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刘鑫江歌事件
查看话题 >江歌案与吃瓜群众之怒:偏狭但亢奋的正义感,不仅廉价而且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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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读者微信上留言,要有病君谈谈江歌案。
案件本身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大家对案子都有个大概的了解,就无需多讲了。
有病君唯一想聊的,是这几天的中文网络上,无论是微博、微信、还是今日头条上,对刘鑫一家的声讨几乎要冲破屏幕了,这个是不正常的。
平静的生活没有乐趣,每个人也懒得思考问题,因为我们的表达很难产生影响力,而思考与表达如果没有即时的利益,就只是少数人才能享乐的事。
网络就是街头,聚合着无数人,但这些人还没有形成一个群体,一旦某个事件激起大家的兴致,他们就从旁观者变成了行动者。
他们搭建自己的街垒、法庭、断头台,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思想和感情因暗示和相互传染作用,而转向一个共同的方向,他们就开始变得不理性,野蛮。
《乌合之众》所描述的暴力行为,在今天的中文网络上,正以一种古怪的方式繁衍,裂变着。
不单单是江歌案,从“野生动物园老虎咬人”到王宝强马蓉离婚事件,网络事件总是不缺的,中国网民的道德敏感度又很高,亢奋情绪于是也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但这种情绪最后总是发泄到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
一个局外人(比如有病君),发表了一点自己的看法,也会立刻被划到某个阵营里去。如果你的观点恰巧顺应了网民的情绪,大家就鼓掌而呼,说你正气凛然;如果与网民情绪相悖,大家就骂你立场错误,缺乏正义感。
民众这种来势汹汹的正义感,有病君一时找不到精确的词,就姑且称之为“偏狭的正义感”吧。
如何理解“偏狭的正义感”呢?举个例子。
1945年,纳粹德国被赶出法国后,抵抗组织游击队重掌政权。一些法国民众被德国侵略者压抑多时的爱国情绪,突然爆发了。
他们干了件豪迈英勇的事情,将战争时期投靠德国人的法国女人强行剃成光头,扒光衣服,在全身涂满焦油,然后游街示众,这些照片现在还能看到,有一张照片里一个被剃光了头的法国女人,紧紧抱着自己的孩子,大概是和德国人生的,但她没有遗弃这个孩子,这很触动我,边上一群法国民众在羞辱她。
我不知道今天的法国人如何看待这段历史,但我觉得那些女人虽然有值得批评的地方,也许她们不够坚强勇敢,道德上不完美,却罪不至此。那照片里,扒光人家衣服,在人家身上涂沥青的法国的男人们,我既能理解他们的心情,他们也许受了很多德国人的气,他们也许有亲人死在德国人手中,现在德国人跑了,只剩下这些投身德国人的法国女人,还不可气么?
但又有些替他们感到难过,在战争时期没能力保护自己的土地和女人,却在战后拿同样是受害者的姐妹同胞出气,以表现自己的正义感,这样就体现了法兰西民族尊严么?
这些女人又有多大的罪呢?
这样的正义感,让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儿。
类似的正义感在中国同样存在。
曾经的温州,有个“弹弓队”,专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上街砸日本车,号称“抵制日货”。你问他们干嘛要这样?他脖子一耿,我爱国!你能说爱国错了么?
爱国没有错,但用这种伤害同胞的方式,我是很鄙视。中国有很多政府用车和军车都是进口车,日本车,德国车居多,为什么这些“爱国者”们不去砸呢?
我都很痛恨政府拿纳税人的钱去买进口车,全世界都少有这么不检点的。人家一个工薪阶层,也许是图省油,买了个日本车,又有什么罪呢?
一个看到官员坐纳税人的钱买的日本进口车只会羡慕的人,也许他可能是无能为力,那不怪他,但看到普通同胞驾驶日本车却要上去踢一脚,丝毫算不上勇敢。
缺乏耻辱感的人民,当有朝一日有发泄的机会,只会有残暴,而不会有真正的勇敢和尊严。
但这种畸形的正义感是如何产生的呢?
我认为内在机制是社会中压抑情绪的积累和转移有很大关系。
我们都熟悉这样的情况,一个男人,在工作上受了老板的气,老板给他穿小鞋,扣他奖金,他还得陪着笑脸,回到家里,老婆给他做饭,把饭烧得不合口味,就大发雷霆,打老婆。
你问他为什么打老婆,他会说,这婆娘尽惹我生气,把饭烧焦了,就是该打。而实际上他是把工作中积累的怒气发泄到了老婆身上。他老婆是他唯一能主宰的弱势群体,也就成了他情绪的发泄口。
中国这几十年以来,中国民间的怨气逐年累积,已经形成了一股很强的力量。
今日的互联网上,他们对待江歌案中的刘鑫,完全就像是工作上受气但忍气吞声的老公,回家通过打老婆来找回了自己的尊严。
面对这种偏狭的正义感,有两种选择,中文互联网已经做了选择:
一种是迎合公众的情绪,理不直但气壮地充当意见领袖;比如咪蒙。比如混球时报。
另一种是努力去平衡过激的社会情绪,即使面临着自己受伤害的危险。这样的人,这样的媒体,在今日的中文互联网,少之又少。
我知道这篇文章发出来,一定会有骂我,说我居然不支持他们的正义诉求,没良知!
但我觉得偏狭但是亢奋的正义感,是廉价而且有害的。
我只能我手写我心。
圣经上有段故事,似乎也到了耳熟能详的地步。
故事是这样的,当时,文士和法利赛人将一个被捉奸在床的妇女带到耶稣面前说,这女人犯了通奸罪,按照摩西律法,当被乱石打死,就像现在塔利班搞得石刑,问耶稣,你说应该怎么办?
耶稣却弯着腰在地上写字,不理他们。但他们还是不断追问,耶稣就直起身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说完就接着弯下腰在地上写字。听到这句话,大家一个一个全走了,只剩下耶稣和那个妇人。
这时耶稣直起身来对她说,你走吧,从此以后不要再犯罪了。
我看这段故事,就是对“偏狭的正义感”最好的诠释。
让我感动的不止是耶稣的情怀,包括当时的文士和法利赛人,他们都表现出了一个文明的人、有教养的人,应有的自省意识,耶稣一点就知道羞愧了,这叫响鼓不用重锤敲。
当时那一群人,没人说耶稣缺乏正义感,没人骂耶稣,你为什么护着这个女人?你肯定是这个女人的奸夫吧?要是今天的中国网民,就会有人这么说。
耶稣在众人走后,跟那个女人说不要再犯罪,说明他不是没有是非观。但他反对大家狂暴地宣泄正义感。耶稣的选择不仅代表了真正的正义感,而且也包含了很高的智慧。
同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中国,会怎么样呢?
我担心会出现截然相反的结果:耶稣说谁没有罪,谁就去扔石头。
结果是大家争先恐后地向那女人砸石头。
为什么呢?好表明自己道德立场,以示划清界限。
这是不是很荒唐?但这种荒唐,就在我们身边,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在文革中表现得最为彻底。
那个时代,有一个人,整天在他全国各地的别墅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看西方电影,读《金瓶梅》,和文工团的女孩跳舞,没人敢说什么。
社会上却人们以清教徒式的道德洁癖疯狂地批斗某个所谓“地主”,“走资派”,原因可能只是他被揭发一顿吃了两只鸡,或者在家里雇了个保姆。
这种“正义感”的背后是一种焦虑和恐惧情绪,每个人都觉得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我的清白和正直,才证明自己不是走资派。
那个时代表面上看起来,每个中国人,道德都很亢奋,但在我眼里,那个时代的道德最为堕落。
我在今天的中国又看到了这种倾向。
中国有句古语,叫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这种行为听起来好像说咱们中华民族人民群众很有正义感,但我却觉得很心酸,并为这个民族感到可悲,专制把这个国家的民族性格被扭曲了。
人人都喊打是因为过街的是弱小的老鼠啊。若是老虎过街,又有谁敢表达一下态度呢?每个人都明哲保身了。
中国还有个成语叫嫉恶如仇,听着也是正义感十足,但最可怕的是,如今中国的民众通常表现出来的并不是“嫉恶如仇”,而是“嫉小恶如仇”。
越是抓住一个小问题,大家越是暴跳如雷,显出自己道德的高洁,恨不得将人生吞活剥;但面对真正大奸大恶,每个人都异常地沉默,你若是说几句话,人家反倒说你太偏激。
当然,也不能简单的说他们暴戾又道德敏感度奇高 ,而要追问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制度和成长经验,把他们的性格、世界观和价值观塑造成这个样子。
要当一个意见领袖是很容易的事,学学咪蒙老师,学学混球时报,只需火上浇油,表现得比民众更亢奋,不用讲道理,迎合他们热烈的情绪即可,煽动他们的仇恨暴戾来壮大自己。
以江歌案来说,江歌遇害当时,那扇紧闭的门到底是不是刘鑫故意反锁的,而刘鑫是不是清楚江歌是为她而死的,目前双方还是各执一词,其中细节至今依然不够清晰。
不要说汹涌的舆论,已经夹杂着太多背离法治轨道的做法,这些大V借此中情绪,煽动仇恨,制造冲突,不仅与现代文明和法治精神相去甚远,更重要的还是,暴虐之气是会反噬,更会裹挟整个国家民族的。
历史已经告诉我们无数遍,这样做只会祸害这个国家,并引起社会道德水平的大倒退,是在造孽!
今日你们勾引撩拨的暴民之怒,就是他日埋葬你们的黄土之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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