉船的场景来,如果我一定要通过放弃自己的生存权,来成全那个丈夫的情感需求——即我用一条命换取一条命+情感抚慰,从价值上看是值得的——那么,这个行为是否可以被称为“善”?从情感需求来看,这种“无私奉献”带给人的感动会让我们轻易地将其判断为“善行”。但是,我们需要考察这个行为背后的逻辑。当我通过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成全那个丈夫对孩子的爱的时候,“我”在这里被当成了单纯的手段。人可以纯粹地被当成手段吗?当然,你可以认为我如何处置自己的生命是我的自由权利,但是伦理的“善”应当是具备理性上的普遍强制性的,是自由意志运用的依据。你的“自我牺牲”是否具备理性上的强制性?如果你认可这种逻辑——将人纯然作为手段的奉献是善的,那么请问,纳粹屠犹是否是“善行”?为了雅利安人,犹太人是否应该作为手段被牺牲掉?如果犹太人对此反抗,你是不是可以指责他们是缺少奉献精神的民族?所以,你自有放弃自己生命的权利,但请不要将其描述为一个道德行为,它只有审美上的价值,没有道德上的强制性。
一定会有人指责我是在危言耸听,过于理性,不通人情。当前中国存在一个亚文化圈,叫做“死理性派”,他们致力于和当前逐渐滥情化、动不动就情怀的主流文化抗衡。如果让我来做一个选择的,我一定会选择支持“死理性派”。并不是我认可一种“完全理性”的生存状态,而是当主流社会开始出现单极化倾向的时候,我们必须使用找出另一极的力量来与之抗衡。我从不相信有什么中间立场或者中间派,所谓的“中间”是多极对抗的平衡点。一如赫拉克利特所言——“反者必合,极致的和谐来自方向相悖之物,万物皆从斗争中出”(请不要将此斗争与耄主义的“斗争”混同,那根本不是斗争,是镇压)。
为什么墨子厉害?你可以去看他的主张,每一条都是单极化的,但是放在一起却可以实现互相制衡。从墨派分出来的名家,如公孙龙也是如此,是先秦的先锋派。在儒家大一统之后,中国人的思想便“中庸”了,而且是一种去斗争化的“中庸”——没有“中”,只有“庸”。而当代,连马克思的辩证法都被“中庸”搞了一搞。所以,我喜欢马克思,但我厌恶马克思主义。
“辩证法是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马克思《资本论》
最后,是日常吐槽。“天使为什么能够飞翔”?因为祂是纯精神体,无质量,地球引力对祂无效。(手动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