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只有棒球,棒球却无法帮助我们演绎‘本垒打’的人生
我糊里糊涂睡过了头,从睡梦中惊醒,接到了母亲的电话,我有气无力的说话声,很快就让母亲知道我刚起床。
“今天不用上班?”
“不用!”
这是我的回答,干脆而果决。电话那头又是母亲的叮嘱声,让我赶紧起床吃饭,不要再有丝毫磨蹭了。
外头的阳光像是在空气中撒了辣椒水,异常刺眼。已是午后,那不知从哪个方向直射而来的光线,强烈的让人睁不开眼。
我大学毕业后就没有进入正式的公司上班,均是靠打零工度日,平常每天闲暇时会写小说,按照如今时新的话说,叫作“自由职业”。日子不紧不慢,转眼便是三四年,还好,一直都是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过着。
前任女朋友与自己谈过两年恋爱,是在酒吧兼职时与她认识的,相互之间聊过几回,我喜欢棒球,她也喜欢,便有一塔没一塔地聊着,渐渐有了约会,之后就同居在了一处。
最初,我们还能在棒球方面聊得开心且欢愉,边看电视转播,边拌嘴,那样的日子,像是孩童时的“扮家家”,过得极为匆忙。可是,久而久之,我们的话题渐渐像是被束紧的绷带般,开始无法扩展,棒球终归还是说腻了。我们像是两只迷途的梅花鹿,面对着对方,竟然开始不知所措,相互无言,眼神里满是迷茫。
最终,女友扔下一张字条,在某个晨曦悄悄离去了。
“我们只有棒球,棒球却无法帮助我们演绎‘本垒打’的人生……”
她永远的走了之后,我重新找了一间民房租下,一室一厅,正好够我一个人住。阳光可以直射屋内的书桌,我写小说时,最乐意见到阳光满溢屋内的感觉。
同时,我仍旧会在屋内自己收看棒球节目,美职棒的一些重要比赛我几乎要反复看个许多遍。当然,我最喜欢波士顿红袜队,这支球队是我父亲带我认识棒球伊始,便莫名爱上的队伍。典型的B字标签,让人一眼便能轻易辨认。
当然,我仍要去外头干点兼职的活,这段日子,我开始到一家酒楼当起了服务生。工作倒是极为容易,端茶送水,微笑相迎……,这些基本礼仪只要稍加训练,都可以熟能生巧地掌握。
由于是兼职,上班的时间不固定,有时是午间,有时便又被安排至晚间。但是,我没有怨言,我是在打零工,并非朝九晚五,我深切地明白这点。
管理我们服务生的上司,是个三十出头的女性,她身上总是散发着常人无法拥有的独特气质——高贵而优雅。
不知为何,她对我照顾有加,常常拣一些轻活让我做,我对此颇为感激。
“纳豆,晚上有空?”
上司站在过道处问我,我一脸狐疑,但仍是仓促间点了头。
“好的,有同事生日,下班后你直接来附近的KTV。”
下班后,我独自一人寻到了上司说起的那家KTV,一推门,发现里头早已坐满了人,都是熟面孔,除了少数几个同事因为抽不开身没来,其他几乎都到位了。
那一夜,叫桑梓的同事开心激动地跟上司及同事们表达谢意,生日蛋糕在她脸上炸出了一朵朵绚烂的花。
上司喝了许多酒,一首接着一首点唱着歌曲。她又哭,又笑,呜咽的歌喉让现场的气氛陷入莫名的沉寂……。直到换到其他同事点唱,气氛才重新活跃起来。
桑梓叫了出租车送喝醉了的上司回家。
我租住的屋子离KTV不远,便径自走路归去。
我想起了前女友,那个绽放着笑容的小公主,她滔滔不绝地跟我说着纽约洋基队的历史与今天,她会跟我怼道:“你们波士顿红袜队哪是我们洋基队的对手,……”她自顾自地说着话,像是个精灵般睁着亮闪闪的眼珠子,天真地笑着。坐在她边上,任何人都会被她的气质轻易融化。
当夜,我做梦了,梦里,波士顿红袜队的击球手打出了一记全垒打,技惊四射……醒来,喝了提前倒好的凉开水,躺在床上,再也无法睡去。
第二天,我跟上司提交了辞职信。她用惊奇的眼光看着我发呆。
“抱歉,我觉得我该回家了,我不属于这里。”
“如果是因为我昨夜的失态让你感到害怕,所以辞职,我深表歉意。”
我跟上司说不是她的错,我告诉了她我昨夜的梦,她大概为此才有些许理解。
“我也看棒球,我知道人生与棒球是多么相似,我能理解你的决定。”
我很惊讶,因为在我的印象里,大多数人认为棒球比赛无聊透顶,能去关注棒球的人本身就寥寥无几。但是,这个三十岁初头的上司,竟然也是个棒球迷,让我颇感意外。
在我临走时,上司告诉我她是纽约洋基队的球迷。
和我的前女友一样——纽约洋基队的球迷。
我回到了老家,仍旧时常要熬夜看棒球比赛,母亲起初会责备我不准时规律的休息,后来见我死性不改,也不想再插手我的作息了。父亲呢,从我第一天回去,便极少和我说话,像是个陌生人般对我默然无言。不过,我也能理解,毕竟,父亲本身话就不多,我未与他商量就自己辞职回家这点,大概也令他有些许不悦。
这几年的工作,我多少积蓄了点存款,除了看棒球,还时常写些小说。但是小说卖得不好,在城里时,便只好打各种零工。如今做了“啃老族”,像是一切回到原地似地,时光倒退了。每天笼罩在父亲的严肃面孔之下,安静地吃着母亲可口的饭菜,异常的幸福。
我开始更为认真的写小说了,因为,如果不想真正当个难堪的“啃老族”,唯有多赚些钱,以备不时之用。
所以,我极少出门玩,独自蒙头在屋里,写小说,看棒球,每日的生活几乎都一成不变。
父亲早年也是棒球迷,如今像是放弃一切眷恋似的,早已没有了任何喜好,屋里挂着他过去支持的球队——波士顿红袜队——的队旗。上面已经有了灰尘,但却仍旧掩盖不去旗子熠熠生辉的样子。
周日的上午,我窝在充斥阳光的屋中写小说。母亲说有人找。我问谁。母亲说:“喜欢纽约扬基队的女子……”
喜欢纽约洋基队的女子?
她会是谁?是前女友,还是那个上司,抑或仅仅是个未曾谋面的陌生人?
我想起身,阳光的光束似乎打了一下哈欠,在抖动,在闪烁,变得模糊而黯淡。