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结构:
有限合伙型:
(1)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由有限合伙人(LP)和普通合伙人(GP)组成有限合伙企业。
作为有限合伙型基金的外在表现形式。
(2)其普通合伙人(GP):
通常为《投资公司机构》等专门机构。
负责基金等设立和运营管理,承担无限责任,出资较少但收取高于投资收益的管理费。
(3)有限合伙人(LP):
相当于私募基金的投资者,认缴大部分资金、获得分红、承担有限责任,但不参与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4)如果将管理模式划分成自我管理型和委托管理型两种,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则属于自我管理型,是在有限合伙层面上实行自我管理的模式。
(5)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避免双重征税。
(6)公司型基金:不仅基金公司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基金投资者的投资回报还要缴纳所得税,企业投资者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
(7)合伙型基金: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有限合伙型基金就免去了25%的企业所得税,提高了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金融资本学》 (具体内容 参考 26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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